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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WORTH DIGITAL CO.,LTD. M&A Activity 2023

May 3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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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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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证券代码:000810.SZ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创维数字 股票代码: 000810.SZ

收购人名称: 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南创维大厦 A 座 13-16 楼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南创维大厦 A 座 13-16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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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方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2023年5月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 相同的涵义。

1、香港上市公司创维集团(00751.HK)以要约的方式,按每股5港币的价格 回购并注销100,000,000股股份,约占创维集团已发行股份的3.87%。2023年5月31 日,创维集团要约回购的股份已完成注销,黄宏生家族(黄宏生、林卫平、林劲) 及其一致行动人Target Success在创维集团的持股比例因创维集团(00751.HK)要 约回购而被动上升至50.35%,从而实际控制创维集团。创维RGB、液晶科技为创 维集团间接控制的主体,创维集团通过创维RGB持有创维数字50.82%的股份;通 过液晶科技持有创维数字1.73%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2.55%的股份。 鉴于黄宏生家族所控制的创维集团股份比例超过50%,且在经营决策方面,林劲 和林卫平目前分别担任创维集团的董事局主席及执行董事,因此,截至本报告书 签署之日,黄宏生、林卫平和林劲三人能够透过创维集团实际控制创维RGB和液 晶科技,进而成为创维数字的实际控制人。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 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需要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由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创维RGB作为收购人。

2、2022年12月23日,创维RGB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分别审议并通过要约 收购创维数字除创维RGB、液晶科技所持股份以外的全部创维数字无限售条件流 通A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库存股除外)。此外,截至本报告书 签署日,创维集团要约回购及股份注销已完成,黄宏生家族已成为创维数字的实 际控制人,本次要约收购的先决条件已达成。

3、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不少于30个自然日,自2023年6月2日起至2023年7月3 日止。

4、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的全面要约收购,不以 终止创维数字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期届满时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创 维数字股份比例低于创维数字股本总额的10%,创维数字将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 上市条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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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8.7条、9.4.1条、9.4.8条、9.4.12条、9.4.17条有关 上市公司股权分布的规定:

上市公司因收购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或者收购人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 为目的而发出全面要约的,要约收购期限届满至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前,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应当停牌。

根据收购结果,被收购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但收购人不以终 止公司上市地位为收购目的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后继 续停牌。

上市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应当 于停牌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问题的解决方案。公司在股票 停牌后一个月内披露解决方案的,应当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公告;未在股票停牌后一个月内披露解决方案的,应当在一个月期限届满的次 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 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交所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上市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重新 符合上市条件,可以向深交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仍未解决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问题的,深交所将决定 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若创维数字出现上述退市风险警示及终止上市的情况,有可能给创维数字投 资者造成损失,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若本次要约收购导致创维数字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作为创维 数字的股东将积极致力于运用其股东表决权或者通过其他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创 维数字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提出相关建议或者动议,促使创维数字在规定时间内 提出维持上市地位的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创维数字的上市地位。如创维 数字最终终止上市,届时收购人将通过适当安排,保证仍持有创维数字剩余股份 的股东能够按要约价格将其股票出售给收购人。

2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5、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 预受要约的手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 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 对要约的接受。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一、被收购公司基本情况

被收购公司名称: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创维数字

股票代码:000810.SZ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创维数字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2,678,762 2.8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17,537,310 97.16%
总股本 1,150,216,072 100.00%

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包括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8,620,493股库存股。

二、收购人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

收购人名称: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南创维大厦A座13-16楼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南创维大厦A座13-16楼

三、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

本次要约收购系创维集团(00751.HK)要约回购股份导致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进而触发的收购人对创维数字的全面要约义务。

(一)本次要约收购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3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2022年12月23日,创维RGB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要约收购创维数字除创 维RGB、液晶科技所持股份以外的全部创维数字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上市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库存股除外)。

2022年12月23日,创维RGB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要约收购创维数字除创 维RGB、液晶科技所持股份以外的全部创维数字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上市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库存股除外)。

(二)创维集团( 00751.HK )要约回购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年12月23日,创维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要约回购。 2023年4月28日,清洗豁免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同意。

2023年5月5日,创维集团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就要约回购已获得独立股东 98.36%(已超过50%)票数的批准;股东特别大会就清洗豁免已获得独立股东 96.40%(已超过75%)票数的批准;股东特别大会由独立股东已审议通过由创维 集团下属主体(即创维RGB)履行中国境内强制全面要约义务。

2023年5月19日,创维集团回购要约结束,并于2023年5月31日完成回购并注 销100,000,000股股份。上述回购及股份注销手续完成后,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 动人能实际控制创维集团,进而导致黄宏生家族成为创维数字的实际控制人。

四、要约收购的目的

香港上市公司创维集团(00751.HK)以要约的方式,按每股5港币的价格回 购并注销100,000,000股股份,约占创维集团已发行股份的3.87%。2023年5月31日, 创维集团要约回购的股份已完成注销,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创维集团的 持股比例因创维集团(00751.HK)要约回购而被动上升至50.35%,从而实际控制 创维集团。创维RGB、液晶科技为创维集团间接控制的主体,创维集团通过创维 RGB持有创维数字50.82%的股份;通过液晶科技持有创维数字1.73%的股份,合 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2.55%的股份。由于创维集团回购注销股份导致黄宏生家族 及其一致行动人能够实际控制创维集团,进而使得黄宏生家族成为创维数字的实 际控制人。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需 要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创维RGB作为收购

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人。

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上述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的全面要约收购,不以 终止创维数字上市地位为目的。但若本次要约收购导致创维数字的股权分布不具 备上市条件,收购人作为创维数字的股东将积极致力于运用其股东表决权或者通 过其他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创维数字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提出相关建议或者动议, 促使创维数字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维持上市地位的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创 维数字的上市地位。如创维数字最终终止上市,届时收购人将通过适当安排,保 证仍持有创维数字剩余股份的股东能够按要约价格将其股票出售给收购人。

五、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其所控制的 主体持有的以及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 不得转让。但上述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8个月的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要约收购外,收购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 持创维数字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详细计划。若收购人后续拟增持 或处置创维数字股份,收购人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股份为创维数字除创维RGB和液晶科技所持股份以外的全部 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库存股除外)。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创维RGB持有上市公司584,548,50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比为50.82%;一致行动人液晶科技持有上市公司19,864,751股无限售 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比为1.73%。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以外的 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
(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
(股)
占创维数字已发行
股份的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扣除库存股)(A
股)
14.82 504,503,558 43.86%

注:本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以外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

5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通A股513,124,051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8,620,493股库存股。

根据创维数字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创维数字总 股本 1,150,216,072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8,620,493 股后的股本总额 1,141,595,5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利 润分配已于2023年5月18日完成,本次要约收购价格调整为14.82元/股。

七、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按要约价格14.82元/股计算,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74.77亿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已将15.16亿元(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金额 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创维RGB目前经营状况良好,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分别为348.91亿元、447.22亿元、482.0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2.26亿元、5.97亿元、11.17亿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创维RGB总资产为538.50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8.17亿元,其中货币资金118.02亿元,具备 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能力。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如需),黄宏 生向收购人承诺,若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超过收购人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超 出履约保证金的部分将由黄宏生向收购人提供贷款,贷款总额为收购人就本次要 约收购所需资金减去履约保证金,贷款期限为自首个提款日起五年,贷款为无息 贷款且无任何担保。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创维数字或者 其下属关联方的情况。收购人未通过与创维数字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 资金,亦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要 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 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八、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不少于30个自然日,自2023年6月2日起至2023年7月3日止。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自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3日), 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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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询截

