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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steel New Materials Co., Ltd. — M&A Activity 2008
Apr 2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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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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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中钢天源 股票代码: 002057
收购人名称: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住 所: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 号 通讯地址: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 号 联系电话: ( 8610 ) 6268 9528
2008 年 3 月 7 日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声 明
1 、经国务院国资委以国资改革 [2007]1294 号《关于中国中钢 集团公司整体重组改制并境内外上市的批复》和国资产权 [2008]196 号《关于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及中钢集团安 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股权变动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中国 中钢集团公司重组改制,拟联合全资子公司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发起设立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中国中钢尚未正式成 立,因此以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作为收购人编制本收购报告书。中国 中钢集团公司对本收购报告书负责。
2 、本报告书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编写。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所持有、控制的中钢集 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4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 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份。
5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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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
6 、本次收购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
-
收购所涉及的股权比例超过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 30% ,触发了全面 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本 次收购尚须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批准豁免收购人全面要约 收购之义务。
-
7 、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
-
聘请的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 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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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5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9 第四节 收购资金来源 ....................................................................14 第五节 后续计划 ...........................................................................15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7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19 第八节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20 第九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21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25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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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释 义
本收购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中国中钢 指拟成立的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中钢天源 指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钢集团、本公 指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司、收购人
中钢资产 指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钢马矿院 指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收购、本次股 指中钢集团将其直接持有的中钢天源 权变动 29.14% 的股权和中钢马矿院 100% 权益作为 其出资的一部分,投入中国中钢的行为
中钢集团公司重组 改制
指中钢集团联合中钢资产发起设立中国中 钢,并将其直接持有的中钢天源 29.14% 的 股权和中钢马矿院 100% 权益以及中钢集团 持有的其他资产作为出资投入中国中钢的行 为
元 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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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黄天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3 亿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000001001449 ( 4-1 )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为向境外派遣冶金行业的劳务人员 (有效期至 2009 年 9 月 6 日);一般经营项目:进出口业务;承 包冶金行业的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投标工程;从事对外贸易咨询; 广告、展览及技术交流业务;承办冶金行业进出口商品的仓储;冶 金产品及生产所需原材料、辅料、燃料、黑色金属、矿产品生产、 加工、销售;交通运输设备、小轿车、建筑材料、橡胶制品、工模 卡具、化工原料及产品、计算机软件、木材、电子产品、工艺美术 品、纺织品、服装、家用电器、制冷设备的销售;设备租赁、包 装、服务;物业管理;对本系统所属经营民用爆破器材企业的投资 管理;房屋管理与租赁;承办冶金行业产品展览、咨询服务。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字 110108100014493 号
