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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steel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3
Nov 26, 2003
53906_rns_2003-11-26_80f758fd-e1c0-4598-a3cb-70be4d3a7e63.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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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炭素纤维厂 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书
六合正旭评报字(2003)第 049-1 号
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 受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 律、法规和政策,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运用法定或 公允的方法及程序,为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其所拥有的 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炭素纤维厂(以下简称“吉炭集团炭素纤 维厂”)的股权所涉及的全部资产进行了评估,在委托方及资产占有 方有关人员密切配合和大力协助下,对委估资产进行了实地勘查与核 对,同时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研以及我们认为必要实施的其它评估程 2003 9 30 序,对上述资产在 年 月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公允反映,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简介
-
1 、委托方为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勇智
1955 成立时间: 年
9 公司注册地址:吉林市和平街 号 9 办公地址:吉林市和平街 号
注册资本:伍亿贰仟捌佰伍拾肆万元人民币 132002 邮政编码:
2200001030017 营业执照注册号:
156 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一五”期间建设的 项重 点工程之一,吉林炭素集团于 1952 年开始筹建,1955 年建成投产。经 50 2.2 / 过近 年的创造与积淀,生产能力由初期设计 万吨 年扩建到现 第 1 页 共 13 页 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炭素纤维厂 资产评估报告
12 / 在的 万吨 年,产品达到十一大类五十六个品种,有石墨电极、石 墨阳极、炭电极、炭块、糊类、各种非标准炭素制品、炭纤维、核石 墨、激光石墨、水平连铸石墨等,广泛应用于冶金、化工、机械、电 30 子、航天、军工及医疗等领域,远销国内 多个省、市、自治区及 40 美国、日本、德国、韩国、东南亚、非洲、北美洲等 多个国家和 地区,吉炭集团是中国最大的综合性炭素制品生产企业,是国家重点 512 扶持的 户大型企业之一,位居国际炭素企业第四名,前三名为美 国尤卡、日本东海、德国西格里,是中国炭素行业新产品研究开发中 心、新技术应用中心、产品检测和出口产品检测中心。目前吉炭集团 以它的质量和信誉成为宝钢、首钢等大钢铁企业重要的原料基地,其 40 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了 %以上,部分产品已取代进口。
1993 1999 吉炭集团公司 年开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年获得 ISO9002 50 质量体系认证。经过近 年的发展,吉炭累计为国家生产各 300 50 种炭素制品 余万吨,创造工业总产值 多亿元人民币,上缴国 24 家税金 亿元人民币,成为集生产、经营、研发、进出口贸易于一 体的国际化大型企业集团。
2 、资产占有方为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炭素纤维厂 公司法定代表人: 张永明
1998 8 成立时间: 年 月
9 公司注册地址:和平街 号
9 办公地址:和平街 号
注册资本:捌佰柒拾捌万元人民币 132002 邮政编码:
2202001000615 1/1 营业执照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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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炭素纤维厂 资产评估报告
经营范围:炭纤维及其制品
吉炭集团炭素纤维厂是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炭纤维科研和生产基地,也是目前我国军用聚 112 丙烯腈基炭纤维及织物的唯一定点生产厂家。该厂现有员工 名, 20 6400m[2] 各类工程技术人员 名,厂房 。可以提供聚丙烯腈基炭纤维、 炭纤维织物、石墨纤维、炭毡、石墨发热体及炭纤维增强塑料等产品。 多年来,该厂一直受到国家科委、国家计委、国防工委和冶金部的支 持和重视,承担并完成了国家“八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工厂以产 TX-3 品质量为立厂之本,其中 型炭纤维及织物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三 等奖、冶金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产品质量在国内居领先水平。
二、评估目的
本次资产评估目的为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其所拥 有的吉炭集团炭素纤维厂的股权所涉及的全部资产提供资产价值参 考意见。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2003 9 30 本次评估范围为:以 年 月 日为基准日,吉炭集团炭素 纤维厂的全部资产。具体资产范围包括:流动资产(货币资金、应收 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等),流动负债。
评估的具体范围以资产占有方提供的各类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基 础,凡列入表内并已核实的资产均在本次评估范围之内。
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时确定的资产范围相一致。 四、评估基准日
- 1 2003 9 30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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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评估基准日的选取是我公司根据本次评估的目的、经济行为 的性质,在同委托方协商的基础上共同确定的,其主要理由如下:
1 ( )距经济行为的批准日期较为接近以便尽可能与评估目的的 实现日接近,保证评估结果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尽量减少和避免 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
2 ( )评估基准日属会计期末,各项会计数据已按会计制度进行 了处理。
五、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政府机关及评估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法规、制度及资 产评估操作规范,我们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该项 资产评估工作, 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充分考虑和运用了持续经营、公 允市价及替代性原则。
六、评估依据
我们在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国家、地方和部门的法律、法 规以及评估中参考的文件资料主要有:
(一)行为依据
评估机构与委托方签订的资产评估合同。
(二)法规依据
-
1 1991 91 、国务院 年第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
2 1992 36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 〕 号文件《国有资
-
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
3 1996 23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 〕 号《资产评估操
-
作规范意见(试行)》;
-
4 、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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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通知”(财评字[1999]91 号);
-
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有关企业财务、会计、税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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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政策、法规规定。
(三)产权依据
-
1 、房屋产权证书;
-
2 、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
-
(四)取价依据
-
1 2002 、中国机电产品价格信息中心 年度《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
2 2002 、有关机电设备生产厂家及经销单位 年正在实行
