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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bute New Material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Mar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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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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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 了监督职责。现将2020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三人,基本情况如下:
主任委员钱承林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7 年5 月出生, 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89 年8 月至1997 年10 月任南京港务局会计主管; 1997 年11 月至2000 年2 月任江苏苏亚审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2 年2 月至 今任南京苏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2015 年2 月至今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
委员刘加平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7 年 1 月出生,研究 生学历,博士,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国家重 点实验室主任兼首席科学家;1990 年 7 月至 1992 年 8 月任中国建筑西南勘察研 究院助工;1992 年 9 月至 1995 年 4 月于东南大学攻读硕士;1995 年 4 月至 2002 年 6 月历任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材料研究所副所长、所长;2002 年 6 月 至 2013 年 12 月任建科院副总经理,200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本公司董事、 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
委员刘俊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4 年 9 月出生,研究生 学历,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1986 年 8 月至 1994 年 1 月历任南京师 范大学助教、讲师;1994 年 2 月至 2001 年 1 月历任南京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 讲师、副教授、法律系主任助理;2001 年 2 月至今历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 教授、教授,兼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律顾问;2007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南京 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 年 10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4 月至 2014 年 4 月挂职任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
院长;2015 年 2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1 月至今任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南京微创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7 月至今任幸福蓝海影 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8 月至今任广西睿奕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其中钱承林先生和刘俊先生为独立董事,钱承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和商业经验。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4 次,情况如下:
| 审计委员会 届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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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
| 1、关于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审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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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次会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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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4 月15 日 | ||
| 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一次 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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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4 月27 日 | 1、关于审议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二次 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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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审议2020 年半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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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8 月17 日 | ||
| 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三次 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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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10 月26 日 | 1、关于审议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三、 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永拓”)为公司聘用的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从聘任以来,北京永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
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 务,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0 年度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前了解和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监督了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建 议。经审阅由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结合日常对内部审计工作 的检查,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完善,未发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 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 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不存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四、 总体评价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 相关规定,充分保证拥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 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 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本届审计委员会任期即将届满,希望新一届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继续按照相 关规定,规范履职,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钱承林、刘加平、刘俊 2021 年3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