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inoma Energy Conservation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8, 2021
57448_rns_2021-04-28_0a2f8c95-0f6e-4c0f-b807-7a86d3a45e54.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21-024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 年4 月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 年4 月2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明亮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 名,实际 参与表决董事7 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
-
况,编制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 年第
-
一季度报告(其中财务部分未经审计),并对外报出。
-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
同意聘任黄剑锋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自董事
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同意聘任董兰起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且不超过
法定退休年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独立董事对上述2-3 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过对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法律顾问、总工程师个人履历(详见后附简历)
及相关材料的认真审阅,我们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尚未解除禁入的情形;其教育背景、专业水平、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符合高级管 理人员的职责要求;本次公司总法律顾问、总工程师的提名、聘任、审议及表决 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其任职资格及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黄剑 锋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同意聘任董兰起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具体详见刊登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28 日
附:
1、总法律顾问黄剑锋先生个人简历
黄剑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3 年10 月出生,法学学士, 高级经济师,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2010 年4 月至2016 年11 月,历任中材 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经济运行部、证券投资部副部长、部长;2016 年12 月至2018 年9 月,任中材江西电瓷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 年10 月至今,任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8 年11 月至今, 任南通万达锅炉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3 月至今,任中材(北京)地热能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3 月至今,任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负 责人;2020 年10 月至今,任中材(北京)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剑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黄剑锋先生 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 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剑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总工程师董兰起先生个人简历
董兰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2 年8 月出生,教授级高 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董兰起先生是国内第一批参与余热发电设计与研究的人员之一,参与并承担 了国家“八五”科技攻关水泥余热发电项目的专题研究,是国内低温余热发电的 倡导者和设计者,是国内首个国产技术及装备的余热发电系统专利发明人之一, 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列为热能技术专家组成员,曾参与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水泥工厂余热发电设计规范》(2010 年12 月1 日实施)。董兰起先生 作为专利设计人之一,已获得专利权或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的专利有 “一种用于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纯余热发电系统(中国专利优秀奖)”、“玻璃 窑余热发电系统”、“一体化闭冷型射水抽气装置”、“双进风再过热逆向换热双压 余热锅炉”等。董兰起先生1984 年7 月至2007 年7 月,任职于天津水泥工业设
计研究院 ;2007 年7 月至2018 年1 月,任职于中材节能发展有限公司;2008 年1 月至2009 年12 月,任中材节能发展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09 年12 月至 2010 年11 月,任中材节能发展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0 年11 月至今,任中材 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董兰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董兰起先生 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 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董兰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