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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ma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Feb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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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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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 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京信评报字( 2021 )第 033 号
( 共二册,第一册 )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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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目 录
第一册 资产评估报告
声 明 ..................................................................................................................................... 1 摘 要 ..................................................................................................................................... 2 第一章 基本情况................................................................................................................ 6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 6 二、评估目的 .............................................................................................................. 13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3 四、价值类型 .............................................................................................................. 15 五、评估基准日 .......................................................................................................... 16 第二章 评估依据................................................................................................................ 16 一、经济行为文件 ...................................................................................................... 16 二、法律法规依据 ...................................................................................................... 16 三、评估准则依据 ...................................................................................................... 18 四、资产权属依据 ...................................................................................................... 19 五、取价依据 .............................................................................................................. 19 六、其他依据及参考资料 .......................................................................................... 19 第三章 评估方法................................................................................................................ 20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 20 一、流动资产 .............................................................................................................. 21 二、长期股权投资 ...................................................................................................... 23 三、设备类资产 .......................................................................................................... 23 四、房屋建(构)筑物、管道沟槽 ........................................................................... 27 五、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 29 六、其他非流动资产 .................................................................................................. 30 七、负债 ...................................................................................................................... 31 第四章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31 一、进行前期调查 ...................................................................................................... 31 二、编制评估计划 ...................................................................................................... 31 三、进行现场调查 ...................................................................................................... 31 四、收集整理评估资料 .............................................................................................. 32 五、展开评定估算 ...................................................................................................... 33 六、形成评估结论 ...................................................................................................... 33 七、编制出具评估报告 .............................................................................................. 33 第五章 评估假设................................................................................................................ 33 一、本次评估采用的假设 .......................................................................................... 33 二、评估假设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4 第六章 评估结论................................................................................................................ 35 一、评估结论 .............................................................................................................. 35 二、关于评估结论的说明 .......................................................................................... 35 第七章 特别事项说明 ........................................................................................................ 36 第八章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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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资产评估报告日及其他 ........................................................................................ 38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40
第二册 资产评估说明
说明一、关于《资产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说明二、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说明三、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说明四、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 说明五、评估技术说明 说明六、评估结论与分析说明 附件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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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 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以下简称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 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超出使用范围使 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 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 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坚持独 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 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被评估单位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 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 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 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 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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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 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京信评报字(2021)第 033 号
摘 要
重 要 提 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 论,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资产基 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中材金晶玻 纤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根据《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2 次总裁办公会会议纪要》(总办纪字[2021]2 号)批准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收购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股权。
此次资产评估的评估对象为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 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通常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 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 数额。
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在评估中,我们对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提供的法律性文件、财务记录等相关资料 进行了核查验证,对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勘察和核实,还实施了其他的必要程序。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中材金 晶玻纤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评估结论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 76,878.18 万元,评估值 99,302.02 万元,评估增值 22,423.84 万元, 增值率 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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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负债账面价值 82,411.08 万元,评估值 82,411.08 万元,无增减值变化。
净资产账面价值-5,532.90 万元,评估值 16,890.94 万元,评估增值 22,423.84 万元, 增值率 405.28%。详见下表:
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 目 |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A | B | C=B-A | D=C/A×100% | ||
| 1 | 流动资产 | 56,359.20 | 57,185.02 | 825.82 |
1.47 |
| 2 | 非流动资产 | 20,518.98 | 42,117.00 | 21,598.02 |
105.26 |
| 3 | 长期股权投资 | 7,369.57 | 22,976.25 | 15,606.68 |
211.77 |
| 4 | 固定资产 | 10,400.81 | 12,195.35 | 1,794.54 |
17.25 |
| 5 | 无形资产 | 2,637.03 | 6,833.83 | 4,196.80 |
159.15 |
