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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thGobi Resources 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0
Jan 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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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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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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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E S O U R C E S
南戈壁資源公佈2020年第三季度財務及經營業績
香港 -南戈壁資源有限公司( 多倫多證券交易所「多倫多證交所」):SGQ ,香港聯合交易 所(「香港聯交所」):1878 )(「本公司」或「南戈壁」)今日公佈其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三個 月及九個月財務及經營業績。除非另有說明,所有數據以美元(「美元」)計值。
重大事件及摘要
本公司於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三個月及其後至2021年1月4日期間的重大事件及摘要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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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業績 -本公司的銷量由2019年第三季度的80萬噸增加至2020年第三季度的100 萬噸。平均煤炭售價由2019年第三季度的每噸35.0美元下降至2020年第三季度的每 噸31.6美元,此乃由於在坑口進行銷售(而非將煤炭運輸至本公司內蒙古附屬公司再 銷售予中國國內的第三方客戶)的比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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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業績 -本公司於2020年第三季度錄得毛利1,090萬美元,而2019年第三季度錄得 毛利1,280萬美元,於2020年第三季度錄得淨溢利110萬美元,而2019年第三季度錄 得淨溢利210萬美元。財務業績受到季度內實現的平均售價降低導致毛利減少的影 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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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新冠病毒」)疫情的影響 -本公司被告知,自2020年2月11日起,為 防止新冠病毒疫情的擴散,蒙古國應急委員會關閉通往中國的蒙古南部邊境。因此 本公司因邊境關閉而自2020年2月11日起暫停向中國出口煤炭。
– 1 –
於2020年3月28日,中蒙邊境重新開放試行煤炭出口,但對試行期間允許出口的煤 炭總量實施限制。自2020年3月28日起,本公司向中國出口的煤炭量不斷提高。於 2020年4月至12月期間,本公司由蒙古向中國出口煤炭合共240萬噸,而2019年同期 出口煤炭合共260萬噸。
邊境關閉已經對本公司2020年第一及第二季度的銷售及現金流造成不利影響。為緩 解邊境關閉之財務影響及儲備營運資金,本公司自2020年2月起暫停主要採礦業務 (包括煤炭開採活動),減少生產並僅進行混煤活動,並同時安排約一半員工休假。 自2020年8月2日起,本公司恢復包括採煤、混煤及洗煤在內的採礦業務。於2020年 12月31日,SGS於敖包特陶勒蓋煤礦僱用237名員工(2019年12月31日:383名員工)。 本公司於2020年8月至12月期間生產了150萬噸,而2019年8月至12月期間生產了230 萬噸。於2020年11月11日,蒙古首都烏蘭巴托出現數宗新冠病毒個案。因此,蒙 古地方當局已採取若干預防措施以盡量減少進一步傳播並宣佈對烏蘭巴托進行封 鎖,於2020年11月12日生效。儘管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採礦業務及從蒙古向中國 出口煤炭仍在繼續,本公司無法保證可持續向中國出口煤炭,或邊境不會因日後爆 發新冠病毒疫情而再次關閉。本公司將繼續密切監控新冠病毒疫情的發展及其對向 中國出口煤炭的影響,並將迅速作出反應以保留本公司營運資金。
倘本公司因中蒙邊境未來可能實施的任何限制導致向中國市場出口煤炭的能力再次 受到限制,預期將對本公司的業務及營運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並可能對普通股股 價及波幅產生負面影響,以及任何於該等股份的投資都可能遭遇重大減值或完全虧 損。
– 2 –
- 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 -於2019年4 月23日,本公司與中投公司簽訂一項延期支付協議(「 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內容 有關下列款項的延期支付及經修訂還款時間表:(i)根據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及2017 年6月12日與中投公司簽訂的延期支付協議(「 2017年6月延期支付協議」),於2018年 11月19日之到期及應付中投公司的未償還現金及實物支付利息(「實物支付利息」)及 相關費用共4,180萬美元(「未償還應付利息」);及(ii)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項下應付中 投公司自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19日(包括該日)的現金及實物支付利息共2,790 萬美元(「延期支付事項」)。根據多倫多證交所公司手冊第501(c)條,2019年延期支 付協議於2019年6月13日在本公司股東週年及特別大會續會上獲通過。
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之主要償還條款為:(i)本公司同意於2019年11月至2020年6月分 八期支付共1,430萬美元;(ii)本公司同意以現金付款而非發行普通股的方式支付於延 期支付事項涵蓋的實物支付利息;及(iii)本公司同意於2020年6月20日支付餘額6,260 萬美元。本公司同意支付按年利率6.4%計算之延期費作為延期支付款項之代價。
作為同意延期支付事項的條件,中投公司要求修訂及重列SGS與中投公司訂立的日 期為2009年11月19日的雙方合作協議(「合作協議」)(「經修訂及重列合作協議」),以 闡明根據合作協議自2017年1月1日起應付中投公司服務費(「管理費」)的計算方式。 具體而言,經修訂及重列合作協議項下管理費乃基於本公司及其所有附屬公司源於 向中國銷售實現的淨收益(而非本公司及其於合作協議項下目前包含的蒙古附屬公司 實現的淨收益)釐定。作為延期支付根據經修訂及重列合作協議應付中投公司的額 外管理費代價,本公司同意按結欠管理費之2.5%向中投公司支付延期費。根據經修 訂及重列合作協議,本公司同意於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期間分六期向中投公司 支付總結欠管理費及相關應計延期費共420萬美元。本公司於2019年4月23日與中投 公司簽立經修訂及重列合作協議。
根據該等條款,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以及經修訂及重列合作協議均於2019年6月13 日(即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及特別大會續會上獲通過當日)生效。
– 3 –
本公司亦就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宣佈,其有意就結欠中投公司之款項討論潛在債務 重組計劃,而該計劃對本公司及中投公司均有裨益;及將成立由獨立董事組成的特 別委員會以確保在磋商及檢討任何有關重組時將公允地考慮其少數股東的權益;然 而本公司不保證可達致有利結果。截至本公告日期,重組計劃並無任何重大進展。
於2020年2月19日,本公司與中投公司訂立一份協議(「 2020年2月延期支付協議」), 據此,中投公司同意允許本公司延期支付:(i)根據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分別於 2020年1月19日及2020年2月19日到期及應付予中投公司的延期現金利息及延期費 130萬美元及200萬美元(統稱「 2020年2月延期支付款項」);及(ii)根據經修訂及重列 合作協議,於2020年2月14日到期及應付予中投公司的管理費約70萬美元。2020年2 月延期支付協議於2020年3月10日生效(即本公司根據適用多倫多證交所規則獲得多 倫多證交所對2020年2月延期支付協議的必要批准日期)。
2020年2月延期支付協議的主要條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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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延期支付款項將延期至2020年6月20日支付,而管理費將延期至本公 司償還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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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延期支付該等款項的代價,本公司同意向中投公司支付:(i)就2020年2月 延期支付款項,自每筆2020年2月延期支付款項根據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本應 到期及應付之日起,按6.4%年利率計算的延期費;及(ii)就管理費,自其根據 經修訂及重列合作協議本應到期及應付之日起,按2.5%年利率計算的延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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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同意每月向中投公司提供有關其營運及財務事宜的最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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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本公司預計於協定2020年2月延期支付協議前可能需要延期支付將於2020 年4月至2020年6月期間根據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及經修訂及重列合作協議每月 到期及應付的款項,本公司及中投公司同意每月就該等到期款項的延期支付真 誠磋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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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同意遵守其於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及經修訂及重列合作協議(經2020年2 月延期支付協議修訂)下的所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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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中投公司同意2020年2月延期支付協議中的任何內容均不會損害中投 公司分別根據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以及經修訂及重列合作協議,隨時尋求任何 補救措施的權利。
於2020年3月10日,本公司與中投公司訂立協議(「 2020年3月延期支付協議」),據 此,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項下於2020年3月19日到期應付予中投公司的延期現金利 息及延期費200萬美元(「 2020年3月延期支付款項」)將延期至2020年6月20日支付。 2020年3月延期支付協議之條款與2020年2月延期支付協議之條款基本相似,包括本 公司同意向中投公司支付就2020年3月延期支付款項,自2020年3月19日起,按6.4% 年利率計算的延期費。2020年3月延期支付協議於2020年3月25日生效(即本公司根 據適用多倫多證交所規則獲得多倫多證交所對2020年3月延期支付協議的必要批准日 期)。
於2020年4月10日,本公司與中投公司訂立協議(「 2020年4月延期支付協議」),據 此,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項下於2020年4月19日到期應付予中投公司的延期現金利 息及延期費200萬美元(「 2020年4月延期支付款項」)將延期至2020年6月20日支付。 2020年4月延期支付協議之條款與2020年2月延期支付協議之條款基本相似,包括本 公司同意向中投公司支付就2020年4月延期支付款項,自2020年4月19日起,按6.4% 年利率計算的延期費。2020年4月延期支付協議於2020年4月29日生效(即本公司根 據適用多倫多證交所規則獲得多倫多證交所對2020年4月延期支付協議的必要批准日 期)。
於2020年5月8日,本公司與中投公司訂立協議(「 2020年5月延期支付協議」),據 此,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項下於2020年5月19日到期應付予中投公司的延期現金利 息及延期費200萬美元,及經修訂及重列合作協議項下於2020年5月15日到期應付予 中投公司的管理費約20萬美元(統稱「 2020年5月延期支付款項」)將延期至2020年6月 20日支付。2020年5月延期支付協議之條款與2020年2月延期支付協議之條款基本相 似,包括本公司同意向中投公司支付就延期現金利息及延期費,自2020年5月19日 起,按6.4%年利率計算的延期費及就延期管理費,自2020年5月15日起,按2.5%年 利率計算的延期費。2020年5月延期支付協議於2020年6月8日生效(即本公司根據適 用多倫多證交所規則獲得多倫多證交所對2020年5月延期支付協議的必要批准日期)。