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九、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及律师事务所情况

(一)收购人财务顾问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电话:010-60835067 传真:010-60835067

(二)收购人法律顾问

名称: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负责人:张宇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999号环贸广场办公楼一期35-36层 电话:021-23108288 传真:021-23108299

十、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期

本报告书于2023年5月31日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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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7号》及其它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2、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 收购人在创维数字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 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创维数字拥有权益。

3、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 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虽然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不以终止创维数 字的上市地位为目的,但如本次要约收购导致创维数字股权分布不具备《深交所 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收购人作为创维数字的股东可运用其股东表决权或 者通过其他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创维数字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提出相关建议或者 动议,促使创维数字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维持上市地位的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以 维持创维数字的上市地位。如创维数字最终终止上市,届时收购人将通过适当安 排,保证仍持有创维数字剩余股份的股东能按要约价格将其股份出售给收购人。

5、本次要约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 的财务顾问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或对 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要约收购报告书》及相关 公告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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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目录

特别提示 ....................................................................................................................... 1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 3 收购人声明 ................................................................................................................... 8 目录 ............................................................................................................................... 9 第一节 释义 ............................................................................................................... 10 第二节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 12 第三节 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 23 第四节 要约收购目的 ............................................................................................... 27 第五节 要约收购方案 ............................................................................................... 29 第六节 收购资金来源 ............................................................................................... 36 第七节 后续计划 ....................................................................................................... 38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40 第九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45 第十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46 第十一节 专业机构意见 ........................................................................................... 48 第十二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 50 第十三节 其他重大事项 ........................................................................................... 55 收购人声明 ................................................................................................................. 56 财务顾问声明 ............................................................................................................. 57 律师事务所声明 ......................................................................................................... 58 备查文件 ..................................................................................................................... 59 附表 .............................................................................................................................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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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次要约收购/本次收购 收购人以要约价格向除创维RGB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
股份以外的创维数字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A 股(上市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库存股除外)股东发出全
面收购要约
本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
书》
收购人就本次要约收购而编写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
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人就本次要约收购而编写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
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创维数字/上市公司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创维RGB/收购人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持
有上市公司50.82%的股份
液晶科技/一致行动人 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持有上市
公司1.73%的股份,系本次收购中收购人的一致行动人
创维集团/ 创维集团
(00751.HK)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为创维RGB和液晶科技的间接控
股股东,同时也是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751.HK
本次回购/要约回购 香港上市公司创维集团以要约的方式,按每股5港币的
价格回购并注销100,000,000 股股份,占创维集团已发
行股份的3.87%
黄宏生家族 黄宏生、林卫平及林劲
Target Success 黄宏生于境外100%控股的企业Target Success Group
(PTC) Limited,为黄宏生家族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日持有创维集团48.32%的股份
要约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项下的每股要约收购价格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7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
号——要约收购报告书》
《深交所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国家/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报告书而言,除非特别说明,特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
财务顾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法律顾问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10

注:本报告书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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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第二节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收购人创维RGB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18810099P
注册资本 18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88年3月8日
法定代表人 王志国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南创维大厦A座13-16楼
主要办公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南创维大厦A座13-16楼
邮编 518057
经营期限 1988年3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 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直接、间接持有100%股权
通讯方式 0755-26010771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从事信息网络技术、微电子技术、软件开发业
务;一般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家用电器产品的批发、进出口
及相关配套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有物业租赁;房地
产经纪;以旧换新电器电子产品的销售;电子产品、日用家电
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医疗用品及器材(不含药品及医
疗器械)、文化用品、照相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体育用品、
百货、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家具、金银珠宝首饰、装饰材
料、通讯设备、建筑材料、工艺礼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
钟表眼镜、玩具、汽车和摩托车配件、仪器仪表、卫生洁具、
陶瓷制品、橡胶及塑料制品的零售及批发贸易;光伏设备及元
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
能发电技术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
显示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经营彩色电视机、监
视器、显示器、视听器材、通讯器件、声光电子玩具、与彩色
电视机配套的接插件、注塑件、包装材料、五金配件及新型电
子元器件、可兼容数字电视、高清晰度电视(HDTV)、数字
磁带录放机、接入网通信系统设备;标清晰度电视(SDTV)、
投影机、新型显示器件(液晶显示、等离子显示、平板显示)、
高性能微型电子计算机、综合业务数字网络(ISDN)系统及设
备、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及产品、氮化镓、砷化镓新型半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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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光电子专用材料及元器件、集成电路新技术及设备;生产经营 移动通信系统手机;从事物业管理和南山区科技园创维大厦停 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医用口罩、 劳保口罩、医用防护服、工业防护用品的生产及销售;口罩的 生产及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的批发、零售。

收购人的一致行动人液晶科技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Skyworth LCD Technology Limited
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境外)
公司编号 16848
香港注册登记号 F14494
已发行股份 100股,每股面值1美元
公司负责人 林成财
成立日期 2004年4月23日
注册地址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Ground Floor NPF Building,
Beach Road,Apia, Samoa
主要办公地点 RM 1601-04, Westlands Centre, 20 Westlands Road, Quarry Bay,
HK
股东名称 光钻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通讯方式 RM 1601-04, Westlands Centre, 20 Westlands Road, Quarry Bay,
HK
经营范围 投资控股

二、收购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一)收购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创维RGB及其一致行动人液晶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所 示 :

13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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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创维RGB的控股股东为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 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创维RGB100%股权。液晶科技控股股东为光钻控股有限公 司,持有液晶科技100%股权。香港上市公司创维集团间接控制创维电视控股有 限公司、光钻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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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黄宏生直接持有创维集团1.50%的股份,并通过其控 制的主体Target Success间接持有创维集团48.32%的股份;黄宏生之配偶林卫平持 有创维集团0.37%的股份;黄宏生之子林劲持有创维集团0.16%的股份。根据《收 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黄宏生家族和Target Success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创维集团50.35%的股份,可实际控制创维集 团。

鉴于黄宏生家族所控制的创维集团股份比例超过50%,且在经营决策方面, 林劲和林卫平目前分别担任创维集团的董事局主席及执行董事,因此,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日,黄宏生、林卫平和林劲三人能够透过创维集团实际控制创维RGB和 液晶科技,进而成为创维数字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由于创维RGB及液晶科技共同受 创维集团控制,创维RGB及液晶科技为一致行动关系,故液晶科技为收购人创维 RGB之一致行动人。

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Skyworth TV Holdings Limited
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编号 234650
已发行资本 30,600,000股普通股,无投票权股2,500,000股,每股面值1港元
成立日期 1988年11月29日
公司负责人 林成财
注册地址 RM 1601-04, Westlands Centre, 20 Westlands Road, Quarry Bay,
HK
主要办公地点 RM 1601-04, Westlands Centre, 20 Westlands Road, Quarry Bay,
HK
经营范围 资本投资

光钻控股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Diamond Ray Holdings Limited
光钻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编号 1741956
已发行资本 100股,每股面值1美元
成立日期 201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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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公司负责人 林成财
注册地址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Virgin Islands British
主要办公地点 RM 1601-04, Westlands Centre, 20 Westlands Road, Quarry Bay,
HK
经营范围 投资控股

