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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CHENG PERFORMANCE DEVELOPMENT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Jul 2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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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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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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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宋城演艺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或者“宋城演艺”)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宋城演艺与七弦股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七弦投资 ” )、黄巧灵和陈佃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 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此次交易事项前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查,宋城演艺与七弦投资、黄巧灵和陈佃共同投资设立一家子公司“浙 江宋城娱乐传媒有限公司”(暂命名,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 “ 宋城娱乐 ” ),宋城娱乐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宋城演艺认缴注册资本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60%;七弦投资认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黄巧灵认缴注册资本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陈佃认缴注册资本500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10%。七弦投资和黄巧灵系本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共同投资设 立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宋城演艺拟使用自有资金3,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0.9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即可实施,交易程序依据充分;该事项 的实施对于提升公司在文化传媒行业的竞争力有积极作用,有利于公司拓展文化 产业投资平台, 整合文化传媒产业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发展 战略。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宋城娱乐的事项,并同意 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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