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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WORTH DIGITAL CO.,LTD. M&A Activity 2023

May 3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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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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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证券代码:000810.SZ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修订稿)

上市公司名称: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创维数字 股票代码: 000810.SZ

收购人名称: 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南创维大厦 A 座 13-16 楼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南创维大厦 A 座 13-16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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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方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2023年5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的目的仅为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提供本次要约收购的 简要情况。投资者在作出是否预受要约的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要约收购报告 书全文,并以此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要约收购已依法取得相关批准。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已于本报告书摘要 (修订稿)披露的同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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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 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1、香港上市公司创维集团(00751.HK)以要约的方式,按每股5港币的价格 回购并注销100,000,000股股份,约占创维集团已发行股份的3.87%。2023年5月31 日,创维集团要约回购的股份已完成注销,黄宏生家族(黄宏生、林卫平、林劲) 及其一致行动人Target Success在创维集团的持股比例因创维集团(00751.HK)要 约回购而被动上升至50.35%,从而实际控制创维集团。创维RGB、液晶科技为创 维集团间接控制的主体,创维集团通过创维RGB持有创维数字50.82%的股份;通 过液晶科技持有创维数字1.73%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2.55%的股份。 鉴于黄宏生家族所控制的创维集团股份比例超过50%,且在经营决策方面,林劲 和林卫平目前分别担任创维集团的董事局主席及执行董事,因此,截至本报告书 摘要(修订稿)签署之日,黄宏生、林卫平和林劲三人能够透过创维集团实际控 制创维RGB和液晶科技,进而成为创维数字的实际控制人。根据《证券法》和《收 购管理办法》,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需要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 约收购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创维RGB作为收购人。

2、2022年12月23日,创维RGB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分别审议并通过要约 收购创维数字除创维RGB、液晶科技所持股份以外的全部创维数字无限售条件流 通A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库存股除外)。此外,截至本报告书 摘要(修订稿)签署日,创维集团要约回购及股份注销已完成,黄宏生家族已成 为创维数字的实际控制人,本次要约收购的先决条件已达成。

3、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不少于30个自然日,自2023年6月2日起至2023年7月3 日止。

4、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的全面要约收购,不以 终止创维数字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期届满时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创 维数字股份比例低于创维数字股本总额的10%,创维数字将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 上市条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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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8.7条、9.4.1条、9.4.8条、9.4.12条、9.4.17条有关 上市公司股权分布的规定:

上市公司因收购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或者收购人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 为目的而发出全面要约的,要约收购期限届满至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前,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应当停牌。

根据收购结果,被收购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但收购人不以终 止公司上市地位为收购目的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后继 续停牌。

上市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应当 于停牌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问题的解决方案。公司在股票 停牌后一个月内披露解决方案的,应当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公告;未在股票停牌后一个月内披露解决方案的,应当在一个月期限届满的次 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 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交所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上市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重新 符合上市条件,可以向深交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仍未解决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问题的,深交所将决定 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若创维数字出现上述退市风险警示及终止上市的情况,有可能给创维数字投 资者造成损失,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若本次要约收购导致创维数字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作为创维 数字的股东将积极致力于运用其股东表决权或者通过其他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创 维数字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提出相关建议或者动议,促使创维数字在规定时间内 提出维持上市地位的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创维数字的上市地位。如创维 数字最终终止上市,届时收购人将通过适当安排,保证仍持有创维数字剩余股份 的股东能够按要约价格将其股票出售给收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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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5、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 预受要约的手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 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 对要约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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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一、被收购公司基本情况

被收购公司名称: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创维数字

股票代码:000810.SZ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创维数字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2,678,762 2.8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17,537,310 97.16%
总股本 1,150,216,072 100.00%

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包括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8,620,493股库存股。

二、收购人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

收购人名称: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南创维大厦A座13-16楼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南创维大厦A座13-16楼

三、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

本次要约收购系创维集团(00751.HK)要约回购股份导致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进而触发的收购人对创维数字的全面要约义务。

(一)本次要约收购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年12月23日,创维RGB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要约收购创维数字除创 维RGB、液晶科技所持股份以外的全部创维数字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上市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库存股除外)。

2022年12月23日,创维RGB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要约收购创维数字除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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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维RGB、液晶科技所持股份以外的全部创维数字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上市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库存股除外)。