– 5 –
於2020年6月19日,本公司與中投公司訂立協議(「 2020年6月延期支付協議」),據 此,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及於2020年2月至5月期間訂立的先前延期支付協議項下於 2020年6月19日到期及應付予中投公司的延期現金利息及延期費合共約7,400萬美元 (「 2020年6月延期支付款項」)將延期至2020年9月14日。2020年6月延期支付協議的 條款與2020年2月延期支付協議的條款基本相似,包括本公司同意就2020年6月延 期支付款項向中投公司支付按6.4%年利率計算的延期費,自2020年6月19日起計。 2020年6月延期支付協議於2020年7月17日生效(即本公司根據適用多倫多證交所規 則獲得多倫多證交所對2020年6月延期支付協議的必要批准日期)。
於2020年11月19日,本公司與中投公司達成協議(「 2020年11月延期支付協議」),據 此,中投公司同意允許本公司延期支付以下款項:(i)2020年6月延期支付協議項下 於2020年9月14日或之前到期及應付予中投公司的延期現金利息及延期費約7,520萬 美元;(ii)於2020年11月19日及2021年5月19日應付予中投公司的半年現金利息付款 合共1,600萬美元;(iii)根據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應於2020年11月19日向中投公司發 行的價值400萬美元的實物利息股份(「 2020年11月實物利息」);及(iv)根據經修訂及 重列合作協議於2020年11月14日、2021年2月14日、2021年5月15日、2021年8月14 日及2021年11月14日應付予中投公司的管理費(統稱「 2020年11月延期支付款項」)。 2020年11月延期支付協議及相關條款、協議以及2020年11月延期支付協議項下各方 的責任須待本公司根據適用多倫多證交所規則就2020年11月延期支付協議取得本公 司股東的必要批准後,方可生效。於2020年10月29日,本公司自本公司於加拿大 的主要證券規管機構不列顛哥倫比亞證券委員會取得命令,其部分撤回停止交易令 (定義見下文),(其中包括)允許本公司簽立2020年11月延期支付協議。
– 6 –
2020年11月延期支付協議的主要條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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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延期支付款項將延期至2023年8月31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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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公司同意放棄因普通股於多倫多證交所短暫停牌(自2020年6月19日開始) 及於香港聯交所暫停買賣(自2020年8月17日開始)(停牌期間均超過五個交易日) 導致的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項下任何違約或違約事件而產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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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延期支付2020年11月延期支付款項的代價,本公司同意向中投公司支付: (i)對於根據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及2020年6月延期支付協議應付的2020年11月 延期支付款項而言,自每筆2020年11月延期支付款項根據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 或2020年6月延期支付協議(如適用)本應到期及應付之日起,按6.4%年利率計 算的延期費;及(ii)對於根據經修訂及重列合作協議應付的2020年11月延期支 付款項而言,自管理費根據經修訂及重列合作協議本應到期及應付之日起,按 2.5%年利率計算的延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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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延期支付協議並無載明關於2020年11月延期支付款項及相關延期費 的固定還款時間表。取而代之的是,本公司與中投公司協定每月真誠評估本公 司的財務狀況及營運資金狀況,並在充分顧及本公司營運及業務於當時的營運 資金需求,同時兼顧確保本公司的營運及業務不會因任何還款而受到重大損害 的情況下,釐定本公司能夠償還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2020年6月延期支付協 議或經修訂及重列合作協議項下的2020年11月延期支付款項及相關延期費的金 額(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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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1月19日起至2020年11月實物利息獲悉數償還止,中投公司保留權 利,可根據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要求本公司通過發行及交付實物利息股份的方 式支付全部或部分2020年11月實物利息,前提是於發行該等股份日期,普通股 至少於一間證券交易所上市及買賣。
– 7 –
- 倘於2020年11月延期支付款項及相關延期費獲悉數償還前任何時間內,本公司 建議委任、替任或終止一名或多名首席執行官、首席財務官或任何其他負責其 主要業務職能或其主要附屬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則本公司在落實相關委任、 替任或終止前必須事先與中投公司溝通並獲得中投公司的書面同意。
直至2020年11月延期支付協議獲本公司股東批准及其項下的延期及豁免生效前,本 公司仍就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及2020年6月延期支付協議出現違約,中投公司可能 宣佈結欠的款項即時到期及要求償還,並可能採取行動強制執行相關付款,此將對 本公司的業務及營運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並對普通股股價及波幅產生負面影響,以 及任何於該等股份的投資都可能遭遇重大減值或完全虧損。
- 停止交易令及於多倫多證交所短暫停牌 -於2020年6月19日,不列顛哥倫比亞證券 委員會發出一般「未能申報」停止交易令(「停止交易令」),禁止任何人士於加拿大買 賣本公司的任何證券。普通股交易因停止交易令於多倫多證交所短暫停牌。發出停 止交易令是由於本公司無法於2020年6月15日之申報到期日前提交其:(i)截至2019年 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綜合財務報表及隨附之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的管理層討論與 分析(「管理層討論與分析」);(ii)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信息表;及(iii)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三個月期間之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及隨附之管理層討論與 分析。
停止交易令將維持生效,直至本公司成功向不列顛哥倫比亞證券委員會申請撤銷停 止交易令為止。雖然本公司正在採取其認為屬必要的有關行動,盡快補救其違反申 報的情況,但無法保證本公司將能夠及時或完全解除停止交易令。只要停止交易令 維持有效,其將對普通股的流動性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因此,股東對普通股的投資 可能會遭受重大價值損失或損失全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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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香港聯交所暫停買賣 -應本公司之要求,本公司股份自2020年8月17日起在香港 聯交所暫停買賣,以等待發佈本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經審核年度業 績。
於2020年9月2日,本公司收到香港聯交所之信函,當中載列以下有關恢復普通股於 香港聯交所買賣的復牌指引(「復牌指引」):(i)刊發所有尚未公佈之財務業績及處理 任何審核修訂;(ii)知會市場所有重大資料,以供本公司股東及投資者評估本公司的 狀況;及(iii)根據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第13.24A條,就本公司有關發展發出季度公 告,包括(除其他相關事項外)本公司之業務狀況、復牌計劃及執行的進度。
於2020年9月30日,本公司獲香港聯交所通知以下為恢復普通股於香港聯交所買賣 必須達成的新增條件:解決由停止交易令及╱或多倫多證交所退市審查(定義見下 文)引起的問題,或採取行動令香港聯交所信納本公司將合資格於香港聯交所作第 一上市。
於2020年12月8日,本公司獲香港聯交所通知以下為恢復普通股於香港聯交所買賣 必須達成的新增條件:證明符合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第13.24條,其規定發行人經營 的業務擁有足夠的營運水平及擁有足夠價值的資產支持其營運以保證其證券可繼續 上市。
倘本公司未能就導致其暫停買賣的問題作出補救、全面遵守上市規則以令香港聯交 所信納,以及於2022年2月16日之前恢復其股份於香港聯交所交易,則香港聯交所 上市科將建議香港聯交所上市委員會展開取消本公司於香港聯交所的上市地位之程 序。根據上市規則第6.01及6.10條,香港聯交所亦有權在適當情況下給予較短之特 定補救期。
– 9 –
- 多倫多證交所退市審查 -於2020年9月11日,多倫多證交所通知本公司,其正就普 通股於多倫多證交所持續上市的資格根據多倫多證交所補救審查程序展開審查(「多 倫多證交所退市審查」)。於2020年12月16日,多倫多證交所接納本公司有關將多倫 多證交所退市審查程序延期60天之請求及本公司已獲准在2021年2月16日前對下列 除牌準則以及在補救審查程序中適用的任何其他除牌準則作出補救,包括(i)財務狀 況及╱或經營業績;(ii)充足的營運資金和合適的資本結構;及(iii)披露事宜(統稱「除 牌準則」)。
多倫多證交所持續上市委員會已安排在2021年2月11日舉行會議以審議是否暫停普 通股於多倫多證交所的交易及予以除牌。倘本公司未能於2021年2月16日或之前向 多倫多證交所證明其已對除牌準則作出補救,則普通股將從該日期起30天後於多倫 多證交所除牌。
• 董事變動
李曉霄先生 :李先生於2020年11月13日辭任非執行董事。
顧嘉莉女士 :顧女士於2020年12月9日獲委任為非執行董事。
- 持續經營 -與本公司有關的若干不利條件及重大不確定性對持續經營假設構成重大 疑問,其中包括資產及營運資金不足。
詳情請參閱本公告「流動資金及資本資源」一節。
– 10 –
營運數據及財務業績回顧
營運數據概要
| 截至9月30日止三個月 | 截至9月30日止三個月 |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 |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 | ||
|---|---|---|---|---|---|
| 2020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19年 | ||
| 銷量、售價和成本 | |||||
| 優質半軟焦煤 | |||||
| 煤炭銷量(以百萬噸計) | 0.35 | 0.05 | 0.63 | 0.28 | |
| 平均實現售價(每噸) | $ | 30.17$ | 31.49$ | 29.48$ | 38.27 |
| 標準半軟焦煤╱優質動力煤 | |||||
| 煤炭銷量(以百萬噸計) | 0.54 | 0.51 | 0.93 | 1.95 | |
| 平均實現售價(每噸) | $ | 30.80$ | 31.67$ | 31.71$ | 33.87 |
| 標準動力煤 | |||||
| 煤炭銷量(以百萬噸計) | – | – | – | 0.09 | |
| 平均實現售價(每噸) | $ | –$ | –$ | –$ | 29.43 |
| 洗選煤 | |||||
| 煤炭銷量(以百萬噸計) | 0.10 | 0.25 | 0.12 | 0.43 | |
| 平均實現售價(每噸) | $ | 41.30$ | 42.37$ | 41.64$ | 43.10 |
| 總計 | |||||
| 煤炭銷量(以百萬噸計) | 0.99 | 0.81 | 1.68 | 2.75 | |
| 平均實現售價(每噸) | $ | 31.63$ | 34.98$ | 31.58$ | 35.54 |
| 原煤產量(以百萬噸計) | 0.52 | 1.21 | 0.53 | 3.57 | |
| 售出產品之銷售成本(每噸) | $ | 20.23$ | 19.16$ | 21.70$ | 22.17 |
| 售出產品的直接現金成本(每噸)(i) | $ | 12.38$ | 18.03$ | 11.57$ | 15.03 |
| 售出產品之礦場管理現金成本(每噸)(i) | $ | 1.15$ | 1.09$ | 1.47$ | 1.26 |
| 售出產品總現金成本(每噸)(i) | $ | 13.53$ | 19.12$ | 13.04$ | 16.29 |
| 其他營運數據 | |||||
| 生產廢料剝離量(百萬立方米) | 1.67 | 4.36 | 2.24 | 14.61 | |
| 剝採率(生產每噸煤炭之廢料剝離量(立方 | |||||
| 米)) | 3.20 | 3.61 | 4.24 | 4.09 | |
| 損失受傷工時率(ii) | – | 0.08 | 0.04 | 0.05 |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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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非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財務計量,並無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規定的標準 涵義。請見「非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財務計量」一節。售出產品現金成本已扣除閒置礦場資產 現金成本。
