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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link Securities Co., Ltd. Delisting Announcement 2021

Sep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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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sting Announ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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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81 债券代码:163860 债券简称:21 国金S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面向专业投资者)2021 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21 年10 月14 日

  • 债券摘牌日:2021 年10 月15 日

  • 本息兑付日:2021 年10 月15 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 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1 年 10 月15 日开始支付自2021 年1 月13 日至2021 年10 月14 日 期间的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 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 1、债券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公开发行短

  • 期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

    • 2、债券简称:21 国金S1

    • 3、债券代码:163860

    • 4、发行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5、发行总额:人民币10 亿元

  • 6、债券期限:275 天

  • 7、票面利率:2.99 %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21 年1 月 13 日至2021 年10 月14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1 年10 月 15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 日)。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兑付兑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1 年1 月13 日至2021 年10 月14 日。

2、票面利率及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 率)为2.99%,每手本期债券兑付本金为1000 元,派发利息为 22.527 元(含税)。

3、债权登记日:2021 年10 月14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和 剩余全部本金。

4、本息兑付日:2021 年10 月15 日

5、债券摘牌日:2021 年10 月15 日

三、兑付、兑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 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 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

2

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 日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 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 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 领取债券本金及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 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 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 发行人已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 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 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 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 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 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 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

  •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

  • 点一次性扣除

    •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

  • 部门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18 年11 月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 自2018 年11 月7 日起至2021 年11 月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 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 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 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 息。

五、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 1、发行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 号

联系人:刘科、吴韩

联系电话:028-86690136、028-86699546

2、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 号

联系人:胡俊华、唐燕

联系电话:0512-62938803

  •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4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 号14 楼

联系人:冯天娇

联系电话:021-68606283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专区查阅本付息公告: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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