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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steel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2

Apr 2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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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吉炭 公告编号:2012-014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 销售产品、商品和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均属于维系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活动所需,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次董事会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 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且须获得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 联股东中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类别
占同类业
务比例
(%)
关联人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
采购原材
中钢集团鞍
山热能研究
院有限公司
200,000,000 91,806,772.48 9.21
中钢集团吉
林铁合金股
份有限公司
12,000,000 8,428,229.04 0.85
中钢集团国
际控股有限
公司/东悦投
资有限公司
4,000(美元)
按4 月19 日外汇牌价
6.2876 计算,折合人民币
约251,504,000元
0 -
中钢集团四
川炭素有限
10,000,000 10,998,0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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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公司
上海碳素有
限公司
15,000,000 13,431,632.28 1.10
吉炭工程公
5,200,000 2,202,958.97 1.35
中钢集团武
汉安全环保
研究院有限
公司
100,000 42,508.55 0.22
中钢集团江
城碳纤维有
限公司
2,450,000 0 -
中钢集团西
安重机有限
公司
0 634,969.06 -
小计 496,254,000 127,545,117.40 0.06
向关联人
销售产
品、商品
中钢集团吉
林铁合金股
份有限公司
32,000,000 18,018,446.61 12.79
中钢集团上
海有限公司
11,000,000 10,202,962.82 1.09
中钢集团四
川炭素有限
公司
6,000,000 6,227,271.38 0.62
中钢集团吉
林机电设备
有限公司
0 11,008.55 0.38
中钢德国有
限公司
70,000,000 31,123,807.55 -
中钢集团广
西铁合金有
限公司
3,000,000 1,224,065.64 1.88
中钢集团邢
台机械轧辊
有限公司
5,000,000 2,591,093.74 0.07
吉林炭素集
团有限责任
公司
150,000 67,331.91 0.16
吉炭工程公
3,070,000 5,984,436.67 -
中钢集团衡
阳重机有限
公司
5,000,000 125,837.61 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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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上海碳素有
限公司
5,000,000 2,021,737.69 0.01
中钢集团西
安重机有限
公司
3,000,000 0 0.12
小计 143,220,000 77,598,000.17 -
接受关联
人提供的
劳务
中钢集团武
汉安环院华
安设计工程
有限公司
0 1,403,296.58 4.69
吉炭工程公
25,000,000 13,192,688.70 2.19
小计 25,000,000 14,595,985.28
20.59

(三) 本年度初至第一季度末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 交易的金额分别为:采购原材料43,159,801.73 元、销售产品、商品 20,618,526.11 元、接受劳务180,341.88 元,总计63,958,669.72 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钢集团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受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最终控制;该关联人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注 册地址:吉林市和平街21 号;公司法人:李国富;注册资本:51,411 万元;经营范围:铁合金、有色金属、贵金属、稀土金属、冶金炉料、 建筑材料生产加工及技术服务;钢材、生铁、矿产品、机电产品、化 工产品、仪器仪表、计量器具、五金交电、汽车配件、日用百货、农 副产品经销;铁合金电炉、机电设备、环保设备设计、制造、安装、 检修;铁合金炉渣、冶金炉料、包装物的生产、加工、经销;经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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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科研所需的原 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仓储; 煤气、蒸汽、工业气体的生产、销售。

2.中钢德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受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最终控制;该关联人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注 册地址:Am Sandtorkai 77, 20457 Hamburg, Germany; 公司法人: 李显红;经营范围:冶金原材料及钢材贸易;焦炭、石墨电极、耐火 材料、铁合金、莹石、稀土、矾土、镁砂、铬矿、锰矿、钢材和钢坯 等;成套冶金设备、冶金采矿机械和备品备件等;综合物流;仓储、 加工和运输等。

3.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受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最终控制;该关联人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注 册地址: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 号;公司法人:徐国平;注册资本: 8,903 万元;经营范围: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工程质 量检测;工矿工程建筑、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 承包贰级;无损检测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安全环保,土木工程;计算 机及自动化,技术转让、咨询及服务,工程设计,工程承包及工程监 理;建(构)筑物可靠性检测、鉴定及加固设计,安全、环境评价; 安全环保机电产品制造及购销;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 品),家用电器购销;个体防护及人机工程,计算机软硬件,装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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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程,仪器仪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培训。