-
(ii) 每200,000工時及按照連續12個月的平均值計算。
營運數據回顧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三個月
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本公司概無損失受傷工時。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三個月,本公 司每200,000工時損失受傷工時率為0.08。
煤炭平均售價由2019年第三季度的每噸35.0美元下降至2020年第三季度的每噸31.6美 元,此乃由於在坑口進行銷售(而非將煤炭運輸至本公司的內蒙古附屬公司再銷售予中國 國內的第三方客戶)的比例增加。
2020年第三季度的產品組合包括約35%的優質半軟焦煤、55%的標準半軟焦煤╱優質動 力煤及10%的洗選煤,而2019年第三季度則為約6%的優質半軟焦煤、63%的標準半軟焦 煤╱優質動力煤及31%的洗選煤。
本公司於2020年第三季度銷量為100萬噸,而2019年第三季度則為80萬噸。
本公司於2020年第三季度的產量低於2019年第三季度,此乃由於為緩解邊境關閉之財務 影響及儲備本公司之營運資金,本公司自2020年2月起暫停主要採礦業務(包括煤炭開採 活動),2020年第三季度產量為50萬噸,而2019年第三季度則為120萬噸。
2020年第三季度,本公司已售產品之單位銷售成本為每噸20.2美元,其與2019年第三季 度每噸19.2美元相近。
– 12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
本公司於2020年首九個月銷量為170萬噸,而2019年首九個月則為280萬噸,此乃由於 為防止新冠病毒疫情擴散,蒙古關閉通往中國的南部邊境,導致本公司自2020年2月11 日起暫停向中國出口煤炭及於2020年3月28日,中蒙邊境重新開放試行後對出口量實施 限制。平均售價由2019年首九個月的每噸35.5美元下降至2020年首九個月的每噸31.6美 元。該減少乃主要由於2020年首九個月內在坑口進行銷售(而非將煤炭運輸至本公司的內 蒙古附屬公司再銷售予中國國內的第三方客戶)的比例增加所致。
本公司於2020年首九個月的產量遠低於2019年首九個月,此乃由於為緩解邊境關閉之財 務影響及儲備本公司之營運資金,本公司自2020年2月起暫停主要採礦業務(包括煤炭開 採活動)。
2020年首九個月,本公司已售產品之單位銷售成本為每噸21.7美元,其與2019年首九個 月相近。
– 13 –
財務業績概要
| 截至9月30日止三個月 | 截至9月30日止三個月 |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 |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 | ||
|---|---|---|---|---|---|
| 以千美元列報,每股資料除外 | 2020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19年 | |
| 收益(i) | $ | 30,960$ |
28,309$ | 52,072$ |
97,599 |
| 銷售成本(i) | (20,027) | (15,518) | (36,464) | (60,954) | |
| 毛利(不包括閒置礦場資產成本) (ii) |
11,789 | 13,664 | 19,537 | 39,339 | |
| 毛利 | 10,933 | 12,791 | 15,608 | 36,645 | |
| 其他經營開支 | (575) | (1,245) | (5,255) | (3,992) | |
| 管理費用 | (1,789) | (2,074) | (4,851) | (8,061) | |
| 評估及勘探費用 | (63) | (22) | (171) | (70) | |
| 經營業務溢利 | 8,506 | 9,450 | 5,331 | 24,522 | |
| 融資成本 | (9,885) | (7,184) | (24,250) | (20,915) | |
| 融資收入 | 2,583 | 68 | 2,600 | 4,381 | |
| 應佔合營企業盈利 | 660 | 277 | 882 | 1,104 | |
| 所得稅開支 | (793) | (468) | (2,425) | (2,708) | |
| 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淨溢利╱(虧損) | 1,071 | 2,143 | (17,862) | 6,384 | |
| 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虧損) | $ | –$ |
0.01$ | (0.07)$ |
0.02 |
-
(i) 收益及銷售成本與本公司煤炭經營分部的敖包特陶勒蓋煤礦有關。有關本公司可呈報經營 分部的進一步分析,請參閱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附註3。特許費用已由收益重新分類至 銷售成本。
-
(ii) 一項非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財務計量,閒置礦場資產成本指有關本公司閒置設備及器材的 折舊費用。
– 14 –
財務業績回顧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三個月
本公司於2020年第三季度錄得毛利1,090萬美元,而2019年第三季度錄得毛利1,280萬美 元。同時,本公司於2020年第三季度錄得淨溢利110萬美元,而2019年第三季度錄得淨 溢利210萬美元。財務業績受到季度內實現的平均售價降低導致毛利減少的影響。
2020年第三季度收益為3,100萬美元,而2019年第三季度為2,830萬美元。根據本公司平 均實現售價每噸31.6美元計算,本公司於2020年第三季度的實際特許費用率為11.1% , 或每噸3.5美元,而於2019年第三季度為8.2% ,或每噸2.9美元(根據2019年第三季度平均 實現售價每噸35.0美元計算)。
蒙古的特許費用機制
蒙古的特許費用機制不斷演變,且自2012年以來一直處於變化之中。
於2016年2月1日,蒙古政府公佈了一項特許費用機制決議。自2016年2月1日起,特許費 用基於實際合同價格計算,包含至蒙古邊境的運輸成本。如果此類運輸成本未列入合同 中,相關的運輸成本、海關文件費、保險及裝卸費用應取估算值以計算特許費用。倘若 按上述方式計算的銷售價格與蒙古其他實體(同等品質的煤,同樣過境)的合同銷售價格 存在超過10%的差異,計算出的銷售價格將按照蒙古稅法被視為「非市場」,此時特許費 用將按照由蒙古政府確定的基準價計算。
於2019年9月4日,蒙古政府進一步公佈一項特許費用機制決議。由2019年9月1日起, 如果合同銷售價格低於蒙古政府釐定之基準價超過30% ,則應付特許費用將會根據蒙古 政府的基準價而非合同銷售價格計算。請參閱本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管理 層討論與分析「風險因素-有關本公司蒙古項目之風險」一節,其副本可於SEDAR的網站 www.sedar.com的公司簡介中查閱。
– 15 –
2020年第三季度銷售成本為2,000萬美元,而2019年第三季度為1,550萬美元。本季度銷 售成本增加乃主要由於銷量增加及2019年第三季度煤炭庫存存貨減值回撥530萬美元。銷 售成本包括經營開支、股票薪酬開支、設備折舊、礦產損耗、特許費用、煤炭庫存存貨 減值及閒置礦場資產成本。銷售成本中的經營開支反映季度內售出產品的現金成本總額 (非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財務計量,進一步分析見「非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財務計量」一節)。
| 以千美元計 經營開支 股票薪酬開支 折舊及耗損 特許費用 煤炭庫存存貨減值回撥 煤礦營運的銷售成本 閒置礦場資產的銷售成本 銷售成本 |
截至9月30日止三個月 2020年 2019年 $ 13,390$ 15,485 4 2 2,297 2,121 3,480 2,326 – (5,289) 19,171 14,645 856 873 $ 20,027$ 15,518 |
|---|---|
與2019年第三季度的1,550萬美元相比,2020年第三季度銷售成本中的經營開支為1,340 萬美元。經營開支整體下降乃主要由於:(i)銷量自2019年第三季度的80萬噸增加至2020 年第三季度的100萬噸;(ii)鑒於2020年第三季度較少遞延剝採費用資本化,存貨賬面成 本降低;及(iii)於2020年第三季度本公司的產品組合與2019年第三季度相比發生變更, 包含賬面成本較低的存貨的淨影響。
2019年第三季度的銷售成本包括煤炭庫存存貨減值回撥530萬美元,以增加本公司煤炭庫 存的賬面值至成本與可變現淨值之間的較低者。於2019年第三季度錄得的煤炭庫存存貨 減值回撥反映洗煤廠產能提升及其按預期水平持續運營。
2020年第三季度閒置礦場資產的銷售成本包括與閒置設備折舊費用有關的款項90萬美元 (2019年第三季度:90萬美元)。
– 16 –
於2020年第三季度,其他經營開支為60萬美元( 2019年第三季度:120萬美元)。於2020 年第三季度,其他經營開支包括應收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呆賬撥備回撥50萬美元,此為 對過往季度已撥備的應收貿易款項於往後收回。
| 以千美元計 中投公司管理費 應收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呆賬撥備回撥╱(撥備) 外匯收益╱(虧損) 出售物業、設備及器材虧損 商業仲裁撥備 可出售物業處置虧損 其他經營開支 |
截至9月30日止三個月 2020年 2019年 $ (864)$ (1,175) 482 (344) (113) 477 (80) – – (180) – (23) $ (575)$ (1,245) |
|---|---|
於2020年第三季度,管理費用為180萬美元,而2019年第三季度則為210萬美元,詳情如 下:
| 以千美元計 企業行政 專業費用 薪酬及福利 股票薪酬開支 折舊 管理費用 |
截至9月30日止三個月 2020年 2019年 $ 394$ 457 395 365 781 1,084 15 7 204 161 $ 1,789$ 2,074 |
|---|---|
該減少乃主要由於2020年第三季度內所產生的工資及福利減少。
本公司於2020年第三季度繼續減少評估及勘探費用,以節約本公司財務資源。於2020年 第三季度,評估及勘探業務以及開支都在控制以內,以確保本公司符合蒙古礦產法有關 開採許可證的規定。
– 17 –
於2020年及2019年第三季度,融資成本分別為990萬美元及720萬美元,其主要包括2.5億 美元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的利息支出。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
本公司於2020年首九個月錄得經營溢利530萬美元,而2019年首九個月錄得經營溢利 2,450萬美元。財務業績受到以下事項的影響:(i)由於為防止新冠病毒疫情擴散而關閉 通往中國的蒙古南部邊境,本公司自2020年2月11日起暫停向中國出口煤炭及中蒙邊境 於2020年3月28日重新開放試行後實施之出口量限制導致銷量減少;及(ii)有關本公司於 2020年6月7日與First Concept Industrial Group Limited(「First Concept」)訂立和解協議, 錄得商業仲裁撥備460萬美元。
2020年首九個月收益為5,210萬美元,而2019年首九個月為9,760萬美元。根據本公司平 均實現售價每噸31.6美元計算,本公司於2020年首九個月的實際特許費用率為12.2% , 或每噸3.9美元,而於2019年首九個月為7.1% ,或每噸2.5美元(根據2019年首九個月平均 實現售價每噸35.5美元計算)。
2020年首九個月銷售成本為3,650萬美元,而2019年首九個月為6,100萬美元,詳情如下:
| 以千美元計 經營開支 股票薪酬開支 折舊及耗損 特許費用 煤炭庫存存貨減值回撥 煤礦營運的銷售成本 閒置礦場資產的銷售成本 銷售成本 |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 2020年 2019年 $ 21,912$ 44,794 23 7 4,163 8,379 6,437 6,903 – (1,823) 32,535 58,260 3,929 2,694 $ 36,464$ 60,954 |
|---|---|
– 18 –
與2019年首九個月的4,480萬美元相比,2020年首九個月銷售成本中的經營開支為2,190 萬美元。經營開支整體下降乃主要由於銷量由2019年首九個月的280萬噸下降至2020年 首九個月的170萬噸。
2020年首九個月閒置礦場資產的銷售成本包括與閒置設備折舊費用有關的款項390萬美元 (2019年首九個月:270萬美元)。
2019年首九個月的銷售成本包括煤炭庫存存貨減值回撥180萬美元。煤炭庫存存貨減值回 撥反映了洗煤廠產能提升及其按預期水平持續運營。
於2020年首九個月,其他經營開支為530萬美元( 2019年首九個月:400萬美元)。該增加 乃主要由於:(i)與First Concept訂立和解協議後產生商業仲裁撥備460萬美元;及(ii)銷量 減少導致中投公司管理費減少的淨影響。
| 以千美元計 商業仲裁撥備 中投公司管理費 應收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呆賬撥備回撥╱(撥備) 外匯收益 出售物業、設備及器材收益╱(虧損) 預付開支及按金撥備 可出售物業處置虧損 其他經營開支 |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 2020年 2019年 $ (4,634)$ (406) (1,399) (3,355) 200 (441) 639 478 (61) 29 – (260) – (37) $ (5,255)$ (3,992) |
|---|---|
– 19 –
於2020年首九個月,管理費用為490萬美元,而2019年首九個月則為810萬美元,詳情如 下:
| 以千美元計 企業行政 專業費用 薪酬及福利 股票薪酬開支 折舊 管理費用 |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 2020年 2019年 $ 842$ 1,555 944 2,668 2,448 3,315 84 30 533 493 $ 4,851$ 8,061 |
|---|---|
於2020年首九個月的管理費用較2019年首九個月為低,主要由於所產生之專業費用減少 所致。
本公司於2020年首九個月繼續減少評估及勘探費用,以節約本公司財務資源。於2020年 首九個月,評估及勘探業務以及開支都在控制以內,以確保本公司符合蒙古礦產法有關 開採許可證的規定。
於2020年及2019年首九個月,融資成本分別為2,430萬美元及2,090萬美元,其主要包括 2.5億美元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的利息支出。
