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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ma Energy Conservation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Ma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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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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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作为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成员,现就2020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1 年2 月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置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确定专门委员会成员事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由詹艳景、谢纪刚、邱苏浩组成,其中谢纪刚担任主任委员。鉴于上述情况, 公司2020 年主要由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履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由3 名董事组成,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周晓苏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为独立董事刘效 锋、董事詹艳景。具体事务办理及工作开展,由公司审计部负责。

二、审计委员会制度建设

公司制定了《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专门制 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主要从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议事规则 程序等方面对审计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做出了规范。《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主 要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了解公司经营以及与年审会计师 沟通、监督检查等方面明确了要求。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事项情况

2020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 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变更会计政策、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为董事 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2020 年1 月10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关于拟签订补充协议提前终止内蒙古星光煤炭集团鄂托克旗华月建材

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余热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沟通函的议案》共3 项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0 年3 月17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 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19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2020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拟签 订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余热发电项目投资合同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共10 项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0 年4 月17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沟通函议 案》共2 项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0 年8 月5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0 年10 月22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为中材(宜昌)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 担保的议案》共3 项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0 年12 月14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接受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沟通函的议 案》、《关于拟签订协议提前终止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业硅冶炼电炉生产 线余热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的议案》共4 项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2020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年度审计工作中,我们与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 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督促其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 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见面会,沟通审计中的有关问题, 再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在审计报告出具后,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 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0 年,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 永中和”)作为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通过对其独立性和专业性进 行客观评估,我们认为信永中和规模较大,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且适应公司 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 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 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 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 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 完整和准确,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等导致非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 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 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规定。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

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多方听取意见,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高 效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六)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提前进行了解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 通,同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后发表了专业意见。

五、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工作计划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的相关 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内部控制 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相关工作的有效进行,提高了公司财务信 息披露的质量,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

2021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履职,在公司决策中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重点做好几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加强对所属企业的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所属企业财务管理 水平,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二)继续加强与公司审计部、财务部的沟通以及对外财务信息的审核及披 露的管理,谨防对外财务信息披露出现重大错漏和误导性陈述;

(三)继续加强参与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完善的工作力度,推动深入开 展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转的有效性进行全面切实的评估, 进一步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

审计委员会委员: 谢纪刚、詹艳景、邱苏浩

2021 年3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