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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ma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Jul 19, 2012

54140_rns_2012-07-19_aabcdc2a-1144-4371-ae3e-1ab110e25baf.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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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有关事宜的独立意见书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二〇 一二年七月十八日上午9时在北京海淀区板井路69号商务中心写字楼12Fa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审议了《关于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短期融资 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项目“超高压复合气瓶研发基地项目”建设内容 调整的议案》、《关于聘请2012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关于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 以及对有关资料的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及全部过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二、《关于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不超过9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提 供担保的行为属于公司与关联方的经济行为,该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融资,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 关联董事李新华先生、谭仲明先生、于世良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同意董事会《关于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提供担保 的议案》,并请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募集资金项目“超高压复合气瓶研发基地项目”建设内容调整的议案》 公司本次做出调整“超高压复合气瓶研发基地项目”建设内容的决定,符合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是必要的、合理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提高 公司的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意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项目“超高压复合气 瓶研发基地项目”建设内容调整的议案》,并请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聘请 2012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 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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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贾小梁 陆风雷 李东昕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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