– 20 –
季度營運數據概要
| 2020年 | 2019年 | 2019年 | 2018年 | ||||||||
|---|---|---|---|---|---|---|---|---|---|---|---|
| 季度截止日期 | 9月30日 | 6月30日 | 3月31日12月31日 | 9月30日 | 6月30日 | 3月31日12月31日 | |||||
| 銷量、售價和成本 | |||||||||||
| 優質半軟焦煤 | |||||||||||
| 煤炭銷量(以百萬噸計) | 0.35 | 0.21 | 0.07 | 0.39 | 0.05 | 0.12 | 0.11 | 0.24 | |||
| 平均實現售價(每噸) | $ | 30.17 |
$ | 28.69 |
$ | 28.46 $ |
29.18 $ | 31.49 $ |
32.72 $ |
47.34 $ |
47.37 |
| 標準半軟焦煤╱優質動力煤 | |||||||||||
| 煤炭銷量(以百萬噸計) | 0.54 | 0.26 | 0.13 | 0.40 | 0.51 | 0.59 | 0.85 | 0.40 | |||
| 平均實現售價(每噸) | $ | 30.80 |
$ | 33.12 |
$ | 32.71 $ |
31.88 $ | 31.67 $ |
35.67 $ |
33.34 $ |
32.60 |
| 標準動力煤 | |||||||||||
| 煤炭銷量(以百萬噸計) | – | – | – | – | – | – | 0.09 | 0.12 | |||
| 平均實現售價(每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4.88 $ |
24.26 |
| 洗選煤 | |||||||||||
| 煤炭銷量(以百萬噸計) | 0.10 | 0.02 | – | 0.20 | 0.25 | 0.17 | 0.01 | 0.15 | |||
| 平均實現售價(每噸) | $ | 41.30 |
$ | 43.26 |
$ | – $ |
42.95 $ | 42.37 $ |
44.20 $ |
45.07 $ |
44.02 |
| 總計 | |||||||||||
| 煤炭銷量(以百萬噸計) | 0.99 | 0.49 | 0.20 | 0.99 | 0.81 | 0.88 | 1.06 | 0.91 | |||
| 平均實現售價(每噸) | $ | 31.63 |
$ | 31.66 |
$ | 31.18 $ |
33.04 $ | 34.98 $ |
36.80 $ |
34.91 $ |
37.32 |
| 原煤產量(以百萬噸計) | 0.52 | – | 0.01 | 1.48 | 1.21 | 1.33 | 1.03 | 1.87 | |||
| 售出產品之銷售成本(每噸) | $ | 20.23 |
$ | 21.16 |
$ | 30.36 $ |
23.68 $ | 19.16 $ |
25.04 $ |
22.08 $ |
30.80 |
| 售出產品直接現金成本(每噸)(i) | $ | 12.38 |
$ | 9.90 |
$ | 11.69 $ |
13.61 $ | 18.03 $ |
17.18 $ |
10.82 $ |
14.41 |
| 售出產品之礦場管理現金成本(每噸)(i) | $ | 1.15 |
$ | 1.70 |
$ | 2.50 $ |
1.29 $ | 1.09 $ |
1.39 $ |
1.41 $ |
2.19 |
| 售出產品總現金成本(每噸)(i) | $ | 13.53 |
$ | 11.60 |
$ | 14.19 $ |
14.90 $ | 19.12 $ |
18.57 $ |
12.23 $ |
16.60 |
| 其他營運數據 | |||||||||||
| 生產廢料剝離量(百萬立方米) | 1.67 | – | 0.57 | 3.61 | 4.36 | 5.34 | 4.91 | 5.54 | |||
| 剝採率(生產每噸煤炭之廢料剝離量(立方米)) | 3.20 | – | 85.08 | 2.44 | 3.61 | 4.01 | 4.76 | 2.97 | |||
| 損失受傷工時率(ii) | – | 0.04 | 0.09 | 0.08 | 0.08 | 0.06 | 0.00 | 0.00 |
-
(i) 非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財務計量。請見「非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財務計量」一節。售出產品現金 成本已扣除閒置礦場資產現金成本。
-
(ii) 每200,000工時及按照連續12個月的平均值計算。
– 21 –
季度財務業績概要
本公司的綜合財務報表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頒佈的國際財 務報告準則呈報。以下表格提供摘錄自本公司年度及中期綜合財務報表的過去8個季度的 季度業績摘要:
| 以千美元列報,每股資料除外 | 2020年 | 2019年 | 2019年 | 2018年 | |||||||
|---|---|---|---|---|---|---|---|---|---|---|---|
| 季度截止日期 | 9月30日 | 6月30日 | 3月31日12月31日 | 9月30日 | 6月30日 | 3月31日12月31日 | |||||
| 財務業績 | |||||||||||
| 收益(i) | $ | 30,960 | $ | 14,975 | $ | 6,137 $ |
32,113 $ | 28,309 $ | 32,479 $ | 36,811 $ | 33,814 |
| 銷售成本(i) | (20,027) | (10,366) | (6,071) | (23,446) | (15,518) | (22,031) | (23,405) | (28,027) | |||
| 毛利(不包括閒置礦產資產成本) | 11,789 | 6,286 | 1,462 | 9,971 | 13,664 | 11,318 | 14,357 | 7,305 | |||
| 毛利(包括閒置礦產資產成本) | 10,933 | 4,609 | 66 | 8,667 | 12,791 | 10,448 | 13,406 | 5,787 | |||
| 其他經營收入╱(開支) | (575) | (5,150) | 470 | (1,589) | (1,245) | (2,333) | (414) | (2,921) | |||
| 管理費用 | (1,789) | (1,291) | (1,771) | (1,386) | (2,074) | (2,878) | (3,109) | (1,583) | |||
| 評估及勘探費用 | (63) | (52) | (56) | (382) | (22) | (23) | (25) | (36) | |||
| 經營業務溢利╱(虧損) | 8,506 | (1,884) | (1,291) | 5,310 | 9,450 | 5,214 | 9,858 | 1,247 | |||
| 融資成本 | (9,885) | (7,258) | (7,135) | (7,095) | (7,184) | (7,001) | (6,739) | (10,899) | |||
| 融資收入 | 2,583 | 2 | 43 | 36 | 68 | 4,305 | 17 | 13 | |||
| 應佔合營企業盈利╱(虧損) | 660 | 268 | (46) | 225 | 277 | 375 | 452 | 416 | |||
| 所得稅開支 | (793) | (900) | (732) | (659) | (468) | (801) | (1,439) | (1,023) | |||
| 淨溢利╱(虧損) | 1,071 | (9,772) | (9,161) | (2,183) | 2,143 | 2,092 | 2,149 | (10,246) | |||
| 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虧損) | $ | – |
$ | (0.04) |
$ | (0.03) $ |
(0.01) $ | 0.01 $ |
0.01 $ |
0.01 $ |
(0.04) |
(i) 收益及銷售成本與本公司煤炭經營分部的敖包特陶勒蓋煤礦有關。有關本公司可呈報經營 分部的進一步分析,請參閱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附註3。特許費用已由收益重新分類至 銷售成本。
– 22 –
流動資金及資本資源
流動資金與資本管理
本公司已制定策劃、預算和預測程序,以協助確定本公司持續正常營運和擴展計劃所需 的資金。
銀行貸款
於2018年5月15日,SGS從一家蒙古銀行(「銀行」)取得本金金額為280萬美元的銀行貸款 (「2018年銀行貸款」),其主要商業條款如下:
-
到期日定於自提取起計24個月(其後於2020年5月18日延長12個月);
-
年利率為15%及利息須按月支付;及
-
若干物業、設備及器材項目已質押為2018年銀行貸款之抵押品。於2020年9月30 日,已質押物業、設備及器材項目賬面淨值為10萬美元( 2019年12月31日:40萬美 元)。
於2020年9月30日,2018年銀行貸款之未償還本金餘額為280萬美元( 2019年12月31日: 280萬美元),本公司應付利息可忽略不計(2019年12月31日:可忽略不計)。
Turquoise Hill Resources Ltd(「Turquoise Hill」)成本報銷
於2015年4月23日向Novel Sunrise Investments Limited(「Novel Sunrise」)進行之私人配售 完成前,Rio Tinto plc(「Rio Tinto」)為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Rio Tinto過往曾就由Rio Tinto委任為本公司工作之若干名Rio Tinto僱員之薪酬及福利,以及Rio Tinto就本公司之 過往內部調查而參與三方委員會所產生之部分法律及專業費用,向本公司尋求報銷。Rio Tinto其後將其就該等成本及費用向本公司尋求報銷之權利轉讓並指派予Turquoise Hill 。
於2020年9月30日,Turquoise Hill要求支付之可報銷成本及費用款項(「TRQ可報銷款項」) 為810萬美元(該款項計入應付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內)。於2016年10月12日,本公司收 到Turquoise Hill發出之函件,當中建議就未償還TRQ可報銷款項作出定期付款安排。 於2020年11月12日,本公司收到Turquoise Hill的消息,告知Turquoise Hill有意就未償 還的TRQ可報銷款項的還款計劃與本公司重新進行討論。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與 Turquoise Hill尚未達成有關還款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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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經營考慮因素
本公司的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以持續經營基準編製,即假設本公司最低限度至2021年9 月30日將持續經營,並將能在正常營運中變現其資產並清償到期債務。然而,為實現持 續經營,本公司必須產生足夠營運現金流、獲取額外資本或選擇戰略重組、再融資或其 他交易以提供額外流動資金。
若干不利狀況及重大不明朗因素使本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及編製本公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 報表所採用之持續經營假設存有重大疑問。本公司於2020年9月30日有資產虧絀7,330萬 美元,於2019年12月31日則有資產虧絀4,920萬美元,而於2020年9月30日有營運資金 虧絀(流動負債超出流動資產)達2.170億美元,而於2019年12月31日則有營運資金虧絀 1.147億美元。
於2020年9月30日的營運資金虧絀中包括多項重大責任,包括根據2019年延期支付協 議、2020年2月延期支付協議、2020年3月延期支付協議、2020年4月延期支付協議、 2020年5月延期支付協議、2020年6月延期支付協議及2020年11月延期支付協議之利息共 8,480萬美元。
此外,普通股分別從2020年6月19日及2020年8月17日於多倫多證交所及香港聯交所暫停 交易。直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履行復牌指引下的若干條件,包括但不限於刊發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經審核財務報表。然而,若普通股於多倫多證交所或香港聯交 所除牌,則觸發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違約,引致2020年11月延期支付協議項下的延期立 即終止,中投公司並不需要向本公司追討或發出通知的情況下,將加速中投公司可換股 債券及2020年11月延期支付協議項下所有本金、利息及其他欠款即時到期並須予支付。
本公司於2020年9月30日亦有其他流動負債,包括應付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7,760萬美元 及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項下應付利息8,480萬美元。應付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須於短期內 償還,包括SGS按要求應付蒙古稅務局(「蒙古稅務局」)未付稅項3,27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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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或未能按時償還所有應付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而持續延遲償還結欠供應商及債 權人的若干應付貿易款項或會影響本公司的採礦業務,並導致針對本公司而提出的潛在 法律訴訟及╱或破產程序。除本公告其他地方所披露者外,於2021年1月4日,本公司並 無面對該等訴訟或程序。
此外,本公司獲告知,為防止新冠病毒疫情擴散,蒙古國應急委員會宣佈自2020年2月 11日起關閉通往中國的蒙古南部邊境。因此,本公司因邊境關閉而自2020年2月11日起 至2020年3月27日,暫停向中國出口煤炭。
於2020年3月28日,中蒙邊境重新開放試行煤炭出口,但對試行期間允許出口的煤炭總 量實施限制。自2020年3月28日起,本公司向中國出口的煤炭量不斷提高。於2020年4月 至12月期間,本公司由蒙古向中國出口煤炭合共240萬噸,而2019年同期出口煤炭合共 260萬噸。
