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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steel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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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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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1-37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国际"、"本公司"或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现 就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0 号)同意,本公司获准向 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96,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公司实际已公开发行 了 96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960,000,000.00 元, 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5,666,037.7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4,333,962.26 元。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194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止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 资额为10,733.88万元,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0,733.88万元置换上述先期投入,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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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投项目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
| 内蒙古(奈曼)经安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万吨镍铁合金120总承包项目EPC | 204,577.47 | 83,400.00 | 82,039.01 | 10,733.88 | 10,733.88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600.00 | 12,600.00 | 12,394.38 | - | - |
| 合计 | 217,177.47 | 96,000.00 | 94,433.39 | 10,733.88 | 10,733.88 |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 入作出了安排:"自审议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起至本次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后,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 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上述内蒙古 (奈曼)经安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20 万吨镍铁合金 EPC 总承包项目的 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采用增资、 借款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到中钢设备。"
本次拟置换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本次置换事项不涉及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 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
三、审批程序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733.8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本事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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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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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 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本次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事项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同意 该置换事项的核查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有关规定。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 务支出,符合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等额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内蒙古(奈 曼)经安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20 万吨镍铁合金 EPC 总承包项目的自筹 资金人民币 10,733.8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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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议案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维护公 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以等额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内蒙古(奈曼)经安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20 万吨镍铁合金 EPC 总承包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0,733.88 万元。
四、中介机构意见
-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中钢国际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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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中钢国际本次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中钢国际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认为:中钢 国际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钢 国际截止 2021 年 3 月 3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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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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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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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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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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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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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