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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steel New Materials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Mar 3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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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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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上市地点: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钢天源 00205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通讯地址:
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A座38层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A座38层
一致行动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通讯地址: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A座19层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A座19层
一致行动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通讯地址: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鞍山市鞍千路301号 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鞍千路301号
一致行动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通讯地址: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路666号 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路666号
一致行动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通讯地址:
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路26号10号楼1-4层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化工路26号
一致行动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通讯地址:
中国冶金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3号院 北京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A706
签署日期:2021年3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 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在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 系由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75,287,776股增加至 746,187,77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但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33.41%,故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录
| 第一节 | 释义............................................................................................ 3 |
|---|---|
| 第二节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4 |
| 第三节 |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13 |
| 第四节 | 权益变动方式.......................................................................... 14 |
| 第五节 |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5 |
| 第六节 | 其他重大事项.......................................................................... 16 |
| 第七节 | 备查文件.................................................................................. 17 |
| 第八节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18 |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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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 本报告书 | 指 |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中钢集团 | 指 | 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 钢资本 |
指 | 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 中钢股份 | 指 |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
| 中钢热能院 | 指 |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中钢矿院 | 指 |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 中钢制品工程 | 指 | 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中钢科转 | 指 | 中国冶金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 |
| 中钢资产 | 指 | 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中钢天源、上市公司 | 指 |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57.SZ) |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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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钢资本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 号 A 座 38 层
法定代表人:徐思伟
注册资本:1,004,186.24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8JDPX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销售冶金产品所需的金属矿石、非金属矿 石、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专用设备、自行开发 后的产品;冶金产品及冶金类新材料、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 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包境外工程。(“1、未经有关部 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 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6 年 9 月 29 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中钢股份持股 10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 号 A 座 38 层
联系电话:010-62689669
(二)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钢资本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 |
|||||
|---|---|---|---|---|---|
| 姓名 | 性别 | 现任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
| 徐思伟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北京市 | 否 |
| 刘安栋 | 男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市 | 否 |
| 李国富 | 男 | 董事 | 中国 | 北京市 | 否 |
(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中钢天源外,中钢资本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二、一致行动人中钢股份介绍
(一)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 号 A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徐思伟
注册资本:1,300,467.048081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337C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 员。冶金产品及生产所需原料、燃料、辅料、设备、配件的生产、加工、销售、 仓储、包装;冶金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冶金类新型材料、特 种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进出口业务; 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承包境内外工程;对外咨询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8 年 3 月 21 日至无固定期限
5
股东名称:中钢集团持股 99.39%、中钢资产持股 0.6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 号 A 座 19 层
联系电话:010-62686689
(二)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钢股份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 |
|||||
|---|---|---|---|---|---|
| 姓名 | 性别 | 现任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
| 徐思伟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北京市 | 否 |
| 刘安栋 | 男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市 | 否 |
| 李国富 | 男 | 董事 | 中国 | 北京市 | 否 |
(三) 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钢股份持有或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情况如下:
| 注册资本 (元) |
中钢股份 持股比例 |
||||
|---|---|---|---|---|---|
| 序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证券代码 | 主营业务 | ||
| 以工程总承包为主的 工程技术服务业务、 以机电设备及备品备 件集成供应为主的国 内外贸易业务和以工 程设计、咨询为主的 服务业务。 |
|||||
| 中钢国际工程 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
|||||
| 1,256,662,942. 00 |
|||||
| 1 | 000928 | 32.33% | |||
注:中钢股份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
三、一致行动人中钢热能院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名称: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鞍山市鞍千路 301 号
6
法定代表人:张功多
注册资本:26,949.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0241446388G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进出口贸易、出口代理、能源审计服务;主办冶 金能源杂志。一般经营项目:煤化工、化工环保、冶金工艺、工业节能、新型材 料、工业自动化控制方面的科研成果转让、工程设计、工程承包及设备研制、技 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研制;冶金化工环保 设备、节能检测设备、煤焦分析仪器制造;机械加工;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1991 年 05 月 24 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中钢科技持股 100%
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鞍千路 301 号
联系电话:0412-5233388
(二) 中钢热能院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钢热能院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 |
|||||
|---|---|---|---|---|---|
| 姓名 | 性别 | 现任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
| 张功多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北京市 | 否 |
| 吴明国 | 男 | 董事 | 中国 | 北京市 | 否 |
| 谢国威 | 男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鞍山市 | 否 |
| 虞夏 | 男 | 董事 | 中国 | 马鞍山市 | 否 |
| 邹德才 | 男 | 董事 | 中国 | 邢台市 | 否 |
(三) 中钢热能院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钢热能院不存在持有或控制的境内外其他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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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四、一致行动人中钢矿院介绍
(一) 基本情况
名称: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路 666 号
法定代表人:许传华 注册资本:30,411.6726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4854075889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研究,矿物新材料、选矿药剂、炸药生 产设备、矿山机械、仪器仪表的技术研发、生产(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销售、 咨询、转让;空心玻璃微珠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咨询、转让;安防工程、 技防工程、视频监控系统设计、安装、维修;批发零售冶金产品、建筑材料、化 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电子产品、交通运输设备(不含 小轿车);承办会展、会议服务;工程咨询(钢铁矿山专业、岩土工程专业、生 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有色冶金专业、建筑材料专业), 安全评价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安 全标准化评审,清洁生产咨询服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计量认证业务 范围内的检测及相关业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地质实验测试;自营或代理各类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以下经营项目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翻译;技术信息咨询;会议接待;住宿服 务;零售日用百货、烟;停车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经营)
经营期限:1992 年 07 月 09 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中钢科技持股 88.89%;安徽省高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8
