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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MACH PRECISION INDUSTRY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Jan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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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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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 问”)作为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机精 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 主承销商、承接后续持续督导义务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就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为公司2016年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投向项目。2016年2月,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5〕3134号文,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普通股(A股) 13,043,478股,发行价格8.05元/股。本次共募集资金10,500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42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0,074万元。
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涉及到轨道交通轴承(包括铁路轴承、地铁 轴承等)的业务统一由合资公司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浙高铁”,公司现持有其40%的股权)经营,公司以建设高铁轴承产能 为目的的“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已无实施必要, 2018年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终止(详见2018年10月26日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高速精密重载轴 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原计划 使用募集资金10,074万元,占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100%,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1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374万元 (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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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拟使用上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伊滨科技产业园(一 期)”。本次变更涉及募集资金人民币6,374万元,占2016年非公开募 集资金总额的63.27%。
该事项已由国机精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 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
拟投入的“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已完成地方政府的投资 项目立项备案,尚需进行环评,公司将会积极推动办理完成相关手续。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于2014年立项,拟建 设一条圆锥滚子轴承生产线,主要以高速铁路用轴承、城市轨道车辆轴 承、机车及传动轴承为主。项目总投资16,100万元,其中建设总投资 14,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100万元。具体如下:
| 序号 | 项 目 | 金额(万元) |
|---|---|---|
| 1 | 建筑工程 | 330 |
| 2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12,629 |
| 3 | 公用工程 | 489 |
| 4 | 其他费用 | 149 |
| 5 | 预备费 | 403 |
| 6 | 铺底流动资金 | 2,100 |
| 合计 | 16,100 |
该项目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 年11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终止。
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14万元,具体投向主要为仪器设备、 房屋基建等。
该项目终止实施后尚未使用的6,374万元募资资金一直按募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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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存储和管理,项目形成的仪器设备已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轴承 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轴研所)内部调剂使用。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本公司在铁路轴承领域无产业化经验,无对铁路系统批量供货经 历,在高铁轴承产业化推进方面存在短板。为最大限度保证高铁轴承产 业化项目的成功,2016年11月,公司引入下游客户以及对高铁轴承产业 化有明显帮助作用的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共同组建了合资公司中浙高 铁,由中浙高铁负责实施高铁轴承产业化项目。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 涉及到轨道交通轴承(包括铁路轴承、地铁轴承等)的业务统一由合资 公司中浙高铁经营,公司以建设高铁轴承产能为目的的“高速精密重载 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已无实施必要,因此,终止了该项目。
三、新募投项目“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公司全资子公司轴研所是该项目的实施主体。轴研所现拥有一个本 部、三个产业基地。本部位于洛阳市涧西区吉林路,占地约108亩,主 要承担办公、科研、试验与检测等功能;第一产业园位于洛阳市高新区 丰华路,占地约128亩,主要是军品轴承、精密轴承和电主轴生产基 地;第二产业园位于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占地约168亩,主要是大 型轴承、重大型轴承生产基地;伊滨产业园区位于洛阳市伊滨区,占地 约407亩,该产业园内已建成24,475㎡的车间和辅房,目前处于闲置状 态。
轴研所基于未来业务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需要,按照“统筹 规划,分步实施、逐步聚集”的原则,拟将轴研所本部和第一产业园的 产业搬迁至伊滨科技产业园,并提升装备水平,扩展生产能力。
1、投资主体概况