创维集团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Skyworth Group Limited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编号 27054
香港股份代号 00751
已发行资本 2,485,201,420股,每股面值0.1港元
成立日期 1999年12月16日
公司负责人 林劲
注册地址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主要办公地点 RM 1601-04, Westlands Centre, 20 Westlands Road, Quarry Bay,
HK
经营范围 投资控股,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智能电视系统、家
庭接入系统、智能白家电产品、智能制造、互联网增值服务、
物业发展、持有物业、光伏产品、现代服务及买卖其他产品

三、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

心企业

(一)创维 RGB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创维RGB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收购人持
股比例
主营业务
深圳市酷开
网络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36,000.90万元 56.95% 主要从事智能电视系统研发和
智能电视运营增值服务的主营
业务,涉及影视、广告、购物、
游戏、教育、应用分发、音乐等
业务。
南京创维平
面显示科技
有限公司
79,376.276万元 100% 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
究、开发;生产彩色电视机、新
型显示器件、网络媒体终端类产
品、接入网通信系统设备、电子
元器件及组件。

16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3 内蒙古创维
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
20,000万元 100% 从事各种型号的彩色电视机、监
视器、显示器、视听器材、通讯
器材、声光电子玩具;与彩电电
视机配套的接插件、注塑件、包
装材料、五金配件及新型电子元
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
服务。
4 创维集团科
技园管理有
限公司
29,246.152万元 92.41% 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从事创维
工业园停车场经营,餐饮服务、
仓储租赁、酒类的批发、进出口
及相关配套业务。

创维RGB合并口径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23/3/31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总资产 53,849,610,181.84 49,940,667,150.96 47,352,773,034.08 43,800,810,730.87
总负债 37,860,058,016.66 33,983,732,156.05 31,587,355,120.88 28,469,507,948.10
净资产 15,989,552,165.18 15,956,934,994.91 15,765,417,913.20 15,331,302,782.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权益
11,817,169,464.68 11,866,934,296.06 12,520,495,092.61 12,423,298,585.54
资产负债率 70.31% 68.05% 66.71% 65.00%
项目 20231-3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12,241,763,406.67 48,209,116,087.83 44,722,351,931.70 34,890,807,603.50
利润总额 182,350,246.58 1,889,740,577.19 1,006,995,443.92 1,625,765,291.35
净利润 109,870,231.19 1,680,979,796.39 949,151,618.43 1,491,899,873.1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
-8,668,198.39 1,117,349,971.61 597,182,117.74 1,225,851,659.87
归母净资产收益率 -0.07% 9.42% 4.77% 9.87%

注:2020年财务数据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审) 字(21)第P03464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财务数据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深圳报(审)字(22)第P00139号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2022年财务数据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并出具了编 号为德师深圳报(审)字(23)第P0007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二)液晶科技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液晶科技除持有创维数字股份外无 实际经营业务。

(三)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核

17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心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主营业务
1 创维集团建
设发展有限
公司
67,500万元 100% 物业租赁,酒店管理,清洁服务;在
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
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设计及技术
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及咨询;室内外
装修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机电设备
安装维护;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提供
住宿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
2 创维集团智
能科技有限
公司
320,000万元 80% 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
发;货物进出口;投资咨询服务;电
子元件及组件制造;电视机制造;房
屋租赁;电子产品设计服务;影视录
放设备制造。
3 宁波创维智
能科技有限
公司
15,000万美元 100% 智能电器产品的研发、销售;智能电
器元器件、部件及智能化产品的研
发、销售;电器产品检测业务;园区
管理和入驻企业的孵化等。
4 创维财资管
理有限公司
50,000万港币 100% 集团内外部融资、投资控股。

(四)创维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创维集团持有的核心企业为两家投资控股型公司:

序号 企业名称 已发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1 Skyworth Holdings Limited 1美元 100% 投资控股
2 Skyworth LCD Holdings Limited 1港币 100% 投资控股

四、收购人的主要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创维RGB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的居留权
王志国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林劲 副董事长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李坚 董事、副总裁 中国 中国
范瑞武 董事 中国 中国
应一鸣 董事 中国 中国
徐立 董事 中国 中国
喻召福 董事 中国 中国

1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刘棠枝 监事会主席 中国 中国
肖新福 监事 中国 中国
尹占江 职工监事 中国 中国
施驰 总裁 中国香港 中国
张洪君 副总裁 中国 中国
董海涛 副总裁 中国 中国
唐以尧 副总裁 中国 中国
洪文生 副总裁 中国 中国
谢文龙 财务总监 中国 中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五年内上述人员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液晶科技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境外居留权
李小放 董事 中国 中国
林成财 董事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澳大利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五年内上述人员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事项。

五、收购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创维RGB 无限售条件普通股 584,548,508 50.82%
液晶科技 无限售条件普通股 19,864,751 1.73%
总计 - 604,413,259 52.55%

六、收购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创维RGB及其一致行动人液晶科技最近五年不 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收购人最近五年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如下:

19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原告/
申请人
被告/
被申请人
案由 案号 标的金额
(万元)
案件阶段
1 创维
RGB
周启宏、王宁 保证
合同
及相
关买
卖合
同纠
(2020)
深国仲涉
外裁879
5,403.77 2020 年10 月30 日,深圳国际仲
裁院作出(2020)深国仲涉外裁879
号《裁决书》,裁决两名被申请人向
申请人支付:(1)货款676.41万美
元;(2)逾期支付货款损失300万
元;(3)申请仲裁支出的律师费等
费用合计33.64万元;(4)仲裁费
32.81 万元。根据收购人提供的资
料,上述裁决已于2020年11月履
行完毕。
2 创维
RGB
深圳市森和股
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许明,和融商
业保理(深
圳)有限公
司,深圳华诚
银通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深
圳市森和控股
集团有限公
司,深圳市森
和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合同
纠纷
(2019)
粤0303民
初18575
4,249.00 2020年4月23日,广东省深圳市
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2019)
粤0303 民初18575 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被告深圳市森和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许明、和融
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
市森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
森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偿
还投资款本金4,200万元及利息49
万元(利息暂计至2017年5月30
日,此后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
按照年利率9%计算至实际清偿之
日)。根据收购人提供的资料,上述
判决尚未执行完毕。
3 创维
RGB
广东强盛建设
工程有限公
司,广东琼盛
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广东荣
盛实业投资有
限公司,广州
富利建筑安装
工程有限公
司,陈强,陈
荣,陈香茹
借款
合同
纠纷
(2017)
粤0305民
初19354
2,718.81 2019年8月26日,广东省深圳市
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粤
0305民初19354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被告广东强盛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1)向原告偿还本金2,656
万元及利息;(2)支付违约金;(3)
支付担保费28,107 元、律师费60
万元;判决其余被告广东琼盛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广东荣盛实业投资
有限公司、陈强、陈荣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根据收购人提供的资料,
上述判决尚未执行完毕。
4 创维
RGB
庞有武,李志
勇,许明
借款
合同
纠纷
(2020)
粤0391民
初1375号
1,171.00 2021年5月19日,广东省深圳市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
粤0391 民初1375 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驳回原告创维RGB的诉
讼请求。
5 创维
RGB
刘俊,广州西
维尔计算机系
统有限公司
债权
转让
合同
纠纷
(2017)
粤0305民
初18161
5,608.74 2018 年2 月8 日,广东省深圳市
南山区人民法院出具(2017)粤
0305民初18161号《民事调解书》,
各方达成和解协议如下:(1)被告
广州西维尔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分四期偿还原告借款、利息及违约
金合计5,592.67万元,以及至本息
全部还清期间新增利息;(2)被告
刘俊对前述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根
据收购人提供的资料,上述调解书