(二)创维集团( 00751.HK )要约回购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年12月23日,创维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要约回购。 2023年4月28日,清洗豁免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同意。

2023年5月5日,创维集团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就要约回购已获得独立股东 98.36%(已超过50%)票数的批准;股东特别大会就清洗豁免已获得独立股东 96.40%(已超过75%)票数的批准;股东特别大会由独立股东已审议通过由创维 集团下属主体(即创维RGB)履行中国境内强制全面要约义务。

2023年5月19日,创维集团回购要约结束,并于2023年5月31日完成回购并注 销100,000,000股股份。上述回购及股份注销手续完成后,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 动人能实际控制创维集团,进而导致黄宏生家族成为创维数字的实际控制人。

四、要约收购的目的

香港上市公司创维集团(00751.HK)以要约的方式,按每股5港币的价格回 购并注销100,000,000股股份,约占创维集团已发行股份的3.87%。2023年5月31日, 创维集团要约回购的股份已完成注销,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创维集团的 持股比例因创维集团(00751.HK)要约回购而被动上升至50.35%,从而实际控制 创维集团。创维RGB、液晶科技为创维集团间接控制的主体,创维集团通过创维 RGB持有创维数字50.82%的股份;通过液晶科技持有创维数字1.73%的股份,合 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2.55%的股份。由于创维集团回购注销股份导致黄宏生家族 及其一致行动人能够实际控制创维集团,进而使得黄宏生家族成为创维数字的实 际控制人。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需 要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创维RGB作为收购 人。

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上述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的全面要约收购,不以 终止创维数字上市地位为目的。但若本次要约收购导致创维数字的股权分布不具 备上市条件,收购人作为创维数字的股东将积极致力于运用其股东表决权或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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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过其他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创维数字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提出相关建议或者动议, 促使创维数字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维持上市地位的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创 维数字的上市地位。如创维数字最终终止上市,届时收购人将通过适当安排,保 证仍持有创维数字剩余股份的股东能够按要约价格将其股票出售给收购人。

五、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其所控制的 主体持有的以及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 不得转让。但上述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8个月的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除本次要约收购外,收购人无在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创维数字股份的详细计划。若收购人后续拟增持创维数字股份, 收购人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股份为创维数字除创维RGB和液晶科技所持股份以外的全部 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库存股除外)。截至本 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收购人创维RGB持有上市公司584,548,508股无限 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比为50.82%;一致行动人液晶科技持有上市公司 19,864,751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比为1.73%。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所持股份以外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
(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
(股)
占创维数字已发行
股份的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扣除库存股)(A
股)
14.82 504,503,558 43.86%

注:本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以外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 通A股513,124,051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8,620,493股库存股。

根据创维数字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创维数字总 股本 1,150,216,072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8,620,493 股后的股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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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1,141,595,5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利 润分配已于2023年5月18日完成,本次要约收购价格调整为14.82元/股。

七、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按要约价格14.82元/股计算,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74.77亿元。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收购人已将15.16亿元(不低于本次要约收 购所需最高金额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

创维RGB目前经营状况良好,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分别为348.91亿元、447.22亿元、482.0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2.26亿元、5.97亿元、11.17亿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创维RGB总资产为538.50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8.17亿元,其中货币资金118.02亿元,具备 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能力。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如需),黄宏 生向收购人承诺,若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超过收购人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超 出履约保证金的部分将由黄宏生向收购人提供贷款,贷款总额为收购人就本次要 约收购所需资金减去履约保证金,贷款期限为自首个提款日起五年,贷款为无息 贷款且无任何担保。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创维数字或者 其下属关联方的情况。收购人未通过与创维数字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 资金,亦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要 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 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八、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不少于30个自然日,自2023年6月2日起至2023年7月3日止。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自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3日), 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询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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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九、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及律师事务所情况

(一)收购人财务顾问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电话:010-60835067

传真:010-60835067

(二)收购人法律顾问

名称: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负责人:张宇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999号环贸广场办公楼一期35-36层

电话:021-23108288

传真:021-23108299

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期

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于2023年5月31日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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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收购人声明

1、《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系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7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2、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 订稿)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创维数字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摘 要(修订稿)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创维数字拥有权益。

