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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link Securities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5

Apr 28, 2015

56489_rns_2015-04-28_2b181d6b-4a45-4783-85f8-94b271c04591.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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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15-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工作,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47 号)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经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情况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修订说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2,588,143,404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2,836,859,310
元。
公司可转债转股完
成后导致公司注册资本
发生变化。
第十三条 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并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
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
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
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
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
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
中间介绍业务。
公司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经
营的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
准,不得经营未经批准的业务。
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应当经中国
证监会批准,依照法定程序修改
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
理变更登记。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可
以设立全资子公司或与其他投
第十三条 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并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
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
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
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
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
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
中间介绍业务。
公司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经
营的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
准,不得经营未经批准的业务。
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应当经中国
证监会批准,依照法定程序修改
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
理变更登记。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可
以设立全资子公司或与其他投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
新增一款内容。

1

资者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从事
单项或多项证券业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设
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
务;公司可以设立专业子公司从
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
资者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从事
单项或多项证券业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设
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
务;公司可以设立专业子公司从
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
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
公司可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
份有限公司等组织机构投资,并
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588,143,404 股,公司的股本
结构为:普通股2,588,143,404
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836,859,310
股,公司的股本
结构为:普通股2,836,859,310
股。
公司可转债转股完
成后导致公司总股本及
股本结构发生变化。
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的通
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
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
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
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
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
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
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
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
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
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
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的通
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
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
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
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
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
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
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
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
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
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
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
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
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14 年修订)》
第55 条进行了修订,增
加了股东大会通知内容
及股权登记日设定的具
体要求。

2

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 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 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 由。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 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 个工作 一 日。股权登记日 旦确认,不得 变更。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 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 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 根据《上市公司章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程指引(2014 年修订)》 总数。 总数。 第78 条进行了修订,增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 加了投票事项涉及中小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 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 投资者权益在表决计票 东投票权。 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 程序上加强对中小投资 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者保护以及投票权征集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要求等内容。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 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 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 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 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第八十二条 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十二条 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 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 应主动向股东大会申明此种关 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联关系并回避而不参与投票表 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市规则,主动向股东大会申明此 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 种关联关系。关联股东(包括股 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 东代理人)可以出席会议并可以 对原公司《章程》 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阐明 第八十二条两款内容进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 其观点,但在投票表决时应予以 行了整合。 项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回避,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法规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 股票上市规则,与该关联事项有 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 关联关系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人)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阐明 其观点,但在投票表决时必须回

3

避。

避。
第九十二条 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
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
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
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
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
权”。
第九十二条 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
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
或弃权。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
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
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
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
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
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 弃
权”。
根据《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14 年修订)》
第89 条进行了修订,增
加了关于沪港通投资者
投票表决方式的内容。
第二百零四条 公司召开股
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在《中国证
券报》及/或《上海证券报》上
刊登公告方式进行。
第二百零四条 公司召开股
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或《中国证券报》及/或《上海
证券报》及/或其他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刊登公告
方式进行。
根据信息披露的实
际情况对披露媒体进行
了补充。
第二百零九条 公司指定
《中国证券报》及/或《上海证
券报》等为刊登公司报告和其他
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
公司披露信息的媒体。
第二百零九条 公司指定
《中国证券报》及/或《上海证
券报》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报刊
为刊登公司报告和其他
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等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为公司披露信息的媒体。
根据信息披露的实
际情况对披露媒体进行
了补充。
备注:带下划线的为变动内容。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