4.中钢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受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最终控制该关联人符 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注册 地址:上海市长安路1001 号;公司法人:杜炳建;注册资本:37,363.3 万元;经营范围:主要经营高炉锰铁,电炉锰铁,中低碳锰铁,硅锰 合金,高碳铬铁,中低碳铬铁,微碳铬铁,钼铁,钨铁,钛铁,钒铁, 磷铁,金属锰,电解锰,金属铬,硅钙合金,硼铁,铌铁等各类铁合 金;电解镍,电解铜,铝锭,钴,稀土合金等各类有色金属和稀有金 属;锰矿,铬矿;石墨电极,炼钢生铁,钢材等商品。

5.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受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最终控制;该关联人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注 册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301 号;公司法人:徐立伟;注册资本: 8,771 万元;经营范围:主要经营煤化工、化工环保、冶金工艺、工 业节能、新型材料、工业自动控制方面的科研成果转让、工程设计、 工程承包及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新型功能材料、冶金工艺 节能及设备、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专用仪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的研 究开发、咨询服务、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6. 中钢集团四川炭素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受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最终控制;该关联人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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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册地址:广元市回龙河工业园区;公司法人:郭来斌;注册资本:12,600 万元;经营范围:主要经营石墨电极本体及接头的生产;炭素、石墨 制品的研发、加工、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炭素材料研发、生产。

7. 吉林市吉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股票 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法人:李 春涛,注册地址:吉林市和平街九号,注册资本:612 万元,经营范 围:机械加工、铆焊、电气水暖安装、维修、金属铸造、锻造、热处 理、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及大修、机械工程设计、咨询,炭素炉窑的 设计、安装、制造及维修。

8.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 规则》第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注册地址:吉林市 和平街9 号;公司法人:赵宏林,注册资本:52,854 万元;经营范 围:炭素及石墨制品的研究、开发、设计、加工、营销、技术服务、 技术加工,维修,工业炉窑设计,施工、维修,汽车维修,承包境内 外炭素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 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9、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受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最终控制;该关联人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注 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新兴西大路1 号;公司法人: 薛灵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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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范围: 主要从事冶金轧辊和冶金成台套设备及备件的设计、制造和 销售。主导产品──轧辊是用于轧制各种钢材和有色金属制品,集冶 炼、铸造、热处理及机加工为一体的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产品, 轧辊年生产能力达20 万吨,国内市场占有率达40%以上,其中优质 轧辊市场占有率达70%以上。

10、中钢集团广西铁合金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受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最终控制;该关联人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注 册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凤凰工业园;公司法人:安汉民; 经营范围:公司主营业务铁合金生产、销售。

11、中钢集团衡阳重机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受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最终控制;该关联人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注 册地址:衡阳市珠晖区东风路 ;公司法人: 张耀明;经营范围:开 发、制造、销售冶金、矿山成台大型设备及备件。同时在建材、水利 和环保等设备市场上,也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公司的主要产品有连 铸机、电动挖掘机、井下铲运机、牙轮钻机、卷取机、轧机、破碎机、 球磨机、烧结机、冶金炉窑等十大系列产品及大型耐热耐酸铸件。

12、中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受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最终控制;该关联人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注 册地址: 香港湾仔港湾道23 号鹰君中心26 层;公司法人: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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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

经营范围:参与中钢集团核心业务和核心商品的国际化经营;优化中 钢集团的海外资产和营运结构;参与中钢集团海外资源开发和国内外 的项目投资;利用中钢集团整体资产和资源开展资本运营;开展第三 国贸易;对中钢集团海外机构的业务和资金运作进行管理。

中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包括中钢国际有限公司(BVI)、 胜融兴业有限公司、东悦投资有限公司、中钢国际澳门离岸商业服务 有限公司、中钢新加坡有限公司和中钢(中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并拥有一批内地和香港的物业和生产企业的股权。

13、中钢集团江城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受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最终控制;该关联人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情形。公司法人:杨光;注册地址: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 516 号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新山路25-2 号;经营范围:碳纤维及其 复合材料制品的生产、研发、应用。

14、上海碳素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 规则》第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注册地址:上海市 闵行区龙吴路4221 号;公司法人:杨光,注册资本:7,369.34 万元; 经营范围:炭素及石墨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15、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受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最终控制;该关联人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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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

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郊汉城北路99 号;公司法人:聂仲毅;经 营范围:各种冶金、有色、矿山重型成套设备及备品备件的生产、研 发、销售和服务。