3、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 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虽然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不以终止创维数 字的上市地位为目的,但如本次要约收购导致创维数字股权分布不具备《深交所 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收购人作为创维数字的股东可运用其股东表决权或 者通过其他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创维数字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提出相关建议或者 动议,促使创维数字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维持上市地位的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以 维持创维数字的上市地位。如创维数字最终终止上市,届时收购人将通过适当安 排,保证仍持有创维数字剩余股份的股东能按要约价格将其股份出售给收购人。

5、本次要约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 收购人和所聘请的财务顾问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 摘要(修订稿)中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 明。

6、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 订稿)》及相关公告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承诺其中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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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目录

重要声明 ....................................................................................................................... 1 特别提示 ....................................................................................................................... 2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 5 收购人声明 ................................................................................................................. 10 目录 ............................................................................................................................. 11 第一节 释义 ............................................................................................................... 12 第二节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 14 第三节 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 25 第四节 要约收购目的 ............................................................................................... 29 第五节 要约收购方案 ............................................................................................... 31 第六节 专业机构意见 ............................................................................................... 34 第七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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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次要约收购/本次收购 收购人以要约价格向除创维RGB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
股份以外的创维数字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A 股(上市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库存股除外)发出全面收
购要约
《要约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就本次要约收购而编写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
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
订稿)》
收购人就本次要约收购而编写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
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创维数字/上市公司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创维RGB/收购人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
订稿)签署日持有上市公司50.82%的股份
液晶科技/一致行动人 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签署日持有上市公司1.73%的股份,系本次收购中收购
人的一致行动人
创维集团/ 创维集团
(00751.HK)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为创维RGB和液晶科技的间接控
股股东,同时也是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751.HK
本次回购/要约回购 香港上市公司创维集团拟以要约的方式,按每股5港币
的价格回购并注销100,000,000股股份,占创维集团已
发行股份的3.87%
黄宏生家族 黄宏生、林卫平及林劲
Target Success 黄宏生于境外100%控股的企业Target Success Group
(PTC) Limited,为黄宏生家族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报
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持有创维集团48.32%的股
要约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项下的每股要约收购价格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7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
号——要约收购报告书》
《深交所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国家/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而言,除
非特别说明,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
财务顾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法律顾问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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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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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第二节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收购人创维 RGB 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18810099P
注册资本 18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88年3月8日
法定代表人 王志国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南创维大厦A座13-16楼
主要办公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南创维大厦A座13-16楼
邮编 518057
经营期限 1988年3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 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直接、间接持有100%股权
通讯方式 0755-26010771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从事信息网络技术、微电子技术、软件开发业
务;一般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家用电器产品的批发、进出口
及相关配套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有物业租赁;房地
产经纪;以旧换新电器电子产品的销售;电子产品、日用家电
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医疗用品及器材(不含药品及医
疗器械)、文化用品、照相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体育用品、
百货、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家具、金银珠宝首饰、装饰材
料、通讯设备、建筑材料、工艺礼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
钟表眼镜、玩具、汽车和摩托车配件、仪器仪表、卫生洁具、
陶瓷制品、橡胶及塑料制品的零售及批发贸易;光伏设备及元
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
能发电技术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
显示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经营彩色电视机、监
视器、显示器、视听器材、通讯器件、声光电子玩具、与彩色
电视机配套的接插件、注塑件、包装材料、五金配件及新型电
子元器件、可兼容数字电视、高清晰度电视(HDTV)、数字磁
带录放机、接入网通信系统设备;标清晰度电视(SDTV)、投
影机、新型显示器件(液晶显示、等离子显示、平板显示)、
高性能微型电子计算机、综合业务数字网络(ISDN)系统及设
备、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及产品、氮化镓、砷化镓新型半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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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光电子专用材料及元器件、集成电路新技术及设备;生产经营 移动通信系统手机;从事物业管理和南山区科技园创维大厦停 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医用口罩、 劳保口罩、医用防护服、工业防护用品的生产及销售;口罩的 生产及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的批发、零售。

收购人的一致行动人液晶科技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Skyworth LCD Technology Limited
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境外)
公司编号 16848
香港注册登记号 F14494
已发行股份 100股,每股面值1美元
公司负责人 林成财
成立日期 2004年4月23日
注册地址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Ground Floor NPF Building,
Beach Road, Apia, Samoa
主要办公地点 RM 1601-04, Westlands Centre, 20 Westlands Road, Quarry Bay,
HK
股东名称 光钻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通讯方式 RM 1601-04, Westlands Centre, 20 Westlands Road, Quarry Bay,
HK
经营范围 投资控股