| 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1.57 | 111.57 | - | - |
| 7 | 资产总计 | 76,878.18 | 99,302.02 | 22,423.84 |
29.17 |
| 8 | 流动负债 | 82,411.08 | 82,411.08 | - | - |
| 9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10 | 负债合计 | 82,411.08 | 82,411.08 | - | - |
| 11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5,532.90 | 16,890.94 | 22,423.84 |
405.28 |
实施本评估项目之经济行为而使用上述评估结论将涉及到股东部分权益的价值。股 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持股比例的乘积;
本评估结论并未考虑由于控股权与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本评估结论并未考虑股权流动性的影响。
以下事项提请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1、固定资产中所有备注贵金属的设备均已制成铂铑合金拉丝漏板,其中铂金重量 为 325703.68 克,佬金重量为 25570.94 克。评估人员查询了基准日贵金属的交易价格, 确定铂金的不含税交易单价为 210.62 元/克,佬金的不含税交易价格为 3,654.87 元/克。 贵金属账面价值 85,640,405.64 元,评估值为 162,057,927.47 元。所有贵金属折旧在 1977 项拉丝成型设备中合并体现,淄博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已出具《固定资产说明》并承 诺:委估资产产权归淄博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所有,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等情况和 其他限制情况,产权权属清晰无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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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截止评估基准日,委估房屋建筑物开闭所和厕所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企业对 此出具了产权说明,此次房屋建筑物的面积以企业申报测量面积为准,评估人员进行了 现场核实,如果该建筑物办证后产权证记载的面积与评估面积不一致,在评估报告有效 期内其评估值应予以调整。
3、截止评估基准日,委估宗地二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权证编号为:淄 国用(2011)第 F03716 号,土地面积 143,629.50 平方米,证载使用权人为淄博中材庞 贝捷金晶玻纤有限公司,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产权 过户登记手续,对此企业出具了产权情况说明。
4、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自 2020 年 6 月至 11 月将部分设备(设备原值合计 3,896,473.04 元、净值 1,199,124.57 元)拆除并运输至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存放,此部 湿法毡设备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与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尚未签订采购合同,暂在泰 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存放,所有权归属于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所有。本次评估未考虑 上述事件影响。
5、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因与大庆市北方正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冠杰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高青宏旺运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被对方起诉,公司银行存款被冻结 101,832.16 元。根据与企业沟通,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已经完成了调解, 按照协议支付完成,本次评估已经扣减该款项。
6、淄博中材金晶因与张店昌国西路绿可建材商行合同纠纷于 2020 年 12 月被对方 起诉,公司银行存款被冻结 702,329.52 元,截止至评估基准日还未开庭审理,是否需要 偿还未能确认,本次评估按照账面值确认。
7、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 被评估单位进行资产购置、建设时,增值税可以抵扣,故本次实物资产的评估值不含增 值税。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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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
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本摘要仅用于上述评估目的,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 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一年,即自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至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止。但在此期间, 若遇评估对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市场发生较大波动,本摘要即失效。
本摘要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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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
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京信评报字(2021)第 033 号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资产基 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中材金晶玻 纤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章 基本情况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
名称: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 104 国道以东、古泉街以南、玻纤南路
以北泰山玻纤成品库二(泰安大汶口石膏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唐志尧
注册资本:391172.45 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氧气、氮气、液氧、液氮、液氩的生产、销售;普通货运。(有效期限 以许可证为准)。无碱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 学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金属制品、贵金属制品加工及销售;机械设备制造、加工、 销售及维修;功能高分子材料、专项化学用品、玻璃纤维制品及其设备、玻璃钢制品的 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漏板设备制造销售;非金属微粉加工销售;包装材料生产及 销售;复合材料技术开发、应用及咨询;废旧玻璃纤维加工(不含防水玻璃生产);建 筑防水材料及建筑防水生产设备加工、销售;纸制品、木制品、塑料制品生产销售;来 料加工;建筑防水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 ” “ ” 名称: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 、 中材金晶 ) 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淄博高新区裕民路 122 号
法定代表人: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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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注册资本:20395.68 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其它非金属及非金属复合压力管道元件(仅限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 压力管、管件)(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玻璃钢罐体、钢罐体、玻璃纤维增强塑料 制品研制、生产、销售、安装;玻璃纤维及制品、玻璃钢、复合材料、原辅材料、树脂、 玻璃球、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玻璃纤维成型 设备、玻璃钢成型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防腐保温工程研制、生产、销售、安装, 信息网络技术开发,玻璃纤维技术咨询、服务、开发、转让、分析测试,货物、技术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历史沿革和股权结构
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由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 10200 万元人民币、山 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 9800 万元人民币于 2004 年 1 月成立,出资经山东 启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启新验字[2004]19 号验资报告。
2010 年 5 月,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对中材金晶玻纤有限 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额为 395.68 万元人民币,经淄博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 并出具淄正德验字[2010]40 号验资报告。
2019 年 12 月 16 日,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王建变更为宋伟。 截止评估基准日,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名称 | 出资金额 | 实缴金额 | 持股比例(%) |
|---|---|---|---|---|
| 1 |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10,200.00 | 10,200.00 | 50.01 |
| 2 |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800.00 | 9,800.00 | 48.05 |
| 3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 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
395.68 | 395.68 | 1.94 |
| 合计 | 20,395.68 | 20,395.68 | 100.00 |
2、公司主要资产
截止评估基准日,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76,878.18 万元,负债总额 82,411.08 万元,净资产-5,532.90 万元,主要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 资产。
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货款。预付账款为 预付材料费等。其他应收款为质保金、社会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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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
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存货存放在企业各生产车间,包括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发出 商品,账面原值 16,713,240.48 元,计提跌价准备 9,589,511.35 元,账面净值 7,123,729.13 元。原材料主要为加筋纱、短切纤维、木浆、电子纱等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和辅材、备品 备件、钢材、基建材料等;在库周转材料为塑料布、包装箱、低值易耗品等;产成品主 要为管件等;在产品主要为管件、湿法毡等加工时所需材料;发出商品为发往泰山玻璃 纤维有限公司的直接纱、辅材、短切纤维、电子纱等。
其他流动资产为待抵扣进项税。长期股权投资为对淄博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香 港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的出资。对淄博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100%,该公 司评估基准日资产为 72,142.77 万元,负债为 73,629.21 万元,净资产为-1,486.44 万元, 目前该公司主要生产玻璃纤维,2018 年中旬正式开始生产。对香港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 司出资 100%,截止至评估基准日,账面净资产为-144,453.75 元。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和管道及沟槽等共 33 项,以及 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等。房屋建(构)筑物和管道及沟槽主要为管道 3 号车间、 管道 4 号车间、化工库房、湿法毡车间、宿舍、动力站、开闭所、办公区、厂区道路、 化粪池、自行车棚、厂区路面、围墙、污水池、停车场和厂区管网等,账面原值 - 93,793,951.76 元,账面净值 67,453,743.90 元;固定资产 机器设备为湿法毡三线生产线、 成型机、卷取机、缠绕主机、静水压试验机等 721 项生产专用设备,账面原值 104,238,142.61 元,账面净值 34,068,440.99 元。固定资产-车辆共 51 项,主要为厂区内 叉车、别克汽车等车辆,账面原值 1,906,413.25 元,账面净值 356,679.54 元。固定资产 -电子设备为电脑、打印机、空调、监控系统等 624 项办公设备,账面原值 18,408,001.07 元,账面净值 2,129,249.36 元。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共 7 项,为厂区占地七块,原始入账价值 43,883,578.84 元, 账面价值 26,370,306.88 元。
其他非流动资产为预付工程款等。
截至评估基准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产权清晰,使用情况较好,可以满足 企业日常经营需要。
3、主要产品及生产、销售情况
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拥有三条湿法薄毡生产线,一线年产能力达 7000 万平方米, 二线年产能力达 6000 万平方米,三线年产能力达 3500 万平方米,三条生产线的综合生 产能力为 1.65 亿万平方米,产品有八个系列近百个品种。由于长时间经营亏损,经公司 高层决定,于 2020 年 6 月正式关停三条生产线,并开始清理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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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公司拥有十二条玻璃钢高压管道生产线,口径范围 DN40-800mm,产品可广泛用于 石油、化工、给排水、电力、船舶、造纸、制革、制药、通风、建筑工程等领域。由于 玻璃钢生产成本过高,为公司继续经营下去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公司于 2019 年 6 月决 定关停管道业务,完成现有正在执行订单,不再接受新订单。