-
的产品报价资料;
-
3、科工计确字[2002]052 号;
-
4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内及有关国家的历年物价调整指数;
-
5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执行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
-
6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
-
7 、委托方提供的各类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及其有关说明资料;
-
8 、评估人员市场询价及现场勘察、测量等取证和询价资料;
-
9 、吉林省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
10 JYD-101-2000 、《吉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
-
11 JYD-401-2000 、《吉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
-
12 、《吉林省城镇房屋新旧程度(成新)评定暂行办法》;
-
13 、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
14 、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
七、评估方法
在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选用了以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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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实物性流动资产和负债主要以审查、核实为主,在核实其债 权、债务真实性基础上,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对实物性流动资产,在核实数量的基础上,通过查询基准日市场 价格,并考虑其贬值等因素后确定其评估值,此法实际为重置成本法。
对长期投资控股公司采用重置成本法对其资产进行全面评估,评 估值等于评估结果净资产乘以投资比例。
对长期投资非控股公司且投资比例很小的,采用权益法进行评 估,以被投资公司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净资产乘以投资比例确定 评估值。
对固定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①机器设备: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
②房屋构筑物:根据吉林省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和吉林省建筑 工程预算定额,评估基准日的料工费等现行标准,采用重置成本法计 算出房屋建筑物的重置值,再根据成新率确定评估值。
八、评估过程
本次评估工作分为六个阶段。
(一)接受委托
-
1 、接受委托方资产评估项目委托;
-
2 、确定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及范围;
-
3 、签订资产评估合同;
-
4 、与委托方商定评估基准日;
-
5 、初步拟定评估方案。
(二)评估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 1 、拟定资产评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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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选派有经验的资产评估项目负责人和资产评估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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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向委托单位布置各类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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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评估机构制定资产评估工作详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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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清查阶段
-
1 、指导委托方进行资产清查,搜集准备资料;
-
2 、由委托单位有关人员介绍待评估资产的历史和现状;
-
3 、评估人员进入现场,分工、分组审阅委托单位申报的资产清
-
查明细表,进行核实资产、验证资料。
(四)评定估算阶段
-
1 、根据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提供的资料深入现场勘察核实,并
-
请委托单位熟悉情况的工程技术人员介绍资产的经营、管理及运行情 况;
-
2 、根据委托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特点,选择适宜的评估方法;
-
3 、评估人员采用重置成本法实施操作;
-
4 、评估人员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收集市场信息,根据委
-
托资产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当的计算公式,针对具体对象进行评定估 算;
-
5 、分析确定各项资产的评估价值。
-
(五)评估汇总阶段
-
1 、对各类资产的评估结果进行汇总;
-
2 、分析评估结论;
-
3 、整理评估工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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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撰写资产评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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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汇总编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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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机构内部逐级审核检验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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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提交报告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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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征求委托单位对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的修改意见;
-
2 、进行必要的修改和机构内部对评估报告的最终审核;
-
3 、向委托单位正式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
九、评估结论
(一) 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汇 总 表
|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炭素纤维厂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 D=C-B E=(C-B)/B×100% 流动资产 1 1,035.35 1,035.35 1,035.53 0.18 0.02 长期投资 2 584.46 584.46 503.34 -81.12 -13.88 固定资产 3 377.77 377.77 434.39 56.62 14.99 其中:在建工程 4 建 筑 物 5 235.60 235.60 244.71 9.11 3.87 设 备 6 142.17 142.17 189.68 47.51 33.42 无形资产 7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其它资产 9 资产总计 10 1,997.58 1,997.58 1,973.26 -24.32 -1.22 流动负债 11 1,144.34 1,144.34 1,144.43 0.09 0.01 长期负债 12 负债总计 13 1,144.34 1,144.34 1,144.43 0.09 0.01 净 资 产 14 853.24 853.24 828.83 -24.41 -2.86 |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炭素纤维厂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 D=C-B E=(C-B)/B×100% 流动资产 1 1,035.35 1,035.35 1,035.53 0.18 0.02 长期投资 2 584.46 584.46 503.34 -81.12 -13.88 固定资产 3 377.77 377.77 434.39 56.62 14.99 其中:在建工程 4 建 筑 物 5 235.60 235.60 244.71 9.11 3.87 设 备 6 142.17 142.17 189.68 47.51 33.42 无形资产 7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其它资产 