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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MACH PRECISION INDUSTRY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an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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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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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04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于“伊滨科技产业园

(一期)项目”建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为本公司2016年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项目。2016年2月,本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34号文,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普通 股(A股)13,043,478股,发行价格8.05元/股。本次共募集资金10,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0,074万元。

2016年,公司参股设立合资企业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浙高铁”,本公司现持有其40%的股权)。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 涉及到轨道交通轴承(包括铁路轴承、地铁轴承等)的业务统一由中 浙高铁经营,公司以建设高铁轴承产能为目的的“高速精密重载轴承 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已无实施必要,2018年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终止(详见2018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 的《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 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该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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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4万元,占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100%,累计使用募 集资金3,71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374万元(含募集资 金产生的利息)。

现拟使用上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伊滨科技产业园 (一期)项目”。本次变更涉及募集资金人民币6,374万元,占2016 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总额的63.27%。

该事项已由国机精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 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拟投入的“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已完成地方政府的投 资项目立项备案,尚需进行环评,公司将会积极推动办理完成相关手 续。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于2014年立项,拟 建设一条圆锥滚子轴承生产线,主要以高速铁路用轴承、城市轨道车 辆轴承、机车及传动轴承为主。项目总投资16,100万元,其中建设总 投资14,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100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项 目 金额(万元)
1 建筑工程 330
2 设备购置及安装 12,629
3 公用工程 489
4 其他费用 149
5 预备费 403
6 铺底流动资金 2,100
合计 1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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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于2018 年10 月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8 年11 月16 日召开的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终止。

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14 万元,具体投向主要为仪器设 备、房屋基建等。

该项目终止实施后尚未使用的6,374万元募资资金一直按募资要 求进行存储和管理,项目形成的仪器设备已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 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轴研所)内部调剂使用。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本公司在铁路轴承领域无产业化经验,无对铁路系统批量供货经 历,在高铁轴承产业化推进方面存在短板。为最大限度保证高铁轴承 产业化项目的成功,2016年11月,公司引入下游客户以及对高铁轴承 产业化有明显帮助作用的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共同组建了合资公司 中浙高铁,由中浙高铁负责实施高铁轴承产业化项目。为充分发挥各 自优势,涉及到轨道交通轴承(包括铁路轴承、地铁轴承等)的业务 统一由合资公司中浙高铁经营,公司以建设高铁轴承产能为目的的 “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已无实施必要,因此, 终止了该项目。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轴研所是该项目的实施主体。轴研所现拥有一个 本部、三个产业基地。本部位于洛阳市涧西区吉林路,占地约108亩, 主要承担办公、科研、试验与检测等功能;第一产业园位于洛阳市高 新区丰华路,占地约128亩,主要是军品轴承、精密轴承和电主轴生 产基地;第二产业园位于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占地约168亩,主 要是大型轴承、重大型轴承生产基地;伊滨产业园区位于洛阳市伊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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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占地约407亩,该产业园内已建成24,475㎡的车间和辅房,目前 处于闲置状态。

轴研所基于未来业务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需要,按照“统 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聚集”的原则,拟将轴研所本部和第一产业 园的产业搬迁至伊滨科技产业园,并提升装备水平,扩展生产能力。

1、投资主体概况

轴研所是公司轴承业务的运营主体,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轴承 行业唯一的综合性研究开发机构。轴研所的主要业务包括轴承、电主 轴、轴承行业专用生产和检测设备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受 托技术开发、轴承试验和检测等业务。轴研所主要产品为以航天轴承 为代表的特种轴承、精密机床轴承、重型机械用大型(特大型)轴承、 机床用电主轴等。特种轴承主要服务于我国国防军工行业,精密机床 轴承和机床用电主轴主要应用于机床行业和机床维修市场,重型机械 用大型(特大型)轴承包括盾构机轴承及附件、风力发电机偏航和变 桨轴承、冶金轴承及工程机械轴承。

2、项目投资概算、预计投资规模、项目资金的具体用途

本项目拟投资42,647万元,其中贷款36,273万元,使用前次募集 资金6,374万元(若不使用银行贷款,则投资金额为41,140万元)。建 设包括新建生产厂房、仓储中心及热锻中心、国家轴承检测中心、国 防工业轴承重点实验室等,总建筑面积76,460㎡,改造面积24,475 ㎡。同时项目围绕军品业务,进行设备升级;围绕民品业务,通过改 造优化原有设备,释放高端民品产能。

一期项目建设期二年,资金用途如下:

序号 费用名称 投资额(万元)
1 建筑工程 2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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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设备购置费 9,287
3 安装工程费 909
4 工位器具费 73
5 其它费用 1,981
6 预备费 2,526
建设投资合计 38,620
7 铺底流动资金 2,520
不贷款情况下投资合计 41,140
8 贷款产生财务费用 1,507
贷款情况下投资合计 42,647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背景情况

目前,轴研所服务于航空、航天和军工领域的特种轴承产品,其 生产制造受限于现有生产面积不足、生产条件和装备水平有待改进等 现状,产能不足,亟待进行装备升级;另一方面,随着轴承上游产业 不断发展,军品及高端民品将向更高、更精密方向发展,无论是从装 备精度、装配水平、检测手段等方面都需要相应提升。为实现提升轴 承生产装备水平,优化公司产品结构,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目的,根 据轴研所三年规划(2020-2022)发展目标及“十四五”发展设想,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聚集”的原则,计划将研发基地和 第一产业园的产业全部搬迁至伊滨科技产业园。同时借助本次搬迁, 统筹考虑与伊滨科技产业园已建生产车间的功能使用和有效衔接,有 效盘活存量资产。最终在伊滨科技产业园重点围绕军品、高端民品(包 括轴承和电主轴)两大主业,加强制造服务业务板块对两大主业的支 撑能力建设,适度拓展外部业务,逐步构建“两主导一支撑”的业务 布局,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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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项目的选址、拟占用土地的面积、取得方式及土地用途

轴研所在洛阳市伊滨科技产业园区拥有407亩工业出让用地,拟 作为伊滨科技产业园建设用地,本项目为该产业园的一期项目。

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随着科技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对轴研所现有产品在性能和质量上 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轴研所科研与生产不能同步跟进,满足市场要 求,将会影响本项目未来的经营效益和持续发展能力。

应对措施:围绕主导产业,加大内部资源再整合力度,推动生产 要素向主导业务、优势业务集中,突破技术发展瓶颈,构筑产业发展 基础。另一方面,强化研发对产品销售的引导、技术服务对产品销售 的支持、行业服务对产品销售的带动、产品集成对产品销售的促进, 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计划建设期二年,建成后预计第三年达产,达产正常年份可 实现营业收入100,739万元。经济效益方面,在贷款情况下,利润总 额10,866万元,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13.9%,税后投资回收期为8.8 年;在不贷款情况下,利润总额11,463万元,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 13.7%,税后投资回收期为8.8年。

(四)变更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轴承业务的装 备技术水平,扩大高端轴承产能以适应市场需求,增强公司轴承业务 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变更不会改变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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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终止后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经过 了充分论证,新建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本 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终止后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是对 前期募资项目终止后未使用资金的新的用途安排,有利于充分发挥募 集资金效益,符合公司利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程序合规, 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国机精工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 募集资金投入新募投项目“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已经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 次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履行程序完备、 合规。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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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的 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

  • 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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