20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原告/
申请人
被告/
被申请人
案由 案号 标的金额
(万元)
案件阶段
尚未执行完毕。
6 创维
RGB
广州国美贸易
有限公司、国
美零售有限公
买卖
合同
纠纷
(2022)
粤0305民
初20736
4,310.87 2022年10月25日,创维RGB向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起
诉广州国美贸易有限公司、国美零
售有限公司拖欠逾期货款及资金
占用费。2022年12月20日,广东
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民
事裁定书,将案件移送至北京市朝
阳区人民法院管辖,截至《要约收
购报告书》签署日,该案尚未开庭
审理。
7 创维
RGB
天津盛源鹏达
物流有限公
司、国美领驭
电器销售有限
公司
买卖
合同
纠纷
(2022)
粤0305民
初20723
2,861.52 2022年10月25日,创维RGB向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起
诉天津盛源鹏达物流有限公司、国
美领驭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拖欠逾
期货款及资金占用费。2023年1月
17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
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将案件移送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截至
《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该案
尚未开庭审理。
8 创维
RGB
上海国美物流
有限公司、南
方国美电器集
团有限公司
买卖
合同
纠纷
(2022)
粤0305民
初20527
1,346.58 2022年10月25日,创维RGB向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起
诉上海国美物流有限公司、南方国
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拖欠逾期货
款及资金占用费。2022 年12 月8
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作出民事裁定书,将案件移送至北
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截至
《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该案
尚未开庭审理。
9 临泉县
时代置
业有限
公司
创维RGB 买卖
合同
纠纷
(2021)
皖1221民
初11175
号;
(2022)
皖12民终
1083号
31.2975 2021年12月9日,临泉县人民法
院一审作出(2021)皖1221 民初
111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
创维RGB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1万
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22年5月12日,阜阳市中级人
民法院作出(2022)皖12民终108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创维
RGB的上诉,维持原判。创维RGB
因未按期履行上述判决,被临泉县
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3
年3 月30 日,临泉县人民法院出
具了《结案通知书》,该案已全部执
行完毕。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
签署日,创维RGB 已被移出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除上述情况外,收购人创维RGB及其一致行动人液晶科技最近五年不存在其 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此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21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创维RGB、液晶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收购人拥有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创维数字外,创维RGB及其控股股东、液晶科技及 其控股股东、创维集团均不存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 况详见“第三节 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之“六、黄宏生家族 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股份的情况”。

22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第三节 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黄宏生及其配偶林卫平、其子林劲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
居留权
黄宏生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林卫平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林劲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黄宏生100%控股的企业Target Success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Target Success Group (PTC) Limited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境外)
公司编号 352070
注册资本 1股,每股面值1美元
公司负责人 林卫平
成立日期 1999年11月10日
注册地址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British Virgin Islands
主要办公地点 1601-04, 16/F., Westlands Centre, 20 Westlands Road, Quarry Bay, Hong
Kong
股东名称 黄宏生
通讯方式 1601-04, 16/F., Westlands Centre, 20 Westlands Road, Quarry Bay, Hong
Kong
经营范围 信托业务

二、黄宏生家族最近五年内的职业与职务

(一)黄宏生

(一)黄宏生
起止时间 公司 职位(等级)
2010年6月至今 创源天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0年6月至今 开沃新能源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8年1月至今 前海开沃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长

(二)林卫平

起止时间 公司 职位(等级)

23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2006 年 2 月至今 创维集团 执行董事

(三)林劲

(三)林劲
起止时间 公司 职位(等级)
2022年7月至今 创维集团 董事局主席
2018年4月至今 创维集团 执行董事
2017年12月至今 深圳市酷开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7年4月至今 创维数字 非独立董事

三、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一)黄宏生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创维集团外,黄宏生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
(直接、间
接)
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
开沃新能源汽车
集团股份有限公
145,185.5829 81.01% 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销售;从事新
能源技术、电动车及汽车电子技术的研
发;电动自行车及非道路性专用电动
车、汽车电子产品生产;销售自产产品
和提供售后服务等。
创源天地(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
90,000 100% 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
投资;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
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服务;在中国境内设
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
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研究开发成
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为投资者
及关联公司提供咨询服务;承接母公司
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海南黄阿婆红薯
产业园有限公司
100 60% 农、林、牧、渔业项目研发及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瓜果、
蔬菜、花卉、苗木的技术转让,农作物
种植、加工、销售,家禽及水产养殖、
销售,农机服务及推广,农机职业技能
培训,农机及农业信息咨询服务,生态
农业旅游观光项目投资与开发,建筑工
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与管理,酒店及
餐饮管理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
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

(二)林卫平

2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创维集团外,林卫平不持有其他核心企业。

(三)林劲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创维集团外,林劲持有的其他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
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
深圳沃宇科技咨
询有限公司
10 100% 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
划;市场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财务管
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国内贸易(不含专
营、专卖、专控商品)。

(四) Target Success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创维集团外,Target Success不持有其他核心企业。

四、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种类、数 量、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五、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 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行政 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的情况。此外,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上 述主体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股份的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创维集团和创维数字外,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 人均不存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的情形。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如下:

25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
创维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
122,345 通过创维集团有
限公司间接持股
81.74%、通过创
维RGB 间接持
股12.48%、通过
创维数字间接持
股5.79%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
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
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
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
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
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
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
投资。
深圳创维融
资租赁有限
公司
103,000 通过创维集团有
限公司间接持股
100%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
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
交易咨询和担保;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
保理业务。

26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第四节 要约收购目的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创维集团(00751.HK)以要约的方式,按每股5港币的 价格回购并注销创维集团100,000,000股股份,约占创维集团已发行股份的3.87%。 2023年5月31日,创维集团要约回购的股份已完成注销,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创维集团的持股比例因创维集团(00751.HK)要约回购而被动上升至 50.35%,从而实际控制创维集团。创维RGB、液晶科技为创维集团间接控制的主 体,创维集团通过创维RGB持有创维数字50.82%的股份;通过液晶科技持有创维 数字1.73%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2.55%的股份。由于创维集团回购注 销股份导致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能够实际控制创维集团,进而使得黄宏生、 林卫平、林劲三人成为创维数字的实际控制人。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 法》,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需要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由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创维RGB作为收购人。

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上述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的全面要约收购,不以 终止创维数字上市地位为目的。但若本次要约收购导致创维数字的股权分布不具 备上市条件,收购人作为创维数字的股东将积极致力于运用其股东表决权或者通 过其他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创维数字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提出相关建议或者动议, 促使创维数字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维持上市地位的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创 维数字的上市地位。如创维数字最终终止上市,届时收购人将通过适当安排,保 证仍持有创维数字剩余股份的股东能够按要约价格将其股票出售给收购人。

二、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

本次要约收购系因创维集团(00751.HK)要约回购股份导致的实际控制人变 更进而触发的收购人对创维数字的全面要约义务。

(一)本次要约收购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年12月23日,创维RGB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要约收购创维数字除创 维RGB、液晶科技所持股份以外的全部创维数字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上市公司