二、收购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一)收购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创维RGB及其一致行动人液晶科技的 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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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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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收购人创维RGB的控股股东为创维电 视控股有限公司,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创维RGB100%股权。液晶科技控股股东 为光钻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液晶科技100%股权。香港上市公司创维集团间接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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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制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光钻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黄宏生直接持有创维集团1.50%的股 份,并通过其控制的主体Target Success间接持有创维集团48.32%的股份;黄宏生 之配偶林卫平持有创维集团0.37%的股份;黄宏生之子林劲持有创维集团0.16% 的股份。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黄宏生家族和Target Success 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创维集团50.35%的股份, 可实际控制创维集团。

鉴于黄宏生家族所控制的创维集团股份比例超过50%,且在经营决策方面, 林劲和林卫平目前分别担任创维集团的董事局主席及执行董事,因此,截至本报 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之日,黄宏生、林卫平和林劲三人能够透过创维集团实 际控制创维RGB和液晶科技,进而成为创维数字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由于创维RGB及液晶科技共同受 创维集团控制,创维RGB及液晶科技为一致行动关系,故液晶科技为收购人创维 RGB之一致行动人。

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Skyworth TV Holdings Limited
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编号 234650
已发行资本 30,600,000股普通股,无投票权股2,500,000股,每股面值1港元
成立日期 1988年11月29日
公司负责人 林成财
注册地址 RM 1601-04, Westlands Centre, 20 Westlands Road, Quarry Bay,
HK
主要办公地点 RM 1601-04, Westlands Centre, 20 Westlands Road, Quarry Bay,
HK
经营范围 资本投资

光钻控股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Diamond Ray Holdings Limited
光钻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编号 1741956

17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已发行资本 100股,每股面值1美元
成立日期 2012年11月2日
公司负责人 林成财
注册地址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Virgin Islands British
主要办公地点 RM 1601-04, Westlands Centre, 20 Westlands Road, Quarry Bay,
HK
经营范围 投资控股

创维集团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Skyworth Group Limited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编号 27054
香港股份代号 00751
已发行资本 2,485,201,420股,每股面值0.1港元
成立日期 1999年12月16日
公司负责人 林劲
注册地址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主要办公地点 RM 1601-04, Westlands Centre, 20 Westlands Road, Quarry Bay,
HK
经营范围 投资控股,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智能电视系统、家
庭接入系统、智能白家电产品、智能制造、互联网增值服务、
物业发展、持有物业、光伏产品、现代服务及买卖其他产品。

三、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的主要业务情况

(一)创维 RGB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创维RGB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情况如 下表所示: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收购人持
股比例
主营业务
深圳市酷开
网络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36,000.90万元 56.95% 主要从事智能电视系统研发和
智能电视运营增值服务的主营
业务,涉及影视、广告、购物、
游戏、教育、应用分发、音乐等
业务。
南京创维平
面显示科技
有限公司
79,376.276万元 100% 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
究、开发;生产彩色电视机、新
型显示器件、网络媒体终端类产

1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品、接入网通信系统设备、电子
元器件及组件。
3 内蒙古创维
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
20,000万元 100% 从事各种型号的彩色电视机、监
视器、显示器、视听器材、通讯
器材、声光电子玩具;与彩电电
视机配套的接插件、注塑件、包
装材料、五金配件及新型电子元
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
服务。
4 创维集团科
技园管理有
限公司
29,246.152万元 92.41% 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从事创维
工业园停车场经营,餐饮服务、
仓储租赁、酒类的批发、进出口
及相关配套业务。

创维RGB合并口径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23/3/31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总资产 53,849,610,181.84 49,940,667,150.96 47,352,773,034.08 43,800,810,730.87
总负债 37,860,058,016.66 33,983,732,156.05 31,587,355,120.88 28,469,507,948.10
净资产 15,989,552,165.18 15,956,934,994.91 15,765,417,913.20 15,331,302,782.77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
11,817,169,464.68 11,866,934,296.06 12,520,495,092.61 12,423,298,585.54
资产负债率 70.31% 68.05% 66.71% 65.00%
项目 20231-3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12,241,763,406.67 48,209,116,087.83 44,722,351,931.70 34,890,807,603.50
利润总额 182,350,246.58 1,889,740,577.19 1,006,995,443.92 1,625,765,291.35
净利润 109,870,231.19 1,680,979,796.39 949,151,618.43 1,491,899,873.13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
-8,668,198.39 1,117,349,971.61 597,182,117.74 1,225,851,659.87
归母净资产收益
-0.07% 9.42% 4.77% 9.87%