经原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批准,中钢集团于 1993 年 7 月设 立,设立时名称为中国钢铁工贸集团公司。 2004 年 8 月,中国钢铁 工贸集团公司正式更名为“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钢集团系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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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主要从事为钢铁行业和钢铁 生产企业提供矿产资源、贸易物流、装备制造、科技研发和综合服 务等综合配套、系统集成服务。
中钢集团经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 2004 年 12 月 31 日、 2005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 负债表以及 2004 年度、 2005 年度、 2006 年度和合并利润表的简要 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 目 | 2006 年12 月31 日 | 2005 年12 月31 日 | 2004 年12 月31 日 |
| 总资产 | 26,589,015,648.86 | 20,018,090,717.31 | 13,491,209,153.08 |
| 负债总额 | 21,459,311,466.75 | 16,274,983,098.32 | 11,677,457,062.42 |
| 所有者权益 | 3,812,674,406.22 | 3,003,930,483.36 | 1,573,141,540.37 |
| 资产负债率(%) | 80.71 | 81.30 | 86.56 |
| 单位:元 | |||
| 项 目 | 2006 年度 | 2005 年度 | 2004 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 | 60,777,500,906.06 | 32,676,700,552.06 | 20,373,646,964.39 |
| 净利润 | 566,730,973.20 | 553,002,660.62 | 512,310,221.89 |
| 净资产收益率(%) | 14.86 | 18.41 | 32.57 |
中钢集团直接持有中钢天源 29.14% 的股权,并通过全资下属企 业中钢马矿院间接持有中钢天源 10.86% 的股权,合计直接和间接持 有中钢天源 40% 的股权。
中钢集团拟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 权)、下属企业的股权 / 权益(包括中钢集团直接持有的中钢天源股 权和中钢马矿院权益)等作为出资发起设立中国中钢。
二、收购人股权结构
中钢集团系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国务院 国资委即为中钢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中钢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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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311 x 1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国务院国资委
100%
中钢集团
100% 99%
中钢资产 中钢集团其他存续资产
1%
中国中钢
----- End of picture text -----
三、收购人最近 5 年以来受到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 事诉讼或仲裁
本公司最近 5 年以来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没有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四、收购人高级管理人员
目前,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
| 姓名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 区的居留权 |
|---|---|---|---|---|---|
| 黄天文 | 总裁 | 110108195502245492 | 中国 | 北京 | 无 |
| 张涵光 | 党委书记、副 总裁 |
110101195310132093 | 中国 | 北京 | 无 |
| 蒋 宏 | 副总裁 | 110101196211294075 | 中国 | 北京 | 无 |
| 李志民 | 副总裁 | 110101196404214019 | 中国 | 北京 | 无 |
| 杨亚钦 |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
110102194910170028 | 中国 | 北京 | 无 |
| 邵殿祥 | 党委副书记 | 210102196409145657 | 中国 | 北京 | 无 |
| 刘安栋 | 总会计师 | 110102196402032357 | 中国 | 北京 | 无 |
上述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来未受过行政处罚(与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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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五、收购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 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中钢天源股权外,中钢集团还直接持有 境内上市公司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50.29% 的股权以及通 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持有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上市公司 MIDWEST CORPORATION LIMITED19.89% 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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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收购目的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以国资改革 [2007]1294 号文《关于中国中钢 集团公司整体重组改制并境内外上市的批复》批准的中钢集团重组 改制方案,中钢集团拟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包括土 地使用权)、下属企业的股权 / 权益(包括中钢集团直接持有的中钢 天源股权和中钢马矿院权益)等作为出资发起设立中国中钢并境内 外发行股票及上市。
国务院国资委于 2008 年 2 月 26 日下发国资产权 [2008]196 号 《关于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及中钢集团安徽 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股权变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中钢集 团直接持有的中钢天源 29.14% 的股权变更为由中国中钢持有,中钢 集团直接持有的中钢马矿院的 100% 权益变更为由中国中钢持有。
因此,本次收购完成后,中国中钢将直接持有中钢天源 29.14% 的股权,并通过中钢马矿院间接持有中钢天源 10.86% 的股权,合计 持有中钢天源 40% 的股权。
