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inoma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Jun 3, 2021

54140_rns_2021-06-03_d42cd1ef-c0c2-4b99-9ad0-308c4cb483e7.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1 年第 1 次修订)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1 、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二条

原条款为: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

人。

现修改为: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及总法律顾问。

2 、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

原条款为: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现修改为: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董事会作出重大决策,应当由总法律顾问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董事会审议 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总法律顾问应当列席并提出法律意见。

3 、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三条

原条款为: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现修改为: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4 、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条

1

原条款为:

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裁对总裁负责。副 总裁的职权执行总裁工作细则的规定。

现修改为:

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裁对 总裁负责。副总裁的职权执行总裁工作细则的规定。

5 、在《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二条后,增加第一百四十三条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设总法律顾问 1 名。发挥总法律顾问在经营管理 中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

(以下各项条款依次顺延)

本次修订对原《公司章程》总条数有变动,总条款数由原二百一十条增加至 二百一十一条。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