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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ma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6
Apr 1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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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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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材科技 股票代码:002080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南京彤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彤天路 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 本报告书签署日期: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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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 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 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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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中材科技/上市公司 | 指 |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南京彤天/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南京彤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南京彤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 5.08%被动下降至3.04%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因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 增股份登记上市,导致南京彤天科技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由5.08%被动下降至3.04%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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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名称:南京彤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彤天路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玉庆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91320100721796993P
-
经营范围:纤维制品、光学纤维及制品开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技术服
-
务、技术实业投资;医疗器械研究、开发等。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情况:南京彤天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由李玲玲、李威东等 49 名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
-
经南京市江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2015 年 8 月 3 日起公司法人由原法定代表
-
人李玲玲变更为现法定代表人刘玉庆。
-
经江苏省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2015 年 10 月 20 日起南京彤天科技实业有
-
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南京彤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
|---|---|---|---|---|---|
| 刘玉庆 | 男 | 董事长,总经理 | 中国 | 南京 | 否 |
| 王惟峰 | 男 | 董事,副总经理 | 中国 | 南京 | 否 |
| 汪海杰 | 男 | 董事,副总经理 | 中国 | 南京 | 否 |
| 吴倩 | 女 | 董事,财务总监 | 中国 | 南京 | 否 |
| 单关有 | 男 | 董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 殷志东 | 男 | 董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 肖国锋 | 男 | 董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 汪丽婷 | 女 | 董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 李府宾 | 男 | 董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 王顺喜 | 男 | 董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 李雯 | 女 | 董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 刘永利 | 男 | 董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 郭青亮 | 男 | 董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 李家璋 | 男 | 监事会主席 | 中国 | 南京 | 否 |
| 孙庆 | 女 | 监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 佟瑛 | 女 | 监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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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亚民 | 女 | 监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
| 芦阳 | 女 | 监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 张艳 | 女 | 监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 顾林其 | 男 | 监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 股份的情况:无。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中材科技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新股 268,699,120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中材科技总股本增至 668,699,120 股。因上述新增股份登记上 市,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 5.08% 被动下降至 3.04%,不再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变动不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 身原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于增持或减持中材科技股份存在不确定 性。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中材科技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新股 268,699,120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 中材科技总股本增至 668,699,120 股。
因上述新增股份登记上市,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导致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 5.08%被动下降至 3.04%。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京彤天持有中材科技 20,327,239 股股份(5.08%), 公司将其中 1,400 万股股份用于银行贷款质押。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中材科技股票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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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它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
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一、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中材科技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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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彤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玉庆
签署日期: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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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彤天路99号 |
| 股票简称 | 中材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08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称 |
南京彤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彤天路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 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定向增发造成持股比例下降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20,327,239股 持股比例:5.08%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2.04%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 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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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 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 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彤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玉庆 签署日期: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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