4、近年的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资产负债表(合并口径)
| 项 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 流动资产: | —— | —— | —— |
| 货币资金 | 50,803,978.36 | 41,810,842.63 | 148,873,573.57 |
| 应收账款 | 97,388,960.28 | 88,926,640.66 | 62,463,730.42 |
| 应收款项融资 | 75,375,769.62 | 32,506,085.09 | - |
| 预付款项 | 7,283,753.10 | 9,116,829.44 | 10,199,827.50 |
| 其他应收款 | 829,826.73 | 4,341,838.59 | 2,550,302.54 |
| 存货 | 32,994,051.10 | 69,086,792.58 | 73,855,487.38 |
| 其中:原材料 | 23,087,882.14 | 27,641,375.71 | 23,576,538.06 |
| 库存商品(产成品) | 7,562,940.84 | 37,702,137.99 | 49,353,780.60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07,438.94 | 975,922.92 | 6,890,440.95 |
| 流动资产合计 | 265,783,778.13 | 246,764,951.91 | 304,833,362.36 |
| 非流动资产: | —— | —— | |
| 固定资产原价 | 836,049,668.62 | 845,208,888.53 | |
| 减:累计折旧 | 256,795,696.70 | 205,733,326.94 | |
| 固定资产净值 | 579,253,971.92 | 639,475,561.59 | |
|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770,438.17 | 770,438.17 | |
| 固定资产净额 | 578,483,533.75 | 638,705,123.42 | 692,356,672.99 |
| 在建工程 | 4,286,653.89 | 27,378.06 | 27,378.06 |
| 无形资产 | 110,236,091.67 | 113,758,124.55 | 117,280,157.43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96,304.69 | 1,975,133.39 | 3,177,659.4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50,182.37 | 1,592,707.23 | 1,961,646.6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32,931.46 | 3,185,872.19 | 7,684,885.1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97,785,697.83 | 759,244,338.84 | 822,488,399.77 |
| 资 产 总 计 | 963,569,475.96 | 1,006,009,290.75 | 1,127,321,762.13 |
| 流动负债: | —— | —— | |
| 短期借款 | 25,000,000.00 | - | 65,000,000.00 |
| 应付票据 | 46,962,493.00 | 56,070,000.00 | |
| 应付账款 | 81,686,025.98 | 179,730,278.81 | 396,868,709.23 |
| 预收款项 | - | - | |
| 合同负债 | 16,082,901.05 | 1,860,635.54 | 2,361,943.40 |
| 应付职工薪酬 | 4,572,856.64 | 6,116,787.33 | 5,159,233.80 |
| 其中:应付工资 | 3,376,058.65 | 3,329,882.25 | 3,654,275.32 |
| 应交税费 | 7,974,607.46 | 2,639,538.35 | 2,575,017.33 |
| 其中:应交税金 | 7,641,542.49 | 2,525,360.58 | 2,575,017.33 |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 项 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 其他应付款 | 763,382,139.52 | 718,512,238.28 | 298,522,870.3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83,92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2,090,777.14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947,751,800.79 | 964,929,478.31 | 854,407,774.06 |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长期借款 | - | - | 184,29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92,000,000.00 | 92,000,000.00 | 92,000,000.00 |
| 预计负债 | - | 262,534.00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285,416.11 | 4,479,225.69 | 5,003,689.09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6,285,416.11 | 96,741,759.69 | 281,293,689.09 |
| 负 债 合 计 | 1,044,037,216.90 | 1,061,671,238.00 | 1,135,701,463.1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3,956,800.00 | 203,956,800.00 | 203,956,800.00 |
| 国有资本 | 105,956,800.00 | 105,956,800.00 | 105,956,800.00 |
| 其中:国有法人资本 | 105,956,800.00 | 105,956,800.00 | 105,956,800.00 |
| 集体资本 | 98,000,000.00 | 98,000,000.00 | 98,000,000.00 |
| 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 | 203,956,800.00 | 203,956,800.00 | 203,956,800.00 |
| 资本公积 | 38,316,770.00 | 38,316,770.00 | 38,316,77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425,359.38 | -425,359.38 | -425,363.66 |
| 其中: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425,359.38 | -425,359.38 | -425,363.66 |
| 盈余公积 | 13,732,997.76 | 13,732,997.76 | 13,732,997.76 |
| 其中:法定公积金 | 13,732,997.76 | 13,732,997.76 | 13,732,997.76 |
| 未分配利润 | -336,048,949.32 | -311,243,155.63 | -263,960,905.1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0,467,740.94 | -55,661,947.25 | -8,379,701.02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0,467,740.94 | -55,661,947.25 | -8,379,701.0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75,316,638.22 | 1,006,009,290.75 | 1,127,321,762.13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表(合并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项 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 一、营业总收入 | 473,110,578.35 | 451,149,120.53 | 264,399,636.70 |
| 其中:营业收入 | 473,110,578.35 | 451,149,120.53 | |
| 二、营业总成本 | 496,614,403.48 | 494,779,921.81 | 293,721,963.15 |
| 其中:营业成本 | 377,952,911.86 | 379,022,075.53 | 211,204,274.53 |
| 税金及附加 | 7,846,162.77 | 8,310,472.38 | 9,307,904.05 |
| 销售费用 | 14,428,867.56 | 33,650,049.14 |
27,265,171.43 |
| 管理费用 | 45,972,924.49 | 40,976,139.15 |
30,708,821.02 |
| 其中:党建工作经费 | 96,834.44 | 177,161.31 |
137,899.86 |
| 研发费用 | 14,988,429.81 | 3,369,593.30 |
5,460,845.30 |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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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 项 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 财务费用 | 31,701,240.56 | 29,451,592.31 | 28,443,348.90 |
| 其中:利息支出 | 31,718,927.64 | 30,630,034.98 | 26,989,920.03 |
| 利息收入 | 620,606.03 | 2,026,359.79 | 4,253,199.38 |
| 汇兑净收益 | 85,663.96 | 173,319.91 | 1,038,659.14 |
| 汇兑净损失 | 133,740.90 | 857,532.92 | - |
| 加:其他收益 | 452,134.00 | 681,666.87 | 646,390.7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723,866.43 | -4,582,890.37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064,395.76 | -412,226.46 | -14,812,801.3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32,518.11 | -3,106,217.41 | -3,855,595.6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6,029.69 | 9,359.78 |
-922,839.24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692,575.31 | -51,041,108.87 | -29,598,779.98 |
| 加:营业外收入 | 2,531,638.13 | 6,321,117.34 | 58,623.81 |
| 其中:政府补助 | - | 2,000.00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796,141.23 | 2,717,782.94 | 3,304,319.95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957,078.41 | -47,437,774.47 | -32,844,476.12 |
| 减:所得税费用 | -151,284.72 | -155,523.96 | -880,474.08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805,793.69 | -47,282,250.51 | -31,964,002.04 |
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项 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36,769,057.96 | 24,706,397.46 | 108,997,302.81 |
| 应收账款 | 9,853,890.03 | 16,726,670.08 | 37,572,419.92 |
| 应收款项融资 | 835,167.89 | - |
|
| 预付款项 | 563,694.44 | 1,342,336.65 | 3,554,730.14 |
| 其他应收款 | 508,174,147.26 | 489,714,253.65 | 219,408,763.70 |
| 存货 | 7,123,729.13 | 22,174,218.35 | 30,788,731.63 |
| 其中:原材料 | 3,638,049.90 | 8,370,698.94 | 8,939,632.81 |
| 库存商品(产成品) | 1,148,846.14 | 10,081,935.33 | 21,148,958.53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07,438.94 | 975,922.92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563,591,957.76 | 556,474,967.00 | 400,321,948.20 |
| 非流动资产: | |||
| 长期股权投资 | 73,695,745.27 | 73,695,745.27 | 73,695,745.27 |
| 固定资产 | 104,008,113.79 | 113,499,954.81 | 122,720,976.74 |
| 无形资产 | 26,370,306.88 | 27,520,481.56 | 28,670,656.2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15,738.18 | 393,751.56 | 418,181.7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5,189,904.12 | 215,109,933.20 | 225,505,559.97 |
| 资 产 总 计 | 768,781,861.88 | 771,584,900.20 | 625,827,508.17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25,000,000.00 |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1-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 项 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 应付票据 | 37,000,000.00 | 35,000,000.00 | - |
| 应付账款 | 7,144,727.56 | 40,071,845.89 | 218,995,553.84 |
| 合同负债 | 11,050,716.04 | 54,445.10 | 1,658,370.36 |
| 应付职工薪酬 | 506,175.03 | 868,876.38 | 955,161.71 |
| 应交税费 | 795,339.65 | 546,275.79 | 1,533,369.82 |
| 其他应付款 | 766,177,273.76 | 689,412,476.74 | 276,737,679.3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47,5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436,593.09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824,110,825.13 | 765,953,919.90 | 572,380,135.08 |
| 非流动负债: | |||
| 预计负债 | - | 262,534.00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262,534.00 | - |