注:2020年财务数据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审) 字(21)第P03464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财务数据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深圳报(审)字(22)第P00139号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2022年财务数据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并出具了编 号为德师深圳报(审)字(23)第P0007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二)液晶科技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液晶科技除持有创 维数字股份外无实际经营业务。

(三)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

19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收购人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 司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1 创维集团建
设发展有限
公司
67,500万元 100% 物业租赁,酒店管理,清洁服务;在
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
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设计及技术
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及咨询;室内外
装修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机电设备
安装维护;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提供
住宿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
2 创维集团智
能科技有限
公司
320,000万元 80% 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
发;货物进出口;投资咨询服务;电
子元件及组件制造;电视机制造;房
屋租赁;电子产品设计服务;影视录
放设备制造。
3 宁波创维智
能科技有限
公司
15,000万美元 100% 智能电器产品的研发、销售;智能电
器元器件、部件及智能化产品的研
发、销售;电器产品检测业务;园区
管理和入驻企业的孵化等。
4 创维财资管
理有限公司
50,000万港币 100% 集团内外部融资、投资控股。

(四)创维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创维集团持有的核心企业为两家投资 控股型公司:

序号 企业名称 已发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1 Skyworth Holdings Limited 1美元 100% 投资控股
2 Skyworth LCD Holdings Limited 1港币 100% 投资控股

四、收购人的主要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创维RGB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的居留权
王志国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林劲 副董事长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李坚 董事、副总裁 中国 中国
范瑞武 董事 中国 中国
应一鸣 董事 中国 中国
徐立 董事 中国 中国

20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喻召福 董事 中国 中国
刘棠枝 监事会主席 中国 中国
肖新福 监事 中国 中国
尹占江 职工监事 中国 中国
施驰 总裁 中国香港 中国
张洪君 副总裁 中国 中国
董海涛 副总裁 中国 中国
唐以尧 副总裁 中国 中国
洪文生 副总裁 中国 中国
谢文龙 财务总监 中国 中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最近五年内上述人员未受过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液晶科技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境外居留权
李小放 董事 中国 中国
林成财 董事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澳大利亚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最近五年内上述人员未受过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五、收购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创维RGB 无限售条件普通股 584,548,508 50.82%
液晶科技 无限售条件普通股 19,864,751 1.73%
总计 - 604,413,259 52.55%

六、收购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收购人创维RGB及其一致行动人液晶

21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科技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 收购人最近五年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如下:


原告/
申请人
被告/
被申请人
案由 案号 标的金额
(万元)
案件阶段
1 创维
RGB
周启宏、王宁 保证
合同
及相
关买
卖合
同纠
(2020)
深国仲涉
外裁879
5,403.77 2020 年10 月30 日,深圳国际仲
裁院作出(2020)深国仲涉外裁879
号《裁决书》,裁决两名被申请人
向申请人支付:(1)货款676.41万
美元;(2)逾期支付货款损失300
万元;(3)申请仲裁支出的律师费
等费用合计33.64万元;(4)仲裁
费32.81万元。根据收购人提供的
资料,上述裁决已于2020年11月
履行完毕。
2 创维
RGB
深圳市森和股
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许明,和融商
业保理(深
圳)有限公
司,深圳华诚
银通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深
圳市森和控股
集团有限公
司,深圳市森
和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合同
纠纷
(2019)
粤0303民
初18575
4,249.00 2020年4月23日,广东省深圳市
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2019)
粤0303 民初18575 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被告深圳市森和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许明、和融
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
市森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
森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偿
还投资款本金4,200万元及利息49
万元(利息暂计至2017年5月30
日,此后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
按照年利率9%计算至实际清偿之
日)。根据收购人提供的资料,上
述判决尚未执行完毕。
3 创维
RGB
广东强盛建设
工程有限公
司,广东琼盛
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广东荣
盛实业投资有
限公司,广州
富利建筑安装
工程有限公
司,陈强,陈
荣,陈香茹
借款
合同
纠纷
(2017)
粤0305民
初19354
2,718.81 2019年8月26日,广东省深圳市
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粤
0305民初19354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被告广东强盛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1)向原告偿还本金2,656
万元及利息;(2)支付违约金;(3)
支付担保费28,107 元、律师费60
万元;判决其余被告广东琼盛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广东荣盛实业投资
有限公司、陈强、陈荣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根据收购人提供的资料,
上述判决尚未执行完毕。
4 创维
RGB
庞有武,李志
勇,许明
借款
合同
纠纷
(2020)
粤0391民
初1375号
1,171.00 2021年5月19日,广东省深圳市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
粤0391 民初1375 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驳回原告创维RGB 的
诉讼请求。
5 创维
RGB
刘俊,广州西
维尔计算机系
统有限公司
债权
转让
合同
纠纷
(2017)
粤0305民
初18161
5,608.74 2018 年2 月8 日,广东省深圳市
南山区人民法院出具(2017)粤
0305民初18161号《民事调解书》,
各方达成和解协议如下:(1)被告
广州西维尔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分四期偿还原告借款、利息及违约