27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库存股除外)。

2022年12月23日,创维RGB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要约收购创维数字除创 维RGB、液晶科技所持股份以外的全部创维数字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上市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库存股除外)。

(二)创维集团( 00751.HK )要约回购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年12月23日,创维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要约回购。

2023年4月28日,清洗豁免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同意。

2023年5月5日,创维集团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就要约回购已获得独立股东 98.36%(已超过50%)票数的批准;股东特别大会就清洗豁免已获得独立股东 96.40%(已超过75%)票数的批准;股东特别大会由独立股东已审议通过由创维 集团下属主体(即创维RGB)履行中国境内强制全面要约义务。

2023年5月19日,创维集团回购要约结束,并于2023年5月31日完成回购并注 销100,000,000股股份。上述回购及股份注销手续完成后,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 动人能实际控制创维集团,进而导致黄宏生家族成为创维数字的实际控制人。

三、未来12个月股份增持或处置计划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其所控制的 主体持有的以及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 不得转让。但上述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8个月的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要约收购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在未 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创维数字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详细计划。若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拟增持或处置创维数字股份,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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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第五节 要约收购方案

一、被收购公司名称及收购股份的情况

被收购公司名称: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本次要约收购股份为创维数字除创维RGB、液晶科技所持股份以外的全部无 限售条件流通A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库存股除外)。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日,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以外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 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
(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
(股)
占创维数字已发行
股份的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扣除库存股)(A
股)
14.82 504,503,558 43.86%

注:本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以外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 通A股513,124,051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8,620,493股库存股。

二、要约价格及计算基础

1 、要约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14.82元/股。

2 、计算基础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 其计算基础如下:

(1)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该种股 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2)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之日前30个交易日内,该种股票的 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不存在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之日前30个交易日内,创维数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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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15.02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 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

根据创维数字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创维数字总 股本 1,150,216,072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8,620,493 股后的股本总额 1,141,595,5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利 润分配已于2023年5月18日完成,本次要约收购价格相应调整为14.82元/股。

三、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按要约价格14.82元/股计算,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74.77亿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已将15.16亿元(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金额 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创维RGB目前经营状况良好,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分别为348.91亿元、447.22亿元、482.0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2.26亿元、5.97亿元、11.17亿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创维RGB总资产为538.50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8.17亿元,其中货币资金118.02亿元,具备 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能力。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如需),黄宏 生向收购人承诺,若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超过收购人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超 出履约保证金的部分将由黄宏生向收购人提供贷款,贷款总额为收购人就本次要 约收购所需资金减去履约保证金,贷款期限为自首个提款日起五年,贷款为无息 贷款且无任何担保。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创维数字或者 其下属关联方的情况。收购人未通过与创维数字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 资金,亦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要 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 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四、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不少于30个自然日,自2023年6月2日起至2023年7月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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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自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3日), 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询截 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五、要约收购的约定条件

本次要约收购为向除创维RGB、液晶科技所持股份及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持有的库存股以外的全部创维数字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无其他约定条件。

六、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代码:990080 2、申报价格:14.82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 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 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请预受要约

创维数字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 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申报代码。要约期内(包 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 以撤销。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票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 要约申报。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卖出,已申报卖出的股份应避免 再申报预受要约,否则会造成相关卖出股份在其交收日卖空。流通股股东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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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 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 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 约股份不得进行转让、转托管或质押。

7、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果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登公司 深圳分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股东如果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 需重新申报。

8、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 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期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将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期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 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11、余股处理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手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12、要约收购资金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中登公司深 圳分公司指定的结算备付金账户,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再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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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3、要约收购股份划转

要约期满后,收购人将向深交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 相关材料。深交所法律部将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收购人将凭深交所 出具股份转让确认书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14、收购结果公告

在办理完毕要约收购资金结算和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后,收购人将本次要约收 购的结果予以公告。

七、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收购要约有效期的每个交易日的 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 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 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 申报代码。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2、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期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 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 深圳分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 受要约的手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 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 要约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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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 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5、要约收购期间预受要约的流通股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 情形的,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被设定其他权利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 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6、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自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3日), 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八、受要约人委托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撤回、结算、 过户登记等事宜的证券公司及通讯方式

接受要约的股东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 份预受、撤回、结算、过户登记等事宜。

九、本次要约收购是否以终止被收购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不以终止创维数字上市地 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期届满时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创维数字股份比例低于 创维数字股本总额的10%,创维数字将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8.7条、9.4.1条、9.4.8条、9.4.12条、9.4.17条有关 上市公司股权分布的规定:

上市公司因收购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或者收购人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 为目的而发出全面要约的,要约收购期限届满至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前,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应当停牌。

根据收购结果,被收购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但收购人不以终 止公司上市地位为收购目的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后继 续停牌。

上市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应当 于停牌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问题的解决方案。公司在股票 停牌后一个月内披露解决方案的,应当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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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公告;未在股票停牌后一个月内披露解决方案的,应当在一个月期限届满的次 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 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交所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上市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重新 符合上市条件,可以向深交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仍未解决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问题的,深交所将决定 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若创维数字出现上述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的情况,有可能给 创维数字投资者造成损失,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若本次要约收购导致创维数字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作为创维 数字的股东将积极致力于运用其股东表决权或者通过其他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创 维数字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提出相关建议或者动议,促使创维数字在规定时间内 提出维持上市地位的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创维数字的上市地位。如创维 数字最终终止上市,届时收购人将通过适当安排,保证仍持有创维数字剩余股份 的股东能够按要约价格将其股票出售给收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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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收购资金来源

一、收购资金来源

按要约价格14.82元/股计算,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74.77亿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已将15.16亿元(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金额 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创维RGB目前经营状况良好,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分别为348.91亿元、447.22亿元、482.0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2.26亿元、5.97亿元、11.17亿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创维RGB总资产为538.50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8.17亿元,其中货币资金118.02亿元,具备 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能力。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如需),黄宏 生向收购人承诺,若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超过收购人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超 出履约保证金的部分将由黄宏生向收购人提供贷款,贷款总额为收购人就本次要 约收购所需资金减去履约保证金,贷款期限为自首个提款日起五年,贷款为无息 贷款且无任何担保。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创维数字或者 其下属关联方的情况。收购人未通过与创维数字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 资金,亦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要 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 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二、收购人具备履行能力的声明

收购人就其具备履行能力声明如下:

收购人承诺:“本公司用于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如需),该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本公司已将共计人民币15.16亿元作为履约保 证金存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不低于本 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黄宏生向本公司承诺,若本次要约收购 所需资金超过本公司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超出履约保证金的部分将由黄宏生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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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提供贷款,贷款总额为本公司就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减去履约保证金, 贷款期限为自首个提款日起五年,贷款为无息贷款且无任何担保。本次要约收购 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创维数字或者其下属关联方的情况。本公司未通 过与创维数字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亦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 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本公司将根据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 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黄宏生就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履约能力承诺如下:“本人承诺,若本次要约 收购所需资金超过收购人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超出履约保证金的部分将由本人 向收购人提供贷款,贷款总额为收购人就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减去履约保证金, 贷款期限为自首个提款日起五年,贷款为无息贷款且无任何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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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创维数字主营业务的计划, 也没有对创维数字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若未来12个月内明确提出改变 创维数字主营业务或对创维数字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收购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后续安 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创维 数字及其控制的企业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重大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 划,亦不存在主导创维数字进行重大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未来12个月 内拟筹划相关事项,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改变创维数字现任董事 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包括更改董事会中董事的人数和任期、改选董事的计 划或建议、更换创维数字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或建议。

