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kshu Paint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n 6, 2017

57810_rns_2017-06-06_6d2bae5d-daea-483a-8b22-19ac0de386eb.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17-025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安徽明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类型及金额:投资协议,计划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5-8 亿元。

●合同生效条件:本协议已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尚待三棵树涂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公司 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7 年度业绩不构 成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本次协议尚需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协议的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双方将就协议 未尽事宜另行商议和约定,且未来协议履行以及“新型建材(含涂料)生产及配 套项目”(项目最终名称以该项目可研报告为准,以下简称“本项目”)投入运营 后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工程施工周期变化 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还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 而导致协议修改、取消的风险。本协议书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资强 度、税收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6 月 6 日,公司与安徽明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 书》,计划总投资人民币 5-8 亿元在明光市化工集中区新建“新型建材(含涂料) 生产及配套项目”(项目最终名称以该项目可研报告为准)。

1、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明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公司与合作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

  •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3、本次《投资协议书》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 (一)协议主体

甲方:安徽明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 1、乙方计划总投资人民币 5-8 亿元在明光市化工集中区新建“新型建材(含

  • 涂料)生产及配套项目”,并在明光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2、本项目计划用地约 400 亩(甲方以净地交付,面积以实测为准)。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用地约 200 亩,计划投资人民币 2.5-4 亿元,建设 周期为 24 个月(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且环评、安评获得批复后起算);二期用 地约 200 亩,计划投资人民币 2.5-4 亿元,并在一期达产后一年内开工建设。

2、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进度、投资强度和规划指标,如期完成本 项目的建设、验收和营业,并就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履行接受甲方相关部门的监 督。

3、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消防和安全“三同时”等要求。开工建设时需完善 安全报监、质量报监、施工许可、消防审查等建设手续。

4、乙方自行负责项目内部的道路、供排水管道及供电线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工作,按约定建设周期竣工后,必须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及项目竣工决 算审计报告,供甲方验收。

5、乙方项目投资强度应达到每亩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或达产后亩均税收达 到人民币 15 万元以上;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的比重不高于 7%;建设容 积率、建筑密度以及绿地率等其他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化工行业设计规范标准。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项目按上述供地计划进入明光市化工集中区,并免费提供 约 240 亩的景观用地。景观设计、建设以及管理由乙方负责,景观用地使用年限 与该项目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一致,期满后无偿移交给甲方。

2、甲方净地交付,供地以挂牌出让方式进行。

  • 3、甲方需确保乙方依法享受本协议项下由国家、安徽省、明光市以及甲方

  • 提供的相关服务及优惠政策。

4、甲方负责项目用地的“七通一平”(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 邮、通讯、土地平整),并帮助乙方协调解决建设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临时用 电。供电方面,甲方只负责提供沿道路主干线 10KV 供电。

5、甲方明确一名县处级领导牵头为乙方提供帮办服务,具体帮助乙方办理 立项、环保、土地房产、消防、建设规划、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申报高新技术 项目等有关立项申办证照手续,协助乙方解决在建设、生产过程中所遇到的有关 问题。

  • 6、在乙方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规费由甲方承担解决。

  • 7、在乙方项目筹建期间,甲方提供 40 套人才公寓给乙方使用,并免收一年

  • 租金。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以上约定期限开工,未开工建设满一年的,由市国土局报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 按照土地出让价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开工建设满两年的,由市国土 局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乙方项目虽然已开工建设,但无特殊情况没有按期竣工投产超过 6 个月 以上的,将取消其享受的扶持政策。对造成土地闲置的项目,按土地管理有关规 定依法处理。

3、乙方虽然在约定期限内竣工投产,但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均未达到协议 约定的,且又没有续建安排的,按低效利用土地以及相关规定依法处置。 (六)其他事项

  • 1、本协议生效条件: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作为协议的附件,附件经双方代 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经双方有权机关审批后方可生效,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裁决。

三、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明光市区位优越、交通发达。明光地处安徽东部、江淮分水岭北侧。南抵长 江,北接淮河,东邻盱眙,西靠蚌埠。距上海 360 公里,距南京 98 公里,距合 肥 140 公里,周边 400 公里辐射 53 个地级以上城市共计 3.5 亿人口。公路网络 四通八达、京沪铁路穿境而过、水运航道通江(长江)达海(东海),堪称华东 要地、交通枢纽。公司此次在明光市化工集中区新建“新型建材(含涂料)生产 及配套项目”(项目最终名称以该项目可研报告为准),并在明光市注册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企业,旨在充分利用其交通区位优势,更好地整合当地营销资源,以 期进一步拓展公司在华东及华中地区的市场,提高公司产品在该地区的覆盖率和 市场占有率,同时完善公司的战略布局和产能布局,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 不断满足客户多元化的产品需求和全国性的供货要求。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的生效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是否生效尚存 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的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 财务风险;此外,本项目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投 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等将使公司 承担较大的资金财务风险。

3、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双方将就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议和约定,未 来协议履行以及本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 业宏观环境、工程施工周期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协议的履 行过程中,还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取消的风险。

4、本协议书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资强度、税收等数值均为预 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鉴于宗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相关报 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 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 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

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5、本协议书中关于乙方税收贡献的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

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安徽明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