邊境關閉已經對本公司2020年第一及第二季度的銷售及現金流造成不利影響。為緩解邊 境關閉之財務影響及儲備營運資金,本公司自2020年2月起暫停主要採礦業務(包括煤炭 開採活動),減少生產並僅進行混煤活動,並同時安排約一半員工休假。自2020年8月2 日起,本公司恢復包括採煤、混煤及洗煤在內的採礦業務。於2020年12月31日,SGS於 敖包特陶勒蓋煤礦僱用237名員工( 2019年12月31日:383名員工)。本公司於2020年8月 至12月期間生產了150萬噸,而2019年8月至12月期間生產了230萬噸。於2020年11月11 日,蒙古首都烏蘭巴托出現數宗新冠病毒個案。因此,蒙古地方當局已採取若干預防措 施以盡量減少進一步傳播並宣佈對烏蘭巴托進行封鎖,於2020年11月12日生效。儘管截 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採礦業務及從蒙古向中國出口煤炭仍在繼續,本公司無法保證可持 續向中國出口煤炭,或邊境不會因日後爆發新冠病毒疫情而再次關閉。本公司將繼續密 切監控新冠病毒疫情的發展及其對向中國出口煤炭的影響,並將迅速作出反應以儲備本 公司營運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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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件或狀況之結果存在重大不明朗因素,而此可能令本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有重大 疑問,因此,本公司可能無法在正常營運中變現資產並清償債務。倘於編製簡明綜合中 期財務報表時使用持續經營基準被釐定為不恰當,則將須作出調整以將本公司資產賬面 值撇減至其可變現價值,計提可能產生的任何額外負債撥備,並將非流動資產及非流動 負債分別重新分類至流動資產及流動負債。該等調整的影響尚未於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 表中反映。倘本公司不能持續經營,則其可能被迫根據適用的破產及資不抵債法案尋求 寬免。
本公司管理層已編製涵蓋2020年9月30日起的12個月期間的現金流預測。現金流預測已 計及本公司業務於預測期內將產生的預期現金流,其中包含節流措施。具體而言,本公 司已計及以下改善本公司的流動資金及財務狀況的措施,其中包括:(i)與中投公司訂立 2020年11月延期支付協議,在若干前設下將2020年11月延期支付款項延遲至2023年8月 31日支付;(ii)與若干供應商達成延期支付安排並優化付款條款;(iii)SGS計劃自2020年6 月起按月付款,減少拖欠蒙古稅務局的尚未償還應付稅項;(iv)透過濕洗及混煤減少低質 量煤炭的存貨;及(v)自2020年8月起恢復採煤活動,增加煤炭供應。此外,本公司管理 層認為本公司將可刊發所有未公佈之財務業績,以遵守復牌指引的其中一項必須履行條 件,使普通股避免於香港聯交所除牌,繼而觸發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違約事件。經考慮 上述措施,及鑒於中蒙邊境自2020年3月28日起重新開放,董事認為將有足夠財務資源 繼續其營運,及履行其於2020年9月30日起未來12個月到期的財務責任,並因此信納按 持續經營基準編製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乃屬恰當。
影響本公司流動資金狀況的因素已得到密切監察,包括但不限於新冠病毒疫情的影響、 中國的經濟增長、煤炭市場價格、生產水平、營運現金成本、資本成本、本公司營運所 在國家的貨幣匯率,以及勘探及酌情開支。
於2020年9月30日及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並無任何外部強加的資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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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
於2009年11月,本公司與中投公司簽署了一份融資協議,以向其發行5億美元的有擔保 可換股債券,利率為8.0%(其中6.4%以現金每半年支付一次,1.6%以本公司股份每年支 付一次),最長期限為30年。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由本公司資產和若干附屬公司的第一押 記作抵押。該項融資主要用途是加快推進蒙古的投資計劃、作為營運資金、償還債務、 一般費用和管理費用,以及其他一般企業用途。
於2010年3月29日,本公司行使了債券轉換權,按11.64美元(折合11.88加元)的兌換價將 最高為2.5億美元的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轉換為約2,150萬股股份。於2020年6月30日,中 投公司擁有本公司已發行及流通之普通股約23.8%的權益。
於2017年6月12日,本公司就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項下原定於2017年5月19日到期之2,230 萬美元現金利息和相關費用之經修訂還款安排與中投公司簽訂2017年6月延期支付協議。 2017年6月延期支付協議之主要償還條款為:(i)本公司須於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期 間,按月償還平均220萬美元之現金利息和相關費用;及(ii)本公司須於2017年11月19日 償還現金利息及相關費用共970萬美元。
於2019年4月23日,本公司與中投公司簽訂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內容有關下列款項的 延期支付及經修訂還款時間表:(i)根據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及2017年6月延期支付協議, 於2018年11月19日到期應付中投公司的未償還現金及實物支付利息以及相關費用共4,180 萬美元;及(ii)根據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自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19日(包括該日)應 付中投公司之現金及實物支付利息付款共2,790萬美元。根據多倫多證交所公司手冊第 501(c)條,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於2019年6月13日在本公司股東週年及特別大會續會上獲 通過。
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之主要償還條款為:(i)本公司同意於2019年11月至2020年6月期間分 八期支付共1,430萬美元;(ii)本公司同意以現金付款而非發行普通股的方式支付於延期支 付事項涵蓋的實物支付利息;及(iii)本公司同意於2020年6月20日支付餘額6,260萬美元。 本公司同意支付按年利率6.4%計算之延期支付費用作為延期支付事項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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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條款項下款項悉數償還之前任何時間,就替任或終止首席執行 官及首席財務官職務之其中一人或同時兩人前,本公司須諮詢中投公司並取得其書面同 意,否則有關事宜將構成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之違約事件,但如董事會(「董事會」)建議 以董事會揀選的提名人代替上述任何一人或同時代替二人,而董事會是按真誠行事,是 為本公司的最佳利益而揀選適合的替代人選,中投公司不得無故拒絕給予有關同意。
作為同意延期支付事項的一項條件,中投公司要求對SGS與中投公司簽署的日期為2009 年11月19日的合作協議進行修訂及重列,以闡明根據合作協議自2017年1月1日起應付中 投公司服務費的計算方式。具體而言,經修訂及重列合作協議項下的管理費乃基於本公 司及其所有附屬公司源於向中國所作銷售實現的淨收益(而非本公司及其於合作協議項下 目前包含的蒙古附屬公司實現的淨收益)釐定。作為延期支付根據經修訂及重列合作協議 應付中投公司的額外管理費代價,本公司同意按結欠管理費的2.5%向中投公司支付延期 費。根據經修訂及重列合作協議,本公司同意於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期間分六期向 中投公司支付總結欠管理費及相關應計延期費420萬美元。本公司於2019年4月23日與中 投公司落實經修訂及重列合作協議。
根據該等條款,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以及經修訂及重列合作協議均於2019年6月13日(即 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及特別大會續會上獲通過當日)生效。
有關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本公司亦宣佈,其有意就結欠中投公司之款項討論潛在債務 重組計劃,而該計劃對本公司及中投公司均有裨益;及將成立由獨立董事組成的特別委 員會以確保在磋商及檢討任何有關重組時將公允地考慮其少數股東的權益;然而本公司 不保證可達致有利結果。截至本公告日期,重組計劃並無任何重大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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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20年2月19日,本公司與中投公司訂立2020年2月延期支付協議,據此,中投公司同 意允許本公司延期支付:(i)2020年2月延期支付款項;及(ii)根據經修訂及重列合作協議 於2020年2月14日到期及應付予中投公司的管理費約70萬美元。2020年2月延期支付協議 於2020年3月10日生效(即本公司根據適用多倫多證交所規則獲得多倫多證交所對2020年2 月延期支付協議的必要批准日期)。
2020年2月延期支付協議的主要條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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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延期支付款項將延期至2020年6月20日支付,而管理費將延期至本公司償 還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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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延期支付該等款項的代價,本公司同意向中投公司支付:(i)就2020年2月延期 支付款項,自每筆2020年2月延期支付款項根據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本應到期及應 付之日起,按6.4%年利率計算的延期費;及(ii)就管理費,自其根據經修訂及重列 合作協議本應到期及應付之日起,按2.5%年利率計算的延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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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同意每月向中投公司提供有關其營運及財務事宜的最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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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本公司預計於協定2020年2月延期支付協議前可能需要延期支付將於2020年4月 至2020年6月期間根據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及經修訂及重列合作協議每月到期及應 付的款項,本公司及中投公司已同意每月就該等到期款項的延期支付真誠磋商。然 而,本公司無法保證可以達成有利結果或以有利條款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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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同意遵守其於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及經修訂及重列合作協議(經2020年2月延 期支付協議修訂)下的所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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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中投公司同意2020年2月延期支付協議中的任何內容均不會損害中投公司分 別根據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以及經修訂及重列合作協議,隨時尋求任何補救措施的 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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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20年3月10日,本公司與中投公司協定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項下於2020年3月19日到 期及應付予中投公司的2020年3月延期支付款項將延期至2020年6月20日支付。2020年3 月延期支付協議之條款與2020年2月延期支付協議之條款基本相似,包括本公司同意向中 投公司支付就2020年3月延期支付款項,自2020年3月19日起,按6.4%年利率計算的延期 費。2020年3月延期支付協議於2020年3月25日生效(即本公司根據適用多倫多證交所規 則獲得多倫多證交所對2020年3月延期支付協議的必要批准日期)。
於2020年4月10日,本公司與中投公司協定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項下於2020年4月19日到 期及應付予中投公司的2020年4月延期支付款項將延期至2020年6月20日支付。2020年4 月延期支付協議之條款與2020年2月延期支付協議之條款基本相似,包括本公司同意向中 投公司支付就2020年4月延期支付款項,自2020年4月19日起,按6.4%年利率計算的延期 費。2020年4月延期支付協議於2020年4月29日生效(即本公司根據適用多倫多證交所規 則獲得多倫多證交所對2020年4月延期支付協議的必要批准日期)。
