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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seal Holding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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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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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罗 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 年度工作中,诚 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 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202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资 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秉持客观、 独立、公正的立场,对审议议案和重大决策事项上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 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履行了相关审批 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 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8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不存在缺席或委托 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
会会议次数
应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8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
4 4
8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 内,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审慎的态度,就公司2020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意见
类型
开会时间 董事会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2020 年2 月
20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3.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独
立意见
同意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6.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独立意见
同意
7.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审计报告、评估
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8.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 -2022年)的独立意
同意
2020 年4 月
21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
1.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3.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4.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同意
5.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6.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的独立意见
同意
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同意
8.关于2020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9.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10.关于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
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 年5 月
19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独立意
同意
3.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独立意见
同意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同意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6.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
补措施(修订稿)及相关主体承诺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 年6 月
23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独
立意见
同意
3.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
订稿)的 独立意见
同意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同意
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
补措施(二次修订稿)及相关主体承诺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
措施(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同意
6.关于《中密控股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独立意
同意
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授权事项表述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 年8 月
27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性意见 同意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3.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 年10 月
27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
1.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子公司优泰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 年12 月
8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
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独立意见 同意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均已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 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 会意见。依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分管工作范 围、主要职责及个人绩效等相结合,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进行了 考核。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考核公司董事会候选人和高 级管理人员当选条件、聘任程序和任职期限,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进行审 查并提出建议。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 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 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 委员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多次到达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有关 公司的媒体报道,及时熟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法人治理、经 营管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在董事会发表意 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密切关注和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情况,

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事前对需 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的议案材料进行认真、充分的分析和审核,在此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密切关注国家证券法规更新情况,不断加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 训,努力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3、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 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 况。

六、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 习,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 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自身对公 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事项

  •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的情况。

2020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决策,为公司持续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 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公司稳 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以上是本人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在此也对公司董事会、治理层及相 关人员在我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高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罗宏 2021 年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