9 资产总计 10 1,997.58 1,997.58 1,973.26 -24.32 -1.22 流动负债 11 1,144.34 1,144.34 1,144.43 0.09 0.01 长期负债 12 负债总计 13 1,144.34 1,144.34 1,144.43 0.09 0.01 净 资 产 14 853.24 853.24 828.83 -24.41 -2.86 |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炭素纤维厂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 D=C-B E=(C-B)/B×100% 流动资产 1 1,035.35 1,035.35 1,035.53 0.18 0.02 长期投资 2 584.46 584.46 503.34 -81.12 -13.88 固定资产 3 377.77 377.77 434.39 56.62 14.99 其中:在建工程 4 建 筑 物 5 235.60 235.60 244.71 9.11 3.87 设 备 6 142.17 142.17 189.68 47.51 33.42 无形资产 7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其它资产 9 资产总计 10 1,997.58 1,997.58 1,973.26 -24.32 -1.22 流动负债 11 1,144.34 1,144.34 1,144.43 0.09 0.01 长期负债 12 负债总计 13 1,144.34 1,144.34 1,144.43 0.09 0.01 净 资 产 14 853.24 853.24 828.83 -24.41 -2.86 |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炭素纤维厂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 D=C-B E=(C-B)/B×100% 流动资产 1 1,035.35 1,035.35 1,035.53 0.18 0.02 长期投资 2 584.46 584.46 503.34 -81.12 -13.88 固定资产 3 377.77 377.77 434.39 56.62 14.99 其中:在建工程 4 建 筑 物 5 235.60 235.60 244.71 9.11 3.87 设 备 6 142.17 142.17 189.68 47.51 33.42 无形资产 7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其它资产 9 资产总计 10 1,997.58 1,997.58 1,973.26 -24.32 -1.22 流动负债 11 1,144.34 1,144.34 1,144.43 0.09 0.01 长期负债 12 负债总计 13 1,144.34 1,144.34 1,144.43 0.09 0.01 净 资 产 14 853.24 853.24 828.83 -24.41 -2.86 |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炭素纤维厂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 D=C-B E=(C-B)/B×100% 流动资产 1 1,035.35 1,035.35 1,035.53 0.18 0.02 长期投资 2 584.46 584.46 503.34 -81.12 -13.88 固定资产 3 377.77 377.77 434.39 56.62 14.99 其中:在建工程 4 建 筑 物 5 235.60 235.60 244.71 9.11 3.87 设 备 6 142.17 142.17 189.68 47.51 33.42 无形资产 7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其它资产 9 资产总计 10 1,997.58 1,997.58 1,973.26 -24.32 -1.22 流动负债 11 1,144.34 1,144.34 1,144.43 0.09 0.01 长期负债 12 负债总计 13 1,144.34 1,144.34 1,144.43 0.09 0.01 净 资 产 14 853.24 853.24 828.83 -24.41 -2.86 |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炭素纤维厂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 D=C-B E=(C-B)/B×100% 流动资产 1 1,035.35 1,035.35 1,035.53 0.18 0.02 长期投资 2 584.46 584.46 503.34 -81.12 -13.88 固定资产 3 377.77 377.77 434.39 56.62 14.99 其中:在建工程 4 建 筑 物 5 235.60 235.60 244.71 9.11 3.87 设 备 6 142.17 142.17 189.68 47.51 33.42 无形资产 7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其它资产 9 资产总计 10 1,997.58 1,997.58 1,973.26 -24.32 -1.22 流动负债 11 1,144.34 1,144.34 1,144.43 0.09 0.01 长期负债 12 负债总计 13 1,144.34 1,144.34 1,144.43 0.09 0.01 净 资 产 14 853.24 853.24 828.83 -24.41 -2.86 |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炭素纤维厂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 D=C-B E=(C-B)/B×100% 流动资产 1 1,035.35 1,035.35 1,035.53 0.18 0.02 长期投资 2 584.46 584.46 503.34 -81.12 -13.88 固定资产 3 377.77 377.77 434.39 56.62 14.99 其中:在建工程 4 建 筑 物 5 235.60 235.60 244.71 9.11 3.87 设 备 6 142.17 142.17 189.68 47.51 33.42 无形资产 7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其它资产 9 资产总计 10 1,997.58 1,997.58 1,973.26 -24.32 -1.22 流动负债 11 1,144.34 1,144.34 1,144.43 0.09 0.01 长期负债 12 负债总计 13 1,144.34 1,144.34 1,144.43 0.09 0.01 净 资 产 14 853.24 853.24 828.83 -24.41 -2.86 |
|---|---|---|---|---|---|---|
| **项目 ** | 账面价值 | 调整后账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A | B | C | D=C-B | E=(C-B)/B×100% | ||
| 流动资产 | 1 | 1,035.35 | 1,035.35 |
1,035.53 |
0.18 |
0.02 |
| 长期投资 | 2 | 584.46 | 584.46 |
503.34 |
-81.12 |
-13.88 |
| 固定资产 | 3 | 377.77 | 377.77 |
434.39 |
56.62 |
14.99 |
| 其中:在建工程 | 4 | |||||
| 建 筑 物 | 5 | 235.60 | 235.60 |
244.71 |
9.11 |
3.87 |
| 设 备 | 6 | 142.17 | 142.17 |
189.68 |
47.51 |
33.42 |
| 无形资产 | 7 |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8 | |||||
| 其它资产 | 9 | |||||
| **资产总计 ** | 10 | 1,997.58 | 1,997.58 |
1,973.26 |
-24.32 |
-1.22 |
| 流动负债 | 11 | 1,144.34 | 1,144.34 |
1,144.43 |
0.09 |
0.01 |
| 长期负债 | 12 | |||||
| **负债总计 ** | 13 | 1,144.34 | 1,144.34 |
1,144.43 |
0.09 |
0.01 |
| **净 资 产 ** | 14 | 853.24 | 853.24 |
828.83 |
-24.41 |
-2.86 |
(二)本公司对评估结果发表的结论:
2003 9 30 截止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炭素纤维厂的资产:账面值 1,997.58 万元,调整后账面值 1,997.58 万元,评估值 1,973.26 万元,增值-24.32 万元,增值率-1.22 %;负债: 账面值 1,144.34 万元,调整后账面值 1,144.34 万元,评估值 1,144.43 0.09 0.01% 853.24 万元,增值 万元,增值率 ;净资产:账面值 万元, 853.24 828.83 -24.41 调整后账面值 万元,评估值 万元,增值 万元,增 -2.86 % 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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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炭素纤维厂 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清查评估明细表。
十、特别事项说明
1 、本次评估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下作出的,本 公司评估人员与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无任何利害关系,全体人员恪守 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
2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评估师仅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 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与必要的关注,但不对 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3 、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 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当事方的责任。本评估报告中涉及 的资产状况原始资料及相关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数据及有关资料由委 托方提供,委托方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有效性已 做出书面承诺;