於2020年5月8日,本公司與中投公司協定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及經修訂及重列合作協議 項下分別於2020年5月19日及2020年5月15日到期及應付予中投公司的2020年5月延期支付 款項將延期至2020年6月20日支付。2020年5月延期支付協議之條款與2020年2月延期支 付協議之條款基本相似,包括本公司同意向中投公司支付就延期現金利息及延期費,自 2020年5月19日起,按6.4%年利率計算的延期費及就延期管理費,自2020年5月15日起, 按2.5%年利率計算的延期費。2020年5月延期支付協議於2020年6月8日生效(即本公司根 據適用多倫多證交所規則獲得多倫多證交所對2020年5月延期支付協議的必要批准日期)。
於2020年6月19日,本公司與中投公司協定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及於2020年2月至5月期 間訂立的先前延期支付協議項下於2020年6月19日到期及應付予中投公司的2020年6月 延期支付款項將延期至2020年9月14日。2020年6月延期支付協議的條款與2020年2月延 期支付協議的條款基本相似,包括本公司同意向中投公司支付就2020年6月延期支付款 項,自2020年6月19日起,按6.4%年利率計算的延期費。2020年6月延期支付協議於2020 年7月17日生效(即本公司根據適用多倫多證交所規則獲得多倫多證交所對2020年6月延期 支付協議的必要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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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20年11月19日,本公司與中投公司訂立2020年11月延期支付協議,據此,中投公司 同意本公司延期支付2020年11月延期支付款項。2020年11月延期支付協議及相關條款、 協議以及2020年11月延期支付協議項下各方的責任須待本公司根據適用多倫多證交所規 則就2020年11月延期支付協議取得本公司股東的必要批准後,方可生效。於2020年10月 29日,本公司於不列顛哥倫比亞證券委員會取得命令,其部分撤回停止交易令,(其中 包括)允許本公司簽立2020年11月延期支付協議。
2020年11月延期支付協議的主要條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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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延期支付款項將延期至2023年8月31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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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公司同意放棄因普通股於多倫多證交所短暫停牌(自2020年6月19日開始)及於 香港聯交所暫停買賣(自2020年8月17日開始)(停牌期間均超過五個交易日)導致的 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項下任何違約或違約事件而產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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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延期支付2020年11月延期支付款項的代價,本公司同意向中投公司支付:(i)對 於根據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及2020年6月延期支付協議應付的2020年11月延期支付 款項而言,自每筆2020年11月延期支付款項根據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或2020年6月 延期支付協議(如適用)本應到期及應付之日起,按6.4%年利率計算的延期費;及(ii) 對於根據經修訂及重列合作協議應付的2020年11月延期支付款項而言,自管理費根 據經修訂及重列合作協議本應到期及應付之日起,按2.5%年利率計算的延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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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延期支付協議並無載明關於2020年11月延期支付款項及相關延期費的固 定還款時間表。取而代之的是,本公司與中投公司協定每月真誠評估本公司的財務 狀況及營運資金狀況,並在充分顧及本公司營運及業務於當時的營運資金需求,同 時兼顧確保本公司的營運及業務不會因任何還款而受到重大損害的情況下,釐定本 公司能夠償還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2020年6月延期支付協議或經修訂及重列合作 協議項下的2020年11月延期支付款項及相關延期費的金額(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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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1月19日起至2020年11月實物利息獲悉數償還止,中投公司保留權利,可 根據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要求本公司通過發行及交付實物利息股份的方式支付全部 或部分2020年11月實物利息,前提是於發行該等股份日期,普通股至少於一間證券 交易所上市及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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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於2020年11月延期支付款項及相關延期費獲悉數償還前任何時間內,本公司建議 委任、替任或終止一名或多名首席執行官、首席財務官或任何其他負責其主要業務 職能或其主要附屬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則本公司在落實相關委任、替任或終止前 必須事先與中投公司溝通並獲得中投公司的書面同意。
直至2020年11月延期支付協議獲本公司股東批准及其項下的延期及豁免生效前,本公司 仍就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及2020年6月延期支付協議出現違約,中投公司可能宣佈結欠的 款項即時到期及要求償還,並可能採取行動強制執行相關付款,此將對本公司的業務及 營運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並對普通股股價及波幅產生負面影響,以及任何於該等股份的 投資都可能遭遇重大減值或完全虧損。
於2020年9月30日,2020年6月延期支付款項的延期並未生效。此外,自2020年6月19日 起,普通股在多倫多證交所短暫停牌超過五個交易日,此乃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項下之 另一違約事件。其後,根據2020年11月延期支付協議,中投公司同意(i)2020年6月延期 支付款項的延期;及(ii)放棄因普通股於多倫多證交所短暫停牌(自2020年6月19日開始) 及於香港聯交所暫停買賣(自2020年8月17日開始)(停牌期間均超過五個交易日)導致的 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項下任何違約或違約事件而產生的權利。然而,2020年11月延期支 付協議項下的延期及豁免須待本公司根據適用多倫多證交所規則就2020年11月延期支付 協議取得本公司股東的必要批准後,方可作實。因此,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就中投 公司可換股債券及2020年6月延期支付協議出現違約。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要求本公司在 2020年9月30日將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的全部結餘分類為流動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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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業仲裁
於2015年6月24日,First Concept就於2014年5月19日訂立及於2014年6月27日修訂,總代 價為1,150萬美元的煤炭供應協議(「煤炭供應協議」)向SGS發出仲裁通知書(「通知書」)。
於2018年1月10日,本公司收到有關商業仲裁的屬機密之部分仲裁裁決(「仲裁裁決」)(惟 有關仲裁費用外之最終裁決)。根據仲裁裁決,SGS被判令向First Concept償還1,150萬美 元款項(即SGS已收取作為購買煤炭之預付款項),連同於收取預付款項日至仲裁裁決日 期期間按單利年利率6%計算之應計利息,以及其後直至悉數付款期間按單利年利率8% 計算之應計利息。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惟日後將裁決的有關仲裁費用除外。
於2018年11月14日,本公司就仲裁裁決與First Concept訂立和解契據。和解契據訂立全 面及最終履行仲裁裁決以及解決仲裁相關的費用事宜及煤炭供應協議所產生的任何其他 糾紛。據此,SGS須全面及最終履行仲裁裁決之責任,以及解決仲裁相關的費用事宜及 煤炭供應協議所產生的任何其他糾紛,SGS同意向First Concept支付金額1,390萬美元連 同按單利年利率6%計算之利息,由2018年11月1日開始計算直至悉數付款為止,由2018 年11月開始按12個月分期支付。First Concept同意在SGS遵照和解契據條款的情況下,豁 免有關仲裁及仲裁裁決的費用以及由2018年1月4日到2018年10月31日期間的利息(「豁免 費用」)。
於2019年10月16日,SGS接獲First Concept發出的通知,指稱本公司已出現和解契據項 下的違約行為,並要求全數支付和解契據項下到期的結欠和解契據款項,否則,First Concept將會根據和解契據向SGS開展法律訴訟。
SGS於2020年2月7日獲其蒙古銀行知會,銀行接獲蒙古法院判決執行機構(「蒙古法院判 決執行機構」)發出的要求,凍結SGS於蒙古的相關銀行賬戶,內容有關執行仲裁裁決。 於2020年2月7日,約80萬美元銀行存款已被銀行凍結,該等金額隨後於2020年3月6日轉 至蒙古法院判決執行機構。
於2020年6月7日,SGS與First Concept訂立和解協議,據此,SGS同意向First Concept悉 數支付最終和解金800萬美元。本公司於2020年6月悉數支付最終和解金及截至本公告日 期結欠First Concept的金額為零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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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事項及或然事件
集體訴訟
於2014年1月,加拿大律師事務所Siskinds LLP於安大略省法院就本公司先前於本公司公 開文件中披露的重列若干財務報表(「重列事宜」)對本公司、其若干前任高級職員及董事 及其前任核數師(「前任核數師」)提起集體訴訟(「集體訴訟」)。
為開展及繼續進行集體訴訟,原告須根據安大略省證券法尋求法院許可(「允許動議」)及 根據安大略省集體訴訟法證實訴訟為集體訴訟(「證實動議」)。安大略省法院已於2015年 11月5日對允許動議作出判決,駁回了針對前任高級職員及董事的訴訟,但容許繼續進 行針對本公司的訴訟,內容有關重列事宜中指稱影響本公司證券在第二市場買賣的失實 陳述。原告針對前任核數師的訴訟於提出允許動議前得到和解。
原告與本公司雙方均就允許動議判決向安大略省上訴法院提出上訴。於2017年9月18 日,安大略省上訴法院駁回本公司關於允許動議的上訴,容許原告展開及繼續進行集體 訴訟。同時,安大略省上訴法院容許原告繼續進行其就重列事宜針對前任高級職員及董 事的訴訟。
本公司已於2017年11月向加拿大最高法院申請上訴,但加拿大最高法院於2018年6月駁 回上訴。
於2018年12月,各方同意遵守證實命令,據此,針對前任高級職員及董事的訴訟已被撤 回,僅繼續進行針對本公司的集體訴訟。
自2018年12月起,各方律師已進行以下行動:(1)參加動議法官審理的兩個案件會議;(2) 本公司向原告出示若干文件;(3)原告的律師於2020年5月至2020年11月期間審閱該等文 件;及(4)排期在2021年2月及3月進行案情調查。本公司正敦促提早進行審訊。
本公司堅信其可據理力辯,並將繼續透過本公司就此事宜所聘請的獨立加拿大訴訟律師 對集體訴訟極力進行辯護。由於訟訴本身存在不確定性,因此無法預測集體訴訟的最終 結果或確定潛在損失(如有)的數額。然而,本公司已判斷毋須於2020年9月30日對此事 宜作出撥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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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額濟納錦達的洗煤加工合約
本公司於2011年與中國內蒙古煤炭有限公司的附屬公司額濟納錦達訂立協議,濕洗來自 敖包特陶勒蓋煤礦的煤炭。該協議由合同生效日起計有效期五年,提供每年濕洗約350 萬噸煤炭的服務。
根據與額濟納錦達訂立的原協議,濕洗設施須於2011年10月1日開始投入商業營運,本 公司根據濕洗合同須支付額外費用1,850萬美元。本公司於各報告日期均評估與額濟納錦 達訂立的協議並釐定不大可能需要支付該1,850萬美元。因此,本公司已釐定毋需於2020 年9月30日就此事宜作出撥備。
南戈壁省的特別需求地區
於2015年2月13日,整個蘇木貝爾的採礦許可證及部分SGS蒙古勘探證9443X(9443X已於 2016年1月轉換為採礦許可證MV-020436)(「許可證區域」)已被納入至特別保護區(以下統 稱為「特別需求地區」),特別需求地區是由Umnugobi Aimag的大呼拉爾的公民代表(「大 呼拉爾公民代表」)最新成立,以嚴格的制度保護自然環境且禁止特別需求地區內的開採 活動。
