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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steel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Mar 1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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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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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2-15
债券代码:127029 债券简称:中钢转债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中钢转债"将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 10 张"中 钢转债"(面值 1,000 元)利息 2.00 元(含税);

  2. 债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18 日;

  3. 除息日:2022 年 3 月 21 日;

  4. 付息日:2022 年 3 月 21 日;

  5. "中钢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 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6. "中钢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3 月 18 日,凡在 2022 年 3 月 18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2 年 3 月 18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2 年 3 月 19 日;

  8. 下一付息期利率:0.40%。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 公开发行了 96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中钢转债,债券代码:127029), 根据《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规定,在"中钢转债" 的计息期间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钢转债"**基本情况

  1.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中钢转债;

  2. 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29;

  3.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96,000.00 万元(960 万张);

  4.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1 年 3 月 19 日;

  5.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1 年 3 月 19 日至 2027 年 3 月 18 日;

  6.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7 年 3 月 18 日;

  7.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 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8.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 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 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 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 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本次付息是"中钢转债"第一年付息,期间为 2021 年 3 月 19 日至 2022 年 3 月 18 日,票面利率为 0.20%。

  1. 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 "中钢转债"信用评级:2020 年 9 月 2 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对"中钢转债"发行进行了评级,根据东方金诚 出具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 用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评字﹝2020﹞第 870 号),中钢国际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东方金诚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出具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主体及"中钢转债"2021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21﹞028 号),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中钢转债"信用

等级为 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中钢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1 年 3 月 19 日至 2022 年 3 月 18 日,当期票面利率为 0.20%,每 10 张"中钢 转债"(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00 元(含税)。

对于持有"中钢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 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1.60 元;对于持有"中钢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财税﹝2018﹞108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 2.00 元;对于持有"中钢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 缴所得税,每 10 张派发利息 2.00 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 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 债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18 日(星期五)

  2. 除息日:2022 年 3 月 21 日(星期一)

  3. 付息日:2022 年 3 月 21 日(星期一)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3 月 18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中钢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 资金结算系统将"中钢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 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 个人(含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 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 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 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 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 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 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境外 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 税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此,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 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 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 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 其他债券持有者: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中钢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

5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中钢转债"的 议案》,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2 年 4 月 25 日),如"中钢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 前赎回权利。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不提前赎回"中 钢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85)。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 文件

投资者如对上述内容有疑问,可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进行咨询。具体联 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2686202

传真:010-6268620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