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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areast Holding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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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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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1-049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出东方”)于2021 年9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1年9月1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对 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1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1年9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 及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 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发生泄露本次激励计 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5.2021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二、调整事项
因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等个人原因,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10人调整为497人;个 人自愿放弃的部分权益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2311万股调整为2290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 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 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后的股权激励计划分配明细
经过上述调整后,股权激励计划分配明细如下: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股票期 权总量的比例 |
占目前总股本的 比例 |
|---|---|---|---|---|
| 万旭昶 | 董事、总经理 | 40 | 1.68% | 0.05% |
| 孙命阳 | 董事、副总经理 | 45 | 1.89% | 0.06% |
| 张 超 | 董事 | 10 | 0.42% | 0.01% |
| 张亮亮 | 董事 | 15 | 0.63% | 0.02% |
| 黄银川 | 董事 | 7 | 0.29% | 0.01% |
| 李 骏 | 副总经理 | 84 | 3.53% | 0.11% |
| 陈荣华 | 副总经理 | 62 | 2.61% | 0.08% |
| 焦青太 | 副总经理 | 25 | 1.05% | 0.03% |
| 张亚明 | 副总经理 | 25 | 1.05% | 0.03% |
|---|---|---|---|---|
| 朱亚林 | 副总经理 | 25 | 1.05% | 0.03% |
| 徐 忠 | 财务总监 | 20 | 0.84% | 0.03% |
| 刘文玲 | 董事会秘书 | 20 | 0.84% | 0.03%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85人) | 1912 | 80.37% | 2.39% | |
| 预留 | 89 | 3.74% | 0.11% | |
| 合计 | 2379 | 100.00% | 2.97%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因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等个人原因,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仍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股权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对象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 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对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调整符合《日出东方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七、律师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权激励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及《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