| 负 债 合 计 | 824,110,825.13 | 766,216,453.90 | 572,380,135.0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3,956,800.00 | 203,956,800.00 | 203,956,800.00 |
| 资本公积 | 92,616,328.83 | 92,616,328.83 | 92,616,328.83 |
| 盈余公积 | 13,732,997.76 | 13,732,997.76 | 13,732,997.76 |
| 未分配利润 | -365,635,089.84 | -304,937,680.29 |
-256,858,753.5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5,328,963.25 | 5,368,446.30 | 53,447,373.0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68,781,861.88 | 771,584,900.20 | 625,827,508.17 |
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 |
|---|---|---|---|
| 一、营业总收入 | 83,288,550.41 | 57,402,071.69 | 114,049,607.74 |
| 其中:营业收入 | 83,288,550.41 | 57,402,071.69 | 114,049,607.74 |
| 二、营业总成本 | 140,180,040.90 | 99,687,161.75 |
|
| 其中:营业成本 | 90,677,053.64 | 58,268,373.56 |
105,805,133.68 |
| 税金及附加 | 3,229,286.77 | 2,689,149.88 |
4,993,204.82 |
| 销售费用 | 914,457.40 | 5,565,017.43 |
15,230,896.34 |
| 管理费用 | 33,917,719.72 | 24,563,357.65 | 16,448,700.52 |
| 其中:党建工作经费 | 16,988.00 | 3,918.38 |
40,380.75 |
| 研发费用 | 1,179,886.24 | 3,369,593.30 |
5,456,522.19 |
| 财务费用 | 10,261,637.13 | 5,231,669.93 |
6,092,010.01 |
| 其中:利息支出 | 30,596,527.64 | 22,499,829.45 |
13,308,000.32 |
| 利息收入 | 20,862,651.24 | 17,179,667.18 |
12,037,963.82 |
| 汇兑净收益 | - | 173,283.41 | 472,656.50 |
| 汇兑净损失 | 133,740.90 | - | |
| 加:其他收益 | 126,274.00 | 566,000.00 | 578,146.0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32,518.11 | -3,106,217.41 | -3,139,555.53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031,542.99 | -942,360.53 | -1,942,579.94 |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2-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211.76 | - | -641.88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0,626,065.83 | -45,767,668.00 |
-34,317,220.23 |
| 加:营业外收入 | 112,121.62 | 93,267.23 |
5,571.64 |
| 减:营业外支出 | 183,465.34 | 2,404,526.02 |
1.51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0,697,409.55 | -48,078,926.79 |
-34,311,650.10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0,697,409.55 | -48,078,926.79 | -34,311,650.10 |
上述 2018 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 所审计并出 XYZH/2019JNA50105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9 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业经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审计并出 XYZH/2020JNA50182 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2020 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 南分所审计并出 XYZH/2021JNAA50012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1、资产评估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未约定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遵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评估目的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2 次总裁办公会会议纪要》(总办纪字[2021]2 号)批准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收购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股权。为此,泰山玻璃纤维 有限公司委托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进行评估,为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提供的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为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为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 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和其他流动负债。截止评估基准日,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合并 口径账面资产总额为 963,569,475.96 元,负债总额为 1,044,037,216.90 元,净资产为 -80,467,740.94 元。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单体账面资产总额为 768,781,861.88 元,负 债总额为 824,110,825.13 元,净资产为-55,328,963.2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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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3-
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其账面价值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 流动资产 | 563,591,957.76 |
| 其中:货币资金 | 36,769,057.96 |
| 应收账款 | 9,853,890.03 |
| 预付款项 | 563,694.44 |
| 其他应收款 | 508,174,147.26 |
| 存货 | 7,123,729.13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07,438.94 |
| 非流动资产 | 205,189,904.12 |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73,695,745.27 |
| 固定资产 | 104,008,113.79 |
| 无形资产 | 26,370,306.8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15,738.18 |
| 资产总计 | 768,781,861.88 |
| 流动负债 | 824,110,825.13 |
| 其中:应付票据 | 37,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7,144,727.56 |
| 合同负债 | 11,050,716.04 |
| 应付职工薪酬 | 506,175.03 |
| 应交税费 | 795,339.65 |
| 其他应付款 | 766,177,273.76 |
| 其他流动负债 | 1,436,593.09 |
| 非流动负债 | - |
| 负债合计 | 824,110,825.13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55,328,963.25 |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 审计并出具 XYZH/2021JNAA50012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 (三)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主要实物资产状况
评估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账面反映为存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1,113.18 万元,占 总资产的 14.46 %。其中:存货包括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和发出商 品。原材料共计 8 项,账面价值 3,638,049.90 元;在库周转材料共计 4 项,账面价值 645,409.68 元;产成品共计 293 项,账面价值 10,738,357.49 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9,589,511.35 元,账面余额 1,148,846.14 元;在产品共计 4 项,账面价值 1,206,907.0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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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4-
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发出商品共计 6 项,账面价值为 484,516.35 元。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和管道及沟槽等共 33 项,以及 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等。房屋建(构)筑物和管道及沟槽主要为管道 3 号车间、 管道 4 号车间、化工库房、湿法毡车间、宿舍、动力站、开闭所、办公区、厂区道路、 化粪池、自行车棚、厂区路面、围墙、污水池、停车场和厂区管网等,账面原值 - 93,793,951.76 元,账面净值 67,453,743.90 元;固定资产 机器设备为湿法毡三线生产线、 成型机、卷取机、缠绕主机、静水压试验机等 721 项生产专用设备,账面原值 104,238,142.61 元,账面净值 34,068,440.99 元。固定资产-汽车共 51 项,主要为厂区内 叉车、别克汽车等车辆,账面原值 1,906,413.25 元,账面净值 356,679.54 元。固定资产 -电子设备为电脑、打印机、空调、监控系统等 624 项办公设备,账面原值 18,408,001.07 元,账面净值 2,129,249.36 元。
实物资产存在以下特点:
截止评估基准日,除部分设备已拆除外,其他存货、固定资产产权清晰,使用情况 较好,可以满足企业日常经营需要。
(五)无形资产状况
截止评估基准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共计 7 项,原始入账价值 43,883,578.84 元, 账面价值 26,370,306.88 元。所有土地均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 途为工业用地,委估土地使用权未发现设定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
(六)列入评估范围的账面无记录资产状况 被评估单位无账面无记录资产。
(七)列入评估范围的账上有账下无资产状况
被评估单位无账上有账下无资产状况。
四、价值类型
通过对评估目的的分析和对评估所依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的状态等的了 解,我们判断本项资产评估尚无对评估的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的使用条件的特别限制和 要求,故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 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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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估基准日
(一)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二)上述评估基准日是委托人考虑本次经济行为实现所选取。
第二章 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文件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2 次总裁办公会会议纪要》(总办纪字[2021]2 号)。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 年 7 月 2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二)《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2017 年 4 月 21 日财政部令第 86 号公 布,根据 2019 年 1 月 2 日《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 等 2 部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7 号)修改);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订,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 年 12 月 18 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0 号公布,根据 2011 年 10 月 2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令第 65 号修订);
(六)《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 税〔2016〕36 号);
(七)《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8〕32 号);
(八)《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 年 12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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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 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71 号);
-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
-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十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09 号);
-
(十四)《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91 号,2020 年 12 月 11 日中华
-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2 号)修订);
(十五)《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令第 32 号);
(十六)《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 12 号);