本次收购不涉及中钢天源的业务整合及资产变化,中钢天源实 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仍为中钢集团。收购后,中国中钢将成为 中钢天源的控股股东,中钢天源仍将继续保持其人员独立、资产完 整和财务独立。本次收购对于中钢天源的独立经营能力并无实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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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影响。本公司也未打算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 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二、收购决定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 2007 年 11 月 26 日以国资改革 [2007]1294 号文《关于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整体重组改制并境内外上市的批复》 批准的中钢集团重组改制方案,中钢集团将直接持有的中钢天源股 权及中钢马矿院权益投入中国中钢。
就本次股权变动,已经取得国务院国资委于 2008 年 2 月 26 日 做出的国资产权 [2008]196 号《关于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筹)国 有股权管理及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股权变动有关 问题的批复》的批准。
三、中钢集团整体重组改制方案的基本内容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 2007 年 11 月 26 日以国资改革 [2007]1294 号文批准的中钢集团重组改制方案,中钢集团将联合其全资子公司 中钢资产共同发起设立中国中钢并境内外发行股票及上市。中钢集 团拟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下属 企业的股权 / 权益(包括中钢集团直接持有的中钢天源股权和中钢马 矿院权益)等作为出资。中钢资产以货币资金出资。
根据 “ 资产随业务走 ” 的原则,中钢集团将与矿产资源、贸易物 流、装备制造、科技研发和综合服务等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资产 (含股权)纳入上市范围,作为中钢集团的出资投入股份公司,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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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括截至基准日 2007 年 3 月 31 日的中钢集团所持下属公司(包括全 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企业、境外企业等)的股权、权益和相关资 产以及中钢集团本部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
中国中钢的注册资本为 570,00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股份总 数计 570,000 万股,中钢集团和中钢资产出资比例分别为 99% 和 1% 。中钢集团实际持有中国中钢 100% 股权。中国中钢成立后经营 范围为:冶金产品及冶金生产所需原料、燃料、辅料、设备、配件 的生产、加工、销售、仓储、包装;冶金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 务、技术咨询;冶金类新型材料、特种材料、化工原料的研发、生 产、加工销售;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内外工程;对外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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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收购方式
一、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中钢集团直接持有中钢天源 29.14% 的股 权,并通过全资下属企业中钢马矿院间接持有中钢天源 10.86% 的股 权,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中钢天源 40% 的股权;在中国中钢设立 后,本公司通过中国中钢合计控制中钢天源股权 3,360 万股,控制 比例达到中钢天源总股本的 40% (已超过中钢天源总股本的 30% )。
二、本次股份变更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至本报告上报之日止,中国中钢除获得中钢集团直接以及间接 持有的中钢天源的 40% 股份,不存在其他安排。
三、政府部门的批准
本次收购所涉及的中钢集团重组方案,已经取得国务院国资委 于 2007 年 11 月 26 日作出的国资改革 [2007]1294 号《关于中国中 钢集团公司整体重组改制并境内外上市的批复》的批准。
中钢天源的上述股权变动,已经取得国务院国资委于 2008 年 2 月 26 日作出的国资产权 [2008]196 号《关于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筹)国有股权管理及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股权 变动有关问题的批复》的批准。
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后方可履行。
四、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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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本次作为对中国中钢出资的中钢天源 29.14% 股份以及 中钢马矿院持有的中钢天源 10.86% 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担保或冻结等 行政、司法强制措施等使该部分股份存在任何权利瑕疵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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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收购资金来源
本次股权变更系由中钢集团将直接持有的中钢天源 29.14% 的股 权,及通过中钢马矿院间接持有中钢天源 10.86% 的股权作为发起人 出资投入中国中钢,不涉及收购资金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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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后续计划
目前,中钢集团及中国中钢暂无在收购后一年内进行后续调整 的计划,包括:
一、中钢天源未来 12 个月内主营业务的改变或调整
本公司完成本次收购后,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中钢天源目 前的主营业务或对其主营业务做出任何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中钢天源及其子公司重大资产、业务的 处置或中钢天源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未来 12 个月内,本公司暂无对中钢天源及其子公司的重大资 产、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中钢天源亦 无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中钢天源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
