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inolink Securities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Nov 10, 2015
56489_rns_2015-11-10_84409f02-4b1d-4b5d-932b-cb9d54fa07b8.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2015- 8
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一
-
(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11 月26 日 15 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成证大厦17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 年11 月26 日
至2015 年11 月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 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2.02 | 发行方式及时间 | √ |
| 2.03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 |
| 2.04 | 发行数量 | √ |
| 2.05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 2.06 | 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 √ |
| 2.07 |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 |
| 2.08 | 上市地点 | √ |
|---|---|---|
| 2.09 |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2.10 | 决议的有效期 | √ |
| 3 |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4 |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5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有关 董事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 |
| 7 |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 年11 月1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5 年11 月11 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 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
-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
-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7
-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 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 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0109 | 国金证券 | 2015/11/19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15 年11 月23 日至2015 年11 月24 日,具体为每工作日的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17:00。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新豪 牛月皎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 号成证大厦16 楼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15
联系电话:028-86690021 传 真:028-86690365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 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亲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 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
-
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 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
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
(一)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
(二)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
(三)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1 月11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 年11 月26 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2.00 |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 |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2.02 | 发行方式及时间 | |||
| 2.03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
| 2.04 | 发行数量 | |||
| 2.05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2.06 | 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 |||
| 2.07 |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
| 2.08 | 上市地点 | |||
| 2.09 |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2.10 | 决议的有效期 | |||
|---|---|---|---|---|
| 3 |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 |
|||
| 4 |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 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 |
|||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 授权有关董事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
| 7 |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后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