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olareast Holdings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17

Oct 26, 2017

57631_rns_2017-10-26_7aa8b00c-1e97-4386-a8a8-cabb81845886.PDF

Director's Dealing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7-052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减持计划公告日,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荣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49,600 股,占公司股份 的0.1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焦青太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70,600 股,占公司 股份的0.1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亚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64,800 股,占 公司股份的0.08%;财务总监李立干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33,000 股,占公司股 份的0.1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 月内,陈荣华计划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1,000 股;焦青太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7,000 股;张亚明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166,000 股;李立干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5,000 股。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荣华先生、焦青太先生、张亚 明先生、财务总监李立干先生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通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陈荣华、焦青太、张亚明、李立干

(二)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陈荣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49,600 股,占公司股份的0.11%;焦青太 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70,600 股,占公司股份的0.11%;张亚明先生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664,800 股,占公司股份的0.08%;李立干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33,000 股,占公司股份的0.10%。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后经公司转增股本形成的股份。

(三)股东过去12 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区间

2017 年1 月,李立干先生通过集中总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000 股,减 持均价9.75 元/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及 合理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 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后经公司转增股本形成

的股份。

2.减持数量及减持比例:陈荣华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211,000 股;焦青太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7,000 股;张亚明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6,000 股;李立干计 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5,000 股。

  • 3.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减持期

  • 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

  •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 5.价格区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 减持其他说明: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

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 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截至本公告日,陈荣华先生、焦青太先生、张亚明先生、李立干先 生严格遵守了股份锁定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三)拟减持的具体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陈荣华先生、焦青太先生、张亚明先生、李立干先生将根据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三)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陈荣华先生、焦青太先生、张亚明先生、李立干先生不属于公司控 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 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陈荣华先生、焦青太先生、张亚明先生、李立干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通 知函》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picture [139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