22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原告/
申请人
被告/
被申请人
案由 案号 标的金额
(万元)
案件阶段
金合计5,592.67万元,以及至本息
全部还清期间新增利息;(2)被告
刘俊对前述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根
据收购人提供的资料,上述调解书
尚未执行完毕。
6 创维
RGB
广州国美贸易
有限公司、国
美零售有限公
买卖
合同
纠纷
(2022)
粤0305民
初20736
4,310.87 2022年10月25日,创维RGB向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起
诉广州国美贸易有限公司、国美零
售有限公司拖欠逾期货款及资金
占用费。2022年12月20日,广东
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民
事裁定书,将案件移送至北京市朝
阳区人民法院管辖,截至本报告书
摘要(修订稿)签署日,该案尚未
开庭审理。
7 创维
RGB
天津盛源鹏达
物流有限公
司、国美领驭
电器销售有限
公司
买卖
合同
纠纷
(2022)
粤0305民
初20723
2,861.52 2022年10月25日,创维RGB向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起
诉天津盛源鹏达物流有限公司、国
美领驭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拖欠逾
期货款及资金占用费。2023年1月
17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
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将案件移送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截至
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
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8 创维
RGB
上海国美物流
有限公司、南
方国美电器集
团有限公司
买卖
合同
纠纷
(2022)
粤0305民
初20527
1,346.58 2022年10月25日,创维RGB向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起
诉上海国美物流有限公司、南方国
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拖欠逾期货
款及资金占用费。2022 年12 月8
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作出民事裁定书,将案件移送至北
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截至本
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该
案尚未开庭审理。
9 临泉县
时代置
业有限
公司
创维RGB 买卖
合同
纠纷
(2021)
皖1221民
初11175
号;
(2022)
皖12民终
1083号
31.2975 2021年12月9日,临泉县人民法
院一审作出(2021)皖1221 民初
111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
告创维RGB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1
万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22年5月12日,阜阳市中级人
民法院作出(2022)皖12民终108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创维
RGB的上诉,维持原判。创维RGB
因未按期履行上述判决,被临泉县
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3
年3 月30 日,临泉县人民法院出
具了《结案通知书》,该案已全部
执行完毕。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
订稿)签署日,创维RGB 已被移
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除上述情况外,收购人创维RGB及其一致行动人液晶科技最近五年不存在其 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此外,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 订稿)签署日,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创维RGB、液晶科技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收购人拥有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除创维数字外,创维RGB及其控股股 东、液晶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创维集团均不存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 融机构的简要情况详见“第三节 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之“六、 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股份的情况”。

2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第三节 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黄宏生及其配偶林卫平、其子林劲的 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
留权
黄宏生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林卫平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林劲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黄宏生100%控股的企业Target Success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Target Success Group (PTC) Limited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境外)
公司编号 352070
注册资本 1股,每股面值1美元
公司负责人 林卫平
成立日期 1999年11月10日
注册地址 3rd Floor, J & C Building, P.O. Box 362, Road Town, Tortola, Virgin
Islands(British),VG1110
主要办公地点 1601-04, 16/F., Westlands Centre, 20 Westlands Road, Quarry Bay, Hong
Kong
股东名称 黄宏生
通讯方式 1601-04, 16/F., Westlands Centre, 20 Westlands Road, Quarry Bay, Hong
Kong
经营范围 信托业务

