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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THERAPEUTICS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Sep 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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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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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2-001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及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宣泰医药”)于 2022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 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 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 额进行调整,并增加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独立董事和保荐 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8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5,34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9.37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42,483.58 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761.7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721.81 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上会 师报字(2022)第 9072 号《验资报告》。2022 年 8 月 22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 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宣泰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7,721.81 万元少于《上海宣泰医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的 募集资金金额 60,000.00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 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对部分募投 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 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1 制剂生产综合楼
及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
32,000.00 32,000.00 9,721.81
2 高端仿制药和改
良型新药研发项
23,830.16 19,610.00 19,61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8,390.00 8,390.00 8,390.00
合计 64,220.16 60,000.00 37,721.81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高端仿制药和改良型新药研发项目”原计划由公司全资子公 司江苏宣泰药业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江苏省海门市为实施地点进行开展。公 司本次增加宣泰医药作为该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上海市为实施地点。除上述调 整外,“高端仿制药和改良型新药研发项目”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

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如 需履行有关部门的备案或批准等程序,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新增 实施主体的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 年 8 月 13 日

注册资本:45,334 万元(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委托制造;药品零售;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原料 (危险品除外)、实验室设备、仪器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 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的原因、影响及风险

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 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增加宣泰医药作为募投项目“高端仿制药和改良型新药研发项目”实施 主体,并增加上海市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旨在合理优化公司现有资源,进一步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 实施地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 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并 增加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批。

六、专项意见说明

1 、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实际 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 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增加实 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

3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及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 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 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海通证券对宣泰医药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事项,及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金额调整、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