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inoseal Holding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Aug 26, 2021

55457_rns_2021-08-26_2a8e3617-90a2-4587-806b-d369240c0d34.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 (一)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 (二) 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三) 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 (四) 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 (五) 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

  •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 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应于会议召开前五天以电话、电子邮件、署名短信息、 专人送出、信函、传真或法律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根据需要 而定,在会议召开前不少于 12 小时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或专人通知等方式 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人)主持,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出席 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经全体委员同 意,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四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相关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

2

会。

第十八条 出席会议的人员均为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 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亦不得利用所知悉的信息进行或为他人进行内 幕交易。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 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修改本制度, 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