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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EMON HEALTHY SLEEP TECHNOLOGY CO., 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7
Mar 1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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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008 股票简称:喜临门 编号: 2017-014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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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7 年 3 月 9 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140 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按照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喜临门 ”或“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喜临门 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计划 ”或“ 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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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日:2017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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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价格:8.87 元/股。
-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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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人数及数量: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13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4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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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名单及授予情况:
|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授予时公司总股本 比例 |
||||
|---|---|---|---|---|
| 获授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 |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首 次授予总量的比例 |
|||
| 姓名 | 职务 |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沈冬良 | 副董事长 | 200 | 17.5439% | 0.5224% |
| 杨刚 | 董事、总裁 | 200 | 17.5439% | 0.5224% |
| 陈彬 | 副总裁、财务 总监 |
150 | 13.1579% | 0.3918% |
| 张毅 | 董事会秘书 | 110 | 9.6491% | 0.2873% |
| 二、其他核心管理人员 | ||||
| 张秀飞 | 总裁助理、国 际事业部总 经理 |
100 | 8.7719% | 0.2612% |
| 刘志刚 | 总裁助理 | 100 | 8.7719% | 0.2612% |
| 朱小华 | 集团客户总 经理 |
100 | 8.7719% | 0.2612% |
| 刘小平 | 浙江晟喜华 视文化传媒 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晟喜 华视”)常务 副总经理 |
40 | 3.5088% | 0.1045% |
| 赵小华 | 晟喜华视副 总经理 |
40 | 3.5088% | 0.1045% |
| 马媛媛 | 晟喜华视发 行主管 |
40 | 3.5088% | 0.1045% |
| 唐怀宇 | 晟喜华视总 经理助理 |
30 | 2.6316% | 0.0784% |
| 沈寓琦 | 晟喜华视总 | 15 | 1.3158% | 0.0392% |
| 经理助理 | ||||
|---|---|---|---|---|
| 周颖 | 晟喜华视财 务总监 |
15 | 1.3158% | 0.0392% |
| 合计 | 1,140 | 100.00% | 2.9776% |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锁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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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 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
限售期:本计划下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 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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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锁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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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计划下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 激励对象应在授予日 12 个月后的 36 个月内分三期解除限售,以是否达到绩 效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办理解除限售的条件。具体解除限售的时间
安排及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 解锁数量占限制 性股票比例 |
||
|---|---|---|
| 解锁安排 | 解锁时间 | |
| 第一次解锁 |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 第二次解锁 |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次解锁 |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4. 解锁条件:
本计划激励对象解锁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除满足授予条件外,必须同时满足 以下条件:
(1)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在 2017 至 2019 年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锁。 本计划在会计年度结束后进行考核,以 2016 年审计报告确定的 2016 年营业收入 和净利润指标为基数,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是否可以进行解除限售的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体考核要求如下表:
| 2017 年 | 2018 年 | 2019 年 | |
|---|---|---|---|
| 第一次解锁条件 | 第二次解锁条件 | 第三次解锁条件 | |
| 营业收入较2016年增长幅度 不低于 |
35.00% | 65.00% | 95.00% |
| 净利润较2016年增长幅度不 低于 |
30.00% | 60.00% | 90.00% |
以上净利润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 计算依据。
(2)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 《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对激励对象设置个人业绩考核期, 以自然年为考核期间,设置考核指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则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当期拟 解锁份额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才能 解锁当期激励股票,具体考核内容根据《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3) 晟喜华视员工的特殊考核条件
对于作为晟喜华视员工的激励对象,除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 上以外,尚需满足如下考核要求(该等考核要求与晟喜华视的业绩情况挂钩):
| 2017 年 | 2018 年 | 2019 年 | |
|---|---|---|---|
| 第一次解锁条件 | 第二次解锁条件 | 第三次解锁条件 | |
| 晟喜华视净利润不 低于 |
12,000万元 | 13,200万元 | 14,520万元 |
以上净利润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
依据。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 限售,公司应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17 年 3 月 7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17]55 号”《验资报告》,就喜临门截至 2017 年 3 月 7 日 15 时 30 分止的新增注册资本 及实收资本情况予以审验。经该所审验,截至 2017 年 3 月 7 日 15 时 30 分止, 公司已收到 13 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 人民币 101,118,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 650,000 元后,计入股本 11,400,000 元, 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9,068,000 元。
四、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计划首次授予并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40 万股,已于 2017 年 3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 首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股份 173,138,8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22%,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阿裕直接持有 公司 4,228,125 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10%)并通过持有控股股东绍兴华 易投资有限公司 80%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 45.22%的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 382,857,787 股增加至 394,257,787 股。本次授 予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控股股东 持股数占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总股本的 43.92%(其中 19.09%的股份 用于“16 华易可交债”担保,并登记在“华易投资-中信建投证券-16 华易可交 债担保及信托产专户”名下),陈阿裕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占公司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完成后总股本的 1.07%;陈阿裕直接及间接通过控股股东控制公司 44.99% 的股份,因此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陈阿裕仍为公司实际控 股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
变化。
六、 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 本次变动前 (万股) |
本次变动数量 (万股) |
本次变动后 (万股) |
|
|---|---|---|---|
| 类别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6,785.7787 | 1,140.00 | 7,925.7787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1,500.00 | 31,500.00 | |
| 合计 | 38,285.7787 | 1,140.00 | 39,425.7787 |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七、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所筹集的资金减除发行费用后合计人民币 100,468,000 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将在限售期的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锁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 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若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 划规定的解锁条件且在各解锁期内全部解锁,则该公允价值总额作为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的总成本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锁比例分期确认。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1,140 万股限制性股票,该部分 限制性股票将分三期解锁,相应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 2017 年 3 月至 2020 年 2 月期间分期摊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万股) |
需摊销的总费用 (万元) |
2017 年 (万元) |
2018 年 (万元) |
2019 年 (万元) |
2020 年 (万元) |
|---|---|---|---|---|---|
| 1,140 | 2,653.12 | 1,437.11 | 840.15 | 331.64 | 44.22 |
上述成本摊销费用仅为测算数据,实际金额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
计报告为准。
由于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税前列支,因此本计划的实施对 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但是若考虑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员工的 正向激励,其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九、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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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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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7]55 号”《验资报 告》。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