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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steel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0

Mar 17,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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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吉炭 公告编号:2010-001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142,430,367 股和占总股本比

  • 例的50.34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0 年3 月19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吉炭”、“吉林 炭素”)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 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做出对价安排,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 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0.7 股股份和三份认沽权利,每持有1 份认沽 权利的流通股股东有权以每股4 元的行权价格向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出售1 股股份,该认沽权利不单独上市交易。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 股东共计送出8,403,430 股股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首个交易 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1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中钢吉炭于2006 年4 月25 日召开的关于股 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6 年6 月5 日

  •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1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
起24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
有的非流通股股份。
截至目前已履行完股改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0 年3 月19 日;

  •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42,430,367 股,占公司股份

  • 总数的50.346%;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限售股份
持有人名
持有限售股份数
(股)
本次可上市流
通股数(股)
本次可上市流
通股数占限售
股份总数的比
例(%)
本次可上市流
通股数占无限
售股份总数的
比例(%)
本次可上市
流通股数占
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冻结的
股份数
量(股)
1 中国中钢
集团公司
142,430,367 142,430,367 99.999% 101.398% 50.346% 0
合 计 142,430,367 142,430,367 99.999% 101.398% 50.346% 0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2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
142,432,373 50.347% -142,430,367 2,006 0.001%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142,430,367 50.346% -142,430,367 0 0
3、境内一般法人持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2,006 0.001 2,006 0.001%
9.机构投资者配售
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合计
142,432,373 50.347% -142,430,367 2,006 0.001%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
140,466,627 49.653% 142,430,367 282,896,994 99.999%
1.人民币普通股 140,466,627 49.653% 142,430,367 282,896,994 99.999%
2.境内上市的外资
3.境外上市的外资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合计
140,466,627 49.653% 142,430,367 282,896,994 99.999%

3

三、股份总数 282,899,000 100% 0 282,899,000 1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限售
股份
持有
人名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情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情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
情况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
情况
股份数
量变化
沿革
数量(股) 占总股
本比例
(%)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例(%)
数量(股) 占总股

比例(%)
1 中国
中钢
集团
公司
142,258,532 50.286% 0 0 142,430,367 50.346% 2007 年5
月24 日
收到上
海南戴
湖企业
发展有
限公司、
烟台钢
铁企业
集团公
司偿还
股改垫
付共计
68,631
股;2008
年4 月25
日收到

4

攀钢集
团成都
钢铁有
限责任
公司偿
还股改
垫付
103,204
合计 142,258,532 50.286% 0 0 142,430,367 50.346% 103,204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该次解限涉及
的股东数量
该次解限的股份
总数量(股)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
总股本的比例(%)
1 2007 年6 月8 日 11 3,859,980 1.364%
2 2007 年9 月5 日 7 6,259,427 2.213%
3 2009 年2 月9 日 1 1,896,796 0.67%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聘请的保荐机构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该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定,对公 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出具了核查意见书,核查结论意 见如下:

“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5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

七、其他事项

  •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

  • 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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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

  • 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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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

  •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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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

  •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 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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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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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010 年3 月17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