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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ma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Jul 13,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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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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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2 028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有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7 日 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702 号)。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发行价格 25.0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54,000,000.00 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3,224,875.4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40,775,124.60 元,其中货币人民币 918,305,124.60 元,长期股权投资 322,470,000.00 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XYZH/2010A5029-1 和 XYZH/2010A5029 号《验资报告》验证,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10 年 12 月 16 日全部到位。

根据发行方案,上述募集资金将用于“北京八达岭年产 500 套兆瓦级风电叶 片建设项目”、“甘肃酒泉年产 500 套兆瓦级复合材料风电叶片建设项目”、“年产 13 万只车用天然气气瓶技术改造项目”、“超高压复合气瓶研发基地项目”、“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其中“年产 13 万只车用天然气气瓶技术改造项目”和“超高 压复合气瓶研发基地项目”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苏州有限”)承担建设。

2011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对苏州有限增资的议案》。按照发行方案,公司以募集资金 28,381.05 万元对苏州有限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和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 资金。

苏州有限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 2011 年 4 月与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 苏州有限决定以定期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为规范管理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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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以定期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苏州有限和中信证券于 2011 年 6 月、11 月分别与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2012 年 6 月 12 日,苏州有限在开户银行存放 3,000 万元六个月募集资金定 期存款到期,根据上述《补充协议》的约定,苏州有限已将上述募集资金转入在 开户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苏州有限决定继续以 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苏州有限、中 信证券和开户银行三方友好协商,再次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一、苏州有限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账号为 7321010182100015772,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 用作其他用途。

苏州有限将 3,000 万元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形式存放,开户证实书明细如下: 七天通知存款户账号: 7321010192600065433,存款金额:3,000 万元,存 入日期:2012 年 6 月 13 日,证实书编号:4163299。

苏州有限承诺以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方式续存, 并通知中信证券。苏州有限定期存款和通知存款不得质押。

二、上述通知存款账户只作为存款用途,不直接发生经济活动,不办理其他 结算及现金业务,不得直接对外进行任何资金支付或向其他任何募集资金专户以 外的账户转账。

三、苏州有限、中信证券和开户银行三方签订的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中的规定,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专户享有的调 查、查阅等监督权力,同时扩展至上述通知存款账户。

四、本补充协议为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 议与原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协议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 所规定的为准,本协议未规定的地方,以原协议规定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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