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暂无对中钢天源现任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何改选计划。
四、中钢天源章程的修改
本公司完成本次收购后,暂无对可能阻碍收购中钢天源控制权 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中钢天源员工聘用计划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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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完成本次收购后,暂无对中钢天源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 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中钢天源分红政策变化
本公司完成本次收购后,暂无对中钢天源分红政策作出重大改 动的计划。
七、其他对中钢天源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本公司完成本次收购后,暂无其他对中钢天源业务和组织结构 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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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收购对中钢天源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收购后,中国中钢成为中钢天源的控股股东,中钢集团仍 为中钢天源的实际控制人,中钢天源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 权等方面保持独立经营能力,中钢天源仍将继续保持人员独立、资 产完整和财务独立。本次收购对于中钢天源的独立经营能力并无实 质性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中钢天源仍将与中钢马矿院发生持续性交 易,主要指:房屋租赁。由于中钢马矿院系中钢集团的全资企业, 所以对中钢天源而言,上述持续性交易将构成持续性关联交易。中 钢天源已经与中钢马矿院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该协议已经履 行了相关信息披露程序并经中钢天源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交易条件 以及定价依据是公允的。本次收购完成后,中钢马矿院将继续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及关联交易协议的规定执行。
此外,中钢集团及中国中钢和中钢天源、中钢马矿院和中钢天 源仍将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指中钢集团和中钢马矿院为中钢 天源提供银行借款担保。该等关联交易已经严格按照中国有关法 律、法规要求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和内部决策程序,并将继续 依照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充分披露,以保证中钢天源的利益及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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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益不受侵害。
本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并不构成中钢天源对于控股股东的 严重依赖。
二、本次收购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中钢集团主要从事为钢铁行业和钢铁生产企业提供矿产资源、 贸易物流、装备制造、科技研发和综合服务等综合配套、系统集成 服务。拟设立的中国中钢将主要从事为钢铁行业和钢铁生产企业提 供矿产资源、贸易物流、装备制造、科技研发和综合服务等综合配 套、系统集成服务。
中钢天源主要从事磁性材料(包括四氧化三锰、锶铁氧体预烧 料)、磁分离及配套设备(包括磁选设备、过滤脱水设备)的研 发、生产与销售。
除中钢天源外,中钢集团及所控制的企业未从事磁性材料(包 括四氧化三锰、锶铁氧体预烧料)、磁分离及配套设备(包括磁选 设备、过滤脱水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因此,中钢天源在产品品种和销售方面均不同于本公司和中国 中钢,本公司及中国中钢与中钢天源之间不存在实质性的、现实的 同业竞争关系。本次收购对中钢天源的上述状态没有实质性影响。 对于潜在的竞争关系,本公司承诺确保其独立性,做到不损害中钢 天源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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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除下述第二项所述的贷款担保外,本公司与中钢天源之间 不存在重大交易。
二、在报告日前二十四个月内,本公司及下属中钢马矿院曾为 中钢天源提供过四笔贷款担保: 2004 年 11 月,中钢马矿院为中钢 天源一笔 1500 万元的银行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该笔借款已于 2007 年 11 月由中钢天源按期归还; 2004 年 11 月,中钢马矿院为 中钢天源一笔 1000 万元的银行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该笔借款将 于 2009 年 11 月到期; 2006 年 5 月,本公司为中钢天源一笔 1500 万元的银行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该笔借款已于 2007 年 5 月由中 钢天源按期归还; 2007 年 5 月,本公司为中钢天源一笔 1500 万元 的银行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该笔借款将于 2008 年 5 月到期。
在报告日前二十四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中钢天源及其关联方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的资产 交易或高于中钢天源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 以上的 交易(前述交易按累计金额计算)。
三、在报告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中钢集团与中钢天源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高于 5 万元的交易。
四、在报告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中钢集团不存在对中钢天源有 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五、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中钢天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补偿或者存在其它任何类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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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本公司报告日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
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买卖中钢天源挂牌交易股份 的行为。
