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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steel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03

Jul 12,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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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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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炭素: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

**2003-07-12 06:46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吉林炭素    公告编号:015

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通过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下发的《关于清查上市公司违规担保行为的通知》

,认真清理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现下述担保未进行及时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为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2月23日在中国工商

银行吉林市分行哈达湾支行借一亿元人民币进行担保和于2002年6月18日在中信实业银行沈阳

分行借款三千万元人民币进行担保。

二、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情况介绍

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市上市公司,公司代码:000718,公司简称:吉林纸业。

公司注册地点:吉林市林荫路九号

法定代表人:曲丹时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在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哈达湾支行借款不超过一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的提供

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即自2003年12月28日至2005年12月28日(吉

纸股份借款合同期限为自2001年1月28日至2003年12月28日三年)。

3、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00年12月23日召开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

上董事们详细掌握吉林纸业2000年中期财务状况及该公司的资信状况,在充分认识该项担保事

项的利益和风险,认为吉纸股份有较强的偿还债务能力。

董事会一致通过了公司为吉林纸业借款进行担保的议案。

(二)在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借款三千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即自2003年6月8日至2005年6月28日(吉林

纸业借款合同期限为自2002年6月28日至2003年6月28日壹年)。

3、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02年6月18日召开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4名,经

过对吉林纸业2001年度财务及资信状况的分析,认识该项担保事项的风险较小,吉林纸业有偿

还债务能力。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为吉林纸业借款进行担保的议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至今为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量为4.3 亿元人民币(均为吉林纸业股份

有限公司担保),无逾期担保。

五、反担保的具体情况

1、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5日为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提供

5,000万元借款担保。

2、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6月18日为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提

供二亿元借款担保。

3、公司于2002年4月3日与中国银行吉林市分行就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签订了

保证合同。该借款合同总额为6,055万美元,公司担保范围为6,055万美元的59.85%,即3,624万

美元;公司为了确保该项保证合同的安全,与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02年4月3日签订了用

其所拥有的10#纸机及配套设备作为保证合同抵押物的财产抵押合同,其抵押财产总额为3.48

亿元人民币。

公司对上述1、2项担保事项未及时进行披露,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和工作人员的疏忽和对

信息披露工作认识及重视不够,运作不规范。

现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运营情况的了解和掌握,充分意识到公司

担保所存在的隐患及自己工作认识上的不足,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降低此两项担保事项给

公司所带来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对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不必要的影响表示歉意,并将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

《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信息披露的法律法

规,加强和重视信息披露工作,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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