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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EMON HEALTHY SLEEP TECHNOLOGY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7
Jul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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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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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17 年 7 月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临门”或“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 务指引》、《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证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上证所其他相关业务规 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上证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 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 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披露。
第五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 形,按《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 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可以豁免披露。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 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 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 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七条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漏;
-
(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三章 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决策程序
第八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九条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 秘书负责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妥善归档保管。董事会秘书登记的 事项包括:
-
1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
2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
3 、暂缓披露的期限;
-
4 、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
5 、相关知情人的书面保密承诺;
-
6 、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等。
第十条 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的;
(二)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三)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的。
出现第(一)、(二)项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对外披露;出 现第(三)项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相关信息,并披露此前该信息暂缓、豁 免披露的事由、公司内部登记审核等情况。
第四章 法则
第十一条 公司将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或 者存在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行为的,公司将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具体 措施参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其他事宜,适用《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上证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的规定。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 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如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冲突的,则公 司应按照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附件 1 :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
|---|---|---|---|
| 申请人员: | 申请部门(单位): | ||
| 申请类别: 暂缓□ 豁免□ | |||
|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 |||
| 原因和依据: | |||
| 暂缓披露的期限(暂缓披露填写): | |||
| 是否已填报内幕信息 知情人名单 |
是□ 否□ |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 书面承诺保密 |
是□ 否□ |
| 申请部门/单位负责人意见: | |||
| 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 |||
| 董事会秘书审核意见 | |||
| 董事长审批意见: |
附件 2 :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登记表
| 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的 内容 |
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的 内容 |
|||||
|---|---|---|---|---|---|---|
| 登记时间 | 登记人 |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所属部门(单位) 及职务 |
知悉时间 | 知悉地点 | 知悉方式 |
- 注: 1 、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应采取一事一记的方式,不同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涉及的知情人档案应分别记录。 2 、知悉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
附件 3 :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保密承诺函
本人 (身份证号码: )作为喜临门家具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现作出如 下声明与承诺:
-
1、本人明确知晓并将遵守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内
-
容;
2、本人作为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知情人,负有信息保密义 务,在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原因消除或期限届满之前,本人承诺不泄露、 报道或传播该信息,不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或通过其他方 式谋取非法利益;
3、本人作为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知情人,有义务在获悉公 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之日起,主动填写《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 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4、如因自身保密不当致使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泄露,本人愿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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