本次收购完成后,如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向创维数字推荐合格的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将由创维数字股东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进行董事会、监事会的选举,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 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及修改的草案。若未来拟对创维数字现有公司章程条款进行 相应调整的,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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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对创维数字现有员工聘 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若未来拟对创维数字现有员工聘用计划进行调整的,收购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调整创维数字现有分红 政策的计划。若未来拟对创维数字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其他对创维数字业务和 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若未来明确提出对创维数字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 影响的计划,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 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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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要约收购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黄宏生家族已分别出具《关 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就确保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承诺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不在本公司(或本人,下同)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括上市公司 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关系及薪酬管理体系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之间独立;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总经理等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得超越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 出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独立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保证不以上市公司 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三)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 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的银行基本账户和其他结算账户,不与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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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核算,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 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 法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 机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或合署办公的情形;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继续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 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本公司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 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 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

3、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

二、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 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一)同业竞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收购人的关联方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上市公司之间不 存在同业竞争。

为避免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了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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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括 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参与或从事与上市公司(包 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下同)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生产经营 业务或活动。

二、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来避免 发生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活 动。

三、按照本公司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整体发展战略以及自身情况,如今 后本公司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形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 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采取可行的方法消除同 业竞争。

四、本公司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 利用自身特殊地位谋取非正常的额外利益。

五、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如违反 上述任何一项承诺,则上市公司有权要求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立即停 止同业竞争行为,并有权要求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承担由此给上市公 司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

为避免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黄宏生家族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括上市 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参与或从事与上市公司(包括上 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下同)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生产经营业务 或活动。

二、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来 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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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业务或 活动。

三、按照本人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整体发展战略以及自身情况,如今后本 人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形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本人将在条件许可 的前提下,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采取可行的方法消除同业竞争。

四、本人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利 用自身特殊地位谋取非正常的额外利益。

五、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如违反上 述任何一项承诺,则上市公司有权要求本人、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立即停止同业 竞争行为,并有权要求本人、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 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 (二)关联交易

本次要约收购前,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主要交易为销 售/购买商品和原材料、提供/接受劳务、场地租赁等关联交易,具体关联交易情 况已在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相关公告中披露。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 人及其关联方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监管法规,如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 符合《深交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将及时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就本次要约收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 承诺:

“一、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将规范管理及尽可能地减少本公司 (包括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与上市 公司(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下同)之间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有合理 原因及正常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上 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 审批程序,并不会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 公司的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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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做出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关联交易行为。本公 司将在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 务。

二、本公司将严格避免向上市公司拆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采取由上市公 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非法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 公司违规向本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三、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 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就本次要约收购,黄宏生家族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将规范管理及尽可能地减少本 人(包括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与上市 公司(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下同)之间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有合理 原因及正常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上市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 批程序,并不会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的 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或做出 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关联交易行为。本人将在上 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

二、本人将严格避免向上市公司拆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采取由上市公司 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非法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 司违规向本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三、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上 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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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第九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本报告书披露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关联方,及其各自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与创维数字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3000万 元或者高于创维数字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交易主要为销售/购买商品 和原材料、提供/接受劳务、场地租赁等关联交易,具体关联交易情况已在上市 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相关公告中披露。

除上述情况外,在本报告书披露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 各自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存在下列事项:

1、与创维数字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 元以上的交易;

2、对拟更换的创维数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 类似安排;

3、对创维数字股东是否接受要约的决定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已签署或正在谈 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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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收购人持有及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创维数字52.55%的股 份。《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即2022年12月24日)前六个月内,收购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有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其 直系亲属持有及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及其直系亲属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登公司的查询结果,上述人员在《要约收购报 告书摘要》公告日(即2022年12月24日)前六个月内买卖创维数字股票的情况如 下:

姓名 职务/关系 日期 变更股数(股) 变更摘要
喻召福 收购人董事 2022-08-23 2,800.00 买入
喻召福 收购人董事 2022-11-10 -2,800.00 卖出
尹占江 收购人职工监事 2022-06-23 7,100.00 买入
尹占江 收购人职工监事 2022-07-07 6,300.00 买入
尹占江 收购人职工监事 2022-07-08 -15,100.00 卖出
尹占江 收购人职工监事 2022-07-11 -10,000.00 卖出
尹占江 收购人职工监事 2022-07-20 -10,000.00 卖出
尹占江 收购人职工监事 2022-07-21 -5,000.00 卖出
尹占江 收购人职工监事 2022-07-25 -10,000.00 卖出
尹占江 收购人职工监事 2022-07-27 -5,000.00 卖出
尹占江 收购人职工监事 2022-07-28 3,000.00 买入
尹占江 收购人职工监事 2022-08-02 2,700.00 买入
尹占江 收购人职工监事 2022-08-05 3,500.00 买入
尹占江 收购人职工监事 2022-08-09 800.00 买入
尹占江 收购人职工监事 2022-08-18 -25,000.00 卖出
尹占江 收购人职工监事 2022-08-26 -5,000.00 卖出
尹占江 收购人职工监事 2022-08-31 1,000.00 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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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尹占江 收购人职工监事 2022-11-15 -1,000.00 卖出

上述人员已作出承诺:“本人买卖上述股票时,从未参与本次要约收购的任 何筹划及决策过程,从未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要约收购事宜的内幕信 息,从未有任何人员向本人泄露相关信息或建议本人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本人 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赖公开披露的信息并基于对证券 市场、行业信息和对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进行的,不存在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上述股票买卖行为确属偶然、独立和正常的证 券投资行为,与本次要约收购无关,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三、收购人就上市公司的股份转让、质押、表决权行使的委托或 者撤销方面与他人存在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就创维数字股份的转让、 质押、表决权行使的委托或者撤销等方面与他人有其他安排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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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专业机构意见

一、参与本次收购的专业机构名称

收购人为本次要约收购目的聘请的专业机构如下:

收购人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方卓

电话:010-60835067

收购人法律顾问: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999号环贸广场办公楼一期35-36层 联系人:张宇

电话:021-23108288

二、各专业机构与收购人、上市公司以及本次要约收购行为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具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参与本次收购的各专业机构与创维RGB及其一致行动 人、创维数字以及本次要约收购行为之间不存在《深交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 联关系。

三、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作为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 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本财务顾问认为,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要约收购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收购创维数字 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的情形。收购人对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所需资金进行了稳妥的安排,收购人具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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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约收购实力和资金支付能力,具备履行本次要约收购的义务的能力。”

四、收购人聘请的律师发表的意见

作为收购人聘请的法律顾问,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对收购人本要 约收购报告书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 “收购人为本次要约收购编制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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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第十二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一、审计意见

