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inosteel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7, 2021
53906_rns_2021-04-27_61697acd-2799-45a6-81df-fab3328d2d30.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1-45 债券代码:127029 债券简称:中钢转债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 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备”)拟向汉口银行申请不超过 8 亿元的授信额度,授 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国内保理等,授信期限为 12 个 月,由中钢国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钢设备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钢集团工程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计院”)拟向汉口银行申请不超过 1 亿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为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及流动资金贷款等,授信期 限为 12 个月,由中钢设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近日,公司与汉口银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及中钢设备与汉口银行的《最
1
高额保证合同》均已签署完毕。中钢设备向汉口银行申请人民币 8 亿元的授信额 度,由我公司提供不超过 8.8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钢设计院向汉口银行 申请人民币 1 亿元的授信额度,由中钢设备提供不超过 1.1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 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成立日期 | 1990 年10 月16日 | 1996 年05 月15日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 号 26 层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 号中钢国 际广场18 层 |
| 法定代表人 | 陆鹏程 | 王建 |
| 注册资本 | 30 亿元 | 3 亿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 主营业务 | 工程技术服务和设备集成及 备品备件供应业务 |
工程设计、工程咨询等 |
中钢设备是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钢设计院是我公司下属全资三级公司,
与我公司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picture [288 x 27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钢设备和中钢设计院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中钢设备及中钢设计院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
| 中钢设备 | 中钢设备 | 中钢设计院 | 中钢设计院 | |
|---|---|---|---|---|
| 2020年12月31 日(经审计) |
2021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20年12月31 日(经审计) |
2021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197.05亿元 | 181.76亿元 | 11.74亿元 | 13.32亿元 |
| 负债总额 | 141.89亿元 | 125.39亿元 | 6.27亿元 | 7.84亿元 |
| 净资产 | 55.16亿元 | 56.37亿元 | 5.47亿元 | 5.48亿元 |
| 2020年度 (经审计) |
2021年一季度 (未经审计) |
2020年度 (经审计) |
2021年一季度 (未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148.27亿元 | 27.72亿元 | 9.35亿元 | 1.99亿元 |
| 利润总额 | 7.33亿元 | 1.68亿元 | 0.69亿元 | 0.01亿元 |
| 净利润 | 6.21亿元 | 1.26亿元 | 0.58亿元 | 0.01亿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一)中钢国际与汉口银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
保证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债权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
债务人: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额:人民币8.8亿元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二)中钢设备与汉口银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债权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
债务人: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额:人民币1.1亿元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中钢设备和中钢设计院的经营发展,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 决定为中钢设备提供保证担保,并同意中钢设备为中钢设计院提供担保。中钢设 备、中钢设计院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中钢设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钢设 计院为中钢设备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 力,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符合公司利益, 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 485,730 万元(含上 述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86.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 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与汉口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