二、本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日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 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中钢 天源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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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本节披露了中钢集团经审计的 2004 年 12 月 31 日、 2005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 2004 年度、 2005 年度、 2006 年度和合并利润表。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就中钢集团 200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 2006 年 度合并利润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瑞华恒信审字 [2007] 第 11635 号)。
本节披露的中钢集团合并会计报表反映了中钢集团的基本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财务状况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06 年12 月31 日 | 2005 年12 月31 日 | 2004 年12 月31 日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3,988,052,694.82 | 3,832,036,626.26 | 2,550,745,918.77 |
| 短期投资 | 102,035,724.38 | 31,419,568.10 | 61,008,471.56 |
| 应收票据 | 597,946,389.08 | 569,698,959.75 | 359,825,524.69 |
| 应收股利 | 1,582,166.28 | 4,928,197.68 | 1,410,415.51 |
| 应收利息 | 20,878.65 | 268,308.86 | - |
| 应收账款 | 1,592,896,051.48 | 1,907,269,031.90 | 1,740,854,935.37 |
| 其他应收款 | 830,761,219.94 | 1,437,260,966.27 | 361,051,517.73 |
| 预付账款 | 4,507,026,235.54 | 3,382,856,952.42 | 3,396,807,472.86 |
| 应收出口退税 | 49,308,221.16 | 18,494,112.42 | 35,159,763.95 |
| 存货 | 6,065,358,838.62 | 3,327,922,888.06 | 2,494,444,455.13 |
| 其中:原材料 | 443,753,893.43 | 129,072,632.56 | 54,967,755.86 |
| 库存商品(产成品) | 4,314,881,531.37 | 2,741,949,954.70 | 2,151,889,15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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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06 年12 月31 日 | 2005 年12 月31 日 | 2004 年12 月31 日 |
|---|---|---|---|
| 待摊费用 | 21,988,543.03 | 84,415,813.58 | 7,977,200.26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74,565.31 | -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7,757,151,528.29 | 14,596,571,425.30 | 11,009,285,675.83 |
| 长期投资 | 1,418,133,508.53 | 1,201,980,671.56 | 713,265,698.14 |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1,417,164,702.53 | 1,172,361,171.56 | 672,585,377.97 |
| 长期债权投资 | 968,806.00 | 29,619,500.00 | 39,080,320.17 |
| 合并价差 | 54,955,564.22 | 11,518,963.52 | - |
| 长期投资合计 | 1,473,089,072.75 | 1,213,499,635.08 | 713,265,698.14 |
| 固定资产原价 | 7,448,294,806.75 | 3,233,113,010.75 | 1,713,382,671.25 |
| 减:累计折旧 | 2,510,071,015.98 | 1,066,980,480.47 | 525,195,560.51 |
| 固定资产净值 | 4,938,223,790.77 | 2,166,132,530.28 | 1,188,187,110.74 |
|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26,794,101.08 | 23,627,547.30 | 16,160,918.66 |
| 固定资产净额 | 4,911,429,689.69 | 2,142,504,982.98 | 1,172,026,192.08 |
| 工程物资 | 52,619,325.94 | 8,508,891.88 | 165,900.00 |
| 在建工程 | 661,683,490.09 | 1,581,471,481.29 | 96,035,717.89 |
| 固定资产清理 | 4,970,223.41 | 3,349,582.80 | 3,349,582.80 |
| 固定资产合计 | 5,630,702,729.13 | 3,735,834,938.95 | 1,271,577,392.77 |
| 无形资产 | 1,363,983,323.36 | 67,222,010.89 | 90,414,538.99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848,900,685.27 | 48,943,554.28 | 76,206,059.58 |
|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资产) |
4,452,399.67 | 3,607,276.56 | 3,811,144.44 |
| 其他长期资产 | - | 401,350,390.95 |
389,162,563.01 |
|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合计 |
359,636,595.66 | 472,179,678.40 | 483,388,246.44 |
| 资 产 总 计 | 26,589,015,648.86 | 20,018,090,717.31 | 13,491,209,153.08 |
| 负债及股东权益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6,598,252,631.28 | 2,078,781,905.19 | 2,257,216,306.07 |
| 应付票据 | 3,573,365,443.99 | 1,825,184,347.72 | 1,324,549,058.84 |
| 应付账款 | 3,230,360,900.29 | 5,020,676,766.46 | 1,879,116,523.81 |
| 预收账款 | 3,465,356,990.38 | 3,074,903,271.11 | 3,246,248,277.37 |
| 应付工资 | 188,623,821.47 | 150,823,190.72 | 126,614,722.50 |
| 应付福利费 | 138,283,295.20 | 120,739,931.90 | 86,357,793.43 |
| 应付股利 | 18,880,595.46 | 18,223,737.91 | 9,135,06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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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 项目 | 2006 年12 月31 日 | 2005 年12 月31 日 | 2004 年12 月31 日 |
