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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steel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Mar 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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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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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间工作指引》《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 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 2021 年履职过程中做到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积极了解和主动掌握公司 经营状况,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相关的各项议案资料,按时出席 公司相关会议,依法依规对董事会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客观公正的专业判断和公司运营的独立 审慎督促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全面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我们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为徐金梧、季爱东、赵峡、 王天翼 4 人,基本情况如下:
徐金梧:男,1949 年 4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博士研究 生学历,教授。曾任北京科技大学机械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 导师,北京科技大学副校长、校长、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金属学会常务理事。
季爱东:男,1955 年 9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大学本科 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工商银行总行住房信贷部副总经理、消 费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赵峡:男,1958 年 5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宝钢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宝钢集 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宝钢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王天翼:男,1960 年 10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大学本科 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机械装备集团公司财 务部总经理,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 记。现任中国恒天集团公司外部董事、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内,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存在其他 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履职情况
2021 年,我们本着对股东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秉持认真 勤勉的履职态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的研究 审议;积极与公司高管沟通,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重大 经营活动;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作出独立判断,提出独立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各项议 案进行表决。在履职中,注重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 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注意监督审查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的规范性,交易价格的公平与公 允性,重点关注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的情况。在董事会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上,我们客观、公正地 对各项议题进行分析判断,依据所掌握的资料,充分表达独立意 见,通过认真负责地工作,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出席 公司会议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
| 徐金梧 | 10 | 10 | 0 | 0 | 0 | 否 |
| 季爱东 | 10 | 10 | 0 | 0 | 0 | 否 |
| 赵峡 | 10 | 10 | 0 | 0 | 0 | 否 |
| 王天翼 | 10 | 10 | 0 | 0 | 0 | 否 |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1 年以下事项进 行了重点关注,对其合法合规性做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并已及时在中国 证监会以及深交所指定媒体上进行了披露,具体包括:
-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上,我们就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2021 年 6 月 29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上,我们就公司新增 2021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10 号文核准,并于 3 月 25 日开始启 动发行工作,本次公司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 9.6 亿元。公司各项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均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并已及时在中国证监会以及深交所指 定媒体上进行了披露,具体包括:
-
2021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上,我们就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关 于以借款方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的议案、 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以大额存单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
2021 年 5 月 25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上,我们就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上,我们就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
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上,我们就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法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其他单位或 个人提供违规担保,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存在资 金占用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根据年度目标和 考核情况进行发放,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是合理的。
(五)利润分配情况
-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上,我们就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上,我们就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就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
(七)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组织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开展内部 控制手册的更新完善工作、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目前内部控 制体系较为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真实、客观、全面的反映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内部控制合法有效,无重大及重要缺陷。
(八)公司其它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针对公司下属子公司处置重庆钢铁股票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21 年 9 月 6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 我们就公司下属中钢设备处置重庆钢铁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本次资产处置事项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和 使用效率,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处置股票类金融资产,交 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并组织召开战略委 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会 议通知及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会议表决 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予以回避。 同时,我们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规定,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充分发挥自身 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董职责,以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认 真审议各项议案内容,依规作出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积极 推进董事会的科学、高效、规范运作。
五、提出异议的事项与理由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履行了相关程序,决策结果合法有效。报告期 内,我们没有对本年度的公司董事会议案和非董事会议案及其他 事项没有发表反对意见。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 半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同时完成各类临时报 告共计 143 份。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制度》的有 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出现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 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经营 班子的及时沟通。在公司 2021 年年报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 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 料,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 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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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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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利用参加公司会议以及在公司调研的机会,对公司管 理层提出有效的建议。对于公司未来参与的项目,我们将高度关 注,持续跟踪项目推进情况,保持与公司高管的沟通,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
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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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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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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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我们作为中钢国际的独立董事将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 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事会的决策 能力,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坚持"谨慎、勤勉、忠实" 的原则,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 2022 年 稳健发展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独立董事:徐金梧、季爱东、赵峡、王天翼
2022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