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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HO HOLLY CORPORATION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3
Jun 13,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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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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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3-025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将于2013年6月29日召开公司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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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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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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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时间:2013年6月29日(星期六)上午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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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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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延长江苏弘业艺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转让公告期的议
案》
江苏弘业艺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艺华”)为本公司控股 子公司江苏爱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涛文化”)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12 年3 月15 日、2012 年3 月31 日分别召开六届三十九次董事会、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部分募集资金项目 所涉及资产及所得资金使用投向的议案》,决定以不低于评估值11,641.20 万元,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弘业艺华100%股权。详情参见2012 年3 月1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编号为“临2012-003”的临时公告。
由于截至挂牌终止日期,没有受让方摘牌。公司又于2012 年6 月6 日、2012 年6 月28 日,再次分别召开六届四十四次董事会、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二次挂牌转让江苏弘业艺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二次挂牌
价格比前次挂牌价格下浮8%,为10,709.90 万元。详情参见2012 年6 月8 日刊 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为“临2012-012” 的临时公告。截至二次挂牌公告期终止日,公司仍未能征集到受让方。
为了实现公司既定目标,更快地盘活固化资产,收回现金,有效补充爱涛 文化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经审慎论证研究,拟延长前次挂牌转让的公告期。 针对市场的实际供求情况,同时考虑到弘业艺华2012 年度的期间损益,确定本 次挂牌底价不低于10,200 万元,为前次挂牌价的95.24%。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于2013年6月21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 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 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3年6月24日—28日上午8:40—11:30,下午1:30--5:2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50 号弘业大厦12 楼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和代理人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25-52278488、025-52278388 传真:025-52278488
联系人:曹橙、琚康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6 月 14 日
授权委托书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年 月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延长江苏弘业艺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转让公告期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