(十七)《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 〔2006〕274 号);
(十八)《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 941 号); (十九)《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 〔2013〕64 号);
(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 年 5 月 28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二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 年 8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二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 8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二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6 年 12 月 30 日国务 院第 163 次常务会议通过);
(二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6 号 1998 年 12 月 24 日);
(二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07 年 10 月 28 日通过,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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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 的通知》(建办标[2019]193 号);
-
(二十八)《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21 号);
-
(二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
-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三十)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三、评估准则依据
(一)《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 号);
(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 号);
(三)《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 号);
(四)《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 号);
(五)《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 号);
(六)《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 号);
-
(七)《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 号);
-
(八)《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 号);
(九)《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 号);
(十)《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 号);
(十一)《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 号);
(十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 号);
(十三)《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 号);
-
(十四)《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4 号);
-
(十五)《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 号);
-
(十六)《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 号);
-
(十七)《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 号);
-
(十八)《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 号);
-
(十九)《房地产估价规范》(国家标准 GB/T50291-2015);
-
(二十)《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
-
-
-
(二十一)《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8507
2014);
- (二十二)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评估准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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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权属依据
-
(一)不动产权证书;
-
(二)施工合同等;
-
(三)设备、存货的购买发票合同、车辆行驶证;
-
(四)投资协议、验资报告、章程及营业执照。
五、取价依据
-
(一)《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
(二)《中国汽车网》、《新浪汽车》、《易车网》、《万车网》、《汽车点评网》、
-
《太平洋汽车网》、《全纳车网》等专业汽车价格信息网站;
-
(三)《阿里巴巴》、《ZOL 中关村在线 IT 产品报价》、《IT168-IT 主流资讯平
-
台》等专业设备交易价格信息网站及设备报价手册;
-
(四)2020 年版《机电产品全球报价系统》、2020 年版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
(五)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
(六)广联达指标网公布的造价信息;
-
(七)山东省淄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公布的政策性文件 ;
-
(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发布的部门规章;
-
(九)各项目工程合同、工程预算及财务付款凭证;
-
(十)评估人员对评估现场实地勘查及收集的资料;
-
(十一)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管理、经营和财务等资料;
-
(十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部分合同、协议等;
-
(十三)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准日财务报表;
-
(十四)Wind 资讯及其他渠道查询的行业资料。
六、其他依据及参考资料
-
(一)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
-
(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准日会计报表、账册及凭证;
-
“ ”
-
(三)被评估单位提供的 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
-
(四)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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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通常采用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按 - 照《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企业价值》,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 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三 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文件规定“涉及企业价 值的资产评估项目,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进行评估时,原则上要求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 评估,并在评估报告中列示,依据实际状况充分、全面分析后,确定其中一个评估结果 作为评估报告使用结果。”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 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使用市场法的基本条件是:有一个较为活跃的市 场,市场案例及其与评估对象可比较的指标、参数等可以收集并量化。母公司中材金晶 玻纤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全面停产,没有明确的复产计划,故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 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虽然没有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说明评估对象 —— 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但它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 资产的预期 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 和说服力。母公司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已经于 2020 年 6 月全面停产,没有明确的复 产计划,因此本次评估不宜采用收益法。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的基本思路是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 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本评估项 目能满足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所需的条件,即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 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而且,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可 以满足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的要求。
因此,针对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和资产类型,考虑各种评估方法的作用、特点和所 要求具备的条件,此次评估我们采用成本法。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本次评估的评估范围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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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及负债,评估方法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各 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一、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评估范围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其 他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一 ( )货币资金
对银行存款,评估采取同评估基准日银行对账单余额核对的办法,如有未达账项 则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评估人员对有未达账项者经过逐户分析了解每笔未达账 项形成原因,未发现影响净资产的事宜。评估人员还对银行账户进行了函证,回函相 符,对美元、欧元账户,查询评估基准日汇率,最终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银行存款 评估值。
对其他货币资金,评估人员查询相关凭证,核实资产存在的真实性,以核实后的 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二)应收账款
评估人员经过核对账簿,核查结算账户、原始凭证,验证其账账、账证是否相符, 具体了解往来款项的发生时间、实际业务内容、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状况, 对大额应收账款进行了函证,并对回函情况进行了分析。同时,按照账龄将应收账款进 行了分类,并对不同账龄应收账款的历史坏账损失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在此基础上, 对各项应收账款进行了风险分析,以可收回金额确认评估值。
(三)预付账款
评估人员结合相关供货合同,对所有预付账款账簿、凭证进行了核对和查证,由财 务人员及相关人员详细介绍各债务单位的实际情况,评估人员按照资产评估相关法规及 规范的要求,具体分析了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的资产或权利的价 值确定评估值。
(四)其他应收款
评估人员经过核对账簿,核查结算账户、原始凭证,验证其账账、账证是否相符, 具体了解往来款项的发生时间、实际业务内容、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状况, 对大额账款发函进行了询证和确认,同时,按照账龄将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分类,对于内 部单位及个人借款,可全额收回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对外单位款项,对 各项应收款进行了风险分析,以可收回金额确认评估值。
(五)存货
1、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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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购入原材料,因评估基准日与购入时间较接近,且最近两年市场价格变动幅度 较小,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与账面值基本接近以原材料的账面价值确定其评估值。账龄 较长的原材料,以可变现净值确定其评估值。
2、产成品
对于正常销售产品,评估人员对基准日企业产成品以评估基准日产成品的实际库存 数量,乘以其在评估基准日的不含税销售单价,减去全部税金、销售费用和适当净利润 计算得出评估值,评估公式为:
产成品评估值=数量×不含税单价×(1-综合扣除率)
综合扣除率=销售费用/销售收入+税金及附加/销售收入+所得税额/销售收入+适当 净利润/销售收入
库龄较长且质量没有问题的产品,以评估基准日产成品的实际库存数量,乘以其在 评估基准日的不含税销售单价,减去全部税金、销售费用和全部净利润计算得出评估值。 3、在库周转材料
评估人员在核实数量的基础上,对于正常周转使用材料,由于购置时间距基准日较 近,其账面价值基本反映了周转材料的价值,以核实后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账龄较 长的周转材料,以可变现净值确定其评估值。
4、在产品
根据调查,该公司在产品实质即为未切割售卖的产成品,故对在产品,按照与产成 品一致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对于正常销售产品,评估人员对基准日企业在产品以评估基准日在产品的实际库存 数量,乘以其在评估基准日的不含税销售单价,减去全部税金、销售费用和适当净利润 计算得出评估值,评估公式为:
在产品评估值=数量×不含税单价×(1-综合扣除率)
综合扣除率=销售费用/销售收入+税金及附加/销售收入+所得税额/销售收入+适当 净利润/销售收入
库龄较长且质量没有问题的产品,以评估基准日在产品的实际库存数量,乘以其在 评估基准日的不含税销售单价,减去全部税金、销售费用和全部净利润计算得出评估值。 5、发出商品
