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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steel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04

Mar 1,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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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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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吉林炭素 公告编号:2004-001

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占用资金自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要求,吉林炭素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炭素股份)董事会认真、全面地自查了大股东吉林炭 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炭素集团)资金占用情况,按要求已 向中国证监会长春特派办报告。

现就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自查情况披露如下。 一、形成原因:

炭素股份是老国有企业部分改制设立且设立时间较早,原企业的辅 助生产设施没有进入炭素股份,由于资产不完整导致关联交易的发生不 可避免,且交易额较大。

炭素集团拥有炭素股份53.09%的股权是炭素股份的控股股东。炭素 股份改制上市前,其控股股东炭素集团(改制前名称为吉林炭素总厂) 为缓解流动资金紧张曾进行企业内部职工集资,这部分集资款的偿付在 改制时确定由炭素集团承担,炭素股份设立时,炭素集团将有关炭素电 极生产线的主要优良资产投入炭素股份,保留了少量其他经营性资产、 以及为炭素股份的日常生产经营提供水、电、气(汽)、劳务及综合后勤 服务的辅助生产设施,导致炭素股份与炭素集团发生较多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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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原吉林炭素总厂的社会职能部门如物业、医院、学校等非盈利 性资产也保留在炭素集团。

由于炭素集团剩余资产的盈利能力不足,对于上述应由社会承担的 物业、医院、学校等这些非盈利性单位的费用,炭素集团没有支付资金 来源,亦造成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

二、资金占用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改制前 1999 年 2000 年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9 月末 13,700 10,468 8,059 7,302 13,038 19,899 4,598 14,598 15,798 15,798 25,678 32,168 18,298 25,066 23,857 23,100 38,716 52,067 金额单位:万元 改制前 1999 年 2000 年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9 月末 13,700 10,468 8,059 7,302 13,038 19,899 4,598 14,598 15,798 15,798 25,678 32,168 18,298 25,066 23,857 23,100 38,716 52,067 金额单位:万元 改制前 1999 年 2000 年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9 月末 13,700 10,468 8,059 7,302 13,038 19,899 4,598 14,598 15,798 15,798 25,678 32,168 18,298 25,066 23,857 23,100 38,716 52,067 金额单位:万元 改制前 1999 年 2000 年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9 月末 13,700 10,468 8,059 7,302 13,038 19,899 4,598 14,598 15,798 15,798 25,678 32,168 18,298 25,066 23,857 23,100 38,716 52,067 金额单位:万元 改制前 1999 年 2000 年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9 月末 13,700 10,468 8,059 7,302 13,038 19,899 4,598 14,598 15,798 15,798 25,678 32,168 18,298 25,066 23,857 23,100 38,716 52,067 金额单位:万元 改制前 1999 年 2000 年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9 月末 13,700 10,468 8,059 7,302 13,038 19,899 4,598 14,598 15,798 15,798 25,678 32,168 18,298 25,066 23,857 23,100 38,716 52,067
项 目 改制前 1999 年 2000 年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9 月末
已披露资金占用额 13,700 10,468 8,059 7,302 13,038 19,899
未披露资金占用额 4,598 14,598 15,798 15,798 25,678 32,168
合 计 18,298 25,066 23,857 23,100 38,716 52,067

改制前大股东资金占用额披露金额为13,700 万元,实际占用额为 18,298 万元,其中有4,598 万元为公司改制前大股东正常往来资金占用, 未披露。1999 年大股东资金占用额披露金额为10,468 万元,实际占用 额为25,066 万元,其中有4,598 万元上述已说明原因,1 亿元为大股东 正常往来资金占用,未披露。2000 年大股东资金占用额披露金额为8,059 万元,实际占用额为23,857 万元,其中有14,598 万元上述已说明原因, 1,200 万元为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常往来占用资金,未披露。 2001 年大股东资金占用额披露金额为7,302 万元,实际占用额为23,100 万元,其中有15,798 万元上述已说明原因。2002 年大股东资金占用额 披露金额为13,038 万元,实际占用额为38,716 万元,其中有15678 万 元上述已说明原因,1 亿元为公司与大股东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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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正常往来占用资金,未披露。2003 年9月末大股东资金占用额为52,067 万元,为公司与大股东的正常往来资金占用。

以上所述资金占用为吉炭集团物业、医院、学校等这些非盈利性单 位的费用、部分冗员的生活费用和原公司改制时留在吉炭集团的职工集 资款和相应的利息支出。

炭素集团以炭素股份名义所借的短期借款,直接在炭素集团账务上 核算。通过本次自查,上述账务已于2003 年年末调整完毕。

公司未收取资金占用费用;资金占用的未披露部分未经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审议。

炭素集团占用公司的资金,影响了公司资金良性运转,增加了公司 生产经营的困难;今后将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维护股东的利益。 三、已采取的措施

1、炭素集团于2003 年12 月30 日以其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控 股的吉林炭素有限责任公司96.43%股权、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炭 素纤维厂的100%权益,以及部分房产、特种炭制造设备、石墨制造设备 和运输设备等价值8,348 万元的资产,抵偿所欠炭素股份等值的债务(本 次以资抵债公告详见2003 年11 月27 日、12 月31 日《证券时报》)。

  • 2、炭素集团于2003 年12 月30 日用现金偿还所欠炭素股份3,637

  • 万元的债务。

公司通过采取以资抵债等有效措施,现已偿还11,985 万元,预计年 底大股东占用资金额约为43,300 万元。 四、拟采取的措施

  • 1、炭素集团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将应由社会承担的企业办社会剥离

  • 给社会,减轻企业负担。

    • 2、炭素集团继续用与炭素股份生产经营有关的有效资产偿还所欠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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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股份的债务。

  • 3、炭素集团以炭素股份以后年度所分配的股红利进行偿还所欠炭素

  • 股份的债务。

  • 4、炭素集团将结合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的契机,通过取得政府的支

  • 持和帮助,申请财政补贴偿还所欠炭素股份的债务。

公司承诺,今后将不会发生新的大股东资金占用,并采取一切必要 可行的措施,降低大股东占用额,实现规范运作,加强信息披露工作, 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 年3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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