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inoma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Oct 21, 2018

54140_rns_2018-10-21_7a853127-a5da-40bf-abc2-a7ec296d7d7e.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 估计的议案》等事项,各位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单独审议并予以表决。根据《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相关规定,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以及对有关资料的认真审阅, 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及全部过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二、对于《关于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对固定 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进行了复核,并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类别固 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对无形 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了复核,并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类别无形资产的摊销 年限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 更正》的相关规定。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依据充分、客观,变更后的公司主要会计估计能够 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

(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5)基于上述核查,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对于《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对于《关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同意董事会关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 提供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 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本次关联交易遵 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公司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交易公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有任何影响。

五、对于《关于为北玻有限提供不超过 4,400 万元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也没有为公 司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 金额为人民币 858,533.64 万元(其中 458.49 万美元折算人民币 3,033.64 万),占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97.86%,占 2018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未经 审计)的 81.9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包含本次担保)累 计金额为人民币 862,933.64 万元,占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98.36%, 占 2018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 82.3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 外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 320,675.43 万元,占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6.55%,占 2018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 30.62%,无逾期担保。

(3)基于上述核查,对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为北玻有限提供 4,400 万元担保的议案,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独立董事: 乐超军 潘建平

李文华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