|---|---|---|---|
| 应交税金 | 199,162,204.18 | 108,421,503.73 | 146,180,155.29 |
| 其他应交款 | 46,009,093.87 | 13,911,623.45 | 7,594,908.12 |
| 其他应付款 | 1,039,375,685.20 | 1,725,100,810.86 | 1,221,704,826.52 |
| 预提费用 | 105,560,934.29 | 57,930,579.73 | 103,273,884.04 |
| 预计负债 | 58,775,589.49 | 15,331,871.29 |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 10,731,041.42 | 82,247,632.59 | 79,389,068.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91,013,659.02 | 2,638,007.33 | 4,611,721.47 |
| 流动负债合计 | 19,863,751,885.54 | 14,294,915,179.99 | 10,491,992,310.84 |
| 长期借款 | 1,069,469,413.41 | 1,404,127,853.96 | 751,894,278.00 |
| 长期应付款 | 219,046,259.24 | 168,828,530.45 | 134,065,482.97 |
| 专项应付款 | 91,768,419.41 | 104,698,191.11 | 14,781,588.54 |
| 其他长期负债 | 208,027,479.78 | 263,408,348.97 | 274,586,910.01 |
| 其中:特准储备基金 | - | 48,446,408.13 |
48,742,060.32 |
| 长期负债合计 | 1,588,311,571.84 | 1,941,062,924.49 | 1,175,328,259.52 |
| 递延税款贷项 | 7,248,009.37 | 39,004,993.84 | 10,136,492.06 |
| 负 债 合 计 | 21,459,311,466.75 | 16,274,983,098.32 | 11,677,457,062.42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17,029,775.89 | 739,177,135.63 | 240,610,550.29 |
| 实收资本(股本) | 1,203,407,742.64 | 1,333,321,436.67 | 1,003,407,742.64 |
| 国家资本 | 1,203,407,742.64 | 1,333,321,436.67 | 1,003,407,742.64 |
| 资本公积 | 1,403,070,503.63 | 1,047,370,342.50 | 554,764,298.86 |
| 盈余公积 | 432,129,264.54 | 432,129,264.53 | 327,571,397.97 |
| 其中:法定公益金 | - | 57,610,881.99 |
21,903,383.01 |
|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 203,070,826.58 | -401,180,306.86 | -786,694,429.31 |
| 未分配利润 | 1,012,884,753.38 | 600,076,045.64 | 446,407,743.53 |
| 其中:现金股利 | 4,700,845.28 | - | -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35,747,031.39 | -7,786,299.12 | 27,684,786.68 |
| 所有者权益小计 | 3,812,674,406.22 | 3,003,930,483.36 | 1,573,141,540.37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812,674,406.22 | 3,003,930,483.36 | 1,573,141,540.3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6,589,015,648.86 | 20,018,090,717.31 | 13,491,209,15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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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二)利润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2006 年度 | 2005 年度 | 2004 年度 | |
| 一、主营业务收入 | 60,777,500,906.06 | 32,676,700,552.06 | 20,373,646,964.39 |
| 减:主营业务成本 | 56,562,602,011.91 | 30,063,125,201.62 | 17,455,253,376.09 |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102,568,004.97 | 42,346,895.34 | 32,872,802.21 |
| 二、主营业务利润 | 4,116,276,048.72 | 2,574,958,749.25 | 2,998,019,542.02 |
| 加:其他业务利润 | 173,428,967.79 | 88,136,166.08 | 43,852,131.24 |
| 减:营业费用 | 1,240,374,969.42 | 1,006,836,555.24 | 1,008,448,074.09 |
| 管理费用 | 1,461,792,391.49 | 901,939,547.11 | 1,233,923,759.00 |
| 财务费用 | 477,151,184.33 | 175,327,292.34 | 195,705,977.13 |
| 三、营业利润 | 1,110,374,493.01 | 578,989,994.44 | 603,793,863.04 |
| 加:投资收益 | -174,045,531.05 | 2,389,025.25 | -86,679,590.01 |
| 补贴收入 | 86,182,839.84 | 156,861,236.00 | 131,411,335.02 |
| 营业外收入 | 15,133,789.07 | 18,949,334.38 | 13,302,035.97 |
| 减:营业外支出 | 172,469,860.08 | 32,873,953.72 | 53,604,237.19 |
| 四、利润总额 | 863,522,055.20 | 719,410,903.71 | 612,934,471.91 |
| 减:所得税 | 272,806,308.35 | 295,661,957.06 | 301,478,523.29 |
| 少数股东损益 | 46,036,948.50 | 38,269,125.12 | 37,117,956.51 |
| 五、净利润 | 566,730,973.20 | 553,002,660.62 | 512,310,22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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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应当披 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4-1-25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本收购报告中有备查文件列示如下,备置地点在:北京市海淀 区海淀大街 8 号。
-
1 、 中钢集团法人营业执照
-
2 、 中钢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
3 、 国资改革 [2007]1294 号《关于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整体改制 并境内外上市的批复》
-
4 、 国资产权 [2008]196 号《关于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筹)国有股权管理及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等股权变动有关问题的批复》
