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inosteel New Material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pr 25, 2025

54119_rns_2025-04-25_ead84a3c-6fcf-4e2e-bcff-21e4cefd935a.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 、 中信建投 )作为中钢 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天源”、“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钢天源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8 号)核准,公司 向 12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70,9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50,204,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20,949,796.2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929,254,203.7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153 号《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次变更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用途情况如下:

1

银行名称 账户类别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徽商银行马鞍山雨山西路支行 专用存款账户 520815971261000030 高性能永磁铁氧体绿色制造生产建设项目
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新城东区支行 专用存款账户 20000226373266600000652 年产15,000吨高性能软磁铁氧体材料及器件建设项目
浦发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专用存款账户 76200078801400007547 检测检验智能化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高性能永磁铁氧体绿色制造生产建设项目”对应的存 放于徽商银行马鞍山雨山西路支行(银行账号 520815971261000030)的募集资金 本息余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东 湖公园支行,将募投项目“年产 15,000 吨高性能软磁铁氧体材料及器件建设项 目” 对应的存放于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新城东区支行(银行账号 20000226373266600000652)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 存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 相应注销上述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同时失效。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投资计 划。公司将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东湖公园支行和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保荐机构就设立的专户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募 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相 关事项。公司在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 议案》,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

2

  • 户的销户、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事项。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 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 户事项。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有利于 提高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 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站坤 王志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