对于正常销售产品,评估人员对基准日企业发出商品以评估基准日发出商品的实际 库存数量,乘以其在评估基准日的不含税销售单价,减去全部税金计算得出评估值,评 估公式为:
发出商品评估值=数量×不含税单价×(1-综合扣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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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扣除率=税金及附加/销售收入+所得税额/销售收入
库龄较长且质量没有问题的产品,以评估基准日产成品的实际库存数量,乘以其在 评估基准日的不含税销售单价格,减去全部税金计算得出评估值。 (六)其他流动资产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其他流动资产为待抵扣进项税。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财务人 员及审计师了解了该事项的情况,本次评估以核实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二、长期股权投资
评估人员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形成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等进行了取证核实,并查 阅了投资协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香港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通过报表来看,账务较为简单,仅采用成本法(资产基 础法)进行评估,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乘以投资比例确定评估值。
淄博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玻璃纤维,于 2018 年改造了厂房、购置了设 备,随着玻璃纤维价格回升,公司逐渐开始盈利。对于淄博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采取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进行评估,且最终采取收益法结果作为评估值。本次评 估值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乘以投资比例确定评估值。
三、设备类资产
本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值不含增值税。
机器设备评估的成本法是通过估算全新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然后扣减实体性贬 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或在综合确定成新率的基础上,确定机器设备评估值的 方法。成本法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一)重置成本的确定
设备的重置成本一般包括重新购置或建造与评估对象功效相同的全新资产所需的 一切合理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如: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设备基础费、 其他费用、资金成本等。
1、机器设备
对于重要国产机器设备,如果仍在现行市场流通的设备,直接按现行市场价确定设 备购置价;对于已经淘汰、厂家不再生产、市场已不再流通的设备,则采用类似设备与 委估设备比较,综合考虑设备的性能、技术参数、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差异,分析确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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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购置价。在此基础上,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考虑相关的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 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和资金成本,以确定设备的重置成本。对于已拆除设备,本次评估 不再考虑运杂费、安装费、拆除费等费用,其评估方法参照机器设备评估。
在确定设备重置成本时,对设备现行市场售价中约定包含的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 费用则不再重复计算。
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不含税)+运杂费+安装调试费(不含税)+基础费(不含 税)+其他费用(不含税)+资金成本
(1)设备购置价的确定
评估人员通过直接向经销商或制造商询价,或参考各类商家的价格表、近期的价格 资料(2020 年版《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计算机网络上公开的价格信息(阿里巴 巴、马可波罗、处理网、中国供应商等网站),并考虑其价格可能的浮动因素,经适当 调整确定重置成本;对于目前市场已经不再出售或无法查到购置价,但已出现替代的标 准专业设备和通用设备,在充分考虑替代因素的前提下,通过市场询价及查阅有关价格 手册,进行相应调整予以确定,或直接以二手价、可变现价值确定。凡能在公开市场查 询到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的设备,以此价格为准确定。
(2)设备运杂费的确定
运杂费是指设备到达使用地点前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保险等费用,通常采用 设备购置价的一定比率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当地零星购置设备运杂费按购置费的 1%取费。
设备运杂费率按下表取费:
| 运输里程 | 取费基础 | 费率(%) | 运输里程 | 取费基础 | 费率(%) |
|---|---|---|---|---|---|
| 100KM以内 | 设备原价 | 0.8 | 1250KM以内 | 设备原价 | 2.0 |
| 200KM以内 | 设备原价 | 0.9 | 1500KM以内 | 设备原价 | 2.2 |
| 300KM以内 | 设备原价 | 1.0 | 1750KM以内 | 设备原价 | 2.4 |
| 400KM以内 | 设备原价 | 1.1 | 2000KM以内 | 设备原价 | 2.6 |
| 500KM以内 | 设备原价 | 1.2 | 2000KM以上每增 250KM增加 |
设备原价 | 增0.1 |
| 750KM以内 | 设备原价 | 1.5 | |||
| 1000KM以内 | 设备原价 | 1.7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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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装调试费的确定
根据设备的结构、安装复杂程度以及设备安装要求,以设备购置价为基础,参照《资 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选用适宜的费率计取。同时,按 9%的增值税抵扣率扣减 应抵扣的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
安装调试费=设备购置价×安装调试费率
安装调试费(不含税)=安装调试费/1.09
(4)基础费的确定
根据设备类别、结构、重量、安装技术要求,以设备购置价为基础,参照《资产评 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选用适宜的费率计取。同时,按 9%的增值税抵扣率扣减应抵 扣的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
基础费=设备购置价×基础费率
基础费(不含税)=基础费/1.09
(5)其他费用的确定
其他费用按照项目总的投资规模,参照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收费规定计取。 (6)资金成本的确定
根据项目合理的建设工期,按照评估基准日与合理工期相对应的贷款利率,假设资 金在合理工期内均匀投入,折半计算。计算方法以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基础费、安装 调试费及其他费用等费用总和为基数。合理工期在半年以内者,不计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基础费+安装调试费+其他费用)×贷款利率×合理工
期/2
对于一般设备,主要指价值相对较低且市场上常见设备的价格,由于该类设备多为 通用设备,其运杂费、安装费等包含在设备购置价中,不再单独计算。其重置成本计算 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1.13
2、电子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
对电子设备,通过查询经销商报价和《ZOL 中关村在线 IT 产品报价》、《IT168-IT 主流资讯平台》等专业电子设备价格信息网站确定电子设备的重置成本;对市场、生产 厂家询价和查阅相关价格资料都无法获得购置价格的设备,则采用类比法通过以上途径 查询类似设备的购置价并根据设备差异进行修正后确定。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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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1.13
3、车辆
对于车辆,评估人员通过查询 2020 版《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及相关报价 网站,并经适当调整确定购置价,加计国家统一规定的车辆购置税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确定重置成本。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文件,所有车辆均可抵扣增值税。
重置成本=购置价×[1+车辆购置税率/(1+13%)]+其他合理费用-可抵扣增值税 (二)成新率的确定
1、对于重要的大型设备,按照观察法(勘查打分)确定观察法成新率,结合按照年 限法计算出的年限法成新率,确定综合成新率。
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观察法成新率×60%
观察法是评估人员通过视觉、听觉和嗅觉,或借助其他鉴定机构的成果,根据经验 对标的物(如震动、噪声、温度、加工精度、生产能力,能耗和故障等)技术状况和损 耗程度做出的判断。
年限法成新率权重为 40%,观察法成新率权重为 60%。其中年限法成新率计算公式 如下:
- 年限法成新率= 经济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100% 经济使用年限
2、对于使用年限较长,甚至使用年限已经超出经济使用年限,以及技术状况严重 偏离正常使用状态的在用设备,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 使用状况、技术状况的现场勘查了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 合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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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一般的普通设备,以年限法为主确定设备的成新率。对更新换代速度快、 价格变化快的设备,成新率根据设备的经济使用年限及产品的技术更新速度等因素综合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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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具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的《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参照《机动车强 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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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以及《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的相关数据,计算年限法成新率和里程法 成新率,根据孰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结合现场勘查情况对理论成新率进行调整,确 定综合成新率。
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 年限法成新率= 经济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100% 经济使用年限
最高行驶里程 已行驶里程 里程法成新率= 100% 最高行驶里程
理论成新率=MIN(年限法成新率,里程法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调整系数
(三)评估值的确定
1、评估值确定
根据成本法评估的原理,将重置成本和成新率相乘得出评估值。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2、对于部分陈旧在用小型设备,以市场二手价或可变现价值,按照市场法的思路 确定评估值。
四、房屋建(构)筑物、管道沟槽
根据本次评估的目的和资产特点,对房屋建(构)筑物和管道沟槽采用重置成本法 进行评估。
(一)重置成本法
计算公式为: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1、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建安工程造价(不含税)+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不含税)+资金成本
(1)房屋建安工程造价
此次建安综合造价的求取主要采用标准单方造价调整法测算确定。
根据我们实地对委估房屋建筑结构特征的现场勘察,其建安综合造价的测算可参照 与评估对象结构特征、建筑面(体)积、层数、层高和装修标准等相类似的同类典型工程 的近期决算建安工程造价,进行标准单方造价调整差异因素测算求取。
对于评估项目与典型工程的差异因素调整系数主要参考最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 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中的有关参数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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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前期费用和其他费用:在按国家各部门(行业)规定取费的基础上,考虑当
-
地特殊合理的相关费用。
前期费用及其它费用
| 序号 | 费用名称 | 征收标准 (含税) |
征收标准(不 含税) |
取费基数 | 取费参考原文件(文号) |
|---|---|---|---|---|---|
| 1 | 建设单位管 理费 |
0.95% | 0.95% | 建安工程 量 |
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 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 号) |
| 2 | 勘察设计费 | 2.97% | 2.80% | 建安工程 量 |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 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 (2002)10 号 |
| 3 | 工程监理费 | 2.05% | 1.93% | 建安工程 量 |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 规定》 发改价格〔2007〕670 号 |
| 4 | 工程招投标 代理服务费 |
0.18% | 0.17% | 建安工程 量 |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0 年第3 号 令、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 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 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 |
| 5 | 可行性研究 费 |
