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inolink Securities Co., Ltd. Delisting Announcement 2021

Mar 25, 2021

56489_rns_2021-03-25_b6595a61-a509-46c5-a08f-bbc6b6c7d9c2.PDF

Delisting Announcemen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1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 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2021 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21 年04 月01 日

  • 本息兑付日:2021 年04 月02 日

  • 债券摘牌日:2021 年04 月02 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1 年04 月02 日开始支付自 2020 年04 月02 日至2021 年04 月01 日期间的最后一个年度利息 和本期债券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 1、债券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 年公司

  • 债券(第二期)

  • 2、债券简称:18 国金02

  • 3、债券代码:150234

  • 4、发行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发行总额:人民币15 亿元

  • 6、债券期限:3 年

  • 7、票面利率:5.85%

1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8 年04 月02 日至2021 年04 月01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04 月 02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兑付兑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0 年04 月02 日至2021 年04 月01 日。

2、票面利率及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5.85%,每手本期债券兑付本金为1000 元,派发利息为58.50 元 (含税)。

3、债权登记日:2021 年04 月01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 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和剩余全 部本金。

4、本息兑付日:2021 年04 月02 日

5、债券摘牌日:2021 年04 月02 日

三、兑付、兑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 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 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 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

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 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 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

2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 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 及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 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本期债券 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 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 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 一次性扣除

  •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

3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18 年11 月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自2018 年11 月7 日起至2021 年11 月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 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 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五、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 1、发行人/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 号

  • 联系人:刘科、吴韩

联系电话:028-86690136、028-86699546

2、受托管理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 号30 层 联系人:许可

联系电话:021-20655588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 号14 楼

联系人:冯天娇

联系电话:021-68606283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专区查阅本付息公告: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4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5