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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SKY SALT INDUSTR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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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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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1-137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 的方式购买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轻盐晟富盐化产业私 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重庆湘渝盐化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并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一、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因筹划本次交易,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 年3 月1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2 月27 日披露 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2021 年3 月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 年 3 月5 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3 月5 日披露的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1-022)。
公司于2021 年3 月17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雪 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 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24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告编号:2021-026)。
2021 年4 月16 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列问题 进行了逐项落实和回复,并于2021 年4 月16 日披露了《关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核查意见》等相关文 件。
2021 年6 月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并披露了《雪 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文件。
2021 年7 月8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转来 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湖南省国资委关 于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重庆湘渝盐化股份有限 公司100%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湘国资产权函[2021]116 号,原则
同意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2021 年8 月7 日,公司发布《关于更换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
2021 年9 月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并披露了《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文件,并发出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 年9 月17 日,公司召开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等18 项相关议案。
2021 年10 月21 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3)。
为加快推进本次重组,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公司于2021 年11 月 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 6 票同 意、 0 反对、 0 票弃权,关联董事冯传良、李志勇、徐宗云回避表 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轻 盐晟富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业绩承诺 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并于同日签署了《业绩承诺 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二)》,就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容做出补充约定。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二:湖南轻盐晟富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删除《补偿协议》第2.4 条。具体内容为:“以下费用不包括 在计算承诺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扣除数中:(1)由于未来员工股 权激励而导致的相关费用;(2)连续三年及以上获得的政府补助和 税务返还。”,第2 条后续条款内容不变,序号依次调整。
2.删除《补偿协议》第7.3 条。具体内容为:“如因不可抗力情 形,导致本《补偿协议》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之必要,各方可协商解 除本《补偿协议》。”。
3.删除《补偿协议》第9.1 条至第9.4 条,具体内容为:
“9.1 在本《补偿协议》中,“不可抗力”是指受到影响的一方 无法合理预见、无法克服、且无法避免的任何事件或情形。该等不可 抗力事件或情形包括火灾、洪水、地震、飓风及/或其他自然灾害及 战争、社会骚乱、征收、征用、政府主权行为、法律变化或未能取得 政府对有关事项的批准或因政府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和要求致使协议 各方无法继续合作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
9.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 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 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及其程度的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 《补偿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 一切合理的必要措施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
9.3 任何一方由于受到本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 全部不能履行本《补偿协议》项下的义务,不视为违约,该义务的履 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
终止或消除后,协议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补偿协议》项下 的各项义务。
9.4 如因政府相关审批部门的审批原因及不可抗力,导致本《补 偿协议》无法履行而解除的,各方应无条件恢复本《补偿协议》签署 前的原状,且各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删除《补偿协议》第9.6 条之“,除本《补偿协议》规定的 不可抗力外”,《补偿协议》第9.6 条由“本《补偿协议》签署后, 除本《补偿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 全履行本《补偿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承诺或责任,给其对 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修订为“本《补 偿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补偿协议》 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承诺或责任,给其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 全部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并调整为第9.2 条,其余条款序号相应 调整。
5.本《补充协议(二)》是《补偿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 《补偿协议》同时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三、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核 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