轴研所是公司轴承业务的运营主体,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轴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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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唯一的综合性研究开发机构。轴研所的主要业务包括轴承、电主轴、 轴承行业专用生产和检测设备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受托技术 开发、轴承试验和检测等业务。轴研所主要产品为以航天轴承为代表的 特种轴承、精密机床轴承、重型机械用大型(特大型)轴承、机床用电 主轴等。特种轴承主要服务于我国国防军工行业,精密机床轴承和机床 用电主轴主要应用于机床行业和机床维修市场,重型机械用大型(特大 型)轴承包括盾构机轴承及附件、风力发电机偏航和变桨轴承、冶金轴 承及工程机械轴承。
2、项目投资概算、预计投资规模、项目资金的具体用途
本项目拟投资42,647万元,其中贷款36,273万元,使用前次募集资 金6,374万元(若不使用银行贷款,则投资金额为41,140万元)。建设 包括新建生产厂房、仓储中心及热锻中心、国家轴承检测中心、国防工 业轴承重点实验室等,总建筑面积76460㎡,改造面积24475㎡。同时项 目围绕军品业务,进行设备升级;围绕民品业务,通过改造优化原有设 备,释放高端民品产能。
一期项目建设期二年,资金用途如下:
| 序号 | 费用名称 | 投资额(万元) |
|---|---|---|
| 1 | 建筑工程 | 23,843 |
| 2 | 设备购置费 | 9,287 |
| 3 | 安装工程费 | 909 |
| 4 | 工位器具费 | 73 |
| 5 | 其它费用 | 1,981 |
| 6 | 预备费 | 2,526 |
| 建设投资合计 | 38,620 | |
| 7 | 铺底流动资金 | 2,520 |
| 不贷款情况下投资合计 | 41,140 | |
| 8 | 贷款产生财务费用 | 1,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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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情况下投资合计
42,647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背景情况
目前,轴研所服务于航空、航天和军工领域的特种轴承产品,其生 产制造受限于现有生产面积不足、生产条件和装备水平有待改进等现 状,产能不足,亟待进行装备升级;另一方面,随着轴承上游产业不断 发展,军品及高端民品将向更高、更精密方向发展,无论是从装备精 度、装配水平、检测手段等方面都需要相应提升。为实现提升轴承生产 装备水平,优化公司产品结构,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目的,根据轴研所 三年规划(2020-2022)发展目标及“十四五”发展设想,按照“统筹 规划,分步实施、逐步聚集”的原则,计划将研发基地和第一产业园的 产业全部搬迁至伊滨科技产业园。同时借助本次搬迁,统筹考虑与伊滨 科技产业园已建生产车间的功能使用和有效衔接,有效盘活存量资产。 最终在伊滨科技产业园重点围绕军品、高端民品(包括轴承和电主轴) 两大主业,加强制造服务业务板块对两大主业的支撑能力建设,适度拓 展外部业务,逐步构建“两主导一支撑”的业务布局,实现可持续发 展。
2.投资项目的选址、拟占用土地的面积、取得方式及土地用途
轴研所在洛阳市伊滨科技产业园区拥有407亩工业出让用地,拟作 为伊滨科技产业园建设用地,本项目为该产业园的一期项目。
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随着科技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对轴研所现有产品在性能和质量上提 出了更高要求,如果轴研所科研与生产不能同步跟进,满足市场要求, 将会影响本项目未来的经营效益和持续发展能力。
应对措施:围绕主导产业,加大内部资源再整合力度,推动生产要 素向主导业务、优势业务集中,突破技术发展瓶颈,构筑产业发展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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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另一方面,强化研发对产品销售的引导、技术服务对产品销售的支 持、行业服务对产品销售的带动、产品集成对产品销售的促进,增强公 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计划建设期二年,建成后预计第三年达产,达产正常年份可实 现营业收入100,739万元。经济效益方面,在贷款情况下,利润总额 10,866万元,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13.9%,税后投资回收期为8.8年; 在不贷款情况下,利润总额11,463,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13.7%,税后 投资回收期为8.8年。
(四)变更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建设“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轴承业务的装备技术水 平,扩大高端轴承产能以适应市场需求,增强公司轴承业务的竞争力和 盈利能力。
本次变更不会改变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1年1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建设“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 终止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建 设,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终止后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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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经过了充 分论证,新建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本次变更 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终止后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是对前期 募资项目终止后未使用资金的新的用途安排,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 效益,符合公司利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程序合规,不存在 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国机精工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 募集资金投入新募投项目“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已经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 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履行程序完备、合 规。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 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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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蹇敏生 张见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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