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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steel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3
Oct 2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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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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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中钢国际
- 股票代码:000928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 号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 号 A 座 19 层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 号 A 座 19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 号 A 座 31 层 3112 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 号 A 座 31 层 3112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增加,股份占比减少
签署日期:2023 年 10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 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 |
|---|---|
| 第一节释义 3 | |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 |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4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 7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7 |
|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9 | |
|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9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中钢国际股份12 | 9 |
|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10 | |
|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10 |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11 | |
|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12 | |
|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3 | |
|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 |
| 第八节备查文件 17 | |
| 一、备查文件 | 17 |
|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7 |
| 附表 18 |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本报告书 | 指 |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公司、标的公司、中钢国际、上市公司、目标公司 | 指 |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092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中钢集团 | 指 | 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中钢股份 | 指 |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中钢资产 | 指 | 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中国宝武 | 指 |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格式准则号》15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号—15—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号8 |
| 法定代表人 | 刘安栋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500,00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100014493P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进出口业务;承包冶金行业的国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投标工程;从事对外贸易咨询;广告、展览及技术交流业务;承办冶金行业进出口商品的仓储;冶金产品及生产所需原材料、辅料、燃料、黑色金属、矿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交通运输设备、小轿车、建筑材料、橡胶制品、工模卡具、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件、木材、电子产品、工艺美术品、纺织品、服装、家用电器、制冷设备的销售;设备租赁、包装、服务;物业管理;对本系统所属经营民用爆破器材企业的投资管理;房屋管理与租赁;承办冶金行业产品展览、咨询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营业期限 | 至无固定期限2017-12-04 |
| 主要股东 | 中国宝武(持股100%)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号8 |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钢集团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地区的居留权 |
|---|---|---|---|---|---|---|
| 1 | 刘安栋 | 中钢集团董事长、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地区的居留权 |
|---|---|---|---|---|---|---|
| 2 | 刘国旺 | 中钢集团董事、总经理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 3 | 胡裔光 | 中钢集团外部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 4 | 姜尚君 | 中钢集团外部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 5 | 顾素琴 | 中钢集团外部董事 | 女 | 中国 | 北京 | 否 |
| 6 | 李荣庭 | 中钢集团职工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二)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号座层8A19 |
| 法定代表人 | 刘安栋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1,380,467.048081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35337C |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冶金产品及生产所需原料、燃料、辅料、设备、配件的生产、加工、销售、仓储、包装;冶金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冶金类新型材料、特种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进出口业务;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承包境内外工程;对外咨询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营业期限 | 至无固定期限2008-03-21 |
| 主要股东 | 中钢集团(持股99.42%)和中钢资产(持股0.58%)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号座层8A19 |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钢股份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地区的居留权 |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地区的居留权 |
|---|---|---|---|---|---|---|
| 1 | 刘安栋 | 中钢股份董事长、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 2 | 刘国旺 | 中钢股份董事、总经理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 3 | 李荣庭 | 中钢股份职工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三)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号座层室8A313112 |
| 法定代表人 | 常军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16,701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306757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企业收购,兼并,重组;资产置换,资产转让;资产托管; | |
| 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从事产权经纪业务,财务 | |
| 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 | |
| 理记账等需要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 | |
| 经营范围 | 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企业 |
| 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 |
|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 |
|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 |
|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营业期限 | 至无固定期限2002-12-17 |
| 主要股东 | 中钢集团(持股100%)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号座层室8A313112 |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钢资产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
| 常军 | 男 | 执行董事 | 中国 | 北京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中钢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中钢股份、中钢资产分别为中钢集团的控股子 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是中钢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详见下图: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股中钢国际以外,还持有中钢 天源(002057.SZ)和中钢洛耐(688119.SH)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钢天源
1、中钢股份直接和间接持有中钢天源 249,321,261 股股份,占中钢天源总 股本的 32.85%,其中,中钢股份直接持有中钢天源 9,900,000 股股份,占中钢天 源总股本的 1.30%,间接持有中钢天源 239,421,261 股股份,占中钢天源总股本 的 31.55%。
2、中钢集团通过中钢股份间接持有中钢天源 249,321,261 股股份,占中钢 天源总股本的 32.85%。
(二)中钢洛耐
1、中钢股份间接持有中钢洛耐 465,120,000 股股份,占中钢洛耐总股本的 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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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钢集团通过中钢股份间接持有中钢洛耐 465,120,000 股股份,占中钢 洛耐总股本的 41.34%。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 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2017 年,中钢国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中钢集团及中钢股份、 中钢资产持有的中钢国际股份增加。
