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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steel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2

Aug 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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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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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 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 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提出的,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 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未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 4.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0 个 月,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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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徐金梧 季爱东 赵 峡 _______________ 王天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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