0.25% | 0.24% | 建安工程 量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 价格[1999]1283 号 |
| 综合费率 | 6.40% | 6.09% |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1 号》文,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废止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造价咨询收费、工程监理收费、招投标代理收费 等部颁规范性文件。本次前期费用的选取,评估人员考察了产权持有单位所在地区于评 估基准日近期建设工程相关费用实际支出状况,参考了上述有关文件,根据企业的投资 规模综合确定。
(3)资金成本:即建筑物正常建设工期内占用资金的筹资成本或资金机会成本, 按合理工期内的贷款利率,资金均匀投入计算。其中合理工期按照《全国统一建筑安装 工程工期定额》确定。贷款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 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水平确定: 1 年期 LPR 为 3.85%,5 年期以上 LPR 为 4.65%。
资金成本=(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建设期×利率×1/2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1)对于价值大、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综合成新率方法确定其成新率,其计算公 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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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成新率=勘察成新率×0.6+理论成新率×0.4
其中: 理论成新率=(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 /耐用年限×100%
现场勘察成新率:将影响房屋成新率程度的主要因素分为三部分九类。通过建(构) 筑物造价中影响因素各占的比重,确定不同结构形式建筑各因素的标准分值,根据现场 勘察际情况确定各分类评估分值,根据此分值确定现场勘察率。
(2)对于单价小、结构相对简单的建(构)筑物,采用使用年限法并根据具体情况进 行修正后确定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
使用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 五、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常用的地价评估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 余法(假设开发法)、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在本次估价方法的选择过 程中,估价人员遵循估价原则,结合估价目的,在认真分析所掌握的资料并进行实地调 查之后,根据被评估土地的特点和实际状况,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根据各种评估方 法的适用范围、使用条件,确定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一) 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分析
委估宗地周边同类用地租赁行为较少,不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委估宗地不属于 待开发土地,故不选取假设开发法;由于被评估宗地所在地区基准地价完整的基准地价 修正体系难以取得,故不选用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法。
委估宗地所处区域土地市场发育活跃,土地交易活动频繁,估价人员收集到一些与 此相应的土地出让比较案例,选用市场比较法可操作性强,故采用市场比较法;委估宗 地所在区域近期有政府征用土地活动发生,征地资料便于收集,征地中各种税费、补偿 标准明确,同时委估宗地为工业用地,故可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二)市场比较法
- 1、市场比较法基本原理
市场比较法是在评估待估宗地价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宗地与在较近时期内 已发生交易的类似宗地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地产的交易 情况、期日、区域及个别因素等差别,修正得出待估宗地在评估时日地价的方法。
2、市场比较法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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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收集交易实例;
-
(2)选取可比实例;
-
(3)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
(4)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
(5)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
(6)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
(7)求取比准价格。
-
3、计算公式
比准价格=可比实例价格×一般情况修正系数×区域情况修正系数×个别情况修
正系数
-
(三)成本逼近法
-
1、成本逼近法的基本原理
成本逼近法是以取得和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适当的
-
利息、利润、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一种土地估价方法。
-
2、成本逼近法的基本程序
-
(1)收集与估价有关的成本费用、利息、利润及增值收益等;
-
(2)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求取待估土地的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及相关税费、
利息和利润;
-
(3)确定土地开发后较开发前的价值增加额;
-
(4)按地价公式求取估价土地的土地价格;
-
(5)对地价进行修正,确定待估土地的最终价格。
-
3、成本逼近法的基本公式
成本逼近法计算公式:土地单价=(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土地
增值收益)×土地使用年限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六、其他非流动资产
评估人员根据其他非流动资产申报情况,了解其预付服务款、材料费等情况,经帐 实核对后,剔除其中不合理的支出,在确认其与关联的资产项目不存在重复计价的情况 下,以核实后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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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负债
企业负债为流动负债,主要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 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和其他流动负债。
评估中对各类负债主要款项的业务内容、账面金额、发生日期、形成原因、企业确 认依据以及约定的还款期限、方式等进行调查、核实;对重要的负债,向有关人员或向 对方单位进行必要的调查或询证;对负债履行的可能性进行必要的分析,确认是否存在 无需偿付的债务、无需支付的计提。
在充分考虑其债务和应履行义务的真实性前提下,以经核实的负债金额作为评估 值。
第四章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一、进行前期调查
我公司接到委托人的通知后,即安排有关负责人到委托人处和被评估单位与负责 人、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并进行适当的调查。了解评估目的和所涉及的经济行为、评估 对象、范围,了解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及纳入评估范围资产的具体类型、分布情况和特 点,了解企业所处行业、法律环境、会计政策等相关情况,了解委托人对评估基准日的 考虑和对报告完成日期的要求。经过综合分析和评价,在确定本评估机构具备承担此项 评估的专业胜任能力,可以独立地进行评估,业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的情况下,与委托 人洽谈并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二、编制评估计划
根据本项评估的需要,确定项目负责人,安排资产评估师和评估辅助人员,组成评 估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编制评估计划,经本评估机构有关负责人审核后实施。
评估计划的内容涵盖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等 实施评估的全过程,初步确定评定估算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并对评估的各个阶段作出相 应的时间安排。
三、进行现场调查
(一)向被评估单位布置并辅导有关人员填写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同时,指导被 评估单位进行资产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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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向被评估单位提交尽职调查清单,收集评估所需文件资料,包括实物资产、 无形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以及财务报表、生产经营统计资料、近 年审计报告、发展规划等。
(三)根据评估准则要求进行资产核实和现场勘查:
1、检查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及负债清查评估明细表有无错项、漏项、重复;对 照资产及负债清查评估明细表,逐类与财务总账进行比对;抽查各类资产或负债中的重 点项目,将其与财务明细账记录的数据进行核对;做到账、表一致;
2、对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所列各类实物资产,到现场以重点全查、一般抽查的方 式进行数量核实,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同时,对房屋、重点构筑物和重点设备进行 现场查勘,形成详尽的查勘记录,并与资产管理人员和操作使用人员进行交谈,查阅房 屋维修记录、设备运行日志和大中修记录;对存货,检查存储情况并了解领(使)用制 度,查看在产品完工程度并了解入账过程,了解销售情况和销售成本构成;
3、对照土地资料,实地查看地形、地貌,了解四至范围、环境、交通及土地开发 利用程度、实际用途等情况;
4、查阅长期投资的投资协议、被投资单位的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营业执照、评 估基准日财务报表等资料,了解长期投资的投资日期、原始投资额及持股比例;对具有 控制权的长期投资,到被投资企业实施与投资方相同的资产评估程序,以评估出被投资 企业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5、对大额、重点应收款项进行函证,了解业务往来及对方单位信用情况;查阅主 要负债的相关协议、合同,了解发生时间、形成过程,偿债情况;
6、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产权证明文件、资料进行征询、鉴别,查明实物资产、无 形资产的产权状况;并对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
(四)通过座谈会、走访等方式,听取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对企业、重点资产历史 和现状的介绍,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并形成访谈记录。
(五)开展被评估单位外部的调研活动,掌握产品价格等方面的信息、资料;进行 电话询问、现场咨询等形式的市场调查,获取价格手册、媒体资讯以外的价格信息。
四、收集整理评估资料
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估资料收集,包括直接从市场等渠道 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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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根据评估工作需要进行分类,即按流动资产、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资产、负债评估等类别,并对收集的评估 资料进行了必要的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五、展开评定估算
对归纳整理后的各类评估资料所反映的信息进行提炼,通过分析测算得到评估所需 要的而在评估过程中又无法直接获取的各种数据、参数。然后,分别采用一定的评估方法 进行评定估算。
六、形成评估结论
对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中各类资产及负债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复查,必要时对个 别资产项目的估算过程和估算结果进行适当修改,在确认单项资产、负债评估结果基本 合规合理和资产、负债无重评漏评的情况下,进行汇总,得出成本法(资产基础法)的 评估结果。
七、编制出具评估报告
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资产评估报告,经过本评估机构内部三级复核后,形成初 步报告。就初步评估报告向委托人征求意见,并对涉及的相关事项与委托人进行必要沟 通。在不影响本评估机构对最终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采纳委托人对报告的 合理意见或建议。然后,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完成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后, 由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第五章 评估假设
资产评估的基本目标要求评估结论必须公允,而所有公允的评估结论都是有条件约 束的。资产评估假设正是表现资产评估条件约束的重要形式。
一、本次评估采用的假设
(一)基本假设
-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 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 设。
2、公开市场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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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 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 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 础。
3、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是指假定被评估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后仍按照原来的经营目的、经营方 式持续经营下去。
-
(二) 一般假设
-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
-
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
-
其职务;
-
3、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
4、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
-
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
-
利影响。
-
(三) 具体假设
-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 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 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