於2015年7月8日,SGS與大呼拉爾公民代表主席(作為答辯人代表)就將許可證區域完全 從特別需求地區剔除達成協議(「友好協議」),惟須待大呼拉爾公民代表召開大會確認友 好協議後方可作實。雙方已向行政法院主管法官正式呈交友好協議供其審批,要求根據 蒙古行政法院程序法撤銷有關訴訟。於2015年7月10日,法官頒令批准友好協議並撤銷 訴訟,重申大呼拉爾公民代表須於下屆大會採取必要行動,將許可證區域從特別需求地 區剔除,並向相關部門登記更新後的特別需求地區範圍。本公司不可在蘇木貝爾進行採 礦活動,惟及直至本公司取得恢復蘇木貝爾許可證(定義見下文)的法院頒令及直至將許 可證區域從特別需求地區剔除為止。
於2016年6月29日,蒙古議會及大呼拉爾公民代表舉行選舉。因此,本公司意識到可能 會就特別需求地區採取額外行動。然而,本公司尚未接獲大呼拉爾公民代表下屆大會舉 行時間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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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木貝爾礦藏的採礦許可證被吊銷
SGS於2019年8月26日接獲蒙古礦產資源和石油管理局(「MRAM」)發出的通知書,通 知本公司所持有的蘇木貝爾礦藏的三項採礦許可證(MV-016869 、MV-020436及MV020451)(「蘇木貝爾許可證」)已被MRAM地籍部主管吊銷,自2019年8月21日起生效。
根據通知書,蘇木貝爾許可證乃根據礦產法第56章第56.1.5條、一般行政法第4章第4.2.1 及4.2.5條和第28章第28.1.1條,以及根據蒙古環境及觀光部部長指令下成立的工作小組 發出的議決令而被吊銷。根據該議決令,該工作小組裁定SGS已違反其有關蘇木貝爾礦 藏的環境復原責任。蘇木貝爾礦藏為一個佔地約22,263公頃之未開發的煤礦,位於本公 司在蒙古的敖包特陶勒蓋煤礦以東約20公里。本公司全資擁有蘇木貝爾礦藏。
本公司認為蘇木貝爾許可證被吊銷並無任何依據。本公司並不知悉其於履行有關蘇木貝 爾礦藏的環境復原責任方面有任何不足之處。於2019年10月4日,SGS已於行政法院向 MRAM及蒙古環境及觀光部提出上訴,以尋求恢復蘇木貝爾許可證的頒令。上訴法院於 2020年10月作出裁決且判令接納SGS的上訴並恢復蘇木貝爾許可證。訴訟已轉介至首都 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進行終審裁決。本公司預計最高法院將於2021年第一季度末前作 出終審裁決。本公司將採取所有其認為有必要的行動,包括其他法律行動,以恢愎蘇木 貝爾許可證。然而,本公司目前無法保證將會達致有利結果。本公司目前於敖包特陶勒 蓋煤礦的開採業務並無受蘇木貝爾許可證被吊銷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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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特許費用
於2017年,於計算須向蒙古政府支付的特許費用時,本公司被蒙古稅務部門指示要使用 蒙古政府確定的「基準價」,而非按照實際合同價格計算之銷售價格。儘管截至本公告日 期,本公司並未就該事宜收到官方函件,惟不能保證蒙古政府不會否決本公司使用的計 價基準,從而根據蒙古稅法被裁定該價錢為「非市場」。管理層相信其對相關法律之解讀 合理,並會維持本公司就特許費用的立場。
於2019年9月4日,蒙古政府進一步公佈了一項特許費用機制決議。自2019年9月1日起, 如果合同銷售價格低於蒙古政府釐定之基準價超過30% ,則應付特許費用將會根據蒙古 政府的基準價而非合同銷售價格計算。
限制向中國進口F級煤炭
由於中國當局對策克邊境制定了進口限制,本公司自2018年12月15日起被禁止向中國運 輸銷售F級的煤炭產品。本公司連同其他蒙古煤炭公司已與中國當局進行商討,內容有 關潛在修訂或撤回該等進口限制以允許對中國進口F級煤炭,但不保證可達致有利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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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
展望未來,中國市場狀況預計將對煤炭公司構成挑戰,因存在諸多不確定性因素,包括 新冠病毒疫情及其對中國經濟的負面影響曠日持久的風險,可能再次關閉中蒙邊境及對 於進口至中國F級煤炭的持續限制措施。本公司將持續密切監察該等發展情況及其對向中 國出口煤炭的影響並採取所有必要措施以減緩對本公司潛在營運及財務影響。
長遠而言,本公司仍對中國煤炭市場保持謹慎樂觀,我們認為,在可預見的未來,煤炭 仍將是中國所倚賴的主要能源來源。我們預計,減少低質煤炭供應所產生的裨益,將被 中國不確定的宏觀經濟環境所抵銷。
本公司中期目標如下:
-
優化產品組合 -本公司將著重通過(i)優化採礦作業及採用更先進的採礦技術及設 備;(ii)在本公司的洗煤廠濕洗低質煤;(iii)用高質煤混合低質煤;及(iv)採用適合本 公司的其他加工方法以改善產品組合,提高高質煤產量。
-
擴大客戶基礎 -本公司將致力於增加銷量、擴大銷售網絡以及實現其客戶群的多元 化以增強本公司的定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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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成本結構 -本公司將致力降低其生產成本及通過增強創新、培訓及生產效率以 及與煤炭開採公司訂立第三方合同以優化成本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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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對社會負責的方式經營 -本公司將繼續以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的方式,維持最高水 準的健康、安全及環保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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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未來,本公司將繼續專注於創造股東價值,為此將充分發揮自身的主要競爭優勢, 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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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位置 -敖包特陶勒蓋煤礦距離本公司主要煤炭市場中國約40公里。本公司具有 基礎設施優勢,距離中國主要煤炭分銷中轉站約50公里,並設有鐵路連接中國主要 煤炭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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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的資源及儲量基礎 -敖包特陶勒蓋礦藏擁有1.141億噸礦儲量,而煤炭資源總量 包括探明及控制資源量1.946億噸及推斷資源量3,210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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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與中國之間的橋樑 -本公司具備抓住中國及蒙古目前在「一帶一路」倡議下所 呈現商機的有利地位。本公司將尋求具有中國國企身份的兩名最大股東(即中投公 司及信達)的潛在戰略支援,而本公司亦於過去十二年在蒙古維持著優秀的營運業 績,為蒙古最大型企業及納稅人之一。
非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財務計量
現金成本
本公司以現金成本說明就令存貨達至其現址及現況所產生的現金生產及相關現金成本。 現金成本包括所有生產成本,其中包括直接及間接生產成本,惟閒置礦場資產成本及非 現金開支除外。非現金開支包括股票薪酬開支、煤炭庫存存貨減值,以及物業、設備及 器材和礦產的折舊及損耗。本公司使用該績效指標以監察其內部經營業務現金成本,相 信該指標為投資者及分析師提供有關本公司相關經營業務現金成本的實用資料。本公司 認為,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編製的傳統績效指標不足以說明其採礦業務產生現金流的 能力。本公司根據銷售基準呈報現金成本。該績效指標獲採礦行業廣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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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收入資料概要
(所有金額以千美元計,股份及每股金額除外)
| 截至9月30日止三個月 | 截至9月30日止三個月 |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 |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 | ||
|---|---|---|---|---|---|
| 2020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19年 | ||
| 收益 | $ | 30,960$ |
28,309$ | 52,072$ |
97,599 |
| 銷售成本 | (20,027) | (15,518) | (36,464) | (60,954) | |
| 毛利 | 10,933 | 12,791 | 15,608 | 36,645 | |
| 其他經營開支 | (575) | (1,245) | (5,255) | (3,992) | |
| 管理費用 | (1,789) | (2,074) | (4,851) | (8,061) | |
| 評估及勘探費用 | (63) | (22) | (171) | (70) | |
| 經營業務溢利 | 8,506 | 9,450 | 5,331 | 24,522 | |
| 融資成本 | (9,885) | (7,184) | (24,250) | (20,915) | |
| 融資收入 | 2,583 | 68 | 2,600 | 4,381 | |
| 應佔合營企業盈利 | 660 | 277 | 882 | 1,104 | |
| 稅前溢利╱(虧損) | 1,864 | 2,611 | (15,437) | 9,092 | |
| 即期所得稅開支 | (793) | (468) | (2,425) | (2,708) | |
| 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淨溢利╱(虧損) | 1,071 | 2,143 | (17,862) | 6,384 | |
| 其他全面收入(以後將重新分類至損益的 | |||||
| 項目) | |||||
| 換算海外業務之匯兌差額 | (1,576) | (695) | (6,365) | (1,474) | |
| 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淨全面收入╱ | |||||
| (虧損) | $ | (505)$ | 1,448$ | (24,227)$ | 4,910 |
| 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虧損) | $ | –$ |
0.01$ | (0.07)$ |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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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狀況資料概要
(所有金額以千美元計)
| 資產 流動資產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受限制現金 應收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 存貨 預付開支及按金 流動資產總值 非流動資產 物業、設備及器材 存貨 於合營企業的投資 非流動資產總值 總資產 權益及負債 流動負債 應付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商業仲裁撥備 遞延收入 計息借款 租賃負債 可換股債券的即期部份 流動負債總額 |
於 2020年 9月30日 2019年 12月31日 $ 3,590$ 7,164 885 862 841 1,778 39,953 52,237 1,443 2,312 46,712 64,353 $ 131,958$ 137,221 2,613 9,332 16,620 17,521 151,191 164,074 $ 197,903$ 228,427 $ 77,597$ 87,013 – 5,593 8,109 16,057 2,837 2,835 211 460 174,977 67,106 263,731 179,06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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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動負債 租賃負債 可換股債券 報廢責任 非流動負債總額 負債總額 權益 普通股 購股權儲備 資本儲備 匯兌儲備 累計虧損 資產虧絀總額 權益及負債總計 流動負債淨額 總資產減流動負債 |
於 2020年 9月30日 2019年 12月31日 – 108 – 89,868 7,510 8,605 7,510 98,581 271,241 277,645 1,098,634 1,098,634 52,696 52,589 396 396 (29,593) (23,228) (1,195,471) (1,177,609) (73,338) (49,218) $ 197,903$ 228,427 $ (217,019)$ (114,711) $ (65,828)$ 49,363 |
|---|---|
中期業績審閱
本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三個月及九個月之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未經審核,但已由 本公司獨立核數師及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閱及該等報表乃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香港 上市規則、多倫多證交所公司手冊及其他適用法律規定而編製。
