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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STONE(GUANGDONG)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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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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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 2021-005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旗(湖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北中旗”)增资 55,939.71 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67 万股股票,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717,958,9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8,561,8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29,397,1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L10349 号)。
二、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 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
| 1 | 中旗(湖北)新材料一期建设项目 | 38,700.00 | 34,000.00 |
| 2 | 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 | 7,000.00 | 7,000.00 |
| 3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6,000.00 | 5,939.71 |
| 4 | 中旗(湖北)新材料二期建设项目 | 16,000.00 | 16,000.00 |
合计 67,700.00 62,939.71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北中旗增资 55,939.71 万元,本次增资的募 集资金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湖北中旗目前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5,000 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 股权。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湖北中旗增资 55,939.71 万元,增资金额全部 计入实收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中旗的注册资本将由 5,000 万元增加至 60,939.71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旗(湖北)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 年 10 月 21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军
住所:黄冈市黄州区禹王街道华海大道特 1 号
经营范围:人造石装饰材料研发、制造;装饰材料、五金产品、人造及天然 石材、橱柜、石制家具及配件销售及安装;房屋租赁;石材生产设备研发、销售、 安装;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货物及技术)。(涉及许可经营 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湖北中旗(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8,407.88 万元、净资产为 4,828.61 万元;2021 年 1-6 月的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 润为-37.01 万元。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对湖北中旗进行增资,并将相关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和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增资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由项目实施主体湖北中旗用于指定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将与湖北中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湖北中旗增资 55,939.71 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 、监事会的意见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对湖北 中旗进行增资,并将相关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 战略,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因此,监事 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湖北中旗增资 55,939.71 万元,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全部 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3 、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发表了明确 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湖北中旗增资,并将相关资金用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保障公司加快募投项目的 实施进度,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 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审议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进行增资的相关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北中旗增资以实 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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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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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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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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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