二、黄宏生家族最近五年内的职业与职务

(一)黄宏生

(一)黄宏生
起止时间 公司 职位(等级)
2010年6月至今 创源天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0年6月至今 开沃新能源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8年1月至今 前海开沃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长

(二)林卫平

25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起止时间 公司 职位(等级)
2006年2月至今 创维集团 执行董事

(三)林劲

(三)林劲
起止时间 公司 职位(等级)
2022年7月至今 创维集团 董事局主席
2018年4月至今 创维集团 执行董事
2017年12月至今 深圳市酷开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7年4月至今 创维数字 非独立董事

三、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一)黄宏生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除创维集团外,黄宏生所控制的核心 企业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
(直接、间
接)
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
开沃新能源汽车
集团股份有限公
145,185.5829 81.01% 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销售;从事新
能源技术、电动车及汽车电子技术的研
发;电动自行车及非道路性专用电动
车、汽车电子产品生产;销售自产产品
和提供售后服务等。
创源天地(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
90,000 100% 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
投资;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
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服务;在中国境内设
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
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研究开发成
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为投资者
及关联公司提供咨询服务;承接母公司
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海南黄阿婆红薯
产业园有限公司
100 60% 农、林、牧、渔业项目研发及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瓜果、
蔬菜、花卉、苗木的技术转让,农作物
种植、加工、销售,家禽及水产养殖、
销售,农机服务及推广,农机职业技能
培训,农机及农业信息咨询服务,生态
农业旅游观光项目投资与开发,建筑工
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与管理,酒店及
餐饮管理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
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

26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二)林卫平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除创维集团外,林卫平不持有其他核 心企业。

(三)林劲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除创维集团外,林劲持有的其他核心 企业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
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
深圳沃宇科技咨
询有限公司
10 100% 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
划;市场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财务管
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国内贸易(不含专
营、专卖、专控商品)。

(四) Target Success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除创维集团外,Target Success不持有 其他核心企业。

四、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种类、数 量、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不直接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

五、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 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 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的情况。此外,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的查询结果,上述主体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股份的 情况

27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除创维集团和创维数字外,黄宏生家 族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 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
创维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
122,345 通过创维集团有
限公司间接持股
81.74%、通过创
维RGB 间接持
股12.48%、通过
创维数字间接持
股5.79%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
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
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
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
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
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
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
投资。
深圳创维融
资租赁有限
公司
103,000 通过创维集团有
限公司间接持股
100%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
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
交易咨询和担保;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
保理业务。

2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第四节 要约收购目的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香港上市公司创维集团(00751.HK)以要约的方式,按每股5港币的价格回 购并注销创维集团100,000,000股股份,约占创维集团已发行股份的3.87%。2023 年5月31日,创维集团要约回购的股份已完成注销,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创维集团的持股比例因创维集团(00751.HK)要约回购而被动上升至50.35%, 从而实际控制创维集团。创维RGB、液晶科技为创维集团间接控制的主体,创维 集团通过创维RGB持有创维数字50.82%的股份;通过液晶科技持有创维数字1.73% 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2.55%的股份。由于创维集团回购注销股份导致 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能够实际控制创维集团,进而使得黄宏生、林卫平、 林劲三人成为创维数字的实际控制人。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黄 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需要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由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创维RGB作为收购人。

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上述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的全面要约收购,不以 终止创维数字上市地位为目的。但若本次要约收购导致创维数字的股权分布不具 备上市条件,收购人作为创维数字的股东将积极致力于运用其股东表决权或者通 过其他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创维数字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提出相关建议或者动议, 促使创维数字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维持上市地位的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创 维数字的上市地位。如创维数字最终终止上市,届时收购人将通过适当安排,保 证仍持有创维数字剩余股份的股东能够按要约价格将其股票出售给收购人。

二、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

本次要约收购系创维集团(00751.HK)要约回购股份导致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进而触发的收购人对创维数字的全面要约义务。

(一)本次要约收购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年12月23日,创维RGB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要约收购创维数字除创 维RGB、液晶科技所持股份以外的全部创维数字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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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库存股除外)。

2022年12月23日,创维RGB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要约收购创维数字除创 维RGB、液晶科技所持股份以外的全部创维数字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上市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库存股除外)。

(二)创维集团( 00751.HK )要约回购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年12月23日,创维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要约回购。