- 4 、本次评估范围不包括土地使用权;
5 、由于吉炭集团炭素纤维厂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军用炭纤维生产 5 基地,国家武器型号装备数量属高度机密,无法准确预测未来 年炭 纤维需求量,故此次未采取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验证;
-
6 、本报告之附件是本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具有同等
-
法律效力。
以上说明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十一、评估报告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 1 、期后调整事项系评估基准日至报告提出日之间发生的重大事
项;
- 2 、在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以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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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变化时,应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 调整,当评估方法为重置成本法时,应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调整;
②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对资产评估价产生明显的影响时, 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评定估价。
十二、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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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报告书所称“评估价值”是以委估资产现有用途不变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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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经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仅为本报告书所列明的目的而提出的公 允估值意见;
2 、本评估报告的成立前提为:①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有 关法律性文件与被评估资产有关的资料是真实的、完整的;②被评估 资产占有单位所提供的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相关 会计准则与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的财务 状况;③委托方本次经济行为按规定程序应当获得国家有关行政主管 部门的批准;
3 、本报告书是以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现时情况和内外部条件 作为基础,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以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 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他项权益,也未考虑国家 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 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 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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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03 9 30 、本报告书的评估结果反映的仅为 年 月 日委托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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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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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03 9 30 、按现行规定,本评估报告书有效期为一年,即 年 月 第 10 页 共 13 页 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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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9 29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 、本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 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本评估机构不能随意向他人提供或 公开。
十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2003 10 30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年 月 日
谨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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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尾部
(此页无正文)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
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
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03 10 3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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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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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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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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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委托方、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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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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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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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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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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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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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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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资产评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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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资产评估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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