3.41%;安徽长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05%;马鞍山天泽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1.57%;马鞍山天泓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1.56%;马鞍山天鑫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1.53%。
通讯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路 666 号
联系电话:0555-2409800
(二) 中钢矿院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钢矿院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 |
|||||
|---|---|---|---|---|---|
| 姓名 | 性别 | 现任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
| 许传华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马鞍山市 | 否 |
| 徐修平 | 男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马鞍山市 | 否 |
| 张治武 | 男 | 董事 | 中国 | 马鞍山市 | 否 |
| 郭金峰 | 男 | 职工董事、副总经理 | 中国 | 马鞍山市 | 否 |
| 简德三 | 男 | 独立董事 | 中国 | 上海市 | 否 |
| 周逢满 | 男 | 独立董事 | 中国 | 合肥市 | 否 |
| 张明昌 | 男 | 独立董事 | 中国 | 北京市 | 否 |
(三) 中钢矿院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钢矿院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五、一致行动人中钢制品工程介绍
(一) 基本情况
名称: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路 26 号 10 号楼 1-4 层
法定代表人:任红奎
注册资本:29,900.7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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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344968461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金属加工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技术及 产品的研发、销售;矿产品(稀有贵金属除外)的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 口;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经营。
经营期限:2015 年 06 月 29 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中钢科技持股 100%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路 26 号
联系电话:0371-67852051
(二) 中钢制品工程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 |
|||||
|---|---|---|---|---|---|
| 姓名 | 性别 | 现任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
| 任红奎 | 男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郑州市 | 否 |
(三) 中钢制品工程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钢制品工程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六、一致行动人中钢科转介绍
(一)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冶金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 号 A 座 7 层 706
法定代表人:王守业
注册资本:20,960.82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8981
1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矿山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中 介服务;进出口业务;冶金矿业的投资;冶金矿山设备、备品备件、机械、材料 的销售;机械租赁;办公楼物业管理;矿山机械修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7 年 12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中钢科技持股 10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 号 A 座 7 层 706
联系电话:010-62689565
(二) 中钢科转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 |
|||||
|---|---|---|---|---|---|
| 姓名 | 性别 | 现任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
| 王守业 | 男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市 | 否 |
(三) 中钢科转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钢科转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
中钢资本为中钢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中钢资本间接持有中钢科转 100%股权、 中钢制品工程 100% 股权和中钢热能院 100%股权,间接持有中钢矿院 88.89%股 权,中钢资本与中钢科转、中钢制品工程、中钢热能院、中钢矿院之间的产权控 制关系如下: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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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因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导致 其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中钢天源
-
权益的处置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钢资本及一致行动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 或减少中钢天源的股份或者处置所拥有权益的中钢天源的股份之计划,但是不排 除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业务整合、资本运作等事项而产生增加/减少中钢天源的股 份之情形。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1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及变动情
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钢资本直接持有中钢天源 123,345,380 股股份,占中钢 天源股份总数的 21.44%,为中钢天源的控股股东;中钢股份持有中钢天源 9,900,000 股股份,占中钢天源股份总数的 1.72%;中钢热能院持有中钢天源 9,075,195 股股份,占中钢天源股份总数的 1.58%;中钢矿院持有中钢天源 37,131,430 股股份,占中钢天源股份总数的 6.45%;中钢制品工程持有中钢天源 54,322,377 股股份,占中钢天源股份总数的 9.44%;中钢科转持有中钢天源 15,546,879 股股份,占中钢天源股份总数的 2.70%。中钢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仍 合计持有中钢天源 43.33%的股份,中钢天源的实际控制人不变。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登记后,中钢天源的总股本从575,287,776 股增加 为746,187,776 股,中钢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中钢天源的股份数量保持不变, 中钢资本占中钢天源总股本746,187,776 股的16.53%,中钢股份占中钢天源总 股本746,187,776 股的1.33%,中钢热能院占中钢天源总股本746,187,776 股的 1.22%,中钢矿院占中钢天源总股本746,187,776 股的4.98%,中钢制品工程占 中钢天源总股本746,187,776 股的7.28%,中钢科转占中钢天源总股本 746,187,776 股的2.08%,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中钢资本及其上述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中钢天源33.41%的股份,中钢天源的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二、 被收购上市公司权益的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钢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 249,321,261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钢资本持有的中钢天源 58,183,080 股股份存在质 押,65,162,300 股股份不存在质押。中钢股份持有的中钢天源 9,900,000 股股份 存在冻结。除前述质押和冻结情形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冻结及其他权利限制 情况。
14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在本报告签署之 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变动情况。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 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 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根据中国 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以下文件于本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中钢天源法定地址,在正常时间内可 供查阅:
-
中钢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
-
中钢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17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
签署日期: 2021年3月31日
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
签署日期: 2021年3月31日
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
签署日期: 2021年3月31日
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
签署日期: 2021年3月31日
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
签署日期: 2021年3月31日
22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冶金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
签署日期: 2021年3月31日
23
(此页无正文,为《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
签署日期: 2021年3月31日
24
(此页无正文,为《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
签署日期: 2021年3月31日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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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
签署日期: 2021年3月31日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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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
签署日期: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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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
签署日期: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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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
签署日期: 2021年3月31日
29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 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安徽省马鞍山市 | |
| 股票简称 | 中钢天源 | 股票代码 | 002057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 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 街8号A座38层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减 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被动稀释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
普通股 249,321,261股 43.33%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例 |
股票种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
普通股 249,321,261股 3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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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
时间:2021年3月25日 方式:被动稀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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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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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 否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是 □ 否 □ 不适用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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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
签署日期: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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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
签署日期: 2021年3月31日
33
(此页无正文,为《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
签署日期: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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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
签署日期: 2021年3月31日
35
(此页无正文,为《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
签署日期: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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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中国冶金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
签署日期: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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