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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steel New Materials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4

Jul 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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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4-021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7 月8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及违反公司内部管理规 章制度的规定,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 董事会审议决议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合计565,000 股,回购价格4.15 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 支付的回购价款为2,344,750 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 年7 月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59,047,776 股减少至758,482,776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759,047,776 元减少至758,482,776 元。由于公司本次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 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 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 号

  • 2、申报时间:2024 年7 月10 日起45 天内,工作日8:30-17:00

  •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 4、联系电话:0555-5200209

  • 5、传真号码:0555-5200222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