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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steel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Dec 3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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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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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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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1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国际”、“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中钢国际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 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中钢国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 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1 年12 月27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中钢国际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1 年12 月27 日,培训小组根据通过采取现场和远程授课的方式对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代表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 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和股 份交易行为规范等相关内容,从公司治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 规范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等这几个方面,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 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 司日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中钢国际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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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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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人员包括:王峥(项目负责人)、李世静(保荐代表人)、孙国举(项目组成 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 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如下:
| 序号 | 姓 名 | 职 务 |
|---|---|---|
| 1 | 陆鹏程 | 董事长 |
| 2 | 王 建 | 董事、总经理 |
| 3 | 董 达 | 董事 |
| 4 | 赵 峡 | 独立董事 |
| 5 | 王天翼 | 独立董事 |
| 6 | 徐金梧 | 独立董事 |
| 7 | 季爱东 | 独立董事 |
| 8 | 徐国平 | 监事会主席 |
| 9 | 闫立超 | 监事 |
| 10 | 杨宗葳 | 职工监事 |
| 11 | 化光林 | 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 12 | 周建宏 | 副总经理 |
| 13 | 袁陆生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 14 | 贾建平 | 副总经理 |
| 15 | 唐发启 | 副总经理 |
| 16 | 云 东 | 副总经理 |
| 17 | 王红宇 | 风控总监 |
| 18 | 郭可心 | 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中钢国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代表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 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 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中钢国际的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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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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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钢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续 督导期 2021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世静 岳 阳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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