(二)履约能力分析

  1. 向关联人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带料加工、设备维修和劳务

服务等,由公司支付货款及劳务费用。

  • 2.向关联方销售产品:近年来对方能很好地履行合同,有一定的

  • 信誉保障。

(三)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 664,474,000 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及分公司中钢吉炭长春分公司于2012 年1 月5 日同中钢 集团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书》。公司 向中钢集团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向中钢集团吉林铁 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成品。预计年交易额总计4,400 万元人民 币,每月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协议有效期止2012 年12 月31 日。定 价原则:参照市场合理价格。

2、公司的分公司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于 2012 年1 月5 日同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了《日 常关联交易协议书》。公司向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采购劳保 用品。预计年交易额为10 万元人民币,每月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协 议有效期止2012 年12 月31 日。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合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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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

3、公司于2012 年1 月5 日同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签署了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书》。公司向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销售产 成品。预计年交易额为300 万元人民币,每月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协 议有效期止2012 年12 月31 日。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合理价格。

4、公司于2012 年1 月5 日同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签署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书》。公司向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 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年交易额为20,000 万元人民币,每月按实 际发生额结算。协议有效期止2012 年12 月31 日。定价原则:参照 市场合理价格。

  • 5、公司于2012 年1 月5 日同中钢集团四川炭素有限责任公司签

  • 署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书》。公司向中钢集团四川炭素有限责任公 司采购产成品和销售产成品。预计年交易额为1,600 万元人民币, 每月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协议有效期止2012 年12 月31 日。定价原 则:参照市场合理价格。

  • 6、公司于2012 年1 月5 日同中钢德国有限公司签署了《日常关

  • 联交易协议书》。公司向中钢德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预计年交易额 为7,000 万元人民币,每月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协议有效期止2012 年12 月31 日。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合理价格。

  • 7、公司的分公司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于

  • 2012 年1 月5 日同中钢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签署了《日常关联交易协 议书》。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向中钢集团上海 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预计年交易额为1,100 万元人民币,每月按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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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

发生额结算。协议有效期止2012 年12 月31 日。定价原则:参照市 场合理价格。

8、公司及分子公司中钢吉炭长春分公司、吉林市松江炭素有限 责任公司于2012 年1 月5 日同吉林市吉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书》。负责本公司的机械设备、炭素工业炉窑、 土建等设备、厂房的大修、中修、技改和新建项目,公司向其提供原 材料。预计年交易额总计3,327 万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至2012 年 12 月31 日。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合理价格。

9.公司于2012 年1 月5 日同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书》。公司向其供应水、电、汽、原材料等。预 计年交易额15 万元,每月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协议有效期至2012 年 12 月31 日。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合理价格。

10、公司于2012 年1 月5 日同中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 的东悦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书》,公司向其采购 原材料等,预计年交易额为4,000 美元(按4 月19 日外汇牌价6.2876 计算,折合人民币约251,504,000 元),每月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协议有效期至2012 年12 月31 日。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合理价格。

11、公司子公司吉林市神舟炭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2012 年 1 月5 日同中钢集团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书》,向其采购原丝等原料,预计年交易额为245 万元,每月按实际 发生额结算,协议有效期至2012 年12 月31 日。定价原则:参照市 场合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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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

12、公司于2012 年1 月5 日同中钢集团广西铁合金有限公司签 署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书》。公司向其销售产成品。预计年交易额 为300 万元人民币,每月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协议有效期止2012 年 12 月31 日。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合理价格。

13、公司于2012 年1 月5 日同中钢集团衡阳重机有限公司签署 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书》。公司向其销售产成品。预计年交易额为 500 万元人民币,每月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协议有效期止2012 年12 月31 日。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合理价格。

14、公司于2012 年1 月5 日同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 签署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书》。公司向其销售产成品。预计年交易 额为500 万元人民币,每月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协议有效期止2012 年12 月31 日。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合理价格。

15、公司于2012 年1 月5 日同上海碳素有限公司签署了《日常 关联交易协议书》。公司向上海碳素有限公司采购产品和销售产品。 预计年交易额为2,000 万元人民币,每月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协议 有效期止2012 年12 月31 日。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合理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同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关键管理人 员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的有关关联交易,是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的必要 前提。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的原材料、机械维修、委托加工等, 是公司生产经营必备的,没有这些关联交易,将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 经营活动。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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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 -

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 常的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了解,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和经营得以实现的必要交易,而且是上一年 度的延续,有利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定价原则合理,没有损害股 东的合法权益。

六、备查文件

  • 1、董事会决议;

  • 2、独立董事意见;

  • 3、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或意向书;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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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