-
5 、 中钢集团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前六个月持有或买卖股份的证 明
-
6 、 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前六个月内持有或买卖股份的情况说 明
-
7 、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的承诺书
-
8 、 关于中国中钢集团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中钢集团安徽天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财务顾问报告
4-1-26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声 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天文
(盖章) (签字)
签署日期: 2008 年 3 月 7 日
4-1-27
声 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本收购报告 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财务顾问主办人: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 2008 年 3 月 7 日
声 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本收购报告 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财务顾问主办人: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 2008 年 3 月 7 日
声 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 勤勉尽责义务,对本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盖章) 经办律师:
签署日期: 2008 年 3 月 7 日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附表
收购报告书
| 收购报告书 | 收购报告书 | 收购报告书 |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 路51号 |
| 股票简称 | 中钢天源 | 股票代码 | 002057 |
| 收购人名称 |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 收购人注册地 | 中国北京海淀区海淀大街8 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化 |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收购人是否对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 |
是 �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2 家,除中钢天源外,境内1 家、境外1家 |
收购人是否拥有境 内、外两个以上上市 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共2 家。除中钢天源外,中钢集 团还拥有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 有限公司的控制权 |
| 收购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的国有资产投资行为 |
||
| 收购人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3360万股 持股比例:40% | ||
| 本次收购股份的数量及 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3360万股 变动比例:40%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 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 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 竞争 |
是 □ 否 � 本次股份过户仅属中国中钢集团公司进行的内部重组活动,对中钢天源将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
||
| 收购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无 | ||
| 收购人前6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
无 |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无 |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 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 件 |
无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源; |
无 |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
| 本次收购是否需取得批 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 ||
| 收购人是否声明放弃行 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无 |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 告书》基本情况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黄天文
日期:二○○八年三月 七日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关于核准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公告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08]581 号 )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 书》和《关于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请示》(中钢长[2008]101 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35 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 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公告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 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将持有的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448 万股股份出资设立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筹)而导致 合计控制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的股份而应履行 的要约收购义务。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会同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 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你公司在收购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 事项,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 OO 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