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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ma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6

Aug 17, 2016

54140_rns_2016-08-17_07345496-4172-4030-beff-9a2b96e5b8ff.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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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二〇 一六年八月十六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对公司经营行为 的审核、监督,以及对有关资料的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发 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及全部过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二、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客观、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 2016 年中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报告期内没有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以及对有关资料的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 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累计和2016年度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严格履行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建立了对外担保的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对外 担保风险。

(2)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也没有为公司子 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3)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审议批准 担保
担保提 担保对 担保类 担保合同 实际担保
供方 担保期限
签署时间
的担保
额度
金额 债务
逾期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情况
中材科
技(萍
乡)风
电叶片
有限公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6年3月15
7,000.00 6,000.00
中材科
技(酒
泉)风
电叶片
有限公
中材科
技风电
叶片有
限公司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6年3月18
28,000.00 -
中材科
技(酒
泉)风
电叶片
有限公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尚未签订 30,000.00 -
泰山玻
璃纤维
有限公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6年4月27
49,000.00 49,000.00
泰山玻
璃纤维
有限公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5年12月31
20,000.00 20,000.00
泰山玻
璃纤维
有限公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6年4月15
10,000.00 10,000.00
泰山玻
璃纤维
邹城有
限公司
泰山玻
璃纤维
有限公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5年12月4
10,000.00 -
泰山玻
璃纤维
有限公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5年10月31
10,000.00 10,000.00
泰山玻
璃纤维
有限公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6年6月17
20,000.00 5,000.00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泰山玻
璃纤维
有限公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09年6月22
750.00 500.00
泰山玻
璃纤维
邹城有
限公司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6年5月9
5,000.00 2,000.00
泰山玻
璃纤维
邹城有
限公司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6年4月19
9,400.00 9,400.00
泰山玻
璃纤维
邹城有
限公司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5年10月13
8,000.00 8,000.00
泰山玻
璃纤维
邹城有
限公司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5年8月5
5,000.00 1,537.10
泰山玻
璃纤维
邹城有
限公司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0年6月8
5,245.00 5,245.00
泰山玻
璃纤维
有限公
泰山玻
璃纤维
邹城有
限公司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4年4月21
33,000.00 30,000.00
泰山玻
璃纤维
邹城有
限公司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5年9月7
9,000.00 418.41
泰山玻
璃纤维
邹城有
限公司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6年4月14
10,000.00 10,000.00
泰山玻
璃纤维
邹城有
限公司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5年6月16
8,000.00 5,000.00
泰山玻
璃纤维
邹城有
限公司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5年4月24
10,836.64 6,904.80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泰山玻
璃纤维
邹城有
限公司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5年12月21
10,000.00 8,000.00
泰安安
泰燃气
有限公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5年10月28
2,000.00 2,000.00
泰安安
泰燃气
有限公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4年3月13
3,760.00 3,760.00
中材科
技(苏
州)有
限公司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4年12月31
10,000.00 1,209.48
苏州中
材非金
属矿工
业设计
研究院
有限公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1年12月13
5,000.00
北京玻
钢院复
合材料
有限公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2年6月27
5,000.00 900.00
公司 山东中
材默锐
水务有
限公司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3年10月8
6,600.00 5,302.74
北京玻
钢院复
合材料
有限公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4年10月16
1,030.00 805.96
中材科
技(成
都)有
限公司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5年7月21
5,000.00 106.42
中材科
技膜材
料(山
东)有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2015年6月9
3,000.00 471.40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限公司
中材科
技(阜
宁)风
电叶片
有限公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尚未签订 10,000.00
中材科
技膜材
料(山
东)有
限公司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尚未签订 2,000.00
中材科
技(成
都)有
限公司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
连带责
任保证
尚未签订 5,000.00

(4)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泰山玻纤”)实际对外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 201,561.32 万元,占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71.25%,占 2016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含泰 山玻纤,未经审计)的 25.29%,无逾期担保。

五、关于公司 201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 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1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1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等各种因 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

  • (3)我们同意 201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泰山玻纤与其子公司间融资担保事项

(1)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也没有为公 司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泰山玻纤)已获批准 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356,621.64 万元,占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 资产的 126.07%,占 2016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含泰山玻纤,未经审计)的 44.75%;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泰山玻纤)实际对外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 201,561.32 万元, 占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71.25%,占 2016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含 泰山玻纤,未经审计)的 25.29%。

(3)基于上述核查,对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泰山玻纤与其控股子公司泰山玻璃纤维 邹城有限公司、泰安安泰燃气有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提供相互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贾小梁 陆风雷

乐超军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