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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ma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Apr 2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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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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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3—019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购南玻院有限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以现金18,610.70万 元收购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集团”)持有的南京玻璃纤维研究 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玻院有限”或“目标公司”)100%股权。
本次收购交易对方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材集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南玻院有限100%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于世良、 李新华回避表决。根据本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内北顺城街 11 号
注册资本:188747.9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有效期至 2013 年 04 月 09 日)。
一般经营项目:非金属材料及合成材料(包括玻璃纤维、玻璃钢复合材料、 人工晶体、工业陶瓷、水泥及制品、混凝土、新型墙材)的研究、开发、设计、 生产、工程承包;非金属矿产品及制品的加工;上述材料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 资产重组及企业收购、兼并、转让的咨询;资产受托经营;承包境外建材及非金 属矿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汽车的销售。
中材集团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拥有“三 大主导产业”--非金属材料制造业、非金属材料技术装备与工程业、非金属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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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旗下控制 7 家上市公司。
三、收购标的基本情况
1、收购标的名称
本次收购的标的为中材集团持有的南玻院有限100%的股权。
2、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院有限公司
住 所:南京高新开发区高新路 18 号 200 室
注册资本:1768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玲玲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许可经营项目:编辑出版《玻璃纤维》杂志;新型建材职业技能鉴定。 一般经营项目:工业贵金属研究、开发、销售及其相应的进出口业务(以资 格证书核定范围为准);建筑材料、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及制品的检测服务;发 布印刷品广告;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及实业 投资;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
南玻院有限目前主要从事房屋出租、物业综合服务、广告发布等业务。 主要资产:土地及各类房产
- 3、目标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南玻院有限总资 产 9,966.14 万元,负债总额 3,102.24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6,863.90 万元;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 2,453.05 万元,净利润-7,798.26 万元。
截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南玻院有限本年度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 400.62 万 元,净利润-318.50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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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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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本次收购的主要内容
- 1、以 2012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院有限公司专 项审计报告》(国浩专审字[2013]205C0005 号),截至 2012 年 4 月 30 日,南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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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总资产 9,920.71 万元,负债总额 4,217.69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5,703.01 万元。
根据亚洲(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京亚评报字[2013]003 号),截至 2012 年 4 月 30 日,南玻院有限净资产评估值(包含土地)为 18,610.70 万元。
评估结果净资产增值主要原因为南玻院有限土地的增值(南玻院有限土地原 为划拨地)。
2、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
拟收购的南玻院有限为全资国有公司。根据国有股权转让有关规定,中材集 团通过产权交易所对南玻院有限股权挂牌转让,公司需通过摘牌并签订协议完成 本次股权收购。
根据国资委、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股权 转让需以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价格在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此次股权交易价 格为基准日净资产评估值 18,610.70 万元。
收购后如将划拨地变更为出让地,尚需支付该块土地出让金。 3、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收购完成后,南玻院有限将成 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离退休人员的安置费问题
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并根 据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中材集团向南玻院有限一次性支付职 工安置费用人民币 14,781.67 万元。
5、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完成日的经营性盈亏由中材集团承担,转让日 以后经营性盈亏由公司承担。
- 6、本次交易事项需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影响公司资产形态的变化,可以较好地促进公司资产的完整 性,消除持续经营中不稳定因素。由于历史原因,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办 公需要,需租用南玻院有限相应房产。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资产将变得更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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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本次收购可以减少公司与南玻院有限之间的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等关联交 易,简化公司治理环境,便于公司更为有效的管理。公司每年因房屋租赁、物业 服务等与南玻院有限发生多项关联交易,本次收购完成后,预计公司每年将减少 约 500 万元的关联交易金额。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拟对南玻院有限尚待开发的土地及房产进行有效管 理,以期获得较大收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收购南玻院有限100%股权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符合 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公 司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公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有任何影响。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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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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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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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院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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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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