2023年4月28日,清洗豁免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同意。

2023年5月5日,创维集团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就要约回购已获得独立股东 98.36%(已超过50%)票数的批准;股东特别大会就清洗豁免已获得独立股东 96.40%(已超过75%)票数的批准;股东特别大会由独立股东已审议通过由创维 集团下属主体(即创维RGB)履行中国境内强制全面要约义务。

2023年5月19日,创维集团回购要约结束,并于2023年5月31日完成回购并注 销100,000,000股股份。上述回购及股份注销手续完成后,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 动人能实际控制创维集团,进而导致黄宏生家族成为创维数字的实际控制人。

三、未来12个月股份增持或处置计划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其所控制的 主体持有的以及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 不得转让。但上述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8个月的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除本次要约收购外,收购人无在未来 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创维数字股份的详细计划。若收购人后续拟增持或处置创维 数字股份,收购人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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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第五节 要约收购方案

一、被收购公司名称及收购股份的情况

被收购公司名称: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本次要约收购股份为创维数字除创维RGB、液晶科技所持股份以外的全部 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库存股除外)。截至 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以外的全 部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
(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
(股)
占创维数字已发行
股份的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扣除库存股)(A
股)
14.82 504,503,558 43.86%

注:本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以外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 通A股513,124,051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8,620,493股库存股。

二、要约价格及计算基础

1 、要约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14.82元/股。

2 、计算基础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 其计算基础如下:

(1)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该种股 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2)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之日前30个交易日内,该种股票的 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不存在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之日前30个交易日内,创维数字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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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15.02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作 为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

根据创维数字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创维数字总 股本 1,150,216,072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8,620,493 股后的股本总额 1,141,595,5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利 润分配已于2023年5月18日完成,本次要约收购价格相应调整为14.82元/股。

三、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按要约价格14.82元/股计算,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74.77亿元。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收购人已将15.16亿元(不低于本次要约收 购所需最高金额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

创维RGB目前经营状况良好,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分别为348.91亿元、447.22亿元、482.0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2.26亿元、5.97亿元、11.17亿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创维RGB总资产为538.50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8.17亿元,其中货币资金118.02亿元,具备 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能力。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如需),黄宏 生向收购人承诺,若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超过收购人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超 出履约保证金的部分将由黄宏生向收购人提供贷款,贷款总额为收购人就本次要 约收购所需资金减去履约保证金,贷款期限为自首个提款日起五年,贷款为无息 贷款且无任何担保。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创维数字或者 其下属关联方的情况。收购人未通过与创维数字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 资金,亦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要 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 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四、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不少于30个自然日,自2023年6月2日起至2023年7月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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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自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3日), 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询截 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五、要约收购的约定条件

本次要约收购为向除创维RGB、液晶科技所持股份及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持有的库存股以外的全部创维数字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无其他约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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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专业机构意见

一、参与本次收购的专业机构名称

收购人为本次要约收购目的聘请的专业机构如下:

收购人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方卓

电话:010-60835067

收购人法律顾问: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999号环贸广场办公楼一期35-36层 联系人:张宇

电话:021-23108288

二、各专业机构与收购人、上市公司以及本次要约收购行为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具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参与本次收购的各专业机构与创维RGB 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数字以及本次要约收购行为之间不存在《深交所上市规则》 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作为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 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本财务顾问认为,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要约收购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收购创维数字 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的情形。收购人对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所需资金进行了稳妥的安排,收购人具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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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约收购实力和资金支付能力,具备履行本次要约收购的义务的能力。”

四、收购人聘请的律师发表的意见

作为收购人聘请的法律顾问,对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要约收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体资格的规定, 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及法律法规禁止收购上市公 司的情形;收购人已履行本次要约收购目前阶段所需的必要批准和授权程序;收 购人对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所需资金进行了稳妥的安排,收购人具备要约收购实力 和资金支付能力,具备履行本次要约收购的义务的能力;本次设定的要约收购价 格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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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第七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披露内容之外,收购人特此郑重声明:

1、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收购人或者其他关联方未采取或 拟采取对本次要约收购存在重大影响的行动,也不存在对本次要约收购产生重大 影响的事实。

  • 2、收购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

  • 露的其他信息。

  • 3、收购人不存在任何其他对创维数字股东作出是否接受要约的决定有重大

  • 影响的信息。

  • 4、收购人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 5、收购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法规规定的下列情形:

  • (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 (二)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 (三)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 (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

  •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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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之签字盖章页)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志国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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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之签字盖章页)

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林成财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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