(二)2017 年,因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补偿导致股份回购注销,中钢资 产持有的中钢国际股份减少。
(三)2021 年,中钢集团持有的 751,500 张"中钢转债"实施转股,导致 其持有的中钢国际股份增加。
(四)2022 年,中钢集团因自身发展需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 中钢国际部分股份。
(五)因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中钢国 际股份
(一)中钢国际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仍处于转股期,因此,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可能因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而导致持有中钢 国际股份比例继续减少。
(二)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变动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份的可能。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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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15 年 5 月 20 日和 2016 年 12 月 9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出 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经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公司向 5 名发行对象非 公开发行 5,609.01 万股股份,中钢资产参与了认购。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2017 年 5 月,经中钢国际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钢国际 实施《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的总股本 69,865.22 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增加 305,349,035 股。
(二)2017 年 6 月,经中钢国际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中钢国 际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中钢设备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未完成承诺的目标,触发补偿条件,资产注入方需进行股份补偿。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约定,中钢国际以一元的总价回购中钢资产持有的中钢国际 911,099 股股份并 予以注销。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中钢资产持股数量减少 911,099 股。
(三)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人中钢集团、中钢股份和中 钢资产拟分别将其持有的中钢国际 134,694,603 股股份、203,131,122 股股份、 3,595,632 股股份无偿划转给中钢资本。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公告《关于股 东中止无偿划转所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正在与上述划转标 的股份的质权人沟通协商解除质押手续事宜,前述无偿划转股份的相关工作中止, 中钢集团、中钢股份、中钢资产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机继续推进股份划转后续工作。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无偿划转股份计划尚未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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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1 年 3 月 19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410 号"文核 准,公司公开发行了 96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96,000.00 万元。"中钢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3 月 25 日)起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9 月 27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 (2027 年 3 月 18 日)止。
-
2021 年,中钢集团持有的 751,500 张"中钢转债"转股,导致其持有的 中钢国际股份增加 12,979,273 股。
-
受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陆续转股影响,公司总股本不断 增加,中钢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持续被稀释。
(五)2022 年,中钢集团因自身发展需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 中钢国际 1,101,600 股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钢集团持有公司 131,025,53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5%;中钢股份持有公司 225,701,24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2.31%;中钢 资产持有公司 24,959,50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57%。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钢集团持有公司 247,723,64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55%;中钢股份持有公司 406,262,24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78%;中钢 资产持有公司 44,016,01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12%。
| 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
|---|---|---|---|---|---|
|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
| 中钢集团 | 131,025,539 | 18.75% | 247,723,642 | 17.55% | |
| 中钢股份 | 225,701,248 | 32.31% | 406,262,246 | 28.78% | |
| 中钢资产 | 24,959,509 | 3.57% | 44,016,017 | 3.12% | |
| 合计 | 381,686,296 | 54.63% | 698,001,905 | 49.44% | |
| 其中:无条件限售股 | 131,025,539 | 18.75% | 698,001,905 | 49.44% | |
| 有条件限售股 | 250,660,757 | 35.88%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 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 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 号中钢国际广场 26 层, 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 | ||||
| 股票简称 | 中钢国际 | 股票代码 | 000928 | ||||
| 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座层A19 | ||||
| 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座层室A313112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增加,但持股比例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 |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 |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 | ||||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权益变动方式包括:1、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 | ||||||
| 股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加;2、信息披露义务人因盈利预测补偿导致部分股份被回购注销;3、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 |||||||
| 转股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增加;4、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他持有人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1、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
|---|---|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持股数量:131,025,539股持股比例:18.75% | |
| 2、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 |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持股数量:225,701,248股持股比例:32.31% | |
| 3、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持股数量:24,959,509股持股比例:3.57%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1、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变动数量:增加股变动比例:减少116,698,1031.20% | |
| 变动后持股数量:247,723,642股变动后持股比例:17.55% | |
| 2、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 |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变动数量:增加股变动比例:减少180,560,9983.53% | |
| 变动后持股数量:406,262,246股变动后持股比例:28.78% | |
| 3、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变动数量:增加股变动比例:减少19,056,5080.45% | |
| 变动后持股数量:44,016,017股变动后持股比例:3.12%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个月内继续12增持 | 1、中钢国际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仍处于转股期,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 |
| 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可能因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而导致持有中钢国际股份 | |
| 继续减少。 | |
| 2、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 | |
|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个月内继续变动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12能。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 | |
| 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
| 在此前个月是6 | |
| 否在二级市场买 | 是否□√ |
| 卖该上市公司股 | |
| 票 |
(本页无正文,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的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本页无正文,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的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本页无正文,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的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