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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steel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04
Mar 1,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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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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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吉林炭素 公告编号:2004-001
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占用资金自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要求,吉林炭素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炭素股份)董事会认真、全面地自查了大股东吉林炭 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炭素集团)资金占用情况,按要求已 向中国证监会长春特派办报告。
现就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自查情况披露如下。 一、形成原因:
炭素股份是老国有企业部分改制设立且设立时间较早,原企业的辅 助生产设施没有进入炭素股份,由于资产不完整导致关联交易的发生不 可避免,且交易额较大。
炭素集团拥有炭素股份53.09%的股权是炭素股份的控股股东。炭素 股份改制上市前,其控股股东炭素集团(改制前名称为吉林炭素总厂) 为缓解流动资金紧张曾进行企业内部职工集资,这部分集资款的偿付在 改制时确定由炭素集团承担,炭素股份设立时,炭素集团将有关炭素电 极生产线的主要优良资产投入炭素股份,保留了少量其他经营性资产、 以及为炭素股份的日常生产经营提供水、电、气(汽)、劳务及综合后勤 服务的辅助生产设施,导致炭素股份与炭素集团发生较多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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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原吉林炭素总厂的社会职能部门如物业、医院、学校等非盈利 性资产也保留在炭素集团。
由于炭素集团剩余资产的盈利能力不足,对于上述应由社会承担的 物业、医院、学校等这些非盈利性单位的费用,炭素集团没有支付资金 来源,亦造成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
二、资金占用情况
| 金额单位:万元 改制前 1999 年 2000 年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9 月末 13,700 10,468 8,059 7,302 13,038 19,899 4,598 14,598 15,798 15,798 25,678 32,168 18,298 25,066 23,857 23,100 38,716 52,067 | 金额单位:万元 改制前 1999 年 2000 年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9 月末 13,700 10,468 8,059 7,302 13,038 19,899 4,598 14,598 15,798 15,798 25,678 32,168 18,298 25,066 23,857 23,100 38,716 52,067 | 金额单位:万元 改制前 1999 年 2000 年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9 月末 13,700 10,468 8,059 7,302 13,038 19,899 4,598 14,598 15,798 15,798 25,678 32,168 18,298 25,066 23,857 23,100 38,716 52,067 | 金额单位:万元 改制前 1999 年 2000 年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9 月末 13,700 10,468 8,059 7,302 13,038 19,899 4,598 14,598 15,798 15,798 25,678 32,168 18,298 25,066 23,857 23,100 38,716 52,067 | 金额单位:万元 改制前 1999 年 2000 年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9 月末 13,700 10,468 8,059 7,302 13,038 19,899 4,598 14,598 15,798 15,798 25,678 32,168 18,298 25,066 23,857 23,100 38,716 52,067 | 金额单位:万元 改制前 1999 年 2000 年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9 月末 13,700 10,468 8,059 7,302 13,038 19,899 4,598 14,598 15,798 15,798 25,678 32,168 18,298 25,066 23,857 23,100 38,716 52,067 | |
|---|---|---|---|---|---|---|
| 项 目 | 改制前 | 1999 年 | 2000 年 | 2001 年 | 2002 年 | 2003 年9 月末 |
| 已披露资金占用额 | 13,700 | 10,468 | 8,059 | 7,302 | 13,038 | 19,899 |
| 未披露资金占用额 | 4,598 | 14,598 | 15,798 | 15,798 | 25,678 | 32,168 |
| 合 计 | 18,298 | 25,066 | 23,857 | 23,100 | 38,716 | 52,067 |
改制前大股东资金占用额披露金额为13,700 万元,实际占用额为 18,298 万元,其中有4,598 万元为公司改制前大股东正常往来资金占用, 未披露。1999 年大股东资金占用额披露金额为10,468 万元,实际占用 额为25,066 万元,其中有4,598 万元上述已说明原因,1 亿元为大股东 正常往来资金占用,未披露。2000 年大股东资金占用额披露金额为8,059 万元,实际占用额为23,857 万元,其中有14,598 万元上述已说明原因, 1,200 万元为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常往来占用资金,未披露。 2001 年大股东资金占用额披露金额为7,302 万元,实际占用额为23,100 万元,其中有15,798 万元上述已说明原因。2002 年大股东资金占用额 披露金额为13,038 万元,实际占用额为38,716 万元,其中有15678 万 元上述已说明原因,1 亿元为公司与大股东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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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正常往来占用资金,未披露。2003 年9月末大股东资金占用额为52,067 万元,为公司与大股东的正常往来资金占用。
以上所述资金占用为吉炭集团物业、医院、学校等这些非盈利性单 位的费用、部分冗员的生活费用和原公司改制时留在吉炭集团的职工集 资款和相应的利息支出。
炭素集团以炭素股份名义所借的短期借款,直接在炭素集团账务上 核算。通过本次自查,上述账务已于2003 年年末调整完毕。
公司未收取资金占用费用;资金占用的未披露部分未经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审议。
炭素集团占用公司的资金,影响了公司资金良性运转,增加了公司 生产经营的困难;今后将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维护股东的利益。 三、已采取的措施
1、炭素集团于2003 年12 月30 日以其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控 股的吉林炭素有限责任公司96.43%股权、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炭 素纤维厂的100%权益,以及部分房产、特种炭制造设备、石墨制造设备 和运输设备等价值8,348 万元的资产,抵偿所欠炭素股份等值的债务(本 次以资抵债公告详见2003 年11 月27 日、12 月31 日《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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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炭素集团于2003 年12 月30 日用现金偿还所欠炭素股份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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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的债务。
公司通过采取以资抵债等有效措施,现已偿还11,985 万元,预计年 底大股东占用资金额约为43,300 万元。 四、拟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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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炭素集团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将应由社会承担的企业办社会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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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社会,减轻企业负担。
- 2、炭素集团继续用与炭素股份生产经营有关的有效资产偿还所欠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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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股份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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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炭素集团以炭素股份以后年度所分配的股红利进行偿还所欠炭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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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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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炭素集团将结合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的契机,通过取得政府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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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和帮助,申请财政补贴偿还所欠炭素股份的债务。
公司承诺,今后将不会发生新的大股东资金占用,并采取一切必要 可行的措施,降低大股东占用额,实现规范运作,加强信息披露工作, 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 年3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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