创维RGB的2020年财务数据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审)字(21)第P03464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 年财务数据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并出具了 编号为德师深圳报(审)字(22)第P00139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财 务数据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并出具了编号 为德师深圳报(审)字(23)第P0007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创维RGB的财 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创维RGB的 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2021、 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创维RGB的2023年1-3月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财务数据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3 月31 日 2022 年12 月31 日 2021 年12 月31 日 2020 年12 月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801,975,123.76 11,129,542,420.51 10,306,055,653.10 8,341,099,402.8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13,590.08 9,303,773.53 72,962,210.99 188,957,583.33
衍生金融资产 4,121,221.66 18,844,940.10 12,088,558.48 6,856,492.2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9,954,135,958.96 10,068,608,491.12 11,948,483,187.15 11,999,949,620.33
应收款项融资 784,714,160.10 450,086,408.67 557,115,434.68 399,680,411.93
预付款项 1,264,276,355.19 940,309,848.93 361,183,585.79 257,980,982.51
其他应收款 3,541,516,291.54 3,318,752,256.54 2,043,857,571.63 1,902,485,675.07
存货 9,380,563,821.27 8,022,135,254.65 6,566,040,371.84 4,940,540,755.36
持有待售资产 - - - 199,844,394.7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47,433,243.37 562,538,681.51 656,049,150.57 1,404,630,958.35
其他流动资产 3,860,004,528.44 3,507,368,287.19 3,091,361,416.38 4,613,789,437.81
流动资产合计 41,039,454,294.37 38,027,490,362.75 35,615,197,140.61 34,255,815,714.47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3,184,500,000.00 2,357,000,000.00 2,684,200,000.00 1,776,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904,758,969.60 832,316,953.27 794,501,894.19 636,839,944.02
长期应收款 183,352,221.87 186,613,609.07 187,957,68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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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02,843,222.57 1,401,288,318.56 1,591,238,713.88 1,212,998,718.3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65,835,283.00 558,512,117.43 466,003,678.28 392,660,871.29
投资性房地产 1,381,350,301.50 1,402,869,352.59 1,482,651,793.82 1,561,874,825.05
固定资产 2,532,979,916.55 2,372,405,343.02 2,326,831,627.47 2,107,304,892.42
在建工程 361,782,017.03 492,611,184.40 68,644,479.15 204,796,960.54
使用权资产 52,694,611.51 88,134,940.03 117,521,391.31 93,806,546.04
无形资产 730,446,888.84 715,105,411.54 595,913,543.22 452,117,950.28
开发支出 1,006,601.96 485,436.90 1,588,468.44 782,643.21
商誉 411,978,628.65 410,478,629.65 410,478,629.65 385,147,028.25
长期待摊费用 103,414,640.18 109,688,130.32 130,811,672.02 135,196,630.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762,142,419.37 753,986,349.26 592,457,928.71 435,957,918.64
其他非流动资产 331,070,164.84 231,681,012.17 286,774,392.96 149,510,087.3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810,155,887.47 11,913,176,788.21 11,737,575,893.47 9,544,995,016.40
资产总计 53,849,610,181.84 49,940,667,150.96 47,352,773,034.08 43,800,810,730.8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743,472,635.17 7,111,458,805.72 6,413,566,809.06 7,199,214,733.32
衍生金融负债 15,312,266.17 42,669,339.14 30,720,301.15 48,335,243.53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0,543,986,724.72 10,044,163,191.87 10,853,398,978.49 10,613,617,394.70
预收款项 11,275,319.81 6,567,798.87 7,824,264.41 10,538,622.45
合同负债 3,622,477,349.52 2,057,107,095.54 940,639,003.64 657,624,508.87
应付职工薪酬 786,153,753.30 825,112,460.42 712,805,193.36 621,320,246.66
应交税费 360,728,469.22 298,021,777.96 207,426,909.52 106,203,343.20
其他应付款 5,542,692,302.48 5,778,007,050.62 4,237,279,654.32 2,789,260,672.19
持有待售负债 - - 83,672,283.9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126,612,548.13 2,084,620,453.51 1,002,692,433.99 452,845,624.11
其他流动负债 1,163,187,456.64 1,200,832,532.46 1,657,833,418.75 1,506,504,626.48
流动负债合计 32,915,898,825.16 29,448,560,506.11 26,064,186,966.69 24,089,137,299.4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733,406,968.41 3,006,013,646.95 3,302,176,175.85 2,641,007,100.42
应付债券 - - 955,149,428.47 912,523,158.12
租赁负债 24,926,825.66 60,197,212.84 83,714,135.45 66,366,145.19
长期应付款 - - - -
预计负债 441,255,677.19 343,635,003.52 199,871,215.44 77,539,433.93
递延收益 257,349,870.70 237,680,578.30 253,735,228.37 246,528,512.80
递延所得税负债 59,229,258.16 70,237,925.23 138,311,536.77 71,479,307.57
其他非流动负债 427,990,591.37 817,407,283.10 590,210,433.84 364,926,990.65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44,159,191.50 4,535,171,649.94 5,523,168,154.19 4,380,370,648.68
负债合计 37,860,058,016.66 33,983,732,156.05 31,587,355,120.88 28,469,507,948.10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1,850,000,000.00 1,850,000,000.00 1,850,000,000.00 1,850,000,000.00
资本公积 1,782,830,639.98 1,749,811,226.63 1,530,542,936.07 1,255,209,518.76
其他综合收益 -49,090,180.60 23,681,247.58 516,651,311.36 203,016,232.58
盈余公积 517,295,776.00 518,640,394.15 497,885,017.59 494,514,09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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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 7,716,133,229.31 7,724,801,427.70 8,125,415,827.59 8,620,558,738.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11,817,169,464.68 11,866,934,296.06 12,520,495,092.61 12,423,298,585.54
少数股东权益 4,172,382,700.50 4,090,000,698.85 3,244,922,820.59 2,908,004,197.23
所有者权益总计 15,989,552,165.18 15,956,934,994.91 15,765,417,913.20 15,331,302,782.77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总计 53,849,610,181.84 49,940,667,150.96 47,352,773,034.08 43,800,810,730.87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2,241,763,406.67
48,209,116,087.83
44,722,351,931.70 34,890,807,603.50
减:营业成本 10,802,169,181.45 41,256,198,417.93 38,333,798,800.08 29,308,221,483.27
税金及附加 43,053,437.91
147,766,227.51

120,616,051.91
108,015,045.55
销售费用 698,402,992.72 2,921,893,321.53 2,923,778,179.99 2,605,402,632.43
管理费用 180,370,155.07
793,832,206.35

651,636,328.25
705,735,476.71
研发费用 401,060,306.31 1,868,220,502.52 1,851,185,398.12 1,650,645,429.13
财务费用 89,957,699.24
98,658,720.87

366,197,040.95
381,086,839.39
其中:利息费用 124,482,891.67 457,731,677.81
484,229,124.48
546,526,647.00
利息收入 73,479,789.05 243,416,118.06
193,849,745.10
191,186,551.72
加:其他收益 109,311,603.60
576,139,646.84

536,896,961.98
642,771,632.03
投资收益 38,960,959.55
214,376,172.84

373,646,530.19
868,949,337.1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977,983.67 38,859,759.85
137,075,924.02
49,587,565.3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
-8,830,820.64 -43,617,962.97
-53,487,077.13
-59,420,248.4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2,753,805.22 3,309,280.21
-25,632,949.36
88,671,370.40
信用减值利得(损失) 15,687,882.81
-7,279,005.32

-254,735,414.87
-67,339,148.10
资产减值利得(损失) -11,304,193.82 666,778.42
-125,648,651.62
-88,686,816.3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3,616,572.21
-198,946.41

3,760,046.70
22,365,903.87
二、营业利润 180,268,653.09 1,909,560,617.70
983,426,665.42
1,598,432,976.02
加:营业外收入 3,516,527.35
14,880,160.30

