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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steel New Material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Oct 2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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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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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3-041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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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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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会[2023]4 号文)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业 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拟改聘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10 月26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3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地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始创于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 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 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11 月,按照国 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 号2-9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2 年末合伙人数量203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65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 人。
(7)2022 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 万元。
(8)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24,541.58 万元,中钢天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 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 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最近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 律处分,最近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 次、最近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 管理措施20 次。
(2)39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 2 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2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 次和纪律处分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文政,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最近3 年签 署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俭,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起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最近3 年签署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蓉晖,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并于2015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最近 3 年复核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文政、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俭、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刘蓉晖,最近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文政、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俭、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蓉晖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 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 定。
公司拟就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向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支付126.00 万元,较上年度审计费用下降10%,其中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费用112.50 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 13.5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于2019-2022 年选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出具合并 会计报表审计及报告、公司及子公司法定报表审计及报告、其他与年度审计相关 的鉴证报告或专项报告、公司上级单位要求出具的相关审核报告,不存在已委托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会[2023]4 号文)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业 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拟改聘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相关事项与原聘任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友好协商,公 司允许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 所已按相关规定做好沟通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查阅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 关信息,认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 要求,同意将《关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公司《关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度审
计机构,同意将《关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 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
4、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3 年10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5、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签署相关协 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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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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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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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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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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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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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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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审众环事务所报备材料。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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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