3、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不考虑本次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行为对企 业经营情况的影响。
二、评估假设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 较大变化时,签字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 估结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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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评估结论
一、评估结论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中材金 晶玻纤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评估结论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 76,878.18 万元,评估值 99,302.02 万元,评估增值 22,423.84 万元, 增值率 29.17%。
负债账面价值 82,411.08 万元,评估值 82,411.08 万元,无增减值变化。
净资产账面价值-5,532.90 万元,评估值 16,890.94 万元,评估增值 22,423.84 万元, 增值率 405.28%。详见下表:
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 目 |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A | B | C=B-A | D=C/A×100% | ||
| 1 | 流动资产 | 56,359.20 | 57,185.02 | 825.82 |
1.47 |
| 2 | 非流动资产 | 20,518.98 | 42,117.00 | 21,598.02 |
105.26 |
| 3 | 长期股权投资 | 7,369.57 | 22,976.25 | 15,606.68 |
211.77 |
| 4 | 固定资产 | 10,400.81 | 12,195.35 | 1,794.54 |
17.25 |
| 5 | 无形资产 | 2,637.03 | 6,833.83 | 4,196.80 |
159.15 |
| 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1.57 | 111.57 | - | - |
| 7 | 资产总计 | 76,878.18 | 99,302.02 | 22,423.84 |
29.17 |
| 8 | 流动负债 | 82,411.08 | 82,411.08 | - | - |
| 9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10 | 负债合计 | 82,411.08 | 82,411.08 | - | - |
| 11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5,532.90 | 16,890.94 | 22,423.84 |
405.28 |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详细情况见资产及负债评估明细表。
二、关于评估结论的说明
实施本评估项目之经济行为而使用上述评估结论将涉及到股东部分权益的价值。股 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持股比例的乘积;
本评估结论并未考虑由于控股权与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本评估结论并未考虑股权流动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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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特别事项说明
一、在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评估时,我们未考虑该等资产用于股权收购可能承 担的费用和税项,未对部分资产的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考虑;未考虑资产可能承担的 抵押、担保、诉讼事项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二、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 点,被评估单位进行资产购置、建设时,增值税可以抵扣,故本次实物资产的评估值不 含增值税。
三、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无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
四、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1、截止评估基准日,委估房屋建筑物开闭所和厕所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企业对 此出具了产权说明,此次房屋建筑物的面积以企业申报测量面积为准,评估人员进行了 现场核实,如果该建筑物办证后产权证记载的面积与评估面积不一致,在评估报告有效 期内其评估值应予以调整。
2、截止评估基准日,委估宗地二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权证编号为:淄 国用(2011)第 F03716 号,土地面积 143,629.50 平方米,证载使用权人为淄博中材庞 贝捷金晶玻纤有限公司,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产权 过户登记手续,对此企业出具了产权情况说明。
3、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自 2020 年 6 月至 11 月将部分设备(设备原值合计 3,896,473.04 元、净值 1,199,124.57 元)拆除并运输至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存放,此部 湿法毡设备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与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尚未签订采购合同,暂在泰 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存放,所有权归属于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所有。本次评估未考虑 上述事件影响。
五、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截止本资产评估报告出具日,无评估程序受限制情形。
六、其他主要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固定资产中所有备注贵金属的设备均已制成铂铑合金拉丝漏板,其中铂金重量为 325703.68 克,佬金重量为 25570.94 克。评估人员查询了基准日贵金属的交易价格,确 定铂金的不含税交易单价为 210.62 元/克,佬金的不含税交易价格为 3,654.87 元/克。所 有贵金属折旧在 1977 项拉丝成型设备中合并体现,淄博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已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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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说明》并承诺:委估资产产权归淄博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所有,不存在任 何抵押、担保等情况和其他限制情况,产权权属清晰无争议。
七、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无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八、转让、抵押、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 对象的关系
1、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因与大庆市北方正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冠杰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高青宏旺运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被对方起诉,公司银行存款被冻结 101,832.16 元。根据与企业沟通,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已经完成了调解, 按照协议支付完成,本次评估已经扣减该款项。
2、淄博中材金晶因与张店昌国西路绿可建材商行合同纠纷于 2020 年 12 月被对方 起诉,公司银行存款被冻结 702,329.52 元,截止至评估基准日还未开庭审理,是否需要 偿还未能确认,本次评估按照账面值确认。
九、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对评估结论造成影响时,不能直 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资产评估机构对评估基准日后 的资产以及市场情况的变化不承担任何责任,亦没有义务就评估基准日后发生的事项或 情况修正资产评估报告。
十、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截止至评估基准日,未发现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第八章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仅用于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如 不得用于抵押、质押、担保、诉讼等目的),由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 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二、本资产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一年,即自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至二〇二 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止。但在此期间,若遇评估对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市场发生较大波 动,本评估结论即失效。我们不对委托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超出有效期使用评估报告或者虽在有效期内但评估对象状况已发生较大变化或市场已 发生较大波动时仍然使用评估报告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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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 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四、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 用人;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 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六、未征得我公司同意,委托人不得将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 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本资产评估报告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含所出资企业)核准或者备案, 评估结论不得被使用。
第九章 资产评估报告日及其他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资产评估报告日是评估结论形成的 日期。
二、本资产评估报告含有若干附件(见附件目录),附件是本资产评估报告的重要 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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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评 估 师: 李朝霞 资 产 评 估 师: 王莹
法 定 代 表 人: 陈圣龙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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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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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经济行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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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被评估单位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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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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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资产权属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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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委托人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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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签字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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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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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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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签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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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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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账面值较评估值差异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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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评估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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