42,773,963.58
43,194,048.15
减:营业外支出 1,434,933.86
34,700,200.81

19,205,175.08
15,861,732.82
三、利润总额 182,350,246.58
1,889,740,577.19
1,006,995,443.92 1,625,765,291.35
减:所得税费用 72,480,015.40
208,760,780.80
57,843,825.49 133,865,418.22
四、净利润 109,870,231.19
1,680,979,796.39
949,151,618.43 1,491,899,873.13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8,668,198.39 1,117,349,971.61 597,182,117.74 1,225,851,659.87
2.少数股东损益 118,538,429.58 563,629,824.78 351,969,500.69 266,048,213.2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72,853,278.52
-506,278,936.45
326,310,274.75 -221,242,523.68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72,771,428.18
-492,970,063.78
313,626,322.79 -253,677,624.57

52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2.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1,850.34
-13,308,872.67
12,683,951.96 32,435,100.89
六、综合收益总额 37,016,952.67
1,174,700,859.94
1,275,461,893.18 1,270,657,349.45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合收益总额
-81,439,626.57
624,379,907.83
910,808,440.53 972,174,035.30
2.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118,456,579.24
550,320,952.11
364,653,452.65 298,483,314.15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445,930,438.31 61,381,877,768.52 55,212,767,235.16 38,924,437,568.57
收到的税费返还 276,337,608.58 1,220,157,811.47 1,322,626,552.35 933,415,184.0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506,993,961.25 1,813,384,814.99 3,359,688,028.27 2,329,802,185.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229,262,008.14 64,415,420,394.99 59,895,081,815.78 42,187,654,938.3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647,012,709.24 52,343,994,383.85 49,372,349,561.64 30,905,713,853.3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925,936,425.71 3,564,849,017.67 3,382,604,844.23 2,992,864,498.95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4,657,981.89 1,349,907,527.03 1,101,448,274.30 1,078,435,579.3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76,843,302.69 3,729,149,901.07 5,190,096,735.06 4,351,504,469.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714,450,419.53 60,987,900,829.63 59,046,499,415.23 39,328,518,400.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5,188,411.39 3,427,519,565.36 848,582,400.55 2,859,136,537.6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资金 1,510,956,305.17 5,312,673,632.75 7,718,668,612.51 9,051,270,385.4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8,713,682.89 460,057,017.44 476,654,178.01 386,531,391.2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5,068,111.44 26,900,026.08 15,130,274.49 116,946,283.7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 - 142,870,627.15 371,373,888.38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137,889,906.02 2,615,410,247.75 1,830,467,536.75 3,661,208,208.7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12,628,005.52 8,415,040,924.02 10,183,791,228.91 13,587,330,157.58
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64,812,905.23 846,139,604.56 675,103,727.11 602,060,785.08
投资支付的现金 2,505,906,465.14 5,883,716,445.39 6,701,710,924.85 9,726,138,530.59
购买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 - 29,121,450.06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397,234,324.37 3,677,993,185.14 2,033,551,914.80 3,094,877,395.8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67,953,694.74 10,407,849,235.09 9,439,488,016.82 13,423,076,711.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5,325,689.22 -1,992,808,311.07 744,303,212.09 164,253,446.0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3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24,850,707.90 30,752,000.00 3,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593,054,969.76 12,653,628,521.22 14,543,733,060.61 19,330,353,169.88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41,350,069.49 1,411,565,677.26 2,111,442,867.87 4,328,667,048.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634,405,039.25 14,090,044,906.38 16,685,927,928,48 23,662,020,218.3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917,206,654.35 12,187,886,319.53 13,795,154,492.41 17,962,772,890.2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219,425,395.09 1,666,468,281.87 1,323,338,350.05 1,376,743,066.5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546,537,839.97 1,557,420,747.37 2,113,549,635.62 4,941,960,168.3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83,169,889.41 15,411,775,348.77 17,232,042,478.08 24,281,476,125.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1,235,149.84 -1,321,730,442.39 -546,114,549.60 -619,455,906.8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40,552,528.27 7,716,682.69 -37,376,787.15 3,510,741.5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1,273,577.50 120,697,494.59 1,009,394,275.89 2,407,444,818.38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107,349,300.70 7,986,651,806.44 6,977,257,530.55 4,449,156,478.85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258,622,878.21 8,107,349,301.03 7,986,651,806.44 6,856,601,297.23

三、主要会计政策及财务报表附注

创维RGB主要会计政策及主要科目的注释请参见本报告书“备查文件”之“14、 创维RGB 2020-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5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第十三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披露内容之外,收购人特此郑重声明: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或者其他关联方未采取或拟采取对本次 要约收购存在重大影响的行动,也不存在对本次要约收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实。

2、收购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要约收购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 他信息。

3、收购人不存在任何其他对创维数字股东作出是否接受要约的决定有重大 影响的信息。

4、收购人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 5、收购人不存在《收购办法》及其他法规规定的下列情形:

(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

情形。

55

收购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经采取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本报告书及其摘 要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详细审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此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收购人: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志国

==> picture [125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6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尽职调查义 务,经过审慎调查,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确认收购人有能力按照收购要约所 列条件实际履行收购要约,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陶 贾镝 项目协办人 卢宇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7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要约收购报告书》的内 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 应的责任。

经办律师:

张宇 刘太然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年 月 日

5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收购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 2、收购人关于要约收购资金来源的说明;

  • 3、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履约保证证明;

  • 4、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名单、身份证明

  • 及其股票账户;

  • 5、收购人就要约收购做出的相关决定;

6、收购人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本报告书披露前24个月内 发生的相关交易的协议、合同;

7、《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之日起前6个月内,收购人及各自董事、监 事、高管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 卖创维数字股份的说明及相关证明;

8、收购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之 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创维数字股票的情况说明;

  • 9、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有关各方持有或买卖创维数字股票出具的证明表;

10、收购人关于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 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1、创维RGB 2020-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财务顾问报告》;

  • 13、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法律意见书》。

二、查阅地点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59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南创维大厦A座13-16楼

电话:86-755-26010001 传真:86-755-26010085

60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之签署页)

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志国

年 月 日

61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之签署页)

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成财

年 月 日

62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附表

要约收购报告书

要约收购报告书 要约收购报告书 要约收购报告书 要约收购报告书 要约收购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
维大厦A座
股票简称 创维数字 股票代码 000810.SZ
收购人名称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收购人注册地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南
创维大厦A座13-16楼
收购人是否为公
司第一大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收购人是否对境
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持股5%
以上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收购人是否拥有
境内、外两个以
上上市公司的控
制权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要约收购目的 履行要约义务  取得或巩固公司控制权 □ 退市 □
其他 (请注明)
要约类型
(可多选)
全面要约  部分要约 □ 主动要约 □
强制要约 
初始要约 □ 竞争要约 □
预定收购股份数量和比例 股票种类:A股(人民币普通股)
数量: 504,503,558 比例:43.86%
要约价格是否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是  否 □
对价支付方式 现金对价  证券对价 □
现金对价与证券对价任选其一 □
现金对价与证券对价二者结合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是  否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
竞争
是 □ 否 
收购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 否 
收购人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是 □ 否 
注:收购人董监高有买卖情况。
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 □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
文件
是  否 □

63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 否 □
本次收购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是  否 □
注:本次要约收购已取得全部批准
收购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是 □ 否 

6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picture [3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年 月 日

65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成财

年 月 日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