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NC AGM Information 2019

Jul 15, 2019

52159_rns_2019-07-15_a32471cf-9275-4277-a4af-0b4f311b4fdb.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新興航運股份有限公司一○八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時間:中華民國 108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整

地點:台北市仁愛路 3 段 160 號福華大飯店地下二樓福華廳

承認事項

  • 一、 案由:本公司 107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等,敬請承認(董事會提)。 說明:(一)本公司 107 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 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 量表)等表冊,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監察人審查符合各在案, 且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翁世榮會計師及林一帆會計師查核 完竣,謹依法提請承認。

     - (二)前項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及上述各財務報表請參閱議 事手冊。
    
  • 二、案由:擬定本公司 107 年度盈餘分配表,敬請承認(董事會提)。

  • 說明:(一)本公司 107 年度盈餘分配,業經董事會參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之規定,擬妥議案,並送請監察人查核在案。

    • (二)有關本公司 107 年度盈餘分派議案,經董事會決議擬提撥新台 幣 113,660,835 元分派現金股利,每股分派新台幣 0.2 元;另擬 提撥新台幣 170,491,260 元分派股票股利,每股擬分派新台幣 0.3 元。
  • (三)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 ㄧ元之畸零款合計數轉入其他收入。

  • (四)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 (五)盈餘分配表如下:

新興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107 年度盈餘分配議案表

單位:新台幣元 單位:新台幣元
摘 要
小 計 合 計
可分配盈餘
期初未分配盈餘
屬86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
屬87以後年度未分配盈餘
加:民國107年度保留盈餘調整數
調整後未分配盈餘
加:本年度稅後淨利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加:迴轉105年度及106年度提列之特別盈餘
公積
合計可分配盈餘
分配項目
分派現金股利(每股0.2元)
分派股票股利(每股0.3元)
分配後保留盈餘
359,266,989
5,889,555,400

6,248,822,389
1,740,105
6,250,562,494
61,775,821
(6,177,582)
555,338,221
6,861,498,954
(113,660,835)
(170,491,260)
6,577,346,859

討論事項

一、案由:修正本公司章程案,提請公決(董事會提)。

說明:依據總統令中華民國 107 年 8 月 1 日華總一經字第 10700083291 號 辦理,修正本公司章程請參閱議事手冊。

  • 二、案由:本公司 107 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提請公決案(董事會提)。 說明:(一)因分配股票股利,擬辦理盈餘轉增資新台幣 170,491,260 元, 分為 17,049,126 股,每股新台幣 10 元,每仟股無償配發 30 股。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擬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 (三)如有相關未盡事宜,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 三、案由:修正本公司及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提請公決 (董事會提)。

  • 說明: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 107 年 11 月 26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703410725 號令辦理,修正本公司及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 程序請參閱議事手冊。

  • 四、案由:修正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提請公決(董事 會提)。

  • 說明: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 108 年 3 月 7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80304826 號令辦理,修正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請參閱議事手冊。

  • 五、案由:修正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提請公決(董事會提)。 說明: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 108 年 3 月 7 日金管證發字第

  • 1080304826 號令辦理,修正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 文請參閱議事手冊。

  • 六、案由:修正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提請公決(董事會提)。 說明:依新修訂公司法及配合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修正本公司董事及 監察人選舉辦法,請參閱議事手冊。

選舉事項

案由:本公司董事改選案(董事會提)。

  • 說明:(一)本公司董事於本年 6 月 27 日任期屆滿,依本公司章程第十六條規定, 應予改選。擬選出第 18 屆董事四人及獨立董事三人,任期均為三年, 自民國 108 年 6 月 28 日至 111 年 6 月 27 日止。

  • (二)本公司獨立董事選舉採公司法第 192 條之一之候選人提名制度,股 東應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其學歷、經歷及其他相關資料 請參閱議事手冊。

其他議案

  • 案由: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董事會提)。

  • 說明:因本公司董事(含法人董事之代表人)及獨立董事或有兼任本公司持股未 達 100% 之子公司董事;或子公司再轉投資公司之董事;或有投資或經 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擔任董事;或為增進聘請專 業人士進入本公司董事會,爰依公司法第 209 條規定,提請股東會許可 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連任時亦同,日後法人有改派代表人時亦適用 之。

臨 時 動 議

散 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