本公司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止三個月及九個月的業績載於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 務報表及管理層討論與分析中,可透過 SEDAR 網址 www.sedar.com 及本公司網址 www.southgobi.com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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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戈壁簡介
南戈壁於多倫多及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擁有及經營其位於蒙古之具代表性的敖包特陶 勒蓋煤礦。其亦持有於蒙古南戈壁開發其他煉焦煤及動力煤礦藏之許可證。南戈壁生產 及銷售煤炭予中國客戶。
聯絡資料:
投資者關係
Kino Fu 辦公室電話: +852 2156 7030(香港) +1 604 762 6783(加拿大) 電郵:[email protected] 網站:www.southgobi.com
除與本公司有關的事實聲明外,本節所載若干資料構成前瞻性聲明。前瞻性聲明經常使 用「計劃」、「預期」、「預計」、「擬」、「相信」、「預測」、「會」、「應」、「尋求」、「可能」、 「估計」等詞彙及其他類似詞彙或聲明來表達若干事件或情況「或會」或「將會」發生。前瞻 性聲明乃基於管理層作出聲明之時的意見及估計,涉及到管理層的未來展望以及預期發 生的事件或結果。本公告內前瞻性聲明包括(但不限於)有關下列各項的聲明:
-
本公司繼續按持續基準經營及其於正常業務過程中變現資產及償還到期債務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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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本公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內的資產及負債金額及分類及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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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預期有充足流動資金及資本資源,以履行持續經營責任及未來合約承擔,包 括本公司償還應付貿易賬款、取得額外資金以及履行其於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 2020年6月延期支付協議、2020年5月延期支付協議、2020年4月延期支付協議、 2020年3月延期支付協議、2020年2月延期支付協議、2020年11月延期支付協議、 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經修訂及重列合作協議及2018年銀行貸款到期應付責任的能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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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預期融資需求、開發計劃及未來生產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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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成功申請停止交易令撤銷的能力;
-
普通股於多倫多證交所或香港聯交所恢復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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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就結欠中投公司款項與中投公司討論潛在債務重組計劃;
-
安大略省集體訴訟(如本公告「監管事項及或然事件」一節下「集體訴訟」所述)之結果 及影響;
-
本公司減值分析所包含的估計及假設以及有關變動的可能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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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額濟納錦達的協議及其項下的付款(如本公告「監管事項及或然事件」一節下「與額 濟納錦達的洗煤加工合約」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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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成功收回其應收貿易及應收票據呆賬餘額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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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提高在敖包特陶勒蓋的洗煤設施的營運效率和產量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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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進行選煤及洗煤提升產品價值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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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活動對環境的影響以及為減輕潛在的環境影響採取的措施及計劃對健康、 安全及環境表現的專注;
-
策克邊境的清關程序延誤對本公司經營業務的影響及中國當局限制F級煤炭進口至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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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疫情及關閉蒙古南部與中國的邊境對本公司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的影 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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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成功就蘇木貝爾許可證被MRAM決定吊銷上訴的能力及最高法院就上訴作出 裁決的預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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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成功與第三方承包商就敖包特陶勒蓋煤礦的洗煤廠營運協商延長協議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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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成功恢復蘇木貝爾許可證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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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未來煤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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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煤炭行業未來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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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對2020年及未來的展望和目標(詳情載於本公告「展望」一節);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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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歷史事實的其他聲明。
其他聲明
前瞻性資料乃基於下文及本公告其他部分描述的若干因素及假設而編製,包括(其中包 括):敖包特陶勒蓋煤礦當前採礦計劃;本公司的礦產開採、生產、建設及勘探活動;有 關預期資本支出之成本;鋪設公路的運載能力及未來收費費率;採礦許可證申請程序進 度計劃;採礦方法;本公司之預期業務活動、計劃開支及公司策略;管理層的業務展望, 包括對2020年及未來的展望;貨幣匯率;營運、勞工及燃料成本;本公司成功申請停止 交易令撤銷的能力;修正多倫多證交所退市標準及符合香港聯交所恢復交易指引的能力; 本公司籌集額外資金的能力;根據蒙古的特許費用機制預期應付的特許費用;中國未來 煤炭市場狀況及對本公司利潤率及流動資金的相關影響;新冠病毒疫情的預期影響;通 往中國的邊境仍能進行煤炭出口的假設;對本公司煤炭產品的預期需求;未來煤炭價格 以及全球煤炭產量水平。本公司根據目前可獲得的信息,認為這些假設情況合理,但 這些假設情況有可能被證明不正確。前瞻性聲明受多種風險、不確定性以及其他因素的 影響,可能導致實際事件或結果與前瞻性聲明所預期者有重大差異。該等風險及不確定 因素包括(其中包括):採礦活動的不確定性質,實際資本及營運成本超過管理層估計; 礦產資源及礦產儲備估計偏差;設備、器材或流程運作未如預期;礦場年期、使用期限 或折舊率變動對折舊費用的可能影響;與監管規定(包括環境法規)之變更及取得所有必 要監管批准能力有關的風險;蒙古政府發佈的許可證清單的潛在增加,涵蓋的區域據稱 在本公司的某些採礦許可證中禁止勘探和採礦;蒙古政府指定本公司於蒙古的任何一個 或多個礦產項目為戰略性重點礦藏;本公司未能成功申請停止交易令撤銷的風險;本公 司未能在多倫多證交所訂立的截止期內修正退市標準及普通股於多倫多證交所退市的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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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本公司未能符合恢復交易指引的條件及普通股於香港聯交所退市的風險;策克邊境 清關過程的持續延誤的風險;中國當局限制F級煤炭進口至中國;通往中國的蒙古南部邊 境可能再次關閉的風險;新冠病毒疫情對中國煤炭需求及整體經濟的負面影響;中國及 蒙古未能有效控制新冠病毒疫情的風險;本公司現有煤炭存貨無法滿足預期銷售需求的 風險;用於計算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嵌入式衍生工具價值的估值模型的輸入數值變動的 潛在影響;本公司對TRQ可報銷款項未能成功協商有利的還款期限的相關風險(如本公告 「流動資金與資本管理」一節下「Turquoise Hill Resources Ltd成本報銷」所述);中投公司加 速支付中投公司可換股債券項下所有結欠款項及強制執行付款的風險;本公司或其附屬 公司違反其現有的債務承擔,包括2020年6月延期支付協議、2020年5月延期支付協議、 2020年4月延期支付協議、2020年3月延期支付協議、2020年2月延期支付協議、2020年 11月延期支付協議、2019年延期支付協議、經修訂及重列合作協議及2018年銀行貸款的 相關風險;蒙古、中國及本公司經營業務所在的其他國家的法律修訂或應用的影響;對 現有的實踐做法進行修改,以便符合監管人可能施加的任何未來許可條件;獲得批准以 及租約續期的延誤;煤炭價格波動及中國和世界經濟情況變化的相關風險;集體訴訟的 結果(如本公告「監管事項及或然事件」一節下「集體訴訟」所述)以及導致本公司應付的任 何賠償金;特別委員會開展的內部調查的影響;本公司未能就結欠中投公司的款項成功 協商債務重組計劃的風險;本公司就釐定須向蒙古政府支付的特許費用金額而確定的估 計銷售價根據蒙古稅法被視為「非市場」的風險;客戶信貸風險;現金流及流動資金風險; 與本公司決定暫停有關策克物流園項目發展的活動相關的風險,包括其投資夥伴可能針 對本公司未能遵守項目發展相關協議而開展法律行動的風險;有關本公司能否提高在敖 包特陶勒蓋的洗煤設施的運營效率和產出量的風險;本公司能否成功就蘇木貝爾許可證 被MRAM決定吊銷上訴,及從最高法院獲取上訴裁決之延誤的風險;本公司未能成功 與第三方承包商就敖包特陶勒蓋煤礦的洗煤廠營運協商延長協議的風險及本公司籌集額 外融資及繼續持續經營的相關能力的風險。以上所載可能影響本公司之前瞻性聲明的因 素,並非詳盡無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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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假設、風險及不確定性,包括上文及本公告其他部分確定的假設、風險及不確定 性,實際發生的事件可能與當前的預期產生重大差異。本公司發表前瞻性聲明是因為本 公司認為該等聲明對當前預期的本公司未來運營情況以及財務業績提供了有用的信息, 提醒讀者該等信息可能不適用於其他用途。除法律規定者外,倘情況或管理層之估計或 意見發生變更,本公司並無義務對前瞻性聲明進行更新。讀者不應過度依賴前瞻性聲 明。前瞻性聲明僅截至本公告之日,讀者不應在任何其他日期依賴該等信息。
本公告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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